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门花园 迅雷下载:个税征收上应有大智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10:09
        媒体报道“个税修正案草案未通过”。看报道内容,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未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未付表决,当然就不可能获得通过,但未付表决其实比未通过意思更多。付诸表决,才谈得上通过不通过的问题;未付表决,是是否通过还没有列入程序。这就是说,个税修正案,离通过还有相当的距离。
  据披露,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推算现有缴纳个税的人将有一半可免于缴纳个税。听起来,受益面挺广的,但随着名义工资的增加,尤其“五年收入翻番”的计划,以及物价指数的上升,3000元个税免除额恐怕又会很快使中低收入收入缴纳个税成为突出问题。
  专家反复普及知识,说个税免征额不能理解为起征点,3000元免征额,起征点是从三千块往上算。这很准确,但不过“1 块钱的科学”而已,让人知道3001块开始才起征税,实话说,这种精确定义,并不构成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围绕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产生了多个争议性话题,包括地区差异争议、家庭为单位征税问题等。
  地区差异的争议有两个,一个是说地区收入水平不同,标准应当不一,例如在收支水平低的地方,可以2000元就征税,收支水平高的地方则5000元起征;另一个问题是提高起征点至3000元,可能使一些地方个税差不多绝收。
  我想,中国的居民收支状况,确有城乡差异、地区差异,然而,城乡和地区差异正是应当尽量消除,而非加以固化,中国又不是联邦制或者邦联制国家,个税免征额有什么理由按地区分设?你在上海,5000元就征税,你在西宁,也是5000元征税,这才有利于使各种资源和要素均衡流动,而非越来向发达地方聚集,从而缩小差距。
  提高起征点,可能使一些地方个税差不多绝收。这不是事实,在中国,任何地方都有高收入人群,个税调到再高,在任何一个城市,都会有人要纳个税的。其次,就算起征点提高到不发达地区的个税差不多绝收,又有什么问题呢?基于城乡和地区差异的巨大存在,不发达地区的政府个税收入减少部分,完全有理由在国家范围内进行转移支付加以平衡,而不是让不发达地区的人低收入纳税来维持地方政府的个税收入。
  一定程度上,税率一致还不够。不发达地方应该各种税收都有更多的减免,发达地方则不得享受减免。这才是促进区域平衡发展的办法。然而,现实的情况却往往是,发达地方获得的减免更多,不发达地方则不得优惠,这种“蓄养税源,加大税基”的做法,确实有利于“一部分地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继续下去,不会产生“先富帮后富”的效果,反而使先富地区和先富者拥有的政策话语权越来越大,得到的政策倾斜越来越多。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基础数据是否完备,当前可能确有困难,但这是方向,一时做不到可以暂缓。不过,中国在社会管理和控制上花费巨大,却连以家庭单位征收个税都缺乏基础数据的支持,这就可见社会管理的着力方向存在很大问题,对人的行为秩序的管控超过了对公民福祉的关注,这是需要改正的。


  个税问题还要有更大的视野来观照。根据统计数据,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增速加快了13.2%。同年,个人所得税收入4837.17亿元,增速加快了16.4%。个人所得税增速超过了总税收增速,而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6.6%。以如此个税负担,完成有限的税收总量增加,得失值得一问。
  2006年中国废除了几千年之久的农业税,原因就在于得不偿失,以数亿农民的负担,换到的只是国家财政收入不足1%的增加。个税当然不比农业税,它不只涉及财政收入,而且事关社会公平。然而相似的道理是,即使个税只向高收入者征收,放过一般工薪人员,对税收总量的影响相当有限,而大量一般工薪人员的幸福感受对社会所产生的良性作用,可能不是政府花同等的钱可以买到。个税征收问题上,需要有大智慧,而不是整天在税收收入上斤斤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