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五壮士剧情介绍:薪水公平法案:解除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8:54:13
薪水公平法案:解除好

  我在BNET的同事Margaret Heffernan感叹了《薪酬公平法案》(Paycheck Fairness Act)的消亡。她写道:

  [《薪酬公平法案》的反对者已经] 成功地欺压了立法议员,让他们认为,如果女性获得了捍卫自己的权利,那就只有法庭辩护律师能赢得官司了。

  而我在这一问题上与Margaret Heffernan存在意见分歧。女性已经拥有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了。事实上,当人们认为我是如此的不适和这份工作并且无能而不能靠自己对薪水进行协商谈判并无法自己把问题处理好的时候,我觉得那是对我的冒犯。我所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强大而仁慈的握住我的手并向我保证我将获得与男性同样的薪水的政府。

  忘记它吧。我更喜欢比跟我处在相同的工作职位上的男性们挣更多的钱。并且,我会通过努力工作以及给公司带来比其他人所带来的更多的价值来实现这个目标。否则,就是相反的情况,我无法达到这些。如果我的同事为公司贡献的更多或者他是一位更好的谈判者,那我为什么要从那个人的个人技能中受益呢?

  《薪酬公平法案》并不是意味着要公平,而是意味着要平等。公平和平等是不一样的,而我们都越早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越快乐。这项法案将会为许多有关平等的事项而不是很多关于公平的事项打开大门。

  斯蒂芬尼.托马斯(Stephanie Thomas)就《薪酬公平法案》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在Compensation Cafe网站(www.compensationcafe.com)上给出了一些实例:

  让我们假设约翰(John)和简(Jane)除了性别之外具有相同的特征(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等)。美国广播公司(ABC Company)在同一天向约翰和简发送了工作录用通知书,相同的工作职位,同样的45000美元的起薪。简接受了这份工作,但是约翰对薪水进行了协商谈判,最后获得了5万美元的起薪。根据目前的同工同酬法的规定,这样并没有问题;约翰挣了更多的钱是因为他进行了协商谈判而简并没有。有道理,对不对?而根据《薪酬公平法案》,美国广播公司就是性别歧视。

  下面是另一个例子。假设山姆(Sam)和萨莉(Sally)都具有相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等等,并且,唯基德可公司(WidgetCo,网址:www.widgetco.com)在同一天雇佣了他们两人。唯基德可公司为山姆和萨莉制定的起薪比他们前一份工作的年薪要多2500美元。山姆的前一份工作的年薪是37500美元,而萨莉的年薪是36000美元;他们在唯基德可公司的起薪分别是40000美元和38500美元。看起来很合理,是不是?而根据《薪酬公平法案》,唯基德可公司是性别歧视。

  最后一个例子。假设布拉德(Brad)和布丽奇特(Bridget)都在阿尔法有限公司(Alpha Inc.)工作,都有着同样的职务头衔和同一级别的工作职责等等,并且,他们的年收入都是10万每元。布拉德要求获得5%的加薪,而布丽奇特没有这样要求。布拉德最终获得了加薪并比布丽奇特挣的更多了。同样地,这没有问题,对不对?错了--根据《薪酬公平法案》,阿尔法有限公司是性别歧视。

  花几分钟想想上面这几个例子。为什么要因为约翰有意识地对他的薪金进行了谈判而让简从中受益呢?

  另外还有一种想法认为有着相同职位头衔的人们所完成的工作量是相同的。从本质上讲,法案所应该能做到的是让管理者们必须向对待参加了公会的员工们那样对待未参加工会的雇员们。如果你们中的一个人得到了加薪,那就大家都能得到,那么,就发展、留任和招聘最优秀的人才这方面来说是,这样做非常愚蠢的。我希望能够对员工们进行区别对待是因为他们是不同的。我希望能够对每个人分别进行评估并确定工资。

  Margaret Heffernan写到,当她发现她的薪水要比她的同辈同事少的时候,她是如何地感到了震惊和伤心。我希望她会走进总裁(CEO)的办公室并要求获得对此问题的解释。我推测她确实这么做了,她的职业生涯一直非常成功。正如我以前曾说过的,我支持公开薪水金额。然而,公司都会隐瞒而不是公开它。反对我的关于公开薪水金额(至少是薪酬范围,倒不是非要公布具体的金额,我也不十分反对这样)的想法的人力资源的专业人员们通常会说,这样做并不现实,因为人们会抱怨。如果你愿意一开始就公开,在招聘过程中公开,在年度评估的过程中公开,并且当两名员工交换意见时并没有被吓坏,那么每个人就都能眼睛雪亮地看清形势了。

  此外,即使所有的实际目的都不存在,这一法案的设立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不是说所有的女性都不受歧视。有些女性会受到歧视。有些男性会受到歧视。哎呀,我们在不久之前还讨论了因体重而受到了歧视的问题。但是,没有人会想在一年一度的评定加薪的时刻把磅秤拿出来。)康拉德研究公司(CONSAD Research Corp)在2009年进行了一项有关性别对薪酬的影响的深入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几乎所有的差异都可以用不同的选择来解释。以下引自美国劳工部(the Department of Labor)的资料。

  1、更大比例的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兼职工作。

  2、更大比例的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为了生小孩、照顾幼儿和护理老人而离开劳动力市场……

  3、女性,特别是那些职业母亲们,往往比男性更重视"家庭友好"的工作政策……

  我不想回到那个没有我在今天所拥有的不同选项的时期。为了能有所选择,我需要拥有能够协商谈判的自由。我不想要总是担心政府在背后监视我并试图让事情"公平"。我宁愿它们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