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廷亮别墅:爱法学法,直到永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52:11

爱法学法,直到永远

薛宇豪

家里开了一间小店,消费群体主要是附近的学生。爸爸妈妈为此格外上心,进货从来都是通过正规渠道,旁人推销过来的东西,不管价钱如何诱人,他们都一概拒之门外。货架上的食品,家里定期或不定期的都要进行一番清点,发现包装破损了的、超过保质期的,不管数量多少,价钱高低,一概撤出柜台,能退货的退货,不能退货的立即销毁,绝对不会把这些东西改头换面再拿出去欺骗顾客坑害学生。我有的时候觉得好好的东西扔了怪可惜的,便私自拿些出去,想去与同学分享。爸爸见了总是严加训斥,勒令我把那些东西全部追回。他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开店做生意,昧着良心的钱不能赚,我们都要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呵,原来爸爸妈妈这么做,既是出自道德方面的自觉,也是源于法律上的约束。我翻阅了家里的一部法律法规读本,那上面有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那里面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反法律,那是要受到追究,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呵,原来是这样!我一下子理解了父母,从内心里也越发的尊敬他们,为他们叫好。那本法律读本从此成为我案头上的常备书籍,没事的时候,我总要翻一翻,读上一页两页,学上一条两条。当从生活当中报刊里面看到有关法律生活的报道的时候,我也要打开书来,看这样的事情可以与那些法律条文相对照。你别说,一段时间以后,我感觉自己还真的长进不少。

那一天在家,一个小孩来买香烟,妈妈拒绝了他,小孩茫然不解。我把书翻开来,指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告诉他,商店不能将烟酒等卖给未成年人,妈妈的做法是法律的规定。小孩点点头,回去了。

那一天放学,有个同学让我骑车带他一程,这在过去是常有的事情。可是前一天我刚刚看过《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告诉他我们都是未成年人,一个人骑车是可以的,一骑一带是违规的,你有急事要办,我可以把车让给你骑。

同学的爸爸在外打工,好长时间拿不到工资,他连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了。我那天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文抄给他,告诉他可以让他的爸爸如何如何去办,用法律作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讨回公道。……

像这样的事还有好多。

我爱学法律,法律伴我行。

在班级里在同学心中,我俨然成为一个法律小博士,一个班级小律师。

我喜欢同学送给我的这些美称,但我不希望只有自己一个人爱法学法懂法,我喜欢法律陪伴自己,我更希望大家都能和我一样,让法律陪伴自己,真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