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调申凤梅诸葛亮吊孝:第一色贪:徐其耀,一百多情妇,性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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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色贪:徐其耀,一百多情妇,性笔记

(2009-06-12 06:31:43)转载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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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色贪:徐其耀,一百多情妇,性笔记

心花手辣,“一箭双雕”母女俩
徐其耀今年57岁,江苏滨海县人。大学毕业后,他工作十分出色,仕途扶摇直上,曾担任盐城市市长多年。然而,担任市长之后,徐其耀的“花花公子”本性却开始展露出来,利用职务之便肆无忌惮地找“女人”,更换情妇。他与王秀丽母女的“作风问题”,便是当地人谈论最多的一件典型“情事”。
现年46岁的王秀丽,是盐城某医院的一名普通护士,家中除了老实体贴的丈夫外,还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可自打“认识”徐其耀之后,这个家就再没有一刻安宁。
徐其耀和王秀丽的相识“纯属偶然”。90年代中期,时任盐城市市长的徐其耀有天突然感觉胸口不太舒服,于是连忙到当地一家医院去检查身体。听说市长驾到,医院上上下下都惊动了,在一番兴师动众的检查之后,徐其耀被告之“身体并无大恙”。但部下建议:“可以先挂点水,增加一些能量。”不敢有半点怠慢的院方,立即找来了“全院打针水平最高”的护士――刚刚年满四十的王秀丽。
听说要自己给市长打针输液,王秀丽起初非常紧张。出乎她意料的是,眼前的市长不仅一点也不霸道,相反却相当“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王秀丽将注射用品准备好后,来到徐其耀床前,轻声细语地说了句“市长,让您受苦了”。说话间她已经成功地将针头刺进了徐其耀的手背血管。这番“无痛注射”,令徐其耀很满意。躺在床上的他,微笑着向王秀丽点了点头,让王秀丽受宠若惊。为了照顾好这位领导,王秀丽飞快地找来一只热水袋放在徐其耀的那只手下:“市长,这样一来您的手不会怕冷,二来也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徐其耀听完这话笑了:“你还蛮会关心人嘛。”王秀丽赶紧谦虚起来:“市长您过奖了。”
之后那几天,徐其耀每次都在午饭之后去医院打点滴,既可借机会睡个午觉,又能显示自己 “日理万机”地连看病都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更重要的是,他瞄上王秀丽这个“善解人意”的女人了,想制造机会把这个女人搞到手。那些“聪明”的部下,早已摸准了市长的“口味”,提前通知了院方。因此那几天,徐其耀去打点滴时,每次都安排王秀丽当班。在医院专为徐其耀特设的“高干病房”里,徐其耀精神好时,王秀丽要陪他说话聊天;徐其耀疲倦时躺在病床上睡觉,她要坐在床边观察,连眼皮都不敢乱眨;[徐其耀高兴时,她则要主动地给他进行按摩,弄得徐其耀几次脱口而出:“好舒服啊!”几位随从见这番情景,找机会从病房里溜出来:“给领导提供方便”。
最后一天,给徐其耀挂上点滴后,王秀丽和前几天一样,搬了张椅子坐在病床边陪他聊天。徐其耀突然伸出右手握住了王秀丽的手:“王护士啊,这几天真让你辛苦了!”说话间,他故意用力攥紧了王秀丽的手不放,以此试探她的态度。他相信,以自己一市之长的身份如此对一个护士,“实在是太看得起她了”。
果然不出徐其耀所料,王秀丽见市长如此对待自己,忸怩了几下还是被徐其耀拉进了怀里。直到这时,两人才发现,徐其耀的左手上还输着液!让王秀丽意外的是,徐其耀对“这方面的事”竟相当有经验,他三下两下就解开了她白大褂的钮扣……毕竟是在医院里,且是工作时间,王秀丽有点害怕。她涨红了脸说:“别人看见了可不得了。”没想到,徐其耀满不在乎地说: “我都不在乎,你还怕什么!”
第二天中午,已经不再输液的徐其耀以“刚恢复还需要再检查一下”为由,让身边人通知医院:“请王护士带上血压计,立刻到徐市长办公室来。”接到市长召见自己的通知,王秀丽明知会发生什么,却还是只得赶紧去。果然,她连带来的血压计盒子都没打开,就被徐其耀直接带进他办公室里的一个“专用套间”。在那张不知和多少女性滥交过的沙发床上,连客套话都省略了,王秀丽就成了徐其耀的猎物。此时,她才知道,徐其耀昨晚看了半宿淫秽录像,今天一早急不可待地找她来,就是为了照着录像上的“示范”进行“试验”……
王秀丽想,既然自己被徐市长“这样”了,何不顺势求他帮毕业后在家待业的女儿安排个工作?她小心翼翼地问:“市长,你要真的觉得我表现好,那你是不是应该奖励一下我?”徐其耀点点头:“你说,你想要什么?”王秀丽说:“我什么也不要,只想请你帮忙给我女儿找个工作。”徐其耀听罢不以为然地笑了:“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哩!”
几天后,王秀丽将女儿刘澜带到了徐其耀的办公室。这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19岁姑娘一进门,就把徐其耀的目光紧紧吸引住了,以至竟忘了掩饰,赤裸裸地说:“你女儿长得真漂亮!”听说刘澜喜爱文艺,徐其耀当场拍板说:“那你就到XXX(一家该市的新闻单位)去吧!”姑娘没想到这份她过去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工作,在市长嘴里竟是如此简单,惊得脱口而出:“我可什么都不懂啊!”“不懂怕什么,年轻人只要肯学,什么都好办!”徐其耀说完,便给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打电话。一周后,刘澜被安排进了那家好单位。
王秀丽非常高兴。她自以为很聪明地自我“献身”,给女儿讨到了一个好工作,却竟然没想到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徐其耀连她这样的半老徐娘都没放过,又怎么可能便宜那如花似玉的女儿?
为了感谢徐其耀的鼎力相助,王秀丽后来几次提出要好好谢谢他,却都被拒绝了。直到有一天,徐其耀主动朝她开了口:“今晚有个应酬,让你女儿陪我们几人唱唱歌吧。”当晚,刘澜被徐其耀的专车接到了当地一家歌舞厅,在他的“特制包厢”(门可以从里面反锁,室内全封闭)里,徐其耀先是专点情歌对唱,然后几次趁着唱歌的空隙把刘澜姑娘摸一把、捏几下。约半小时后,徐其耀突然吩咐该歌舞厅的老板说:“我有事情要在这里处理,任何人不得打扰。”然后,他将19岁的刘澜占有了。
此后,徐其耀一有空,就让人给刘澜所在单位打电话,以要调自己“视察工作”的报道资料为由,指定刘澜送到他办公室。和母亲一样,刘澜每次来也都是直接被徐其耀带到办公室里面的套间。就这样,这个可怜的姑娘,一年之中两次为徐其耀堕胎。
令人发指的是,荒淫无度的徐其耀不仅不隐瞒自己的无耻行径,有时反而故意标榜自己的“能耐”。一次酒后,他不仅当着众人的面炫耀自己的“一箭双雕”,居然还将这母女俩的“床上功夫”进行了一番比较!
煞费苦心,调到哪把情妇带到哪
徐其耀不仅生活作风如此极度糜烂,而且在调任省建委主任、当选省委委员后,还胆大妄为地调到哪里,就把最喜欢的情人带到哪里。今年32岁的南京某机关女干部冯清清,就是徐其耀从苏北盐城调到省会南京的一个情妇。
冯清清在盐城时早嫁作人妇,孩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1997年春的一天晚上,当时还在盐城市某机关工作的冯清清应邀参加一个朋友聚会,席间偶遇一位正在邻桌就餐的系统领导。她过去敬酒,发现市长徐其耀也在其中就坐。见有位漂亮小姐过来敬酒,徐其耀半真半假地和那位系统领导开起玩笑:“你真有福气啊,手下竟有这么漂亮的小姐。”那人一听,忙把冯清清介绍给徐其耀,并将她称为本系统“最漂亮的一枝花”,徐其耀这下子来了兴趣。
徐其耀。男。出生年月1943年11月。最高职务: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党纪政纪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罪名:受贿。刑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曾经的辉煌:1969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1970年8月至1983年8月先后担任盐城县轧花剥绒厂干部、盐城县委、县革委会秘书,盐城县张庄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盐城县中兴公社党委书记,1975年12月入党,1983年9月担任滨海县副县长,1984年8月担任滨海县县委书记,1987年2月担任江苏省建设委员会主任,2000年5月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是江苏省省委委员、省九届人大代表。
徐其耀1周岁时,父亲就在抗日战争中光荣牺牲,是党和人民把他从一个烈士的后代培养成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徐自己在悔过书也认为“没有*,就没有徐其耀,党和政府是他的再生父母,对党有报答不完的恩情,也曾决心努力工作来报答党和人民”。在过去被告人徐其耀为党和人民作出了不少贡献,他在滨海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被答为该县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在担任盐城市市长期间,也为盐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特别是在1991年盐城市面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时,当时市委书记因病住院,被告人徐其耀家也不回,连续28天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好评。在我们提审徐其耀时,徐回顾了自己的过去也是感慨万分。徐自己90年老体弱月刚当选为盐城市市长时说:“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在1993年换届选举中连任市长时又表态:“当一任市长,兴一方事业,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我想正是被告人徐其耀当时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工作,党和人民才会信任他、重用他。
腐败的人生:
徐其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停地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自己的口袋也日渐丰盈。
何时、何地徐其耀收下第一笔贿赂款,已经无法“考证”了,我们只知道,从原盐城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主任钮春处获取的120万元人民币,无疑是他最大的一笔“收入”,也是他多次动用权力,历尽“辛苦”换来的。
1998年年中,刚认识徐其耀不久的钮春请他帮忙,希望在南京市龙江小区买一幢楼花搞开发。为满足钮春的心愿,徐其耀不遗余力。他先向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书勤打了招呼,然而时间不长,王书勤被组织审查,徐其耀随即请总经理卢连生吃饭,并当面告诉他:“请你继续履行协议,把开发这幢楼花的工程继续合作下去。”孰料卢刚刚表示同意,也被组织审查,徐其耀再次“出山”,请总经理林恺富吃饭,席间他叮嘱林说:“这是你们前任老总定下来的事情,这个协议请你们继续履行。”虽然林表示同意,为保险起见,他还特意让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多加关照。
1998年12月,经多方“共同努力”,钮春以江苏省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名义负责承建、销售龙江小区白云园315幢住宅楼,从中获利268万元。
为钮春鞍前马后地奔劳,徐其耀自有其目的。他多次询问钮春,这项工程能赚多少钱,钮春实话实说,并提出与其平分利润,徐默认。后来,徐其耀觉得直接拿钱不妥,钮春又提出两人合伙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徐其耀立刻表示同意。于是,公司顺利成立,120万元“利润”便以徐其耀两位亲戚的名义投入了公司。
“我知道李文佐夫妇做工程赚了钱,我曾对他们说过:你们现在已经做得不错了,不要忘记过去,把老哥哥忘掉了,没有我关心,你们不可能有今天。”
极力要在仕途不顺之外夺取补偿的徐其耀有些利令智昏。
李文佐、王敦珍夫妇是徐其耀的表亲,最初夫妻俩开理发店度日,自与徐其耀建立联系以后,他们也逐渐做起工程来,并从中得到了不少实惠。对徐其耀“不要忘记老哥哥”的一番点拨,二人心知肚明,借亲戚间走动的形式,他们共向徐送去人民币47万元。
在徐其耀看来,每给人帮一次忙,他都要动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因此对方每挣一笔钱,都应给予他相应的回报。
陈寿康是徐其耀较早认识的一个“朋友”,当年徐跑官时所需的30万元,就是全部由他支付的。然而得知在自己的“照顾”下,陈仅从一液化气工程中就获利三四百万元,徐其耀心理仍然难以平衡,“想分他一点钱”。恰逢大儿子准备结婚,徐便在陈面前装作无意中提起的样子,说大儿子恋爱对象已定,家里想帮他在南京买房子结婚。没过多久,陈寿康送上50万元,“借给”徐其耀买房用。其实,儿子的房子后来还是单位分配的,50万元只是被徐其耀个人花掉了。
盐城市石油液化气厂原厂长丁玉铭曾请徐其耀出面,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吃过饭,并顺利批到了7万吨的石油计划,徐其耀借口儿子要出国,向他索要了1万美元,并以同样借口,向盐城市悦达集团副总经理王雨和索要了5000美元。
对钮春分给他的120万元的“利润”,徐其耀交代得更为清楚。他说:“钮春说要分利给我,这只是他的借口,实际上他要送钱给我,好让我接受。由于我自己错误的认识,认为钮春玩的是‘空手道’,那么我也可以玩‘空手道’。”
“现在反腐败力度很大,加上祁崇岳被查处,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把事情掩盖住,也想把钱退掉,就是组织上审查了,罪也能减轻一点……当时我确实想回头,实际上也回不了头,也想不出什么补救办法,只能这么做了。”
——徐其耀的忏悔钱虽然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恐惧却与日俱增。在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中,徐其耀时时如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便想方设法找到可能“泄露秘密”的人,悄悄退赃。
1995年下半年,丁玉铭要出事的消息传到徐其耀耳中,做贼心虚的他立刻托人将两年前向丁索要的1万美元退回。 
从1999年开始,盐城市人大主任祁崇岳和人行行长朱国华相继案发。因惧怕自己的经济问题同时被揭露,徐其耀陆续找到相关人员,开始“退赃”。
2000年6月,与徐其耀交往密切的陈寿康被审查,徐其耀一边继续大规模的退赃行动,一边到处与人联系订立攻守同盟。
过去所有让徐其耀得意的交易,“都是屁股底下的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接受审查的徐其耀最终发出如此感慨。为掩盖罪行,他绞尽脑汁。
有几笔钱,徐其耀是通过姨妹夫退回行贿人的,他以为,有个证人在场,可以帮其把退赃的行为说清楚,以示自身“清白”。
钮春120万元的利润是徐其耀心头的一块“心病”。
2000年四五月间,徐其耀先指示儿子以儿媳的名义打了一张借款120万元的借条给钮春,并订立一份120万元的还款协议,以掩盖这笔钱的真相。
7月,钮春来到徐其耀办公室,在谈论有关徐其耀的“风声”时,有事要求徐帮助的钮春提出,共同成立公司的事他可以全部兜下来,徐当时未置可否。几天后,徐其耀又通知钮春,将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两名亲戚的名字换成儿媳哥哥蒋某的名字,并催促儿子继续还款给钮春,还要算上一年的利息。
法律没有给徐其耀更充裕的“还款”时间,9月8日,徐其耀被组织审查。徐的儿子继续做最后的努力,他让钮春将股东变更为蒋某的申请手续抽回,换上钮春自己的名字,再打一张向他借款120万元的借条。
最终,这个紧急编就的攻守同盟被检察官攻破,无数个类似的借条协议、还款同盟一一被戳穿,徐其耀,一个贪官,暴露在世人面前。徐其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停地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自己的口袋也日渐丰盈。
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
1993年3月至2000年8月间,被告人徐其耀利用担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江苏省建设委员会主任、盐城市市长的职务便利,46次收受或者索取盐城市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钮某等16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三百九十一万五千五百元、美元一万五千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1999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收受盐城市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钮某贿赂人民币120万元。
2、1995年7月至1997年1月,被告人徐其耀三次收受盐城市石油化工总公司陈某某贿赂人民币80万元。其中: 1995年7月,被告人徐其耀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10万元。
1996年10月,被告人徐其耀以儿子购房为名向陈某某索取贿赂人民币50万元。
1997年1月,被告人徐其耀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20万元。
3、1996年2月至2000年7月,被告人徐其耀6次收受陈某某、王某某贿赂人民币47万元。其中:
1996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王某某贿赂人民币5万元。
1997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王某某贿赂人民币10万元。
1997年10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王某某贿赂人民币10万元。
1998年1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王某某贿赂人民币10万元。
1999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王某某贿赂人民币10万元。
2000年六、七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李某某家中,收受李某某贿赂人民币2万元。
4、1998年八、九月,被告人徐其耀通过其长子徐某某,在南京高楼门饭店附近收受江苏省农业机械公司盐城工程处尹某某贿赂人民币40万元。
5、1996年2月至1999年11月,被告人徐其耀三次收受江苏汇丰通讯有限公司刘某某贿赂人民币358500元。其中: 1996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8万元。
1997年九、十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3万元。
1999年11月,被告人徐其耀通过南京邦杰贸易有限公司,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248500元。
6、1996年2月、1997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二次收受江苏宏大集团公司徐某某贿赂人民币30万元。
7、1995年底至2000年5月,被告人徐其耀五次收受江苏省海峡公司陈某某贿赂人民币12万元。其中:
1995年底,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996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3万元。
1997年10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5万元。
1999年八、九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2万元。
2000年5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8、1998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收受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高某某贿赂人民币6万元。
9、2000年五月、七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二次收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盐城某基地部队转业干部陈某某贿赂人民币6万元。
10、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五次收受射阳县临海镇皋某贿赂人民币5万元。其中:
1998年7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西康宾馆,收受皋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998年10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西康宾馆,收受皋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999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皋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999年7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皋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2000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皋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1、1994年2月至2000年5月,被告人徐其耀十次收受盐城市人防工程公司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9000元。其中:
1994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4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5年1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6000元。
1995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6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6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7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7年9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4000元。
1997年10月,被告人徐其耀在盐都县水利局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5000元。
2000年5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刘某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12、1993年3月,被告人徐其耀以次子徐某某出国为名,向盐城市石油液化气厂丁某某索取贿赂美元1万元。
13、1997年2月,被告人徐其耀以次子徐某某出国为名,向盐城市悦达集团王某某索取贿赂美元五千元。
14、1995年底、1996年底,被告人徐其耀在盐城市市长办公室,二次收受盐城市新浦化工有限公司朱某某贿赂人民币35000元。
15、2000年1月、7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二次收受盐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张某某贿赂人民币8000元。
16、2000年8月,被告人徐其耀在南京南秀村家中,收受盐城市商业大厦杜某贿赂人民币5000元。
案发前,被告人徐其耀为掩盖犯罪事实,将上述收受贿赂中的人民币251万元、美元1万元退还给行贿人。
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追缴赃款、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七百五十九万三千七百六十八元六角,美元四万七千五百十七元九角八分,港币三千五百元,轿车二辆。
判决结果: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法院审理认定,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徐其耀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论罪当处死刑。但鉴于徐其耀在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坦白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对其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