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南风潘安:民意“被满意”,民众“不满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20:26
■热点评说
某区政府为争创文明城区,向居民派发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调查问卷。民众发现问卷答案都已填好,且多数是“满意”“了解”“支持”等词汇,认为政府此种做法有“造假”之嫌。(4月25日《京华时报》)
无独有偶。江苏曾对南通市的启东、海门、通州等地全面达小康情况进行了随机电话民意调查,有听众反映,当地干部要求受访群众按照事先专门发放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当地不少中小学还专门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记者深入采访发现,这一起起公然造假的民意调查背后,是当地政府的个别干部为了“小康达标”的政绩而欺上瞒下,自导自演。有人说,这是“官意”习惯性“为民做主”的体现。
民意“被满意”,民众“不满意”,甚至“很生气”。尊重民意、顺应民意、采纳民意是服务型政府的执政要义,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民意的力量一方面取决于民意征集占全民的比例,即广泛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在政府对民意的尊重程度上。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就是要随时随地与民众进行多种途径的沟通、交流。民意内涵民智,民意关乎民生。我们不仅要从民意中看到民众欢迎什么、反对什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要充分发挥民智的作用。尊重民意、吸纳民智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也是衡量政府亲民为民的重要标志。
毋庸置疑,我们已迎来具有现代化特征的“民意政治”时代。民意其实就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汇集”。赵本山春晚小品的一句经典台词:“民意,没办法。”可谓是对尊重民意最直接的表述。如果说“民意,没办法”只是尊重民意的表现,那么,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成“民意,有办法”,让民意成为解决问题的“办法”,让民智“给力”政府科学决策。
很多时候,民意过河了,“征集”就别摸石头了。征集民意之所以沦为“走过场”,关键在于征集民意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实现,或者说,“价值”发生了偏差与异位。因为很多征集民意在设置上,只有“接收”,缺少“反馈”;或只公布收到多少条,不公布具体内容;或只公布甚至选择性公布收集的民意情况,不公布采纳民意情况。征集民意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征集”,而在于“采集”。眼下存在一个概念上的误区,那就是只要征集民意,就是尊重民意的全部。鉴于此,很有必要对征集民意进行“价值重构”,从设置环节入手,将征集民意的“价值”重新构成——征集是手段,采集是目的;征集是尊重的逗号,采集是尊重的句号;征集民意是过程,尊重民意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