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拍卖”起缘于荷兰与英国
18世纪的欧洲,所谓的拍卖也会因为海域的隔绝而有所不同。比如,拍卖人从一个高价开始,然后逐渐降低价格。当某个报价者喊出“我买”时,他便以当前价格获得物品,同时拍卖结束;这个报价者于是就以这一价格赢得物品。这种类型的拍卖在荷兰被用于花卉拍卖,所以被称为“荷兰式拍卖”。但当拍卖人从一个极低的价格开始,然后逐渐提高价格。在当前价格上对此物品感兴趣的报价者被要求举手。当只剩下一个报价者时,拍卖就结束了,并且这个报价者就以那个价格赢得物品。这种类型的拍卖在英国通常被用于土地拍卖,所以被称为“英国式拍卖”。有趣的是,“英国式拍卖”还存在许多不同的变化形式。特别地,有一种所谓“简化英式拍卖”,它在几个方面不同之处:在每一个价格上,报价者决定是继续留下来?还是永久地离去?报价者观察到当前的价格,但是不能观察到还有多少其他报价者留下来,等等。
近代的拍卖主要有两种形式,其实后者还是前者的变形。第一种被称为“一级密封价格报价”,即每一个报价者被要求同时并且是独立地在一个信封里秘密地写出其报价:通常我们假定允许的最小报价为零,或接近零的数目。报出最高报价的报价者赢得物品:在有多个报价者报出最高价格时,选择其中某个报价者作为获得物品的赢家。在任何情况下,获得物品的赢家都必须支付等于其报价的价格,其他的报价者不需要支付任何价格。第二种被称为“二级密封价格报价”,它与前者唯一不同的是,二级密封价格拍卖是将拍卖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同时要求其支付第二高的报价。
索斯比拍卖行和克里斯蒂拍卖行组建于18世纪中叶。但在21世纪初,它们已变得黯然失色了,至少在网上拍卖公司出售的价值上看是如此。例如,出现于1995年的eBay公司,在2000年第二季度里在6千2百万次拍卖中卖掉了13亿美元的商品,大约是前一年第二季度的二倍:在每个季度中,索斯比和克里斯蒂总共才卖掉大约10亿美元的艺术品和古董。
互联网为“拍卖”创造新价值
eBay采用的机制具有一些英国日记作家佩皮斯所观察到的特征:所有报价都必须在一定的固定时间里提交。价格决定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在一个eBay的拍卖中,一个报价者提交一个“代理报价”,它是保密的:普遍的价格是第二高代理价格的一个微小的增加。正如佩皮斯在17世纪的拍卖中所观察到的一样,许多eBay报价者在最后时刻才报价——以计算机中虚拟空间中的“伏击”而闻名的一种做法。其它的网上拍卖有着不同的终止规则,例如,Amazon在关闭一次拍卖之前要再一个报价之后等待十分钟。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人们的信息流通速度也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同时,拍卖也更加迎合这种速度变迁的需要。比如“一口价”的出现,这种价格选择机制的标价拍卖在网上拍卖中十分流行,如eBay,Amazon,Yahoo等公司的网上拍卖就常常采用这种方法。这样的拍卖可以以这样两种方式结束。即或者是有人决定支付这个标价或者是还只有一个买者留在拍卖现场,这就要看哪种情形先出现了。尽管卖者本来可以通过卖一个更高的价格而得到更多,但他却为价格设了一个上限,这看起来好像不明智,但其实并非如此,因此可以看出互联网的便捷确实为“拍卖”创造出了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