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寻乌县很穷:劳动争议仲裁案处理律师意见实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59:56

劳动争议仲裁案处理律师意见实例

2011年04月27日09:35 东方法眼王荣洲律师240人次浏览 评论0条字号:T|T

核心提示:本文详细叙述了在劳动争议案中,作为单位的当事人所要选择的诉讼策略。这样操作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劳动者的当事人一方,理解了本文以后,可以在和单位的诉讼中,正确选择自己的诉讼策略。知己知彼。

 

  律师特别提醒:

  1.未签劳动合同从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工成本最高,集团一定要严格避免。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在用工期间用人单位既需要依法给予劳动者各项待遇,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对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很大的破坏作用。

  2. 集团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标准工作时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集团现有的制度每星期已经加班5小时。集团可以考虑对工作时间做出调整,也可以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不予调整,因为打官司要求加班费的毕竟是少数。

  3. 集团试用期的工资已经违法。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2月1日起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徐州市区属于二类地区)从790元调整为930元。集团可以考虑对试用期工资做出调整,也可以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不予调整,因为打官司要求试用期工作差额的毕竟是小概率事件。

  4. 劳动争议案件最怕的不是个案,而是个案引发的井喷示范效应。哪些本来对公司的工资待遇就有些不满的人,看到别人通过打官司不工作挣钱比工作挣钱还多,而且很快就能拿到钱。有些人就会不工作去打官司。

  对于这种情况的应对策略:

  一、走程序,通过程序的拖延,从仲裁到一审,从一审到二审。这样下来没有一年半载的是结束不了的。别人一看就要这么几个钱累的半死,也许就放弃了。公司要给员工一个信号:你可以从公司拿到钱,但你永远不会轻易从公司拿到钱。而且拖个一年半载的对最后的调解也有利。

  二、劳动争议案件如果有可能最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一来调解就得妥协让步,这样调的比判的少,对公司有利。二来调解内容简单,只写调解的结论,不具体写如何调的,每一项是怎么调的。别人拿到调解书只知道调了多少钱,不知道每一项请求有没有得到支持。如果是判,那就判的很细了,每一项得没得到支持都得写清楚。这样公司的别的员工在打官司就可以拿这份判决作为先例向法院主张自己的请求。那样公司就很被动了。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荣洲

  二○××年月一月十二日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作者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王荣洲律师责任编辑:王荣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