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碰在线caopoen香蕉: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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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

2010-04-27 10:57:19 来源: 人民网

温家宝同志最近重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他还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一个正确的经济学同高尚的伦理学是不可分离的”。他强调指出:“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寥寥数语,内涵隽永,道出了“正义伦理学”的真谛。

改革时代呼唤“正义伦理学”

上述引语中的关键词“幸福”、“尊严”、“和谐”和“公正”(或“公平正义”)均为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均为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其中的“公正”或“公平正义”又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道德的核心价值,它统率或决定着“幸福”、“尊严”、“和谐”等伦理范畴和道德价值。

现代汉语中的“正义”、“公正”、“公 平”或“公 平 正 义”乃 至“公道”、“公义”等道德概念,意涵相近,大致对应于英文中的“justice”、“fairness”、“equity”、“impartia-lity”或“righteousness”等近义词。无论古今中外,此类概念的使用频率皆非常之高,因为它们承载着人性的追求,承载着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简单说来,中外伦理思想史表明,“没有公正便没有道德,没有公正论,便没有伦理学”。伦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对人类道德发展史的充分考察,揭示了这么一条真理:“人类社会没有不关心公正的道德体系,因为没有公正,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个人的幸福和尊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的伦理思想史,几乎就是一部公正思想史。

早在古希腊时代,公正就被视为“全德”、“至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部分,而是整个邪恶”。古埃及人主张,“公义至大”,“公正比国王的力量还要强大”,“对一切人都要公正”。同样,作为华夏文明之儒家伦理源头的“义”及其道德理想“天下为公”,也都在推崇公正和公义。先秦思想家荀子对“天下为公”的解释是:“贵公正而贱鄙争”,“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

细看历史,古今中外的大学者、有作为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无不为设计和实现社会公正、消除社会不公而殚精竭虑,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案。然而,正如法学家H釐凯尔森所说:“ 什么是公正? 这是人类永恒的问题。没有任何问题像公正这样始终充满如此热烈的争论,没有任何问题像公正这样激起无数人为之洒血流泪,也没有任何问题像公正这样得到从柏拉图到康德诸多杰出思想家的强烈关注。”正是对公正的关注,成就了洋洋大观的伦理学名著,从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一直到罗尔斯专论社会公正的《正义论》。

40年前,罗尔斯的《正义论》甫一问世便轰动世界。有人因此把他同康德、亚当嗠斯密、密尔等学术巨擘相提并论,誉之为“20世纪的洛克”,断言“20世纪余下的时间将由他的思想来决定,就像亚当?斯密和洛克的思想决定了 19世纪一样”。无论如何,他已被公认为20世纪下半叶最有成就的伦理学家之一。罗尔斯写道:“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个思想体系,无论多么精致和简练,只要不具真理性,就必须予以拒绝或修正;同样,一定的社会和法律制度,无论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不公正,就必须予以改革或废除。”

罗尔斯40年前提出的“公正乃首要价值”的正义思想,不但影响了“20世纪余下的时间”,也许还要影响整个21世纪,特别是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上世纪90年代,老一辈伦理学家周辅成在《论人和人的解放》中反复谈到,“21世纪的伦理学,不能只是 爱人之学 、 利他之学 ,还应当成为 社会公正之学 ,要先把公正或正义讲清楚”。他认为,“一个没有公正的社会,比一个没有仁爱、没有理性的社会更为冷酷、黑暗和可怕”。他提出,“要尊重正义感,培养正义感,以正义感来推进社会公正的发展”。因此,以“正义”为核心范畴和首要价值,揭示“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之实现途径的“正义伦理学”,才是当今改革时代所需要的“高尚伦理学”,才能引导人们崇尚和追求社会公正,让人民享有越来越多的公平和正义。

公平正义的要义

如前所述,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类共同追求的道德价值。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和尺度因时代和阶级之异而异,因道德体系之异而异,但它作为一定道德体系所认可的权利义务之合理分配的方式和状态,其本质要求 “得其应得、有其应有”则是确定不移的,它同权利的高度相关性也是确定不移的。职此之故,古罗马《民法大全》在论及“正义和法”时给出了这样的定义:“正义就是给予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而永恒的意志”。不难看出,公平正义的要义就在于明定人们应有哪些权利,从而确保其受到合乎权利规范的对待。因此,“哪里有公正问题,那里就有权利问题”;争取社会权利的实现,就是争取社会公正。

 

那么,就当代人类社会而言,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在人权和公民权理念已然普及的当代,要准确地理解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的公平正义,必须铭记马克思的经典论断: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根据这一论断,当代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要义,就是主张权利平等,尊重自由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实现“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而蔑视或践踏人权,侵犯或克扣公民权利,以及种种特权和腐败现象,均属典型的社会不公。说到主张“权利平等”的社会公正,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在政治经济的利益分配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公正原则将确保人们的所得待遇合乎其应有权利和基本人权,但绝不追求利益相关者所得待遇的“结果平等”,绝不主张小农平均主义。

当代中国的伦理学与公正原则

本文开头提到“一个正确的经济学同高尚的伦理学是不可分离的”。其实,不独经济学为然,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等,皆莫不如此。这是因为,如前所述,改革时代所需要的“高尚伦理学”是“正义伦理学”,是以公平正义为鹄的的伦理学,是以公正为道德原则的伦理学,它要贯穿于人类社会的所有领域。经济学与伦理学之不可分离的绝妙注解,远有市场经济的鼻祖亚当蝘斯密之大讲《道德情操论》,近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亚森,他更是大讲特讲《伦理学与经济学》、《论经济不平等》和《贫困与饥荒》,其一生都在为争取穷人的社会权利、实现社会公正而奔走呼号。至于其他几个学科,亚里士多德、康德分别有言曰:“政治学的善就是行使公正原则”,“法学是守护公正原则的艺术”,“公正原则是确保社会之和平和谐的必要而充分的条件”。这些古老箴言启示了下述哲理。

“公正原则以种种名义统治着世界 大自然和人类,科学和良知,逻辑和道德,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文学和艺术 唯有公正原则,凭借其互惠和均衡之策,方能重建制度,创造和谐,为矛盾多变的现象界奠定法治和稳定的理性基础。”

如此说来,要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要建设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固然离不开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尤其离不开宣扬公正原则的“正义伦理学”。当代中国伦理学的迫切任务,就是要深入研究申张人权和正义的公正原则,阐明公正原则在社会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实现途径,阐明社会公正原则如何催生经济公正、政治公正、司法公正、教育公正和环境公正等等。

 

著名伦理学教授魏英敏指出,改革开放 30多年来,我国伦理学界革故鼎新,冲破了教条主义、独断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束缚,终于确认公正原则乃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或首要原则。这种伦理共识,打破了以往将“集体主义”奉为处理道德关系之唯一原则的旧伦理学体系。人是在一定的集体中生活的,总要有相互关照的集体主义精神。但是,将任何集体绝对化,将任何集体价值视为至高无上,其荒谬性则显而易见。此种“集体”,只能是马克思所斥责的“虚幻的集体”,而不是他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正确理解的集体主义,必然服从或符合于作为社会制度之首要价值的公正原则。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公正原则呢?大体说来,它有两大特征:第一,维护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第二,保障平等与效率的最佳结合。这种公正原则至少有三项基本要求:第一,实施民主法治,切实保障人权;第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贫富悬殊;第三,健全社会保障,及时扶贫济困。实践证明,只有全面落实公正原则,才有可能逐步解决当前经济、政治、司法、教育等领域严重存在的腐败和不公正,在全社会激发起现代化事业赖以发展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