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电影被骂:盘点武汉近两年发生的让中国人“内伤”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8:00:45
一,“打错门”事件
湖北“打错门事件”的曝光多少让人有些黑色幽默的感觉。
打人竟然给打错了?
这似乎经常是喜剧电影中的惯用手法,起初看到这个新闻还有些怀疑。
但这的的确确就在我们身边发生了。
事情既然发生了,我们只能对那位无辜的受害者抱以同情,
但事后相关领导看望时的态度着实让我们气愤。

据新闻报道:
武昌公安分局一名领导在看望受害者时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有人就当场指责:“若是一般群众你们是不是就可以随便打?”
  
  二,湖北北孝感“穿制服上访”法官被免职
  事件背景:2008年,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人员、冯缤的妻子胡敏被单位列入“清退”名单。但冯缤认为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便可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孝感中院应与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冯缤亲自代理妻子的案子,向孝感市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因对仲裁结果不服,冯缤将所在单位孝感市中院告上法庭。但妻子的劳动纠纷案迟迟未能“立案”。为此,冯缤身穿法官制服、举着“冤”字牌上访。2009年,此案一审判决,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得到认可,但没有判决孝感中院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说:“申诉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只要依法进行,不应该因为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具体到冯缤这件事,免职决定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到底违反了《法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哪条哪款,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邓玉娇事件
  邓玉娇案件发展到现在,因媒体和网络的及时介入,早已变得全国皆知、人人皆闻。街谈巷语、社会舆论和网络讨论是沸反盈天,各方意见争执不下。但我想,作为一个普通人,对邓玉娇案件的关注是社会良心的体现,对邓玉娇的支持是正义和道德的要求。     事件因为时间的关系,现在慢慢地已经有更多的细节和内幕被及时披露。网络声音和社会舆论也从刚开始的一面倒支持邓玉娇,为邓玉娇喊冤,认为邓玉娇正当防卫无罪,慢慢演化为讨论现场案件的各种情形,讨论当时邓玉娇并没有在被强奸的过程或者被暴力侵犯过程中实施正当防卫。我想,我们现在一致同意的结论是,邓玉娇当时是被羞辱了,她的尊严被践踏了,她的身体受到的伤害远远比不上她个人尊严和人格受到的伤害。于是,事件就演变成一个以弱者形象出现的孤女,不堪羞辱,奋起反抗权贵的故事。至于个人尊严受到羞辱,是否就可以暴起杀人,警察们肯定不会接受这样的逻辑。警察肯定认为,尊严被羞辱,可以起诉,通过合法途径追回尊严。只要她当时没有被强奸或者肉体没有被伤害,那是不能反抗的,起码不能杀人。至于作为弱者的邓玉娇,如果不是这样反抗,而是向警察们理解的通过合法途径求得尊严,那个途径有多大的可行性,得到那个结果有多少希望,那就不是警察管的事了。     不过我猜想,在现在的中国,在那种情况下,邓玉娇如果不这样反抗。故事会怎样发展的呢?一种可能,她会继续被羞辱,甚至被打一两耳光或者被暴打一顿,然后在她的老板的强迫下,向那三个“客人”赔礼道歉,请求原谅。然后,她可能被扣掉部分或全部工钱,接着也可能被炒掉。那三个客人投诉完她后,继续享受原来准备要的项目,说白了就是“洗浴、桑拿、嫖娼”,以后各自的生活和命运应该就没有任何交集了;     另外一种可能,她会继续被羞辱,甚至被打一两耳光或者被暴打一顿,然后在她的老板的强迫下,向那三个“客人”赔礼道歉,请求原谅。然后,她可能被老板强迫向那三个客人之一提供“那种服务”,然后被扣掉部分或全部工钱,接着也可能被炒掉。如果不被炒掉,那么,她开始变成一个提供“那种服务”的小姐了。那三位客人,一夜过后,肯定继续自己人上人的生活。     还有一种可能,她会继续被羞辱,甚至被打一两耳光或者被暴打一顿,然后,她或者同事报警,接着大家到警察局处理。当然,对着这三个“官员、老板”,警察的处理会考虑所有的因素。纠纷处理完毕后,她可能会失去这份工作。然后可能向法院起诉,以求得公平。至于起诉之后怎样,欢迎大家继续猜。     甚至,我们不惮以恶意来猜测,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会继续被羞辱,甚至被打一两耳光或者被暴打一顿,然后,可能就真的被强奸或轮奸了。之后她或者同事报警,接着大家到警察局处理。当然,对着这三个“官员、老板”,警察的处理会考虑所有的因素。这事完后,她可能会失去这份工作。然后可能向法院起诉,以求得公平。至于起诉之后怎样,欢迎大家继续猜。     弱者向强者要求尊严,简直可以说是“与虎谋皮”。邓贵大三人是什么人?那是政府官员、老板,是掌握行政权力和经济资源的集合体,是占有绝大多数有效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的利益集团。现下的中国,行政部门、司法部门都要为这些阶层服务。如果,邓玉娇不暴起反抗,后面的结局,我们甚至都想象得到。     所以,我想,为什么以草根声音自居的网络,会一面倒地支持邓玉娇;     自然,我也能猜得到,为什么警察会说那三人没有正在实施强奸,为什么会第一时间强调邓玉娇精神的不正常,为什么现在会以杀人罪把邓玉娇作为嫌犯。     无论如何,大多数人都是心如明镜的。所以,我想,对邓玉娇案件的关注是社会良心的体现,对邓玉娇的支持是正义和道德的要求。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如何处理这个事件,就体现了政府和司法部门是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代表哪一方的利益。     往大了说,这也是对权力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是否拥有这些权力的正当性的一次考试。
  四、郭寒韵卖身救父
  今年1月1日爆发的“郭寒韵卖身救父”事件最为骇人听闻。一个心智健全的竹溪建设局干部被当地公安关在精神病院14年!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当地领导不是检讨自己,而是指责救人不该,更可悲的是,当地政府还买通个别媒体记者,污蔑施救者,黑白颠倒,天良丧尽!
  
  
  王贝整容致死事件
  质疑一:医生是不是都可以跨界?汪良明在节目中回答医生资质问题时答案含煳,并承认不清楚是否具有可以做王贝整形手术的资质。对此,白岩松指出医生资质的“跨界”存在隐患,“做不同的手术有不同许可范围,但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卫生部门规定,那医生是不是都可以跨界呢?这其中的隐患又是什么?”质疑二:违法违规难免要卫生局干嘛?对于武汉市江岸区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即使口碑很好的医院也不能保证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并称虽然媒体因为王贝是超女而“放大”事件,但他们将依规办事,把王贝作为普通的患者来对待。白岩松表示了质疑,“违法违规难免的话要卫生局干嘛?”他更指出,我们也需要“感谢”王贝是超女,才让这样的事件快速引起全国关注,“也许我们要‘感谢’这是一个超女,让我们可以快速放大起来引起全国关注,才会引发我们对整形行业这样一个高度关注。如果是一个普通的患者,会不会在这个利润很高的行业里给了他很高的赔偿就不了了之了?会不会带来将来的危险?而且这位负责人应该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患者,而是人命关天,任何出现了死亡案例的患者都应该是高于一切的,我觉得大家应该严肃一点,这不是娱乐。”质疑三:本地医疗鉴定是否客观?白岩松还表示,由于现在对于王贝的意外原因有多种说法,因此非常需要真实客观第三方的医疗鉴定,“意外出现在手术台,还是两小时后是相差很远的。我们需要得到真实客观第三方的医疗鉴定。但他们是由本区的医疗鉴定机构来做,大家会有点担心,为了医疗的利益或面子得出不客观的鉴定。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医疗鉴定方面大家一直希望得到第三方的客观鉴定。”
  
  
  六、徐武事件
  南方台内抓人者确为武汉警方 徐武现生死未卜
  被关押4年多的徐武成功“飞越”了“疯人院”,但他的自由仅仅持续了8天。前日,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从南方台院内将他强行掳走。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警方方面证实,强行带走徐武的确实是武汉警方。徐武的父亲表示,徐武目前已不知所终、生死未卜。  徐父来广州时曾被警察拦截  2011年4月19日凌晨,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徐武成功“越狱”。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随后,他抵达广州,试图在广州的医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意外发生在4月27日。  当时,徐武的父亲专程从武汉赶来广州,在去接父亲的路上,徐武还心有余悸地对南方台记者说:“武汉公安该不会跟着我父亲一起到广州,来把我抓回去吧?”  记者安慰徐武:“应该不会的,有我们电视台的记者跟着,难道他们还能把你从我们身边抢走?”  徐武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前日,徐父告诉记者,早在4月27日上午,他在广州火车站出站时,就有一名自称“武汉警察”的人在火车站检票口拦住他,不让他走!当时说要检查他的包,徐父当即表示:“要检查我的包可以,你们就在这里检查,不能带我去别的地方,我不跟你们走。”同时,他给南方台《拍案惊奇》的记者打了电话,记者赶紧扛着摄像机向检票处冲去,见一名着便装的男子拉着徐父不让离开。据电视台记者描述,看到摄像机后,着便装的男子放开徐父,用手挡着摄像机镜头并开始拨打电话。  徐父则被记者接到车上,与徐武一起到了南方电视台。在车上,徐父还说:“刚才截住我的男子我认识,徐武从医院逃脱后,他曾经到我家去找过徐武!”  武汉警方当夜即接走被扣押者  徐武的担心在3个小时后被印证了。  4月27日中午12时,采访结束,记者安排徐家父子在电视台院内的餐厅吃饭。徐武又向记者道出心中的不安:“武汉来的警察肯定在电视台外面等着要抓我呢,我们等会出去,不会被武汉来的警察捉住吧?”  为了安全起见,记者让徐家父子从后门出去。  下午1时33分,徐家父子等3人从餐厅后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来新快报接受采访,却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掳走。  闻讯而来的记者只来得及抓住其中一名自称姓周的男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派出所。  昨日,记者从派出所方面获悉,4月27日晚上11时12分左右,该名男子已经被武汉警方接走,派出所方面表示,“他们手续齐全,也有正规的法律文书和内部办案文件,我们不能不放人。”  记者后来获悉,他并不是姓周,而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的全霆。  热点“抓人”理由是徐武涉嫌危害社会安全  昨日上午,徐武的朋友江一拍也到华乐派出所报案,反映“27日,在南方台大院内,手机被这群不明身份的人抢走”一事,要求要回自己的手机。派出所方面也告知他,那群人是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工作组的。
  后据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确实是武汉警方便衣带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  至于带到了什么地方,带走之后怎样处理,则要去问武汉警方,广州警方已经没有权力干涉了。  记者打数十个电话仍查不出徐武下落  昨日,新快报记者打了数十个电话,分别致电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以及公安局内部负责宣传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或者不接电话,或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者提出无法核实记者的身份。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记者依旧无法得知徐武被带往何处。徐武的父亲表示,他也不知道儿子被带到哪里去了,现在谁也不肯再告诉他儿子的下落了,他觉得是自己害了儿子,是自己来广州导致警察尾随而来。  律师观点  精神病人不是在逃罪犯 警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个在逃罪犯。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它针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针对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  他表示,医院发现住院的精神病人跑了,可以来人把他抓回去进行治疗,但警察没有这个权力,因为对方不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医院发现病人丢了,委托警方帮忙将人带回也不行。因为公安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医院行使的是私权力,即使是医院委托警方,警察也不能接受医院的委托前来抓人,最多只能协助医院把人带回去。  如果警方要抓捕这个人,首先必须证明他不是精神病。先要对他进行精神鉴定,鉴定他不是精神病人,在有证据证明他不是精神病人、且他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警方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在没有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之前,徐武在法律意义上还是精神病人,警方就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医院可以抓他回去治疗,或者重新鉴定。医院抓他回去重新鉴定之后,有病则继续治疗,没病则应该放出来。  如果在进行鉴定之后,有证据证明他从来就没有精神病,那么,就需要追究当时是谁把他“变成”精神病了,里面是否存在交易。搞清这些之后,警方才有权对他之前的行为进行追究,如果有涉嫌犯罪的才能进行追诉。  记者手记  这个精神病人“知道的太多了”  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表示,如果是刑事案件涉及要跨省追捕的,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抓人,至少会跟当地公安机关打招呼。如果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案件,则可以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但也会跟上级公安部门备案。  一个“精神病患者”从医院跑出来、身无分文,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大案要案,是否需要动用警力,劳师动众、急匆匆把人抓回去?  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动用警力,人失踪了,医院和家属到警方报警了,警方可以协助医院和家属把人找回来,但最多也只能是“协助”。
  实际上,这回武汉警方明显没有获得家属的请托,医院有没有请求他们协助也无从得知。  再者,徐武是在南方台大院内、在准备来新快报的路上被劫走的,他在广州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行为、也不具有攻击性。一个处于众记者严密监控下的人,可以说是行踪完全透明的,根本不算“失踪”,在记者陪同下,也不可能再度“失踪”。
  情况并“不紧急”,为何不能亮出证件、说明来意?一见记者的镜头就躲,一见记者离开,就冲上去抓人?更离奇的是,现场有一男子曾对徐武的朋友江一拍说,“你们这回闯大祸了!”  这个“闯大祸”是指什么?  难道这个“精神病”讲的胡话昏话都是真话,所以才“祸从口出”、闯下“大祸”,最直接的推测则是一句老话——这个精神病“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