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总裁txt网盘:纪念张志新同志平反三十周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4:03:26
 为纪念张志新同志平反三十周年而写(刘 铸  王玉山) 

1979年3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作出《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至今整整30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一个谎言一直充斥在各种纪念文章和活动中。作为平反过程的见证者,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认为隐瞒真相是对烈士的亵渎,也是对读者的犯罪。我们决定不再沉默。

 

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陈禹山的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从此陈禹山成了张志新平反事件的代言人。无数善良的读者在阅读这篇通讯时流下同情的眼泪,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泪水被有心人用来冲刷污垢,洗白罪恶。

 

陈禹山挖到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几十年来他陆续写了上百万的文字,出席无数次纪念活动,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在各种研讨会上发言,无休无止地“揭秘”,公布“隐情”,都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样一个情节:原办案人王XX不同意平反,院长把办案人换成赵文兰,平反才得以顺利进行。陈禹山在多处以煽情的笔法,描述赵文兰阅卷时如何止不住流泪,并引述赵说:“内心控制不住”,“我想,如果当年大多数的共产党员都像她那样就好了。我们国家就有可能避过这场灾难了”。这显然是想让公众形成这样一种印象:沈阳市法院的领导和赵文兰是反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他们对蒙冤的受害人有着菩萨般的慈悲心肠。但,这不是事实。陈禹山不过是配合沈阳中院一批正面临政治上灭顶之灾的人们巧妙地安排了一个金蝉脱壳的弃保之计而已。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那个疯狂的年代说起。文革中根据江青的一个讲话,公检法被彻底砸烂,我们法院检察院都被撤销,合并到市革委会的人保组,大部分工作人员被下放到“五七干校”或插队落户。人保组由老中青、军干群三结合组成,军代表是核心。十几年来高高在上的“老司法”顿时削官为民,与贫下中农一起“战天斗地”,心中的难耐和焦急自不必多言。

 

1972年以后法院检察院的机构逐渐恢复,干部陆续调回。经受了文化大革命触及灵魂的“战斗洗礼”,绝大部分干部承认犯了路线错误,对恢复工作感恩戴德,他们千方百计寻找机会表现自己对红色政权的“忠诚”和改正错误的“决心”。重新工作以后,他们在打击“阶级敌人”方面的“稳准狠”一点也不比军代表和造反派逊色。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为形势所迫,他们在政治上一个比一个更“左”,在案件性质认定上一个比一个更严,在量刑上一个比一个更狠。在案件讨论会上没有人实事求是地为当事人说句公道话。据我们回忆,文革中我们法院判处的“恶毒攻击”案件就有80多件,仅因攻击伟大领袖而判处死刑的就有20多件,张志新案只是其中一例而已。行刑前被惨绝人寰地割断喉管,几乎成了处决反革命犯的必须的程序,张志新不是唯一的一个。杀害这些无辜的,正是后来装扮成流着眼泪为张志新平反的那些人。只不过陈禹山故意向公众隐瞒了这些人不光彩的底细。

 

这些人的灵魂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暴露得尤其淋漓尽致。运动来势凶猛,我们市法院几乎天天关门搞运动。当时的形势是人人自危,生怕自己被说成右倾,争先恐后地在大会小会上狠批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和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表现,调门一个比一个高。他们知道,只靠慷慨激昂的言辞还不足以证明自己和邓小平划清了界限,必须有行动。他们急于找到典型,通过案件审理表明自己紧跟党中央。就在这时一个典型送上门来。

 

1976年3月6日清晨,沈阳市公安局侦查员游开国在沈阳南站抓获一名张贴反革命标语的现行犯。经审理,此人系旅大市商业局党委秘书,名叫颜世伟。他在省革委会开会期间,因对会议组织批邓不满,公开贴出“打倒张春桥,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等标语。此案发生后,毛远新批示“右倾翻案风在党内”,分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黄欧东批示,“专政机关要做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坚强后盾……”。我们法院接到批示后认为时机难得,院长立即决定“提前介入”,指派赵文兰,会同市公安局一起进行审讯。请注意,这里所说的“院长”和“赵文兰”,与陈禹山三年后在通讯里提到的并不是不同的两个人。法院自己预审自己审判,在今天看是个笑话,即使在当时也是一大创造,足见我们法院立功表忠的心情何等迫切。

 

赵文兰在我们单位本来默默无闻,只因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造反,坚决打倒宋任穷,被称为坚定的革命派。此人一向紧跟形势,能言善辩,是我们法院有名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凡有重大反革命案件都要交给她办理。这次她果然没有辜负领导的期望。她和公安局的人一起经过突击审讯,然后南下大连,发动群众,结合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深入揭发颜世伟的反革命罪行。

 

案件很快突破。原来这个颜世伟是一个披着共产党员外衣,紧跟邓小平,疯狂反对文化大革命,分裂毛主席无产阶级司令部,在当地驻军和干部中大肆散布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不满,恶毒传播反革命政治谣言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在一次政治学习会上,院领导说,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远新同志和欧东同志指示的精神,站在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高度来分析案件,通过审判颜世伟案回击邓小平的翻案活动。赵文兰提出,颜世伟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顶风作案,公开点名打倒中央首长,是货真价实的现行反革命犯。当时有人表示,把“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定为反标是否合适。赵文兰说,打着红旗反红旗是阶级斗争的新特点,不定反革命,我们会犯政治错误,这就要看我们是站在邓小平一边还是站在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她这样一说,没有人再敢表示异议。而我们,现在写这篇文章的两个人,一则当时都是“小字辈”,二则我们都因“站错队”而为戴罪之身,对政治案件根本没有发言权。

 

就在案件要审结的时候传来了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四五”反革命暴乱的消息。省革委会来电话询问颜世伟案进展情况,要求我们迅速结案,五一前公开宣判。我们一个市属单位受到省委省革委领导直接指示,上上下下都感到备受鼓舞。在座谈北京“四五”反革命暴乱的政治学习中,赵文兰说,颜世伟案实际上是“四五”反革命暴乱在我省的预演,他的反标就是号召辽宁反革命暴乱的动员令。她说,颜世伟也是采取纪念总理的手法煽动群众,和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手法一致。当时我们虽然也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但都不知道案中还有涉及周总理的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才知道颜案中的另一条反标竟然是“红旗杂志不登纪念周总理的文章,证明他们是党的一伙叛徒!”赵文兰提出,颜世伟的反标贴在全市最繁华的地段,气焰非常嚣张,影响极端恶劣,不判死刑难以警告全省蠢蠢欲动的反革命分子。院领导也说,刑事案件判错了是工作问题,政治案件判错了是立场问题。我们都以为颜世伟被判死刑无疑。

 

后来的过程,笔者至今无法厘清,但最终结果是颜世伟在1976年4月20日省高院召开的万人公判大会上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了二十年徒刑。之所以没判死刑,据说是因为大会平衡案件的需要。

 

这个结果对中院领导和赵文兰来说多少有点遗憾,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急先锋。宣判大会,在全省城乡设了上万个分会场,组织干部群众停工停产收听大会实况。辽宁日报用两个整版的篇幅加以报道。会后,高院的布告贴满全省城乡各个角落。我们中院的一般审判员也许干十年二十年都不一定有机会把自己审的案子挂到高院的布告上,赵文兰却一炮打响。公判后,她又提出,要把颜世伟作为批邓的靶子,拉到各单位让干部群众批斗,以消除影响,肃清流毒,推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深入发展。她的意见受到上级重视。在其后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们在机关很少见到她。她天天忙于押着颜世伟到省直和沈阳市、旅大市各单位召开“批邓斗颜”大会。每到一地,都受到当地领导接见,会上的批判发言都要经过她亲自“调讲”(事先审查),每个批斗大会她都坐主席台中央,群众发言后她都要指示一番。据说这种批斗会共有十几万人参加。可以说,赵文兰充分利用了颜世伟案件,对当时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黑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人帮”在辽宁的爪牙对赵文兰的表现极为欣赏,让她到处“讲用”,接受采访(就像后来接受陈禹山采访那样)。她的事迹登在报纸和内部刊物上(就像后来刊登她平反张志新的事迹那样),她的照片挂在省委宣传部举办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展览”上(就像后来也挂在沈阳美术馆举办的张志新烈士事迹展览那样)。颜案使赵文兰出尽了风头。在那个党和国家的命运处在决战的关键时刻,沈阳中院成了“四人帮”手中的一把刀子。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在颜案宣判后仅半年,一些人百般献媚效忠的“四人帮”轰然垮台。我们至今还清晰记得中院当年冒尖的那几个人在游行队伍里高呼打倒“四人帮”口号时那种显然过分的激动,以及拥护华主席为英明领袖时简直要热泪横流的过分的忠诚。不必太细心,就可以察觉到他们内心的恐惧和忐忑不安。他们在政治上正面临着灭顶之灾。

 

他们很快明白,要保住自己,就必须保住案子。因为他们知道,“政治案子判错了是立场问题”。

 

粉碎“四人帮”后不久,197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要求“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消。”其后我省丹东、锦州、本溪等中院相继为一批因反对“四人帮”而判刑的人平反。我们沈阳中院却准备硬撑到底。当时对我们压力最大的是三个党员干部反革命案:张志新案,李叔康(沈阳毛纺厂厂长)案和颜世伟案。院领导抓住中央通知中“纯属”二字,说,张志新李叔康都有反对毛主席言论,颜世伟写过匿名信,都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我们中院不存在平反的问题。

 

但他们完全错估了形势。19773月胡耀邦同志出任中宣部长后,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果断为中宣部的冤假错案平反,落实干部政策。消息传到沈阳,在省委宣传部引起极大震动。刘异云部长首先提出复查张志新案,并派两名干部来我院商谈。我院领导则采取完全“顶牛”的态度,说“叫他们找高院去”,拒不见面,甚至对方要求查阅审判卷宗档案也被拒绝。没想到,省委宣传部甩开我们法院,直接向省委打了报告,从而使张志新案提到了任仲夷同志刚刚转任第一书记的省委领导议事日程上。

 

此后事态的发展就不是我们中院领导所能控制得了的了。

197712月胡耀邦同志任中组部长和中央秘书长后在全国大规模开展平反冤假错案。1978年7月,张志新母亲郝玉芝老人向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同时发出申诉信。她唯独没有向我们沈阳中院,即死刑判决的原审法院,提出申诉。不久我们接到了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同志对郝玉芝来信的批示和最高院给申诉人的回复。省高院下达指示,要求我们对张案进行复查。我们中院“复查”后,认为张志新以恶毒的语言攻击毛主席,攻击党的“九大”“十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按中央关于反对林彪、四人帮的予以平反,反对毛主席的仍应定为反革命的通知精神,张志新加处死刑是正确的,并把上述意见以抄送答复人民来信的形式,正式答复省高院和最高院。张志新平反后,陈禹山把这一切说成“原办案人王XX说:张志新这案,还有什么可改的。她把党的‘九大’、‘十大’也否了。我们加处死刑,是实事求是的”这真是天大的奇冤。一个中级法院的小小的办案人,对最高院和高院指定复查的如此重大的案件敢个人发表这样轻率的结论吗?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院在没有征求我们意见的情况下,率先宣布,张志新现行反革命案撤销原判,改判无罪。这使我们沈阳中院陷入极为被动的尴尬境地。张志新反革命一案的定性原是营口中院作出的,我们沈阳中院仅对张志新在沈阳监狱服刑期间的“犯罪事实”做出判决。如果张志新根本就不是反革命,我们的判决又怎么能成立?我们岂不是杀了一个不是反革命的人吗?我们院领导气急败坏,大骂营口中院是“背后插刀子”。

 

营口中院改判后,任仲夷同志多次催问,为什么沈阳市法院不能平反。我们院领导在沈阳市委个别领导人的怂恿和支持下,决心对抗到底。他们坚持说,张志新攻击毛主席,不能平反。据说在省委领导层对平反也有不同声音,主要是参加了1975年2月26日省委常委讨论张志新案时表态“杀了算了”而现在仍留在省委领导岗位上的那几个人。

 

任仲夷同志深知为张志新平反的阻力之强大,遂决定亲自抓。他把刚从营口下放劳动调回的前公安厅长张铁军同志提为分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后任政法委书记),责成他亲自抓张志新平反案。张铁军同志接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由省公检法三机关领导同志组成的张志新案联合调查组,张铁军任组长。1979年1月13日,在联合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上,张铁军同志传达了任仲夷同志的指示,并说,实践证明,让参与“四人帮”迫害的人去给被迫害的同志平反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亲自抓。这话到后来陈禹山的通讯里,竟成了“省里提出张志新复查要换人,原办案人不要参加。”似乎这个轰动全国的案件就卡在王 手上,只要换成赵文兰就万事大吉了。

 

在这排山倒海的压力面前,沈阳中院领导认识到张志新平反已成定局,再扛下去恐自身难保。他们随即调整了策略:平反张志新李叔康,绝不平反颜世伟。不管怎么说,张志新和李叔康都有批评毛主席的言论,错判他们为反革命可以解释成出于对毛主席的热爱。而颜世伟不仅没有反对毛主席的言论,他反而在“打倒张春桥”的同一张标语上写有“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把这样的人定为反革命,自己的政治立场暴露得太明显。况且办案中从领导到办案人都超出法院职责,借题发挥,不仅有很多性质严重的言论,而且借颜案大造声势,配合批邓。如果颜案也翻过来,中院领导自知前景恐怕凶多吉少。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守住颜案这块最后的阵地。为此他们决定再打赵文兰这张牌,就由颜案的办案人赵文兰去给张志新平反。其后的发展谁都可以预见。1979年1月15日赵文兰承接案子,20日写出平反报告。从1977年3月省委宣传部正式提出复查算起,沈阳中院抗拒了两年后,只用5天时间完成了“复查”,经向市委汇报后报送省高院,并于收到批复后,于1979年3月1日向张志新家属发出裁定,宣布撤销原判,推倒一切不实之词,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

 

因为陈禹山的刻意隐瞒,读者只知道是沈阳中院领导和赵文兰为张志新平了反,却不知道他们如何拼命反对平反。他们更不知道在张志新案平反之前,围绕着颜世伟案的平反,省委领导和广大革命群众如何与沈阳中院效忠“四人帮”的个别人展开的激烈交锋。那场斗争,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是那样惊心动魄。

 

1977年根据形势的变化,中院领导和赵文兰不动声色地为颜世伟改换了一个罪名,企图长期关押下去,以证明他们没有判错。可是事态并不完全按照他们的路线图发展。1978年11月15日北京市委宣布“四五”天安门广场事件是革命行动以后,大连市街头出现了强烈要求为颜世伟平反的大字报,他的原单位也向上级机关反映了群众的要求。此前,他的年迈的父亲,一位抗战老干部,从南方千里迢迢到北京最高院上访,并到我们中院申诉。颜的妻子,据说是一位医生,因丈夫的反革命案被下放当工人。她直接写信请人转交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同志,提出申诉。黄火青同志当时还是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他在原信上做了批示,转请辽宁省委处理。于是又一个反革命案件摆在了任仲夷同志案头。

 

任仲夷同志是1977年3月从黑龙江调来辽宁工作的,对一年前的颜世伟案并不了解。接到黄火青检察长批转的来信后,他立即责成张铁军同志调阅颜案的卷宗。张铁军同志对颜世伟案却并不陌生,据省委的同志说,他在下放营口劳动锻炼期间就在全省公判大会的分会场听过对颜的判决,也在省高院的布告上看到过旅大市这位干部的反革命“罪行”。因文革前张铁军同志在旅大工作过一段,所以对颜案印象特别深。省委派人来我们中院取走颜案的卷宗后,中院领导和赵文兰感到大祸临头。审查很快结束。任仲夷同志听了汇报后,明确指出,颜世伟是直接因反对“四人帮”而被判刑的,必须立即平反。

 

省法院传达了省委指示后,我们中院领导开始以种种借口坚决不同意平反。后由于省委和高院接连不断来电话催问案件复查结果,质问不能平反的原因。张铁军同志甚至要求我们,如果不同意平反就向省委提出正式报告。中院领导感到压力太大,态度有些动摇,向赵文兰提出是否可以考虑平反。赵文兰极力反对平反。她提出的理由有些奇怪,不是关于案子本身,而是关于形势。她说,谁知道运动向哪个方向发展。领导私下里也说,再观察一段再说。颜案的平反就这样被拖延下来。这里透露出,在我们沈阳中院,张志新颜世伟等一系列政治性冤假错案不能得到及时平反的真正原因。

 

因多次催办无果,任仲夷同志气愤地说,他们不平反,我们平反。1978年12月14日任仲夷同志启程去北京开会前,亲自主持会议,决定为颜世伟平反,省委于1978年12月20日发出(78)第250号文件,宣布为颜世伟等人彻底平反,恢复党籍,恢复原职务,销毁一切黑材料。文件发至全省县团级。

 

颜世伟的原单位接到省委通知后,立即派人到监狱向他全文做了传达。于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反革命案犯省委宣布平反了,人却押在监狱里。党认为他是好同志,法院还认为他是罪犯。许多同志谈起这段往事,都说,沈阳中院早就实行司法独立了。

 

沈阳监狱也收到了省委文件,他们几乎每天都给我们中院挂电话,让我们把颜世伟提走。因为原单位向本人传达了省委决定后,他们无法对颜世伟继续作为犯人管理。我们迟迟不发改判裁定,他们就向省委打报告。任仲夷知道省委平反的文件发出一个多月后人还押在监狱里,非常气愤。他对调整后的沈阳市委领导说,查一查是什么人在那里打横。消息传到中院,院长把赵文兰叫到办公室,让她马上把颜世伟的卷宗交出来,让其他同志复查。这时赵文兰一反常态,时而大哭大闹,时而称病不上班。其实案件本身没有任何需要复查的,他们只是草草地赶写了一个改判的裁定,领导签字,盖上公章,交监狱放人就是了。1979年1月28日,颜世伟获得释放,这时距省委宣布平反,已过了1个月零18天。

 

至此,沈阳中院抵制平反冤假错案的防线彻底崩溃。

 

这里一个戏剧性的发展是,1979年1月10日赵文兰被迫把她坚决反对平反的颜世伟案交出去,五天后,也就是1月15日,她就从别人手里接下了他坚决不同意平反的张志新案,并一举造成了轰动全国的政治效应。这一步棋,让死命抗拒平反的“风派”人物成了全国家喻户晓的平反英雄。人们无法不佩服他们身后的那位总导演,即陈禹山通讯里提到的“院长”,其政治手腕的高潮,运用之娴熟和精妙。这使他们成功地度过了那些惊涛骇浪的日日夜夜,不仅从1977年的“揭批查”中全身而退,而且顺利通过了1979年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清除“四人帮”余毒的运动。从此他们重新步入了政治上的坦途。这里当然抹杀不了陈禹山的功劳。他的通讯和一系列文章出炉后,被中院的几个人拿来做了政治上的护身符。

 

为外界不知的是,两次卷宗的移交并不意味着三位办案人的政治立场或对案件的态度有任何的不同。他们都是至死也不同意为自己办的反革命案平反。只是其中有的人脑子比较灵活,知道什么时候该流泪,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如此而已。这使我们决定除了陈禹山提到的人名以外,不提任何人的名字。因为我们不想犯与陈禹山相同的错误。

我们不能要求陈禹山在报道平反张志新案时报道沈阳中院全部的案子,但是我们有权要求任何记者采访时做深入调查和客观的报道。陈禹山到我们中院采访是1979年7月,当时,颜案和张案都已结束。围绕这两件同时进行的平反案,沈阳中院对抗省委,压制平反呼声的种种恶劣行径,陈禹山不可能一无所闻。但是他到我们中院来见完了领导,就一头扎进档案室,采访对象则完全按中院领导的意见只采访赵文兰。我们知道这会造成什么后果。有一次在食堂吃饭时,我们中的一人曾特意接近他,想向他暗示中院的情况复杂,提醒他多方听取意见。没想到,他甚为冷淡,不愿多谈。他因此丧失了避免历史性错误的机会。

 

张志新的死被用来证明一些人的“革命”;张志新的平反被用来证明一些人的“正确”。革命的依然革命,正确的依然正确。这就是我们时代的悲哀。但让历史承载我们的悲哀则是更大的悲哀。

                                              (刘 铸   王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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