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影传说:格外精彩的犯罪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24:27
格外精彩的犯罪学 林海

 

    龙布罗梭在《犯罪人论》中,从人类学角度对犯罪者进行研究,对精神病人和服刑犯人进行观察,提出天生犯罪人说:犯人由于与生俱来的身体特征,必然会走上犯罪道路。然而,这里要说的,或许是《犯罪人论》中易被忽视的别样精彩。 

    一、对于西方文明的反思 

    “文明和野蛮都会造成犯罪……文明的提高使某些犯罪和精神病现象(瘫痪、酗酒)增加,因为人们更多地使用野蛮人几乎根本不知道的刺激品……文明推动着报纸的创造和发行,报纸总是报道一些关于犯罪的新闻,有时候这些新闻特别容易刺激对犯罪人的模仿……随着文明给监狱带来仁慈的和博爱的关心,文明往往更能引诱人犯罪;……文明每天都在引进新的犯罪。” 

    在犯罪学界与刑法学界,几乎众口一词,说他从属于犯罪人类学派,相对于他的学生菲利和加罗法洛,一味地从人的身体构造、生理特征去找犯罪的原因。然而,从上面他的解说来看,其实未必如此。龙布罗梭对于社会、对于革命、对于文明与进步,有着自己的思考。在犯罪学家龙布罗梭眼中,历史并不是线性的。文明的进步可能会带来更多的症状。文明带给人类的苦难与它带来的幸福同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必然会突破其政治法律框架,造成上层结构无从回应的新时代。犯罪是一种迹象,也是一种否定。当革命到来,否定之否定成立,历史才会重新回到平稳时期,犯罪才可能趋于平缓。 

    二、我们是群氓:神不在这里 

    “狡猾的龙进行对照,纯粹是为了相互沟通。”罪恶如同暗语,又如罂粟,是与诗歌相仿的迷狂美丽。很多人以为这本书是实证科学抑或犯罪学的显现。然而一章“犯罪人的文学”,吐露了龙布罗梭的秘密:作为精神病医生的他,反感神学秩序,同时纠缠于对神秘世界的向往。他关注犯罪人的文身,说受伤与文身是男人的象征。他关注犯罪人的爱与恨,关注犯罪人的感觉,对于自杀偏狂症的热情远超过对于司法。在他记录下的文字中,难以掩饰心中活生生的意大利人的渴望:“我要洗劫商人的店铺,我要杀死城堡中的贵族,我要掳得烧酒和姑娘,世界将尊奉我为君主。”同时,鄙视老老实实种地而忘记自己是意大利人后代的农夫:“靠铁锹能赚取什么?如果手中空空,心将会生病,刀!刀!朋友就在树林中。” 

    另一方面,那个时代的意大利仍然生活着教皇。宗教的力量与世俗权力仍然集中在罗马。而在南部,赤贫的海水与村庄,人们并未生活在天国里。犯罪的种子埋下,进入城市的游民们,虽然从小听着圣经,却从未真心相信。对他们来说,只有饥饿、穷苦和愤怒,是真实的。而天使魔鬼这些价值评判的字眼,不过是贵族和神父们的伪善罢了。 

    “天使是这样的创造物,可怜、怯懦、无视新知,宁愿鼠目寸光;只爱听言表景慕,根据对自己忠诚与否,来为善恶定框。魔鬼则是果敢的精灵。不怕运用我们不朽的本性,也藐视至上权威的压迫,直言‘你的恶不是善’。” 

    而作为精神病学家的龙布罗梭,同样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抛弃以往以神学福音解释犯罪的手法。寻求人自身作为犯罪——当然也有其他行为——的原因。在法哲学上的突破难以估计。而作为他本人,对于神学中的形象颠覆,作用也堪比此前的文艺复兴者。上帝为恶披上诱惑的外衣,天使是愚笨的监狱看守,仅会衔着十字架晃动。没有人能体会那个时候他的精神状况或躁狂。龙布罗梭在研究犯罪人的同时,尝试触摸理性之墙后面那个黏稠湿热的地狱。神轰然倒地,人却还在这里。 

    三、呜啦!革命,革命! 

    “在西西里,‘土匪’这个词已经失去了它的本意,它不再是一种不名誉的称号,而成了当地人的一种颂词……实际上是指一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尤其是不怕司法机关。”

    这里是前民族国家的意大利,暗杀与恐怖如少年般在混乱中四下奔跑。宗教领袖是意大利统一复兴的敌人,一如《牛虻》中弑子疯狂而死的蒙太里尼。龙布罗梭清楚地记得,在意大利,“黑手党随着加里波第一起选择,它拉起了队伍,打开监狱……加里波第的威望比黑手党更为强大,因而黑手党被溶解”。同时,“在所有的巴勒莫革命中……这些人的行动主要是出于对统治者的痛恨,……对于他们来说,自由就意味着终止法律统治”。龙布罗梭像一个历史学家一样忠实地刻录那一切。《犯罪人论》亦是意大利史的切片,更是某种反思:对于革命,无休止的革命——它来自哪里?难道不是来自人心深处摆脱束缚的本能?群氓们到底是革命的工具,还是革命本身? 

    “在一些政府体制中政治革命层出不穷。这些革命导致某些犯罪增加,这一方面是因为革命使许多人聚集在一起,另一方面,革命也激发了人的暴力欲望。……一位著名的西班牙人说:西班牙是一所监狱,那里可以实施任何犯罪,而不受惩罚,只要高喊支持这个或者那个,或者使罪行具有某种政治色彩。” 

    将犯罪作为一个指标(benchmark),龙布罗梭所做的,是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与功能的反思。所谓的文明进步,实际是增加了可分配的资源,并且赋予社会上不同群体以不同的获取资源的能力。新剥削集团的产生与犯罪的新增既相关又相反。“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犯罪者常常会是新社会的弃儿,新沦落为被剥削者的那一批人——无法忘记自己“先前也曾经阔气”,或者在自己的境况上无法加以改进,迫不得已进行犯罪。而当国家对于这部分罪犯的处理不考虑他们犯罪的背景时,就可能会引火烧身,被指责甚至被推翻。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革命,在革命时刻烧尽的旧制度,往往会在若干年后复生。唯一能消解这种烈火的是革命本身。直到此时,一切才可能重塑造。体现在犯罪与刑罚之上,是一个罪名体系的重建。这就是犯罪学眼中的革命外观。 

    不过,革命时代的激情、犯罪状态下的亢奋,对于龙布罗梭而言,其实都只是眼镜片后面的观察对象。它们被换算成数据。写在他发黄的笔记本上。当时他的笔尖是否激烈地抖动已经无从得知,他又是如何抑制自己,让这一切流传到我们眼前,更是无人知晓了。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