趣色谷:网友质疑人行道上拍超速 交警详解“非现场执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11:56
网友质疑人行道上拍超速 交警详解“非现场执法”
2011年05月08日 05:22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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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实地踏访
●东湖团山路傍湖依山
●连着三道弯形成S路
●测速车辆较难被发现
前日下午,记者乘采访车从梅园出发,沿网友所指的东湖团山路体验。
团山路路口树立有“限速50公里”标志牌,并注明该路段有雷达测速。采访车时速40公里,直行1.5公里后,在森林公园处,突然迎来一个弯道,向湖面突出。采访车转弯时,记者明显感觉身体有离心晃动。接着,又是两个大弯,形成一个“S”型,这里就是团山路有名的“连三弯”。每个弯道处,都有山坡挡住前方视线,可以想象,如果车速超过40公里,突然会车,容易发生意外。
在回程中,记者发现路边人行道上停着一辆警车,于是停车上前询问,车上的民警老陈正是网帖中提到的交警。得知记者来意,老陈连呼冤枉:“我看过网上的帖子了,你们来的正好,你看我这样到底算不算‘躲猫猫’执法?”
在现场,老陈开着制式警车、身着制服,副驾驶位上架着一台测速仪,对着光谷方向监测。他的车停在人行道的树下,如果车速稍快,的确难以一眼发现。
对此,老陈指了指附近地形解释说,他选的测速点位于团山路一端,并不是为了“躲着拍”,而是因为这条路双向四车道,对面依山,没有合适的测速位置,也不可能停在路中间执法。
老陈还介绍,他平均每天测到的违章超速车约在60辆左右,不排除有经过此路段的车辆被反复拍到,“在此测速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警示过往车辆,谨慎通行。”老陈还举例说,平时有司机开车经过看到测速仪,会停下来询问自己是否超速了,他都友善地提醒对方。
警方回应质疑
●流动执法是合法行为
●限速由上级部门核定
●请不要无视限速标志
记者随后来到东湖交通大队,该队相关负责人对网友提出的质疑一一进行了回应。
该人士介绍,东湖大队成立于2009年初,现在全部民警只有32名,还不到市区一个中队的警力。而东湖沿线的交通状况和车流压力,大家有目共睹。目前,交管系统提倡“非现场执法”,即交通管理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形成特定的图像视频资料,以此作为证据,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事后依法进行处罚的一种执法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效率,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具有震慑作用。对于警力严重不足的东湖大队,“非现场执法”运用得更为普遍。而流动电子警察,也是“非现场执法”的一种常见形式。
针对网友提出的“躲猫猫执法”一说,该人士予以否认:“民警着制服、开制式警车,持法定设备查处违章,是完全合法的执法行为。”
关于“限速过低”的说法,该人士解释,限速范围是市交管局法制处根据不同路段,现场核评后制定的,大队无权变更。团山路弯道复杂,事故多发,限速50公里,是合理的。
至于车友抱怨“被罚次数多”,该人士认为,这说明该车友可能经常通行此路段,且无视限速标志,屡屡违规。另外,如果车友对违章事实存疑,可通过正常程序申请查询。
警方对网络舆论的两点意见——
愿申报安装固定测速仪执法部门欢迎网友监督
既然网友对流动电子警察测速有疑问,那能否改进一下方式呢?东湖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那就是安装固定电子眼,这需要市交管局统一规划。他们愿意将这一意见上报,在此处增设固定测速探头。
记者还就此事采访武汉市交管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对于民警隐身执法的合理性,公安部门并未做禁止规定,他个人认为,多种执法形式,有助于提高司机安全行车意识。
该负责人还表示,车友通过网络对民警执法展开监督,执法部门对这种行为表示欢迎。他希望广大网民遵循法律依据给出建设性意见,以提升执法者的管理水平,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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