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英雄官方电话:被遗忘的民国法学家 不曾遗忘的宪政传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6 1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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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归来的陌生人”:被遗忘的民国法学家

——专访“汉语法学文丛”主编、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

访谈要点

>>首先,一批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知识分子,以西方启蒙早期的古典自由主义理念武装自己,进而观照中国当下。其以对不明所以的西方社会作为理想的乌托邦样本,要求中国的一切在与国际接轨的名目下全面向西方文明靠拢,真诚而炽烈,却似乎失之于天真烂漫。比如,法学界同人提倡法官配饰假发,这便有点不明所以了。即便在刻下“西方”,衙门口子也是尽量能不戴假发就不戴,原因无他,这既不卫生,又是中世纪魅力统治下的装腔作势。而现代恰恰是所谓的除魅时代,取消它们才是正道。旁观者见贤思齐,花了眼,亦真亦幻,载清载浊。

与之相对,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力倡“王道政治”,甚至指认只有儒家教义才能救中国。这话同样真诚而炽烈,但同样似乎失之于天真烂漫。它没有对占据统治地位、滥觞于近代西北欧的现代普适性政体做出开放性回应,只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式的观点立论,说轻点,得谓一厢情愿,说重点,真所谓痴人说梦。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人,持取审慎中道的立场。他们对于中、西两方过日子的好处与难处,看来都有一些体验,也似乎均有所同情和体贴;他们对于古今之变,左看右看,好像颇能设身处地,而均有所顾应。不仅明白教条式的自由主义大哄大起无济于事,相反,却可能适得其反,而且,对于文化乡愁式的罗曼蒂克,亦多警怵。在他们看来,自由主义理念和文化乡愁式的王道政治憧憬,均不过“中国问题”的因应之策,而“中国问题”千头万绪,至少以两个世纪为疗程,绝非一招一策所能打发,更非短期即可见效。

>>曾几何时,整个中国,600余所法学院,从教师到学生,有几个人知道中国曾经有位世界级法学家,宁波吴公德生先生?大家竞相标榜阅读汉译世界名著,满嘴汉译世界名著的词汇,引经据典的不是盎格鲁就是德意志。不仅举为有学有识的标志,而且等同于普世性不言自明之真理。隔绝久矣,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趋之若鹜,正说明我们这个民族具有强劲有力的吐故纳新的自强不息精神,同时,又说明不明所以,一时间阵脚乱了,丧失了文化自觉,长期以往,总不是个事。

>>严重的中断在于新文化运动之后,几脉关于解决中国问题路径的思想理论之争,演变为政治之争,又变为军事的决战。决战中胜利的一方,借助于军事政治上的绝对优势,将其他几脉的思路完全屏蔽,乃至于从思想史记忆中间抹去了。所以30年间,我们注意到,新文化运动中最激进的一脉,不仅没有中断,反而发扬光大。好在思想史的记忆,就像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一样,像民俗习惯一样,可能中断于一时,甚至可能有长达千年的中断——就像中世纪文艺复兴对于希腊罗马文明的复兴,但是作为已有的历史是无法抹杀的。所以中断是可能的,但彻底的消灭是徒劳的。

>>在三四十年代,法学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年民国政府,高层里不少都有留洋背景,学的就是法学。比如王宠惠、王世杰和吴经熊。徐道邻学富五车,位居小吏,而报国服务,拳拳之心亦然。当其时,民国政体是现代中国接引西洋政体后的产物,代表了清王朝覆亡后中国人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最早尝试。其“民国”形式建立的现代国家的外貌,给中国这样一个文化实体罩上了一个政治法律屋顶,不仅意味着政体之变,而且讲述着自朝代帝制向列国体制下的民族国家型制的转型,而这一转型,才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所以,在民国政体之中,一般常态下,国家治理、政府建构、法治建设,乃至于一般的地方治理,都会看到民国法律人的身影。至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时候,法学家是不管用的,一切什么学家都不管用,罗马法谚语所谓“战争让法律归于沉寂”,剩下的唯有浩叹而已。

>>当时是有分歧的,比如钱端升等一些人,认为宪法是不急之务,梁漱溟他们也是这么认为,因为中国当时战火连天,最急迫的要求是全民动员。另一方面,也有比如萧公权、张佛泉等人,认为只有在走路当中才能学会走路,行宪不是等国民素质提高了、条件成熟了之后再说,当下行宪本身就是创造条件,而终究走向宪政之日。

>>宪政的讨论不是从今天开始的,可以说从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就开始了。1863年丁韪良把《万国公法》翻译为中文,至少那时宪政就已经成为中国高层知识分子谈论的话题。它成为第一波在中国最强悍的冲击力,是在日俄战争时期,日本以小搏大把俄国打败了,当时包括北京的报刊和满清朝廷议论、驻外大使发回来的电文,都在议论“日本胜在立宪,俄国败在未立宪”,吾国若想不败,赶快立宪。从满清贵族到知识分子,都掀起一股思想热潮。第二次热潮是在第一共和奠定初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使得立宪走入制度层面。抗战开始之后,中国鼓噪立宪,抗战时在大后方曾开展了一场关于立宪的讨论。我看到过一份梁漱溟写的材料,当年在重庆,蒋介石把梁漱溟、王世杰一帮人请去,讨论是否要立宪。后来两人同车回去,王世杰很生气地说,照你看来中国一万年都不要立宪了?梁漱溟解释,我是说战争期间不要立宪。

>>晚近30年,中国的各类法学院从10来所扩展到600多所。抛开规模和层次上的参差不齐、甚至极相悬殊不论,就内容而言,清一色的“法学院培训”套路其实大同小异。其课程设置固守“法律专业”,其实就是一点以部门法为主的条文解读和训育,外加一点程序主义的技巧性知识。凡此训育模式,使得法律从业者的知识储备、理论结构和思想言说的敏感性、感染力不足。置此情形下,无论是教师还是他们的养成品,面对纷纭世态,遭遇错综格局,只能有限恪守“职业”立场,难以对重大社会、政治问题进行深度思考,也缺乏面向全民进行大众阐释的技巧。70年代末80年代初,最有本事的人学文史哲,然后学法律经济,现在不同了,学金融,学IT,什么赚钱学什么,真正到法学院就读的未必一定是最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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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知识界有两场争论旷日持久,一则围绕“民主还是独裁”,在国难当头之际讨论如何才能实现独立富强;二则讨论因上一问题引发的文化建设路向,究竟“全盘西化”还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一大批法学家在这些讨论中发出有力的声音,如张君劢(1887~1969)、燕树棠(1891~1984)、萧公权(1897~1981)、吴经熊(1899~1986)、张佛泉(1907~1993)等等,他们从法理角度梳理这些问题,依照自己在海外求学所得及对中国现实的观察思考,提出不少真知灼见。然而这些声音竟被历史湮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鲜有人知他们的存在与贡献。

有感于这样的图景,自2004年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主编“汉语法学文丛”,将这些被遗忘的民国法学家的著作重新编辑出版,迄今为止已经出版10余种。这些曾经声动一时、后来逐渐陌生的名字,重新回到读者的视野,借用北岛在1986年出版的一本散文集标题,他们是“归来的陌生人”。

丛书主编、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先生在《法学家的智慧》一书中,将中国自有现代法学系统以来的法学家划分为五代。第一代在清末变法改制时期登场,如梁启超、伍廷芳、王宠惠,而上文所述诸位则基本属于第二代法学家,许章润称为“真正纯粹法学意义上的中国学术传统”。

回溯中国社会20世纪的发展,上半叶国人为救亡图存而努力,国共在各个领域开展路线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接踵而来的各种运动则将此前几十年来逐渐成形的政治、文化主流一一打破,一切另起炉灶,直到“文革”之后再“拨乱反正”,又一次回炉再造。

萧公权、吴经熊、张佛泉等人的命运恰与此过程相始终,在年轻有为时处于国家患难,在中年要出成果时遭遇政治变革,此后或到台湾或海外潜心教书,或留在大陆,至此沉寂。真正能将法学抱负致力于社会现实的时间,不过20年左右。少年成名,老无所用,这是这代法学家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