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保镖电影下载:地方要比照中央公开“三公”经费 A15-中国-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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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比照中央公开“三公”经费
地方要比照中央公开“三公”经费
■国务院: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预决算,中央财政预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
2011年5月5日 A15:A15-中国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岂凡/徐妍斐



“这辆宝马X6警车非常牛!警察太有钱了也够张扬!配车和国际接轨了,不知服务和国际接轨了没? ”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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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是指公开出国 (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晨报记者 张岂凡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公开工作存在进展不平衡、公开不够细化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对此,会议要求,今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去年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做好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两年来,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2010年在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此外,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会议同时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五大要求
●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
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
●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
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
●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
●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相关链接]
今年科技部率先公开预算“三公”经费逾4000万
据新华社报道 4月14日,科技部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
[典型案例1]
义乌交警配200万宝马X6
回应:用于开道或接待贵宾
据重庆商报报道 日前,有网友在微博发文,称在义乌文博会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G7788警”的宝马X6越野车,这款车售价近200万元,一时引发热议:宝马X6警车算不算豪华警车?究竟该不该配备?
4月24日,义乌市公安局回应称,这辆宝马警车系属义乌市交警大队所有,属于公务车。这辆车一般在重要场合用于开道带路,或者是接待重要宾客。
[典型案例2]
安徽电力被曝集资建房888套低价卖员工
公司回应称报道不属实,存在误解 此前曾被曝以“车改”之名为300名干部配车
□晨报记者 徐妍斐
4月27日,国家电网下属安徽省电力公司被曝出以“车改”之名斥巨资为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配车,仅短短几天后,安徽电力又曝出第二桩更令人吃惊的“福利丑闻”。 5月3日,有媒体发现该公司在合肥市“违规”集资建房,卖给员工内部价仅为市场价的四成。昨天,安徽省电力公司回应,称此事系一场误会。
报道:集资建房部分是双拼别墅
据报道,安徽省电力公司“集资”为职工所建的豪华小区位于合肥市翠薇路698号院,共有888套房子,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据熟悉小区的人士介绍,这个名为“绿苑”的小区内部绿树成阴,有大片植被、假山,还有一个网球场,A、B区全部为双拼别墅,后面有数栋小高层,“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两厅”。而最引争议的莫过于安徽电力职工购买“绿苑”小区的内部价格。据称,这些在合肥市场价为5000-6000元/平方米的住宅,在“集资建房”的名义下,仅以1000-2000元/平方米的低价卖给电力公司内部人员。
据了解,类似的企业“集资建房”曾在2003年就被国家紧急叫停。国务院2003年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指出,任何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回应:立项早于国家规定
针对这种质疑,昨天下午,安徽省电力公司新闻中心张姓主任告诉晨报记者,有媒体报道所谓“绿苑”小区给职工的内部价仅为市场价的四成,是打了一个“时间差”:“首先这并不是近期的事,而是2004年的事,当时周边房子市场价也只在1000-2000元/平方米,而并不是有些媒体报道的现在的市场价格5000-6000元/平方米。事实上,我们当初的内部价每平方米仅比市场价低了200元,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一部分职工并不愿意买这些房子的原因。”
此外,对于2003年国家出台的禁止“集资建房”的有关规定,张姓主任回应说,2004年仅仅是“绿苑”小区和职工交房的时间,并非“集资建房”立项和建设的时间,“它的立项要早于2003年《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因此符合国家规定。”另外,张姓主任还透露,目前安徽电力正在就此事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国家电网总公司审查。
[新闻链接]
安徽电力借车改给干部配车
4月27日,新华社报道称,安徽省电力公司近年来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且标准逐年提高,从最初的奇瑞汽车到现在价值20万元的一汽迈腾和帕萨特领驭,一切车辆手续及费用由公司负责,但车归干部自驾。对此,安徽电力领导回应说“从减少配备驾驶员和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配公务自驾车是有道理的,是车改的有益尝试。”尽管如此,安徽电力不少普通职工依然十分不满,认为这是以权谋私,变相侵占国有资产,与国家治理“三公消费”的要求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