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助勃锻炼增大器:《周易辞典》(1)易学常识 - 易先生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51:47

 

程子尝云:“《易》道广大,推远则无穷,近言则安静而正。天地之间,万物之理,无有不同。”又云:“《易》之道,其至矣乎!圣人以《易》之道崇大其德业也!”(《河南程氏经说》)诚哉斯言!《易》之为书,其象数义理所包,实可触类旁通,广大无涯,乃至数千年以降,前哲传之,后学述之,蔚为繁富多彩之《易》学著述宝藏。

然则,古今述《易》著作固丰多矣,而《易》学之流别亦因之纷然多歧。《四库提要》既称《易》有“两派立宗,已互相攻驳”,又曰:“《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此其有识之士所以慨叹《易》之难读欤?故先师行唐尚节之先生尝序余所著《易学群书平议》云:“最多者《易》解,最难者《易》解,苟非真知灼见之士,为扬搉其是非,厘订其得失,后学将胡所适从哉?”

张君善文,从余问学十有余载,于《易》覃思研精,深有所入,余尝以朱子门下之有蔡季通称许之。彼既与余合撰《周易译注》书成,复详探群籍,旁蒐博采,考两派六宗之源流,辨历代《易》学于一帙,纂为《周易辞典》。其用力之勤,诚可佳也。今观其书,凡收词目四千余条,所列经传词语、《易》学概念、诸家义例、治《易》名儒、历代《易》著等项,条分缕析,熟读解剖,无不显微阐幽,判然明畅。学者苟能缘此书以求之,不虞经传之难解,众说之纷歧也!其为有功于《易》学,斯足贵矣!

 

公元一九九○年六月十三日    

夏正庚午芒种后七日        

六庵老人序于福州,时年七十有九

 

 

凡例

一、本辞典共收词目4608条。包括《易》学常识、《易》派《易例、经传要语、《易》辞衍用、治《易》名家、《易》学要籍、别类参列等七类。

二、词目表按词目首字笔画数编排,画数相同者以起笔笔形—、丨、丿丶乛(包括各种折笔,如、ㄋ、ㄑ、亅等)为序。第一字相同的词目,字数少的在前,多的在后;字数相同的则按第二字笔画及起笔笔形排列。

三、一词多义的词目,用1234等分项解释,党仅限于有关《周易》经传及《易》学内容者。

四、“经传要语”词目,含卦名、爻名、《十翼》篇名、经传重要辞语等,为本辞典的主体部分。

五、后人融合《周易》言辞铸成成语者,亦间为采摭简释,列为“《易》辞衍用”一类,以明《周易》对汉语言学之影响。

六、“治《易》名家”词目,一般以人物本名作正条,重要人物的字号酌列参见条。所收《易》家,汉唐以前力求详备,两宋以后乃选列影响较大者;而现代治《易》学者,其卒年下限止于本世纪五十年代初。

七、“《易》学要籍”词目,以采录目前尚存的历代重要《易》类著述为主。凡旧籍版本,一般选择一种较善或较常见者著录之;现当代排鱼苗往书籍,一般著录其出版单位及第一版年月。

八、“别类参列”词目,含《易》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及未能归入前六类的内容。

九、历史纪年,中国古代史部分瓤般用旧纪年,夹注公元纪鸟;近现代史(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一般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兼附旧纪年。使用公元纪年时,一般省略“公元”二字;括号内的公元纪年,一般少略“年”字。

十、《易之为书,以“象数”为根柢;象数的实质,又在于揭示“义理”。《易》学史中的“象数”、“义理”两派,既备有可取之说,亦互有偏颇之处。本辞典立足于客观、科学的撰写宗旨,对前贤旧说择善而从,不敢先门户之见,唯期阐明证词本义。

十一、对主要词目的解说,酌采有关材料以为佐证,以明立说之本,亦资读者考索。所采古今学者的言论,一兵限取一说,重要词目乃兼取数说略加分析;或有两三种不同之说并录者,则存其异以备参考。其间须发表编著者看法,及考异辨疑之处,加按“字以别之。

十二、编著者曾与本师黄寿祺教授合撰《周易译注》一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本师尝举朱子以《易学启蒙》属稿于蔡季通之例嘉许之。本辞典所释“经传词语“条目,多采《周易译注》的既有成果;读者或欲系统了解《周易》经传大义者,亦可取彼书参照阅读。本辞典解说间有与《周易译注》互异之处,则以辞典之说为准。

十三、本辞典采摭诸家论说,颇有及于马振彪先生《周易学说》及尚秉和先生《易说评议》,两书系马、尚二先生未刊手稿及打印稿,分别别庋于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福建师范大学“易学研究所“。

十四、本辞典卷首开有诸家重要《易》图、《易》表二十九辐,每幅图表后略附简要说明,均正文条目所涉及者。卷末附《分类词目表》、《词目汉语拼音索引》,藉利读者寻检考览。

十五、本辞典为专业性较强的专题辞书,所收内容覆盖面较大,其中收录词条之妥当与否,解说词义之准确与否,均有待于研《易》专家及广大读者的评审匡正。

 

 

 

张善文     

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初稿

一九九一年二月十日定稿

 

 

 

 

 

 

一、【易学常识】

【卦辞】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均有一节总括该卦大义的文辞,称“卦辞”。共有六十四节。参见“卦爻辞”。

【彖传】

旧称孔子所作《易传》中的一种,即《十翼》中的《上彖》、《下彖》两翼。其基本宗旨是解说六十四卦的卦名、卦辞及一卦大义。每卦一节,共六十四节,随上下经而分为上下两部分:自《乾》至《离》三十节为上部分,谓之《上彖》或《彖上传》;自《咸》至《未济》三十四节为下部分,谓之《下彖》或《彖下传》。《彖传》常简称《彖》,亦称《彖辞》或《彖辞传》。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彖传》云:“夫子所作《彖辞》,统论一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德,和说其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名。故《略例》(即王弼《周易略例》)云:‘《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案褚氏、庄氏并云:‘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为《彖》也。’”《彖传》阐释六十四卦的卦名、卦辞、卦义的体例,往往取卦象、爻象为说,多能指明每卦中的为主之爻,而以简约明了的文字论断该卦主旨。《彖传》原独自成篇单行。汉以后被合入六十四卦经文并行,并被分割为六十四节各附于所释之卦的卦辞之后。故汉唐以来通行的经传参合本《周易》,凡卦辞后所附“彖曰”云云,即为《彖传》文辞。

【大象传】

《象传》中专释六十四卦内外卦象的文辞,共六十四则,称《大象传》。亦简称《大象》。孔颖达《周易正义》云:“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参见“象传”。

【初九】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下第一位者,均称“初九”。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初九云:“居第一之位,故称初;以其阳爻,故称九。”参见“六爻”。

【初六】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爻居卦下第一位者,均称“初六”。参见“六爻”。

【九二】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第二位者,均称“九二”。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九二云:“阳处二位,故曰九二。”参见“六爻”。

【六二】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阴爻居卦第二位者,均称“六二”。参见“六爻”。

【九三】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第三位者,均称“九三”。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九三云:“阳处三位,故曰九三。”参见“六爻”。

【六三】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阴爻居卦第三位者,均称“六三”。参见“六爻”。

【九四】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第四位者,均称“九四”。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九四云:“阳处四位,故曰九四。”参见“六爻”。

【六四】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阴爻居卦第四位者,均称“六四”。参见“六爻”。

【九五】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第五位者,均称“九五”。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九五云:“阳处五位,故曰九五。”参见“六爻”。

【六五】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阴爻居卦第五位者,均称“六五”。参见“六爻”。

【上九】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九”代表阳爻,故凡是阳爻居卦最上之位者,均称“上九”。参见“六爻”。

【上六】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以数字“六”代表阴爻,故凡是阴爻居卦最上之位者,均称“上六”。参见“六爻”。

【八纯卦】

六十四卦中,以八卦自身相重成的八个六画卦。其卦各以三画的八卦之名为名。即两“乾”相重为《乾》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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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坤”卦相重为《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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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震”相重为《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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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巽”相重为《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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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坎”相重为《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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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离”相重为《离》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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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艮”相重为《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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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兑”相重为《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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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这八个卦的上下卦各自相同,故称为“纯卦”。贾公彦《周礼注疏》于太卜“掌《三易》之法”疏曰:“《连山易》,其卦以纯《艮》为首”,“《归藏易》,其卦以纯《坤》为首。”        

 

【八卦】

以阴(- -)阳(—)表符号三叠而成的八种三画卦形,《周礼》称为“经卦”。八卦各有一定的卦名、卦形及基本象征物,其对应关系如下:

 

 

 

 

 

 

 

 

 

 

 

 

 

 

 

八卦又各具忝的象征意义,分别是:乾为健、坤为顺,震为动,巽为入,坎为陷,离为丽(附着),艮为止,兑为说(悦)。八卦的八种象征意义是大体不变的,但其象征物则可依类荸取。如“乾”既象天,又可象君、龙、金、玉、良马等与“刚健”之义相符的物类。其他诸卦亦如此例。八卦的取象问题,《说卦传》叙之甚详。此外,西汉焦延寿的《易林》、三国虞翻的《易注对等,载有许多《说卦传》未叙及的八卦“逸象”,也是研讨卦象可资参考的资料。八卦的最初创作者,《系辞下传》以为是伏羲,并述其创作过程云:“古者包手(即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是带有一定崇古心理的传说。但八卦的出现,实是远在古老的时代。《周礼·春官》云:“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可见,《周易》之前的筮书《连山》、《归藏》,其基本符号“八卦”即与《周易》无异,则八卦出现之早是无庸置疑的。由于八卦的象征旨趣,在《周易》六十四卦大义中得到反复印证,因此,理解、熟悉八卦的构成形式与名义,是探讨《周易》这部特殊的哲学著作的最初“阶梯”。   

【别卦】

即“六十四卦”。因为六十四卦均是以八卦就两相叠而成的,故称八卦为“经卦”,称六十四卦为“别卦”。《周礼·春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郑玄注:“别者,重之数。”贾公彦疏:“通本相乘,有之为六十四也。”

【初】

即“初爻”。

【初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下第一位的爻。延称“初位”,简称“初”。参见“爻位”。

【大象】

①八卦的八种基本象征物:“天、地、雷、风、水(月)、火(日)、山、泽,称为“大象”。《易纬·乾坤招商引店度》卷上:“大象八:天(乾)、地(坤)、日(离)、月坎)、风(巽)、雷(震)、山(艮)、泽(兑)。”②《易》传之一的《象传》中,凡释每卦总体卦象的文字,称《大象》。《大象》每卦一则,共六十四则。其体例是先释每每卦上下象相重之旨,然后从重卦的卦象中推衍出切近人事的象征意义。如《乾》卦的《大象》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颖达《周易正义》云:“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

【大易】

《周易》之别称。《文选》载左思《魏都赋》:“览《大易》与《春秋》。”又载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议狱缓死,《大易》深规。”刘良注:“《大易》,《易》也。”《周参同契》:“《大易》情性,各如其度。黄老用究,较而可御。”又:“宴然闲居,乃撰斯文。歌序《大易》,三圣遗言。察其旨趣,一统共论。”

【地风升】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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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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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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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风”组成。

 

【地火明夷】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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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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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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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火”组成。

 

【地雷复】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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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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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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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雷”组成。

 

【地山谦】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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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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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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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山”组成。

 

【地水师】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师》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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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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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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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水”组成。

 

【地天泰】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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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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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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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天”组成。

 

【地泽临】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临》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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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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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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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地”与“泽”组成。

 

【兑上缺】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八卦取象歌》语。说明八卦之一的“兑”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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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画为阴画(- -),犹如上部有缺口。

 

【兑为泽】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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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欠是“泽”。参见“兑①”。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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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兑”(即“泽”)组成。

 

【兑下兑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兑》卦之象。

【兑下艮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艮”。即六十四卦中的《损》卦之象。

【兑下坎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节》卦之象。

【兑下坤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临》卦之象。

【兑下离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睽》卦之象。

【兑下乾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履》卦之象。

【兑下巽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中孚》卦之象。

【兑下震上】

指下卦为“兑”,上卦为“震”。即六十四卦中的《归妹》卦之象。

【二体】 

《周易》六十四卦均由八卦两两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各含两个八卦符号,凡居下者称“下体”、“下卦”或“内卦”(《左传》谓为“贞”卦),凡居上者称“上体”、“上卦”或“外卦”(《左传》谓为“悔”卦)。两者又合称“二体”。上下二体可以象征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下体为“小成”阶段,上体为“大成”阶段;又可象征事物所处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堤堰的内外、远近等。

【二系】 

《系辞上传》与《系辞下传》的合称。《陈书·周弘正传》:“弘正启梁武帝《周易疑义》五十条,又请释《乾》、《坤》、二《系》。”《南史·顾欢传》:“欢口不辩,善于著论,又装车《王弼易》二《习》,学者传之。”

【二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下第二位的爻。亦称“二位”,简称“二”。参见“爻位”。

【风地观】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观》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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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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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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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地”组成。

 

【风火家人】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家人》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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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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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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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火”组成。

 

【风雷益】

①《益》卦的《大象传》语。意在揭明《益》卦上巽为风、下震为雷之象,谓风行雷发,两相交助,正为“增益”的象征。参见“益大象传”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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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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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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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雷”组成。

 

【风山渐】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渐》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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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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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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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山”组成。

 

【风水涣】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涣》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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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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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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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水”组成。

 

【风天小畜】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小畜》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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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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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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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风”与“泽”组成。

 

【风泽中乎】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中孚》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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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巽(  )下乾(  )即“风”与“天”组成。

 

【伏羲画八卦】

旧传《周易》的八卦,是上古时代伏羲氏画的。但伏羲画八卦的缘起,则有许多不同说法。择其要者,约有三说:其一,认为伏羲通过“仰观”、“俯察”天地间的万物,有所感悟,遂作八卦。《系辞下传》:“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仿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韫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二,认为安古黄河中出现“龙马”,其背上布满神奇的图案,伏羲氏看到这些图案,便临摹下来,便成了八卦。此即伏羲氏模仿“河图”以画八卦之说。朱熹《易学启蒙》引孔安国曰:“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此本《尚秉和先生《周易尚氏学》书·顾命》、《洪范》篇《孔传》文)其三,认为伏羲氏聆听“八风”的气息,心受感触,遂作八卦。《太平御览》卷九引《王锰年拾遗记》:伏羲“坐于方坛之上,听八风之气冲霄汉乃画八卦。”

【艮覆碗】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八卦取象歌》语。说明八卦之一的“艮”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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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如一个覆盖在地面的碗。

 

【艮为山】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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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山”。②朱熹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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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艮”(即“山”)组成。

 

【艮下兑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咸》卦之象。

【艮下艮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亦为“艮”。即六十四卦中的《艮》卦之象。

【艮下坎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蹇》卦之象。

【艮下坤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谦》卦之象。

【艮下离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旅》卦之象。

【艮下乾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遁》卦之象。

【艮下巽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渐》卦之象。

【艮下震上】

指下卦为“艮”,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小过》卦之象。

【卦】

《周易》个的八卦、六十四卦符号。既可据以占筮,又含有内在的象征哲理。《说卦传》:“观变于阴阳而立卦。”《说文解字》:“卦,所以筮也,从卜,圭声。”《易》卦的构成元素是阳画(—)和阴画(- -)两种线条形符号,凡由三画构成者共有八组,称为“八卦”,如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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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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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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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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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凡由六画构成者共有六十四组,称为“六十四卦”,如《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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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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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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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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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参见“八卦”、“六十四卦”。

 

【卦爻辞】

系于六十四卦符号下的文辞,分别表明各卦各爻的寓意。亦称“《易》辞”或“筮辞”。其中卦辞每卦一则,总括全卦大义;爻辞每爻一则,揭示该爻旨趣。《周易》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故相应地系有六十四则卦辞、三百八十四则爻辞(用《乾》、《坤》两卦分别多出“用九”“用六”文辞,故有的学者亦将之视同爻辞,谓爻辞三百八十六则)。卦爻辞是作者,旧有两说:一以为是周文王所撰,二以为是文王撰卦辞、周公撰爻辞(见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现当代学者多推测卦爻辞是经过践人长时期积累、润色、加国际儿童节集体撰成的,最初写定时期当在役末周初。卦爻辞的出现,有两大意义:其一,使《周易》“经”部分成为卦形符号与语言文字有机结合的一部特殊的哲学著作。期二,使“《易》象”从隐晦的符号暗示,发展为用文字表述的带有一定文学性的象征现象。卦爻辞的基本特色是“假象喻意”,即借用人们生活中习见常闻的物象,通过文字的具体表述,使卦形、爻形内涵的象征旨趣更为鲜明生动。卦爻辞的另一方面特色,是常用“吉”、“凶”、“利贞”、“无咎”等占验词来表示该卦、该爻所寓含的对事物、现象或褒或贬的义理。占验词的运用,分卦爻辞带有浑厚的卜筮色彩。《周易》六十四卦的卦爻辞,有一定的编排次序,前是十卦(自《乾》至《离》)为“上经”,后三十四卦(自《咸》至《未济。》为“下经”。先秦文献如《左传》、《国语》等所称《周易》者,特指六十四卦的卦形与卦爻辞。因此,当卦爻辞撰成之后,一部兼具卦形和文辞两大要素的独特的古代哲学专著——《周易》,终于以完整是面目、严密的体系出现于十,流传不衰。

【火地晋】

朱熹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晋》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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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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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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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地”组成。

 

【火风鼎】

朱熹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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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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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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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风”组成。

 

【火雷噬嗑】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噬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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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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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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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雷”组成。

 

【火山旅】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旅》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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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曰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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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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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山”组成。

 

【火水未济】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未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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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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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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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水”组成。

 

【火天大有】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大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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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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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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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天”组成。

 

【火泽睽】

朱熹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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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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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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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火”与“泽”组成。

 

【经卦】

即“八卦”。因为六十四卦皆是以八卦为本,两两相重叠而成的,故称之为“经卦”。《周易礼·春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四卦。”贾公彦疏:“《连山》、《归藏》、《周易》,皆以八卦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为本。”

【坎为水】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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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水”。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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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坎”(即“水”)组成。

 

【坎下兑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兑”。指六十四卦中的《困》卦之象。

【坎下艮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艮”。指六十四卦中的《蒙》卦之象。

【坎下坎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亦为“坎”。指六十四卦中的《坎》卦之象。

【坎下坤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坤”。指六十四卦中的《师》卦之象。

【坎下离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离”。指六十四卦中的《未济》卦之象。

【坎下乾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乾”。指六十四卦中的《讼》卦之象。

【坎下巽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巽”。指六十四卦中的《涣》卦之象。

【坎下震上】

指下卦为“坎”,上卦为“震”。指六十四卦中的《解》卦之象。

【坎中满】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八卦取象歌》语。说明八卦之一的“坎”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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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为阳画(—),犹如内中盈满。

 

【孔子读易韦编三绝】

韦编,古代编结书简的皮制细绳。司马迁语,谓孔子晚年 喜好《周易》,刻苦研读,以至系编《周易》书简的“韦绳”多次断绝,终于撰成阐述六十四卦经义的《易传》十篇(即《十翼》)。《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张守节《正义》:“序,《易·序卦》也。夫子作《十翼》,谓《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序卦》、《说卦》、《杂卦》也。《易正义》曰:‘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为上下篇,先后之次,其理不易。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

【孔子作十翼】

“十翼”,即《易传》七种十篇。旧说伏羲画八卦,周文王撰爻辞,孔子作《十翼》以解说六十四卦经义。这种观点,在唐代以前的学生界是大体一致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汉书·艺文志》: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之属十篇。”又《儒林传》曰:孔子“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彦师古注:“《传》谓《彖》、《象》、《系辞》、《文言》、《说卦》之属。”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云:“其《彖》、《象》等《十翼》之辞,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唯北宋欧阳修通过考辨《易传》的内容,指出《文言传》、《系辞传》、《文卦传》有相互牴牾之处,而《系辞传》前后文又有自相矛盾之处,认为《系辞传》、《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非出自一人之手,不可视为孔子所作。其说略云:“昔之学《易》者杂取又资其讲说,而说非一家。是以或同或异,或是或非。”“余所以知《系辞》而下非圣人之作者,以其言繁衍从脞而乖戾也。”“至于‘何谓’、‘子曰’者,讲师之言也;《说卦》、《杂卦》者,筮人之占书也,此又不待言而可以知者。”(《易童子问》)欧阳修所疑,只是《易传》中的五种;而《彖传》、《象传》两种,则仍认为孔子。此后,学者疑古之风日盛,至清崔述《洙泗考信录》、姚际恒《易传通论》、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等,所持论断基本上推翻了孔子作《十翼》的旧说。本世纪初至今的八政余年间,学生界就《十翼》作者问题进行过多番讨论,不少学者仍承欧阳修以来“非孔子作”的观点。郭沫若则进一步探测《十翼》中的大部分是荀子的门徒们、楚国人所著,著书时代当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以后(见《周易之制作时代》);钱玄同认为西汉初田何传《易》时,只有上下经和《彖》、《象》、《系辞》、《文言》诸传,西汉中叶后加入汉人伪作的《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三篇(《读汉石经周易残字而论及今文易的篇数问题》,载《北京大学图书部月刊》第一卷第二期);李镜池又对诸篇作具体探测,以为《彖传》、《象传》作于秦汉间,《系辞传》、《文言传》、作于汉昭、宣间,《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作于昭、宣后(《易传探源》,载《古史辨》第三册上编)。但较有影响的看法则是认为《十翼》作于春秋战国间,作者非止一人,当属孔门弟子们。按,关于《十翼的作者,自欧阳修推翻旧说之后,迄今尚无定论。从《十翼》中保留的不少“子曰”云云的言论,以及大部分内容所反映的浑厚的儒家思想,似可说明其虽未必为孔子手著,但视为春秋战国之间孔子弟子秉承师说而撰,则是较合乎情实的。

【坤六断】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八卦取象歌》语。说明八卦之一的“坤”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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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如三条横线断为六截。

 

【坤为地】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坤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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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地”。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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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坤”(即“地”)组成。

 

【坤下兑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萃》卦之象。

【坤下艮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晋》卦之象。

【坤下坎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比》卦之象。

【坤下坤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坤》卦之象。

【坤下离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晋》卦之象。

【坤下乾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否》卦之象。

【坤下巽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观》卦之象。

【坤下震上】

指下卦为“坤”,上卦为“震”。即六十四卦中的《豫》卦之象。

【雷地豫】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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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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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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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地”组成。

 

【雷风恒】

①《恒》卦的《大象传》语。意在揭明《恒》卦上震为雷、下巽为风之象,谓风雷相须、常相交助,正为“恒久”的象征。参见“恒大象传”。②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恒》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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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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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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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风”组成。

 

【雷火丰】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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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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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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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火”组成。

 

【雷山小过】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小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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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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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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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山”组成。

 

【雷水解】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解》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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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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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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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水”组成。

 

【雷天大壮】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大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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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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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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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天”组成。

 

【雷泽归妹】

朱熹《周易本义》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归妹》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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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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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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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雷”与“泽”组成。

 

【离为火】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离”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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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火”②朱熹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离》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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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离”(即“火”)组成。

 

【离下兑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革》卦之象。

【离下艮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贲》卦之象。

【离下坎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既济》卦之象。

【离下坤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明夷》卦之象。

【离下离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离》卦之象。

【离下乾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同人》卦之象。

【离下巽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家人》卦之象。

【离下震上】

指下卦为“离”,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丰》卦之象。

【离中虚】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八卦之一的“离”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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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为阴画(- -),犹如内中虚亏。

 

【六十四卦】

以八卦符号两两相重叠而成的六十四组各不相同的六画卦形,称为“六十四卦”,《周礼》亦称“别卦”。《周礼·春官》云: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贾公彦《疏》曰:“据《周易》,以八卦为本,是八卦重之,则得六十四。何者?伏羲本画八卦,直有三爻,法天、地、人,后以重之。重之法,先以乾之三爻为下体,上加乾之三爻,为纯《乾》卦;又以乾为下体,以坤之三爻加之,为《泰》卦;又以乾为本,上加震之三爻于上,为《大壮》卦;又以乾为本,上加巽于上,为《小畜》卦;又以乾为本,上加坎卦于上,为《需》卦;以以乾为本,上加离卦于上,为《大有》卦;又以乾为本,上加艮于上,为《大畜》卦;又以乾为本,加兑卦于上,为《夬》卦。此是‘乾’之一重,得七为八。又以坤之三爻为本,上加坤,为纯卦;又以坤为本,上加乾,为《否》卦;又以坤为本,上加震,为《豫》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巽,为《观》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坎为《比》卦;又以坤为本,上加离,为《晋》卦;又以坤为本,上加艮,为《剥》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兑,为《萃》卦,是以通本为八卦也。自震、巽、坎、离、艮、兑,其法皆如此,则为八八六十四。”依《周礼》所载,可知《周易》之前的筮书《连山》、《归藏》即运用六十四卦为占,则八卦重为六十四卦的时代实甚为古远。至于重卦者为谁,旧有四种主要说法:或以为伏羲画八卦后自重为六十四,或以为神农重卦,或以为《咸》卦禹重卦,或以为周文王重卦。与《周礼》的记载对照,后一说似不甚切;而前三说中,又以伏羲自重说说较为通行。其传说虽各异,但重卦时代之古,则是学昔较一致的看法。《周易》六十四卦的名称,凡“八卦”自重而成的“纯卦”,仍以八卦之名为名,如两乾相重仍为《乾》卦,两坤相重仍为《坤》卦,两震相重仍为《震》卦,余可类推;其它五十六卦,则各有别名,如下乾上坤相重为《泰》卦,下坤上震相重为《豫》卦等均是。《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卦皆有六爻。其中阳爻(—)均以数字“九”代表,阴爻(- -)均以数字“六”代表。因此,《周易》所言“九”,皆指阳爻;所言“六”,皆指阴爻。六爻又有高低不同的“爻位”,自下而上,分别称为“初”位、“二”位、“三”位、“四”位、“五”位、“上”位。于是,各卦凡是阳爻(九)居此六位者,依次称“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凡是阴爻(六)居此六位者,依次称“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周易》六十四卦卦形,以特殊的象征形象,分别喻示六十四卦事物、现象的特定情态,反映了作者对自然界、人类社会的种种认识。如《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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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天在下、地在上,犹如上下心志交通,象征社会“通泰”兴盛;《既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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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火在下、水在上,犹如煮成食物,象征外事皆成。他卦均仿此。而卦中六爻之间阴阳交互变化发又显示出各种事理的发展规律。于是,六十四卦的出现,形成了《周易》以阴阳爻象为核心,以八卦物象为基础的完整的符号象征体系。《周易》六十四卦的排列,又有一定的次序,其中上经三十卦,始于《乾》、《坤》,终于《坎》、《离》;下经三十四卦,始于《咸》、《恒》,终于《既济》、《未济》。关于六十四卦相承相受的次序,《序卦传》有专门叙述。朱熹《周易本义》卷首,载有《上下经卦名次序歌》,以七言的语综括六十四卦名次,甚便初学《周易》者熟记卦序。

 

【六位】

《易》卦六爻的位次。《周易》六十四卦中,每卦六爻,其位序自下而上排列,分别称为:初、二、三、四、上。参见“爻位”。

【六爻】

六十四卦的每一一卦皆有六条线画,称为“六爻”。其中阳爻(—)均以数字“九”代表,阴爻(- -)均以数字“六”代表。每卦六画,又有高低不等的“爻位”,自上而下,分别名曰:初、二、三、四、五、上。于是,各卦凡是阳爻(九)居此六位者,依次称“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凡是阴爻(六)居此六位者,依次称“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由于六十四卦均是以三画的“八卦”两两重叠而成的,故六爻中的上下三爻分别为“八卦”中的一卦,上三爻称“上卦”,下三爻称“下卦”。兹举《乾》、《坤》为例,展示阴阳爻位及上下卦的程式:

---上九          - -上六

上卦  ---九五    上卦  - -六五

---九四          - -六四

---九三          - -六三

下卦  ---九二    下卦  - -六二

---初九          - -初六   

各卦六爻位次,又有奇位、偶位之分。奇者为“阳位”,偶者为“阴位”。故六爻以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者为“得位”,反之为“失位”。

【内卦】

见“二体”。

【乾三连】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八卦之一的“乾”卦形状作“三”,犹如三截没有中断的线条。

【乾为天】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乾”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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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天”。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乾》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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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乾”(即“天”)组成。

 

【乾下兑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夬》卦之象。

【乾下艮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艮”。即六十四卦中的《大畜》卦之象。

【乾下坎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需》卦之象。

【乾下坤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泰》卦之象。

【乾下离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大有》卦之象。

【乾下乾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乾》卦之象。

【乾下巽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小畜》卦之象。

【乾下震上】

指下卦为“乾”,上卦为“震”。即六十四卦中的《大壮》卦之象。

【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三圣,指伏羲、周文王、孔子;三古,谓上古、中古、下古。这是东汉班固语,说明《周易》经传的创作过程经历了上古伏羲、中古周文王、下古孔子这三个阶段。此为汉代学者的通行说法。班固《汉书·艺文志》:“《易》曰:‘宓戏(即伏羲)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彦师古注引韦昭曰:“伏羲、文王、孔子。”又引孟康曰:“《易·系辞》曰‘《易》之兴,其于中蛱乎?’然则伏羲为上古,文王为中古,孔子为下古。”

【三百八十四爻】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阴阳之爻各半,故阳爻一百九十二,阴爻亦一百九十二。程颐《易序》(见《二程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又曰:“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

【三才】

指天、地、人,也作“三材”。《周易》八卦符号由三画组成,前人以为下画象征“地”,中画象征“人”,上欢欣鼓舞象征“天”;合天、地、人而言,则含“三才”之义。由八卦重成的六十四卦,各具六爻,古人又狡六爻位序分为三级层次,认为初、二两爻象征“地”,三、四两爻象征“人”,五、上两爻象征“天”;三者相合,亦含“三才”之义。《系辞下传》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说卦传》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顺性命之理。身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这些,均是揭明六爻配“三才”的条例。这种认识,是从来一个角度观察“爻位”,也可以表明《易》卦六爻的高低等级区别。

【三材】

即“三才”。

【三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下第三位的爻。亦称“三位”,简称“三”。参见“爻位”。

【三易】

①《连山》、《归藏》、《周易》三书的合称。三者均是古占筮书,皆含有八卦、六十四卦符号。旧传《连山》为伏羲时代的筮书,其六十四卦以《艮》卦居首,盛行于棵代;《归藏》为黄帝时代的筮书,其六十四卦以《坤》卦居首,盛行于商代。这两书亡佚已久,唯《周易》尚存。《周礼·春官·太卜》云:“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四卦。”郑玄注:“名曰《连山》,似山出内气也;《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杜子春云:‘《连山》密戏,《归藏》黄帝。’”贾公彦疏:“《连山易》,其卦以纯《艮》为首,艮为山,山上山下,是名《连山》,云气出内于山”;“《归藏易》,以纯《坤》为首,坤为地,故万物莫不归而藏于中”。孔颖达《周易正义》云又引郑玄《易赞》及《易论》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王应麟《玉海》亦引《山海经》云:“伏羲氏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列山氏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这是对“三易”的产生时代及命名之义的较通行的看法。前人还认为,《连山》、《归藏》不仅在“首《艮》”、“首《坤》”的卦序方面与《周易》“首《乾》”不同,在占法上也有差异。即以为《周易》占九、六,以动爻为占;而《连山》、《归藏》占七、八,以静爻为占。《左传正义》于襄公九年“遇艮之八”曰:“周世之卜,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也。”又曰:“《周易》以变为占,占九、六之爻;《传》之诸筮,皆是占变爻也。其《连山》、《归藏》,以不变为占,占七、八之爻。二《易》并亡,不知实然以否。”②指“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孔子之《易》”。汉代学者认为《周易》经传》创作经历了伏羲、文虎、孔子三个阶段,谓伏羲画卦、文王撰卦爻辞、孔子作《易传》(见《汉书·艺文志》)。于是,后人遂以八卦及六十四卦为“伏羲之《易》”,以卦爻辞为“文王之《易》”,以《易传》为“孔子之《易》”。朱熹《周易本义》卷首“九图”末的说明文字,即言及此三者。明黄道周《三易洞玑》,亦取此义以名其书。

【山地剥】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剥》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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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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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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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地”组成。

 

【山风蛊】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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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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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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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风”组成。

 

【山火贲】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贲》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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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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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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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火”组成。

 

【山雷颐】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颐》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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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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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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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雷”组成。

 

【山水蒙】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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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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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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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水”组成。

 

【山天大畜】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大畜》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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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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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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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天”组成。

 

【山泽损】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损》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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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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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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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山”与“泽”组成。

 

【上】

即“上爻”。

【上卦】

见“二体”。

【上经】

指《周易》六十四卦中的“上篇”部分,即《乾》转《离》三十卦。

【上体】

见“二体”。

【上彖】

《彖传》的上部分,亦称《彖上传》。详“彖传”。

【上系】

见“《系辞上传》”。

【上下经】

《周易》的六十四卦分上下两篇:自《乾》至《离》三十卦称“上经”,自《咸》至《未济》三十四卦称“下经”。上下两篇的区分,由来已久。《序卦传》前后两段,即是分叙上下经的卦次;《涌书·艺文志》屡称汉人《易》注“二篇”,盖以上下经分篇。张载指出:“序卦》相受,圣人作《易》当有次序。”(《横渠易说》)项安世也说:“《易》之称上下经者,未有考也。以《序卦》观之,二篇之分,断可知矣。”(《周易玩辞》)至于“上下经”区分的原委,似因全经卷帙较长,分后便于检阅之故。但前人或有认为“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者。孔颖达曰:“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云:‘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孔氏并举《讼》、《师》两卦为例,指出:“上经之内,明饮食必有讼,讼必众起,是兼于人事,不专天道。既不专天道,则下经不专人事,理则然矣”(均见《周易正义》此谓上下经臼是结合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规律(即“天道”、“人事”)阐述《易》理,似有可取。

【上象】

①《象传》的上部分,亦称《象上传对。详“象传”。②指《周易》六画卦中的外卦之象。见“外象”。

【上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上最末位的爻。亦称“上位”,简称“上”垒参见“爻位”。

【十翼】 

即相传孔子所作的《易传》七种十篇,旨在阐释《周易》六十四卦经义,犹如“经”的十个“羽翼”,故称《十翼》。“十翼”之名,盖起于汉代。《汉书·艺文志》谓“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言“十篇”,实即“十翼”的另一种说法。《易纬·乾坤凿度》卷下云:孔子“停读礼,止史削,五十究《易》,作《十翼》”。东晋释道安《二教论》曰:“伏羲作八卦,文王重六爻,孔子弘《十翼》。”至唐代,《十翼》之名已十分普遍。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孔子作《彖辞》、《象辞》、《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是为《十翼》。班固曰:‘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传’即《十翼》也。”《左春正义》于昭公二年疏中解释“翼”字之义曰:“《易》有六十四卦,分为上下篇;及孔子又作《易传》十篇,以翼成之也。”但关于《十翼》各篇的名数,旧说略有歧异。《周易正义卷首》云:“其《彖》、《象》等《十翼》之称,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但数《十翼,亦有多家。即文王《易经》本分为上下二牝则区域各别,《彖》、《象》释卦,亦当随经而分。故一家数《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期,《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郑学之徒,并同此说,故件亦依之二”尚秉和先生《争风吃醋尚氏学《亦指出:“《十翼》篇名,《史》、《参》皆未详说。依扬子云所拟,则《象传》、《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五篇;而《玄摛》、《玄莹》、《玄掜的、《玄图》、《玄告》,皆拟《系辞》,似《系辞》延为五篇,足成《十翼》之数。然孔颖达谓级有上下,则以《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后儒又各有分配。然无关宏旨,故略而不详。”参见“易传”。

【数】

①《周易》立地成佛、三百八十四爻的阴、奇偶之数。与卦象、爻象相合,以展示《周易》的变化哲理。《系传上传》:“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数,六画之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故定天下吉凶之象也。”王弼《周易注》:“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孔颖达《周易正义》释“极其数”云:“谓穷极其阴阳之数,以定天下万物之象。犹若极二百一十六策以定《乾》之老阳之象,穷一百四十四策以定《坤》之老阴之象。举此余可知也。”②由于《易》学的应用与流变,“数”又含有“术数”之义。柔汉、宋以来流行的五行数、河图洛书之数、先天后天之数、皇极数等。《四库全书提要·经部易类后语》云:“圣人因卜筮以示教,如是焉止矣。宋人以数言《易》,已不甚近于人事。又务欲究数之所以然,于是由画卦推奇偶,由奇偶推河图、洛书,由河图洛书寅为黑白方圆、纵横顺逆,至于汗漫而不可纪。”

【水地比】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比》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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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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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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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地”组成。

 

【水风井】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井》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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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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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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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风”组成。

 

【水火既济】

制备 卷首所符《分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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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次序》歌诀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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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既济》卦(  ),其卦象由上坎(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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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火”组成。

 

【水雷屯】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屯》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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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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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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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雷”组成。

 

【水山蹇】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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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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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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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山”组成。

 

【水天需】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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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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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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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天”组成。

 

【水泽节】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符《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节》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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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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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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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水”与“泽”组成。

 

【说卦】

见“说卦传”。

【说卦传】

《易传》之一。属《十翼》中的第八翼,亦简称《说卦》。旧说为孔子所作,然后人多有不同看法。“说卦”二字的名义,孔颖达《周易正义》曰:“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也。”故其内容要旨是辨析八卦的基本象征意义和取象范围。《说卦传》的章节,诸家所分不尽同,而以朱熹《周易本义》分为十一章者较为通行。视其全文内容,是先追溯《周易》的创作者用蓍衍卦的历史,再申言八卦的两种方位,然后集中说明八卦的取象特点,并广引众多象例,是今天探讨《易》象的产生及推展的重要资料。就文中末章所集中列举的赶象为计,凡一百一十二例。陆德明《经典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本《说卦传》则多出三十一例,《易》家和称为“逸象”。尚秉和先生《周氏尚氏学》指出:《易林》及汉魏人注经每见采用“九家”之象,不应神为“逸象”,而当增入今本《说卦传》。据此,则《说卦传》末章所举象共计一百四十三例。在众多的例子中,最基本的象例是: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分(木)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这是六十四卦的《大象传》语每卦必释之象,故可视为八卦的不象。由“就象”扩展的卦象虽至为繁杂,但其取义大体上皆不离乾健、坤顺、震动、巽入、坎陷、离丽(附着)、艮止、兑说(悦)这八种基本不变的象征内涵。然而,由于《说卦传》只举象例,未作详释,遂致不少卦象的立义依据晦而不明。朱熹说:其间多不可晓者,求之于经,亦不尽合也。(《周易本义》)尚秉和先生云:“诚哉有不合。盖《说卦》乃自古相传之象,至《周易》愈演愈精,故经所用象,不尽与《说卦》同。”(《周易尚氏学》对据《晋书·束皙尝的:“《汲冢竹书》有《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近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其《系辞传》中杂有今本《说卦传》前三章内容(于豪亮《帛书周易》,载《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可见,《说卦传》在流传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钞录错讹,或被增删改易的现象。陆所引或本末章卦象次序与今本有异,及引《九家》本多产的县例,即可为证。《说卦传》值得今天继续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边后人称为“先天”、“后天”八卦方位的本来面目及其在历史上产生的各方面的影响;二是早期《易》县设立的背景,推衍的规律,及其在解《易》、用《易》中的重要功用。这两方面的研究,均当立足于对《周易》“以象为本”的特色的科学辨析,以利于揭示此书特异的象征哲学体系。

【四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中第四位的爻。兖称“四位”,简称“四”。参见“爻位”。

【天地否】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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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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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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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地”组成。

 

【天风姤】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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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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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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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风”组成。

 

【天火同人】

朱熹《周易本义》卷蟮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同人》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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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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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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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火”组成。

 

【天雷无妄】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无妄》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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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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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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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雷”组成。

 

【天山遁】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遁》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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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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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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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山”组成。

 

【天水讼】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讼》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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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曰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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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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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水”组成。

 

【天泽履】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履》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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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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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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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天”与“泽”组成。

 

【彖】

①指六十四卦的卦辞。《系传上传》:“彖者,言乎象者也”,韩康伯《系辞注》:“彖 总一卦之义也。”孔颖达《周易正义》:“彖,谓卦下之辞,言说乎一卦之象也。”朱熹《周易本义》:“彖,谓卦辞,文王所作者。”②指六十四卦的《彖传》。孔颖达《周易正义》于《乾》卦释“彖曰”云:“夫子所作《彖辞》,统论一卦之义。”参见“彖传”

【彖辞】

①指六十四卦的卦辞。《系辞下传》:“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孔颖达《周易正义》:“彖辞,言文王卦下之辞。”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曰:“彖辞,卦辞也。”②指三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辞。陆德明《经典释文》又引郑玄曰:彖辞,“爻辞也。” ③通辞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卦辞及爻辞。陆德明《经典释文》又云:彖辞,“师说通谓爻卦之辞也。”④指六十四卦的《彖传》。陆德明《经典释文》又引或说:“即夫子《彖辞》。”参见“见彖传”。

【彖辞传】

即“彖传”。

【彖上传】

《彖传》的上部分,亦辞《上彖》。详“彖传”。

【彖下传】

《彖传》的下部分,亦辞《下彖》。详“彖传”。

【外卦】

见“二体”。

【文王演易】

旧说周文王被商纣囚禁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北)时,曾将八卦演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史记·周本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又《日者列传》:“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又《报任少卿书》:“文王拘而寅《周易》。”《汉书·艺王志》亦曰:“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天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文王作卦爻辞】

西汉学者,多承《史记》、《汉书》之说,认为《周易》的卦辞、爻辞旨是周文王所作。自东汉以后,又有学者提出异议,谓文王只作卦辞周公续作爻辞。唐代孔颖达取后说,以为班固《汉书·艺文志》舒《周易》作者“只有三圣(指伏羲、文王、孔子),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周易正义卷首·第四论卦辞爻辞谁作》云:“其《周易》系辞,凡有二说。一说,所以卦辞、爻辞并是文王所作。知者案《系辞》云:‘《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曰:‘《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又《乾凿度》云:‘垂皇策者羲,卦道演德者文,成命者孔。’《通卦验》又云:‘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明道经。’座此诸文,伏羲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易》历三圣,只谓此也。故史迁云文王囚而演《易》,即是‘作《易》政其有忧患乎’。郑学之徒,并依此说也。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案《升》卦六四‘王用亨于歧山’武王克殷之后始追号文王为王,若爻辞是文王所制,不应云‘王用亨于歧山’。又《明夷》卦六五‘箕子之明夷’,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子之明夷’。又《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说者皆云‘西邻’谓文王,‘东邻’谓纣;文王之时,纣尚南面,岂容自言己德受福胜殷,又欲抗君之国,遂言东西相邻而已?又《左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周公被流言之谤,亦得为忧患也。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案《礼稽命徽》曰:‘文王见礼坏乐崩,道孤无主,故设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其三百、三千,即周公所制《周官》、《仪礼》,明文王本有此意,周公述而成之,故系之文王。然则《易》之爻辞,盖亦是文王本意,故《易纬》但言文王也。”尚秉和先生不赞成孔颖达所论,并对其所列数条一一驳正。《周易尚氏学·总论》指出:“《左传》韩宣子适鲁,观《易象》与《鲁春秋》,曰:‘吾乃种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周公之德,由《鲁春秋》知之;周之所以王,则由《易象》知之。盖文王演《易》,其忧勤惕厉之精神,备见于《易》辞,故一观《易》辞自注:凡《易》辞皆《易》象),即知文王之所以王。是春秋人以文王演《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孔氏以文王演《易》。后太史公、扬子云之属,延用以文王演《易》于羑里。既曰‘演《易》’,则卦爻辞皆文王所作。自西汉以前,无异议也。只京氏《积算法》云:‘西伯父子,推爻考象,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夫以五星、二十八宿及二十四气入卦,乃占筮之事,京举此以明其术之所本,正言周公作《卦气图》与《时训》也,非谓周公作《易》。至东汉王充、马融、陆绩之俦,忽谓文王演卦辞,周公演爻辞(按,王充之说见《论衡·正说篇》),孔颖达、朱子等皆信之。而究其根据,则记载皆无。孔颖达以《升》六四言‘王’,《明夷》六五言‘箕子’,《既济》九五言‘西邻受福’,及韩宣子见《易象》‘知周公之德’为解。岂知《升》六四言‘王’,以震为王,震为陵,形两歧,故曰‘王用亨于歧山’,歧、歧通也。即使有所指,亦指殷王;文王终身服事殷,故盼王来享,情见乎辞。今谓不合自称为王,以文王追谥为说,故疑为周公,其谬一也。至《明夷》六五之‘箕子’,与《彖传》之‘箕子’绝对不同。《彖传》之箕子,纣臣也。六五之箕子,则赵宾读为荄兹,刘向、荀爽读为荄滋,王弼读为其兹,蜀才读为其子,而焦氏《易林》则读为孩子。孩子指纣,与《论衡》读《微子》之刻子为孩子同也(自注:古亥音皆音喜,皆与箕音通)。且以六五之君位,而使纣臣居之可乎?马融知其不可,以箕子演畴,有帝王之德为解。然何以解于‘箕子之明夷’?《彖传》谓‘箕子晦其明’,今谓‘箕子明夷’,则竟不明矣。其谬二也。至《既济》九五之东邻、西邻,原以离坎为东、西,以离为牛,以互震为祭,纯是观象系辞。乃汉人忽有东邻指纣,西邻自谓之曲说,在文王固不合,在周公尤不合。周公时何来纣与为邻?且语意之肤浅,圣人有若是者乎?其谬三也。至韩宣子观《易象》之语,解已见前。且杜注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谓文王制《易象》,周公制《春秋》,解甚分明。今忽因‘吾乃知周公之德’一语(自注:述孔旧说)谓周公遭流言,亦得为忧患,必亦演《易》,尤为虚妄不实。其谬四矣。故夫《周易》卦爻辞,纯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无根据,不可信也。(自注:《西谿易说》云,文王囚中演《易》,周公未必生,即生亦子云家之童乌也,岂能演《易》?驳孔说至详。)”尚先生此说,举证细密,可备参考。

【文言传】

旧称孔子所作《易传》中的一种,即《十翼》中的第七翼。亦简称《文言》。其主旨为阐说《乾》、《坤》两卦的象征义蕴。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释《乾》卦,称《乾文言》;后部分释《坤》卦,称《坤文言》。“文言”二字之义,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刘瓛曰:“依文而言其理,故曰《文言》。”又引姚信曰:“《乾》、《坤》为门户,文说《乾》、《坤》,六十二卦皆方焉。”孔颖达《周易正义》:“《文言》者,是夫子第七翼也。以‘《乾》、《坤》,其《易》之门户邪’,其余诸卦及爻皆从《乾》、《坤》而出,义理深奥,故特作《文言》以开释之。庄氏云:‘文,谓文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今谓夫子但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非是文饰华彩。当谓释二卦之经文,故称《文言》。”按上述刘瓛、姚信、庄氏、孔颖达所释《文言》名义,略有异同,并可列为参考;然以姚、庄二氏“文饰《乾》、《坤》之言”的说法似较为近理。《文言传》所阐发《乾》、《坤》的卦辞、爻辞的寓意,是在这两卦《彖传》、《象传》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拓展,其文意至为深刻详明而广为引申旁通。故前人以为,熟研《乾》、《坤》之《文言传》,其余六十二卦之理皆可依例推得。朱熹《周易本义》指出:“此篇申《彖传》、《象传》之意,以尽《乾》、《坤》二卦之蕴,而余卦之说,因可以例推云。”

【五爻】

《易》卦六爻中,居卦中第五位的爻。亦称“五位”,简称“五”。参见“爻位”。

【羲经】

即《易经》。旧说伏羲作《易》八卦,故称。王珪《除富弼西京留守制》(见《华阳集》):“不处成功,专《老氏》荣名之畏;其旋元吉,要《羲经》履道之终。”

【系辞】

①指系属于《周易》六十四卦符号下的文辞,即卦辞、爻辞的合称,亦即《周易》上下经的经文。孔颖达《周易正义》云:“圣人系属此称于爻卦之下”,“上下二篇经辞是也”。参见“卦爻辞”。②指《十翼》中的《系辞上传》、《系辞下传》,总称《系辞传》,为阐说《杂卦传》经文的专论。孔颖达《周易正义》《周易正义》:“夫子本作《十翼》,申说上下二篇经文系辞,条贯义理,别自为卷,总曰《系辞》。”参见“系辞传”。

 

【系辞传】

阐说《周易》经文义旨的通论性专著,分《系辞上传》、《系辞下传》两篇,为《十翼》中的第五翼、第六翼。旧说孔子所作,然后人或有不同看法。《系辞传》分为上下二篇之旨,孔颖达《周易正义》引何氏云:“上篇明‘无’,故曰‘《易》有太极’,太极即无也。又云‘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是其‘无’也。就篇明‘几’,从无入有,故云‘知几其神乎’。”这是一种说法。。引或说:“以上篇论《易》之大理,下篇论《易》之小理。”这又是一种说法。孔颖达已驳“大小理”之说“事必不通”,认为只是“以简篇重大,是以分之”(《周易正义》);朱熹也说:“以其通论一经之大体凡例,故无经可附,而自分上下”(《周易本义》)。孔、朱之说似可从。合上下篇而论,《系辞传》的基本价值大略有两方面。第一,对《周易》的诸多内容作了较全面可取的辨析阐发,有助于后任理解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辞的大义。其中有对《周易》作者、成书年代分探测,有对《周易》“观物取象”创作方法论述;或辨阴阳之理,或释八卦之象,或疏解乾坤要旨,或展示《易》筮略例;同时穿插解说某些卦爻辞的深义,远引上古史迹,近期日常现象,尽行表述了作者的《易》学观点。从这一方面看,《系辞传》实可称为一部早期的、颇有系统的《易》义通论第二,在阐释《易》理的同时,作者广泛表达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尤其是披露了具有一定深度的辩证法认识。其中较为突出的如关于宇宙万物生于阴阳二气的看法,关于万物的发展“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观点,以及贯穿整个《系辞传》的关于遵循变化规律、促进事物更新发展的积极进取全息,均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乃至成为今天研究古代哲学的重要资料。从以方面看,《系辞传》预称为一部内涵丰富而体现有古人宇宙观及认识论的哲学专著。若综合上述两端细为辨识,还应当看到,尽管作者在解《易》过程中阐发了各方面的哲学哲学其主旨又无不归趋于《易》理范畴。换言之,从创作宗旨这一角度认识,《系辞传》旨在发《易》义之深微,示读《易》之范例。朱熹干:“熟读六十四卦,则觉得《系辞》之语甚为精密,是《易》之括例。”(《朱子语类》)此说尽赅《系辞传》作为“经”之“翼”的根本功用。此外,《系辞传》在流传过程中,似亦存在错简或被增删改易的现象。朱熹《周易本义》注《系辞下传》第六章曰:“多阙文疑字,不可尽通。后皆放此。”即对文字内容之准确与否提出存疑的看法。据近年湖南长沙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其《系辞传》分上下篇,但与通行本内容有异。主要见于:帛书上篇包括通行本《系辞上传》第一至七章(依朱熹《周易本义》章次,就同),九至十二章,及《系辞下传》第一至三章,第四章大部分,第七章后面数句(“若夫杂物撰德”以下数句),第九章;下篇包括通行本《系辞传》所无的部分约二千一百字,通行本《说卦传》的前三节,通行本《系辞下传》第五、六章,第七章前面部分(“若夫杂物撰得”部分),及第八章(参阅于豪亮《帛书周易》,载《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可见,帛书《系辞传》虽亦分上下篇,但简次不同于通行本,内容字数也颇有出入。两者之间,何本近古,何本精善,尚待学术界进一步考订、证实。

【系辞上传】

《系辞传》的上篇,为《十翼》中的第五翼 简称《上系》。凡分十二章,然旧说分章之法略有异同,以孔颖达《周易正义》、朱熹《周易本义》所分较为通行。《系辞上传》全文,始于“乾坤易简”,终于学《易》“存乎德行”,每章大略都侧重某一角度抒论。从整体看,其内容正如朱熹所云:“或言造化以及《易》,和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朱子语类》)亦即把《周易》义理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结合起来探讨,以体现作者的哲学观点。这也是《系辞传》上下篇的通例。参见“系辞传”。

【系辞下传】

《系辞传》的下篇,为《十翼》中的第六翼 简称《下系》。与《系辞上传》一样分为十二章,然旧说分章之法略有异同,以孔颖达《周易正义》、朱熹《周易本义》所分较为通行。《系辞上传》全文,始于“八卦”、“吉凶”要义的分析,终于“象理”、“辞情”的概括。诸章也是从某一角度抒论。而章与章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至其内容,均不离阐明《易》道,揭示哲理的主旨。参见“系辞传”。

【下卦】

见“二体”

【下经】

指《周易》六十四卦中的“下篇”部分,即《咸》至《未济》三十四卦。

【下体】

见“二体”。

【下彖】

《彖传》的下部分,亦称《彖下传》。详“彖传”。

【下系】

见“系辞下传”。

【下象】

①《象传》的下部分,亦称《象下传》。详“象传”。②指《周易》六画卦中的内卦之象。见“外象”。

【象】

①《周易》为象征哲学,《易》中之“象”,含有“形象”、“象征”之意。《系辞下传》云:“象也者,像此者也。”孔颖达《周易正义》:“言象此物之形象也。”②指《周易》的卦形和卦爻辞。《系辞下传》:“《易》者,象也”,《左传》昭公二年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均指此。故南宋项安世《周易玩辞》谓“凡卦辞皆曰象,凡卦画皆曰象”,而卦辞、爻辞亦称“象辞”。③指八卦、六十四卦卦象及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象。如乾为天之类为八卦卦象,两卦之象相重而为六画卦的卦象,和不同尘所居之位及承乘比应情状即构成各爻之爻象。④指《十翼》中的《象传》,旨在阐释卦象、爻象的象征意义。《象传》又有《大象传》、《小象传》之分:前者六十四则,每卦一则,释上下卦象,《周易正义》云:“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后者三百八十四则,每卦六则,释六爻爻象,《周易正义》云:“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

【象传】

旧称孔子所作《易传对中的一种,含《象上传》、《象下传》两篇,即《十翼》中的第三、第四两翼。其基本宗旨是解说六十四卦的卦象及和不同尘的爻象。每卦一组,共六十四组,随上下经而分为上下两部分:自《乾》至《离》三十组为上部分,谓之《上象》或《象上传》;自《咸》至《未济》三十四组为下部分,谓之《下象》或《象下传》《象传》常简称《象》,亦称《象辞》或《象辞传》。六十四组《象传对中,释卦象者六十四则,称《大象传》;释爻象者三百八十四则,称《小象传》(按,《乾》、《坤》两则六爻之后各附有“用九”、“用六”文辞,亦各有一则《小象传》,积或统计《小象传》之数不胜数三百八十六则)。《大象传》的体例,是先释每卦内外象相重之旨,然后从重卦的卦象中推衍出切近人事的象征意义,文辞多取“君子”的言行、道德为喻。如《乾》卦《大象传》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即表明该卦内外象均为“天”,君子当效法“天”的健行气质,奋发图强。又如《损》卦《大象传》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恶窒欲”,即表明该卦“山”下“泽”,有损下益上之象,君子当效法此象,时时自损不善。其它诸卦的义例,和不如此。《小象传》的体例,是根据每爻的性质、处位特点,分析爻义吉凶利弊之所以然。如《乾》卦初九爻的《小象传》干“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指明此爻微阳初萌,不可急于施用;又如《明夷》卦六二爻《小象传》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指明此爻柔顺中正、不违法则,积获吉祥。其它各爻亦均类此。《象传》「言简意明的文辞,逐卦逐爻地解说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立象所在,使《周易》经文的象征意趣有了比较整齐划一的阐说。《象传》原独自成篇单行,汉以后被合入六十四卦经文并行,并被分割依附于所当释的卦爻之后。故汉唐以来通行的经传参合本《周易》,凡卦、爻后所附“象曰”云云,即为《彖传》文辞。

【象辞】

①指六十四卦的卦爻辞。《系辞下传》云“《易》者,象也”,《左传》昭公二年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均称《易》为《象》,故《易》中的卦爻辞亦被称为“象辞”。项安世《周易玩辞》谓“凡卦辞皆曰象”,即含此意。②指六十四卦的《大象传》及三百八十四爻的《小象传》之辞。见“象传”。

【象辞传】

即“象传”。

【象上传】

《象传》的上部分,亦称《上象》。详“象传”。

【象数】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卦象 爻县及阴阳奇偶之数的合称。以“象数”解《易》,是《易》学史上度个重要的治《易》方法。《左传》僖公十五年载韩简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此言“象数”二字之始。《系传上传》云:“参伍其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此言《易》学“象数”之义。《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数,六画之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遂定天下之象。”韩康伯《序卦注》“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象与数的概念,本虽有别,但在后代《易》学发展中,常为荣华富贵而称之。《四库全书提要》指出论明熊过《象旨决录》云:“考《左传》韩康伯《序卦注》适鲁,见《易象》、《春秋》,古人既以象名,知象为为本旨。故《系辞传》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王弼以西变而谈理;陈抟以下,变而言数。所谓各明一义也。后人并而一之,概称‘象数’。于是喜为杳冥之说者,并而扫之,乃讳言象数。”但历代《易》家主象之学者颇众,且其流变甚为显著。参见“象数学”。

【象下传】

《象传》的下部分,亦称《下象》。详“象传”。

【小象】

《易传》之一的《象传》中,凡释各爻爻象的文字,称《小象》。《小象》每爻一则,共三百八十(《周易》六坚四卦只三百八十四爻,因《乾》、《坤》两卦各多出“用九”、“用六”文辞,《小象》也相应多出释“用九”、“用六”之辞,故共有三百八十六则)。《小象》的体例,是根据每爻的性质、处位特点,分析爻义吉凶利弊之所以然。如《乾》卦六爻的《小象》云:“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孔颖达《周易正义》:“自此以下至‘盈不可久也’,是夫子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

【小象传】

《象传》中专释诸卦六爻爻的文辞,称《小象传》,亦简称《小象》。孔颖达《周易正义》:“夫子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参见“象传”。

【序卦】

见“序卦传”。

【序卦传】

《易传》之一。属《十翼》中的第九翼,亦简称《序卦》。旧说为孔子所作,然后人多有不同看法。《序卦传》的宗旨是分析《周易》六十四卦的编排次序,并揭示诸卦前后相承的意义。全文分为两段,前段叙上经三十卦的次序,后段叙下经三十四卦的次序。孔颖达《周易正义》述此篇的命名锒义曰:“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其先后之次,其理不见,故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故谓之《序卦》焉。”文中以简约的语言概括诸卦名义,有于卦义切合者,有仅取其一端为说者,目的均在揭明卦与卦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不在于阐析各卦的完整意义。韩康伯《序卦注》指出:“凡《序卦》所明,非《易》之縕也,盖因卦之次,托以明义。”苏轼《东坡易传》也说“《序卦》之论《易》,或直取其名而不本其卦者多矣,若赋诗断章然,不可以一理求也。”《序卦传》在分析六十四卦序次之理的同时,集中揭示了事物“相因”、“相反”两种发展规律。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等,即指明事物沿正面的趋势进展;“损而不已必益”,“益而不已必决”,则指明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周易折中》引蔡春曰:“《序卦》之义理有相因者,有相反者。相反者,极而变者也;相因者,其未至于极者也。总不出此二例。”其文释义尽管简略,但卦次不排的原理,作者的辩证哲学观点,均得到显明的反映。可以说,《序卦传》是一篇颇具哲理的《周易》六十四卦推衍衍纲要。《序卦传》还扑噜了一个客观事实:今本《周易》六十四卦的卦序及上下经的区分,相沿已久的。张载《横渠易说》云:“《序卦》相受,圣人作《易》当有次序。”项安世《周易玩辞》亦曰:《易》之称上下经者,无有考也。以《序卦》观之,二篇之分,断可知矣。“二人所论,正是基于上述事实而发。当然,《周易本义》创定之初,卦次是否如此排列,上下经是否如此区分,尚待将来学术界的进一步考证。应当指出,近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的卦序,与《序卦传》所列卦序,为两种不同的体例。帛书的六十四卦排次,是先定八卦之序,然后以上下卦为钢、下卦为目而排列(详于豪亮《帛书周易》、张烺《帛书六十四卦跋》及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载《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此种排列方式比较便于检索,当是后人为了占筮实用而作的改编。然而,经过改编的帛书卦序,各卦之间的沿承已不复存在哲理的联系,因此,对于考究《序卦传》的叙《易》原理,则无所用处了。

【巽为风】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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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风”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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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巽”(即“风”)组成。

 

【巽下断】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八卦之一的“巽”卦形作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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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画为阴画(- -),犹如下部有断裂口。

 

【巽下兑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大过》卦之象。

【巽下艮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艮”。即六十四卦中的《蛊》卦之象。

【巽下坎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井》卦之象。

【巽下坤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升》卦之象。

【巽下离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鼎》卦之象。

【巽下乾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姤》卦之象。

【巽下巽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巽》卦之象。

【巽下震上】

指下卦为“巽”,上卦为“震”。即六十四卦中的《恒》卦之象。

【阳爻】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阴爻、阳爻各半,故阳爻有一百九十二爻。凡阳爻均以数字“九”为代表,画作“—”。各爻又因所居位次的不同,有“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的名称。参见“六爻”。

【爻】

《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卦皆有六条线画,这些线画通称为“爻”。《系辞下传》:“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即言八卦重成六十四卦之后,每卦遂有六爻之称。朱熹《周易本义》云:“爻,六爻也。既重而后,卦有六爻也。”爻又有阴阳及位次之分,故阳爻因位次之别而有“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的名称,阴爻因位次之别而亦有“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的名称。参见“六爻”。

【爻辞】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爻均有一节喻示该爻义旨的文称,称“爻辞”。共有三百八十四爻节。因《乾》、《坤》两卦各附“用九”、“用六”辞一则,学者或将它们视同爻辞,故或有统计爻辞为三百八十四爻节者。参见“卦爻辞”。

【爻位】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爻,分处六级高低不同的等次,称为“爻位”。六爻的爻位,象征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或上或下、或贵或贱的地位、条件、身分等。六级爻位自下而上依次递进。名曰:初、二、三、四、五、上。这种由下及上的排列,《周易乾凿度》释云:“《易》气从下生。”即表明事物的生长变化规律,往往体现着从低级到高级的渐次进长。六级爻位的基本特点,约可概括为:初位象征事物发端萌芽,主于潜藏勿用;二位象征事物崭露头角,主于适当进取;三位象征事物功业小成,主于慎行防凶;四位象征事物新进高层,主于警惧审时;五位象征事物圆满成功,主于处盛戒盈;上位象征事物发展终尽,主于穷极必反。但这只是括其大要,在各卦各爻的具体环境中,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诸爻又有错综复杂变化。旧说或取人的社会地位譬喻爻位者,如认为初位象征元士(士民),二位象征大夫,三位象征三公,四位象征诸侯,五位象征天子,上位象征宗庙(或太上皇)。这一说法,在汉代《易》学中较有影响,如京房的《京氏易传》即普遍应用爻位的这六种象征解说爻旨。《周易乾凿度》也指出:“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上为宗庙。凡此六者,阴阳所以进退,君臣所以升降,万人所以为象则也。故阴阳有盛衰,人道有得失,圣人因其象、随其变为之设卦。方盛则托吉,将衰则寄凶。”

【义理】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及哲学理致。以“义理”解《易》,是《易》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治《易》方法。《礼记·礼器》:“义理,礼之文也。”孔颖达《周易正义》:疏曰:“礼虽用忠信为本,而又须义理为文饰也;得理合宜,是其文也。”此言“义理”二字之始。《系辞下传》云:“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又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此虽未涉“义理”概念,但实言《周易》具有深刻广泛的义理内海。朱熹曾谓:“《易》为卜筮作,非为义理作。”(《朱子语类》)但他的阐《易》之书却不乏义理之说。故皮锡瑞尝议朱熹此语,曰:“孔子见当时之人,或于吉凶祸福,而卜之史加以穿凿傅会,故语《易》系辞,明义理,切人事,借卜筮以教后人,所谓以神道设教。其所发明者,实即羲、文之义理,而非别有义理;亦非羲、文并无义理,至孔子始言义理也。当即朱子之言而小变之,曰:《易》为卜筮作,实为义理作。”(《经学通论》)历代《易》家主“义”之学以研《易》者颇众,其流变亦甚为显著。参见“义理学”。

【易】

《周易》的简称。先秦文献中所引之《易》,一般指六十四卦经文(即卦形符号及卦爻辞);汉以后,则往往兼“经”、“传”而言之。《周易》取“易”为名之义,说者纷纭,但较为通行的说法是认为取其“变易”之旨。参见“周易名义”。

【易大传】

①指《易传》中的《系辞传》。《史太公自序》引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此二听而不闻乃《系辞下传》文。故裴骃《史记集解》引张宴注“易大传”云:“谓《易·系辞》。”朱陈之好《易学启蒙》:“《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即承此例,以《系辞传》为《易大传》。按,《汉书·郊祀志》载刘向答汉成帝问,谓:“《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此句通行本《系辞传》无之,故前人或以为秦汉时诸儒又有比撰《易大传》之书者。李心传《丙子学易编》指出:“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引‘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谓之《易大传》。此令《系辞下传》中语也。故相承以《系辞》为《大传》。然刘向封事,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此岂《系辞传》,中语乎?意者秦汉诸儒,自为《易大传》,如伏生《尚书大传》之比,其间引《系辞》之文,而谈不考详,误以为《大传》耳。亦犹‘差之豪厘,缪以千里’,本《易纬》之文,而汉儒所引,乃诓以‘《易》曰’二字。卤莽类此,要不足据也。”此说可备参考。②《系辞传》、《说卦传》等《易传》七种十篇,即旧说孔子所作之《十翼》,前人或又统称为《易大传》。朱震《进周易集传表》曰:“故前代号《系辞》、《说卦》为《周易大传》。”

【易家】

研究《周易》学说的专家。《汉书·儒林传·京房传》:“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谊略图。”《后汉书·儒林例传·洼丹传》:“丹学义研温,《易》性宗之,称为大儒。”

【易经】

即《周易》。先秦文献中,《周易》常被简称为《易》,却未曾名《易经》。章学诚《文史通义·经解上》据《荀子》“学始乎诵经,终乎礼”及《庄子》言孔子“治《六经》”诸语,谓荀、庄皆出子夏门人,故认为《六经》之名始于孔门弟子。但这只是关于《六艺》的一种通称,而以“经”为单项专书之名尚未流行。至汉武帝置“《五经》博士”,“经”的名称才广泛通用,《易》遂冠于诸经之首。《汉书·艺文志》载成帝时,刘向奉诏领校《五经》,曾“以中《工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然汉初所言《易经》者,通常特指六十四卦经文;后来费直、郑玄以《十翼》参合卦爻辞并行之后,学者所称《易经》,则往往兼指经、传部分。

【易理】

《周易》的哲理。孔颖达《周易正义》:“原夫《易》理难穷,虽复玄而又玄,至于乘范作则,便是有而教有。”

【易为群经之首】

汉代以来研治经学的学者,以《周易》列于各种经籍之首,遂为学术界公认的通例。战国、秦、汉之间,已有“六经”、“六艺”的名称,《庄子·天运篇》引孔子对两聃之言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以为文。”以《周易》列第五位(《天下篇》所列位序同)。《礼记·经解篇》、《史记·滑稽列传》及《太史公自序》言“六经”、“六艺”名次,亦与《庄子》略兔死狐悲。贾谊《新书·六术篇》曰:“《诗》、《书》、《易》、《春秋》、《礼》、《乐》六者之术,谓之‘六艺’。”则以《周易》列第三位。至班固撰《汉书·艺文志》,以《周易》列“六艺略”首位,并谓《乐》、诗》、《礼》、《书》、《春秋》“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此后,各朝史书的《经籍志》、《艺文志》均将《周易》列为群经之首。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周易》,虽文起周代,而卦肇伏羲,既处名教之初,故《易》为《七经》之首。”吴承仕先生《经典释文序录疏证》谓:《七经》“盖《五经》加《孝经》、《孟子》。”此言《周易》起源最早,故被冠于诸经首位。

【易象】

①指《周易》六十四卦及卦爻辞,即“经”部分。《系辞下传》“《易》者,象也。”《左尝的昭公二年载韩宣子适鲁,“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②指八卦的卦象。《系辞下传》:“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尚秉和先生《左传国语易象释》(见《周易尚氏学·附录》):“《易》之为书,以象为本。故《说卦》专言象以揭其纲,九家逸象、孟氏易象一再引其绪。”参见“象”。

【易一名三义】

关于《周易》名书为“易”所宜含义的一种说法。 此说认为,“易”字含有“简易”、“变易”、“不易”三层意思。《周易正义》引《易纬·乾凿度》曰:“《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又曰:“易者,其德也。光明四通,简易立节,天以烂明,日月星辰,扁设张列,通精无门,藏神无穴,不烦不扰,澹泊不失,此其易也。变易者,其气也。天地不变,不能通气,五行迭终,四时更废,君臣取象,变节相移,能消者息,必专者败,此其变易也。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周易正义》又指出:郑玄根据此义作《易赞》与《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系辞》云:‘乾坤其《易》之蕴邪?’又云:‘《易》之门户邪?’又云:‘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易则易知,易简易从。’此言其‘易简’之法则也。又云:‘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此言顺时‘变易’,出入移动者也。又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此言其张设布列,‘不易’者也。”

【易以卜筮独存】

秦始皇兼并天下,焚毁一切非秦纪的旧籍文献、百家著述,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禁内;故《周易》作为筮书独得幸免于燔,较其它遭焚残缺的经典最为完整地流传于后世。《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乾政三十四年(前213),李斯上书始皇“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始皇制曰:“可。”于是造成了一场中国学术史上的“焚书”浩劫。《汉书·艺文志》:“及氰燔书,而《易》为卜筮之事,传者不绝。”又《儒林传》:“及秦禁学,《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也。”

【阴阳】

在《周易》哲学体系中,阴阳概念最先是用符号形式表示:“阳”用“—”表示,“阴”用“- -”表示。八卦、六十四卦,就是以这两种一连一断的阴阳符号重叠组合成的。在《易》卦的象征义理中,“阳”与“阴”的象征范围至为广泛,两者可以以分别喻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对立的物象,如天地、男女、昼夜、炎凉,上下、胜负、君臣、夫妻等等。而在卦象的具体反映中,阴阳概念又各显其义:八卦形体,自分阴阳,即乾、震、坎、艮为四阳卦,坤、巽离、兑为四阴阴卦;六十四卦的卦画,既含有阳爻一百九十二个、阴爻一百九是二个,每卦中的六个爻位又有阴位、阳位之别。《系辞上传》以“一阴一阳之谓道”精炼地概括《易》理本质,《庄子·天下篇》也称“《易》以道阴阳”。可以说,《周易》一书的“阴阳”大义,是关于事物对立统一的运动、变化、发展这一哲学原理,在特殊的“象征”形式中的反映。程颐说:“万物之生,负阴而抱阳,莫大有太极,莫不有两仪,絪縕交感,变化不穷。形一受其生,神一发其志,情伪出焉,万绪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积《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易序》)朱熹也拙:“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朱子语类·读易纲领》)这些,正可以作为《周易》“阴阳”喻象贯穿全书的注语。

【阴爻】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阴爻、阳爻各半,故阳爻有一百九十二爻。凡阴爻均以数字“六”为代表,画作“- -”。各爻又因所居位次的不同,有“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的名称。参见“六爻”。

【援传连经】

《易传》七种原皆单行,后来被合入《周易》古经(六十四卦)并行,称“援传连经”。关于经传并连始于何时,旧有两说。一说始于西汉费直。宋王尧臣等撰《崇文总目》云:“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曰:“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皆祖费氏。东竟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后出,或用郑说,则不难看出亦本费氏也。”一说始于东汉郑玄。《三国志·皖志·高贵乡公传》记载曹髦与《易》博士淳于俊的对话云:“帝又问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俊对曰:‘郑玄合《彖》、《象》于经者,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帝曰:‘若郑玄会诊,于学诚便,则孔子曷为不合以了学者乎?’俊对曰:‘孔子裤其与文王相乱,是以不合,此圣人以不合为谦。”按,援传连经当始于费直余《十翼》解说经意;更定于郑玄分《彖传》、《象传》各为六十四组附之诸卦末;最后完成于三国魏王弼再割裂《彖》、《象》依附所当之卦辞、爻辞后,并分《文言传》附《乾》、《坤》二卦之末。参见“王弼改定周体制”。

【杂卦】

①即“杂卦传”。②汉代《易》家尚“卦象”之学,取六十四卦中的《坎》、《离》、《震》、《兑》为“四正卦”,主四时;余六十卦每卦主“六日七分”,以配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之道。这六十卦亦合称“杂卦”。其中“十二辟卦”为主,象征“天子”;另外四十八卦中,阳卦二十四称“少阳”卦,阴卦二十四称“少阴”发,这象征“臣下”。故此六十卦之称“杂卦”,犹言“君”、“臣”并力联合、交杂以形成卦气而显示阴阳消息之理。《易纬·乾凿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戒”,郑玄注:“消息于杂卦为尊,每月者譬一卦而位属焉,各有所系。”《汉书·京房传》载京房上封事“少阴倍力而乘消息”语,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十二辟卦之外,“其余卦曰‘少阴’、‘少阳’,为臣下也,并力争卦气干消息也。”

【杂卦传】

《易传》之一。属《十翼》中的第十翼,亦简称《杂卦》。旧说为孔子所作,然后人多有不同看法。《杂卦传》篇幅简练,其内容是打散《序卦传》所揭明的卦序,把六十四卦另分为三十二组成两两对举,以精要的语言说明卦义。故韩康伯《杂卦注》释篇名“杂”字之义曰:“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文中对举的两卦之间,一般在卦形上非“错”(旁通)即“综”(反对),在卦义上多成相反。如《乾》卦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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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主“刚健”;旁通为《坤》卦纯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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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主“柔顺”。又如《睽》卦下兑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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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主“乖违于外”;反对为《家人》卦下离上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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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主“相亲于内”。之所以如此对举见义,一方面由于事物的发展往往在正反相对的因素中体现其规律;另一方面六十四卦的卦体形式的均存在反对党旁通的现象,尚秉和先生《周易尚氏学》云:“卦象正则如此等等反则如彼也。”这种“错”、“综”规律,是《杂卦传》作者所着装表现的内容,集中揭示了《周易》在卦形结构上反映的辩证观点。但文中自《大过》卦以下八卦,不以相对卦为说,《易》家有多种不同看法。兹举四说余备参考:一、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注,认为《大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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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灭于泽”为“死象”,下互《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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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互《夬》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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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次以《姤》而终于《夬》。二、《周易集解》:又引干宝注,认为:“《杂卦》之末,又改其例,不以两卦反覆相酬者,以示来圣后王,明道非常道,事非常属也。化而裁之存乎变,是以终之以《夬》,言能决断其中,唯阳德之主也。”三、期货市场《周易本义》指出:“自《大过》以下,卦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今以韵叶之,又似非误,未详何义。”朱熹的看法,是存疑待考。四线尚秉和先生《周易尚氏学》认为:“宋儒破以为错简,然曰‘女之终’、‘男之穷’,上下对文似非错简。”并谓诸卦“虽不对举,而义发反对。”这四说所言,皆能成理。然诸说既未成为定论,则不妨存其仁晴,余俟今后或有新资料的发见再作进一步辨析。《杂卦传》除了以两发对举明义为特点外,在六十四卦的整体排列上,还可以看出作者用心细密之处:如前部分三十卦始于《乾》、《坤》,后部分三十四卦始于《咸》、《恒》,既合上下艰的卦数,又各以上下级。即就首的两卦为首;而篇脉以《夬》卦为终,义取“刚决柔,君子道长,小人道忧”,深合《周易》推尚“阳刚正道”宗旨,并与全《易》始于《乾》卦相应。由此可知,《杂卦传》了“杂”叙诸卦,其条理却秩然分明,实当视为《序卦传》的妹妹篇。还应当提及,《杂卦传》属于通篇用韵的韵体文。这一特点,与卦爻辞及《象传》、《彖传》等均多叶韵又相应合,是研究上古韵的重要参考资料。

 

【泽风大过】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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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其卦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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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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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风”组成。

 

【泽火革】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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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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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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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火”组成。

 

【泽雷随】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的《随》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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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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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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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雷”组成。

 

【泽山咸】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咸》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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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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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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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山”组成。

 

【泽水困】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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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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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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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水”组成。

 

【泽天夬】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夬》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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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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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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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泽”与“天”组成。

 

【震为雷】

①《说卦传》语,谓八卦之一“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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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象征物是“雷”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六十四卦之一的《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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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卦象由上下两“震”(即“雷”)组成。

 

【震下兑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兑”。即六十四卦中的《随》卦之象。

【震下艮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艮”。即六十四卦中的《颐》卦之象。

【震下坎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坎”。即六十四卦中的《屯》卦之象。

【震下坤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坤”。即六十四卦中的《复》卦之象。

【震下离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离”。即六十四卦中的《噬嗑》卦之象。

【震下乾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乾”。即六十四卦中的《无妄》卦之象。

【震下巽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巽”。即六十四卦中的《益》卦之象。

【震下震上】

指下卦为“震”,上卦为“震”。即六十四卦中的《震》卦之象。

【震仰盂】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附《分宫卦象次序》歌诀中语,说明八卦之一的“震”卦形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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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如一个仰放的盆盂。

 

【周公作爻辞】

东汉《易》家马融、陆绩等,不同意前儒关于周文王作卦爻辞的说法,认为文王只作卦辞,而周公续作爻辞。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第四论卦辞爻辞谁作》指出:“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又《左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周公被流言之谤,亦得为忧患也。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但后代《易》家并不尽取马、陆之说。参阅“文王作卦爻辞”。

【周易名义】

《周易》书名的含义。这一问题颇为复杂,历代学者的说法亦未一致。关于“周”字,自来有两说:一曰“周”指周代。《周易正义·论三代易名》云:“案《世谱》等群书,神农一曰连山氏,亦曰列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则《周易》称‘周’取歧阳地名。《毛诗》云‘周原膴膴’是也。又文王作《易》之时,正在羑里,周德未兴,犹是殷世也,故题‘周’别于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谓之《周易》。其犹《周书》、《周礼》,题‘周’以别余代。故《易纬》云:‘因代以题周’是也。”二曰“周”字义取“周普”。《周易正义·论三代易名》又引郑玄释《周礼》“三易”之义曰:“《连山》者,象山之出云,连连不绝;《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藏于其中;《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陆德明《经典释文》认为:“周,代名也;周,至也,遍也,备也,今名书义取周普。”之义。然孔颖达谓陆说未妥,又指出:“先儒又兼取郑说,云既指周代之名,亦是普遍之义,虽欲无所遐弃,亦恐未可尽通。其《易》题‘周’,因代以称周,是先儒更不别解。”(《周易正义·论三代易名》)自孔颖达以来,注《易》之家专主“周”为代名者至为众多,今当从之。关于“易”字,古今说者尤多,择其重要者约有七种:其一,谓是“蜥易”的象形字。《说文解字》云:“易,蜥易,螟蜒,守宫也。象形。“其字篆文作“易”,正象蜥易之形;蜥易(又称螟蜒、守宫)即壁虎类动物,以其能十二时变色,故假借为“变易”之“易”。孔颖达指出:“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自天地开辟,阴阳运行,寒署迭来,日月更出,孚萌庶类,亭毒群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换代之功。然变化运行,在阴阳二气,故圣人初画八卦,设刚柔两画,象二气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谓之为《易》,取变化之义。”(《周易正义·论易之三名》)其二,认为“易”字一名而含三义,《周易乾凿度》指出“易”有“简易”、“变易”、“不变”三层意义。其三,《说文》又引“秘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一曰‘从勿’。”考虞翻《易注》引《参同契》云“字从日下月”,取日月更迭、交相变易为说,意义与《说文》引正相同。唯“从勿”之义,则颇难通。其四,清初毛奇龄撰《仲氏易》,谓“易”兼有“变易”、“交易”、“反易”、“对易”、“移易”五义。他说的“反易”实即虞翻的“反对”,“移易”即荀爽的“升降”,“对易”亦同虞翻的“旁通”:此多取汉魏学者说《易》条例以释“易”名,义虽未为详备,用力亦勤。其五,吴汝纶先生《易说》认为:“易者,占卜之名,因以名其官。”尚秉和先生《周氏尚氏学》宗其说,谓《史记·礼书》“能虑勿易”,即言能虑者则不占,故坚主“易”字本诂谓“占卜”。其六,余永梁《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一文(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1931年出版),认为筮法是周人所创,以代替或辅助卜法,较龟卜为简易,以其简易,故名书曰《易》。此说与《乾凿度》“简易”之义,名同则实异。其七,黄振华《论日出为易》一文(载《哲学年刊》第五辑,1968年11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据殷代甲骨文“易”字作“?”,认为其字形象征“日出”,并谓“日出”象征阴阳变化,大义亦主于“变易”。观此七说,立言纷纭。平心而论,其义当就本义与后起义分别辨析。《系传上传》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下传》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于此可见,“易”之名书本义为“变易”,《说文》所释可从;简易、不变等义,当为后起之说。而所谓兼有“变易、交易经、反易、对易、移易”五义,实皆不出“变易”一义之范围,举“变易”而五义可尽赅。至如以“日月”、“日出”释字形者,其旨不离“变易”,亦并可备为参考。要言之,《周易》命名之义,“周”为代名,“易”主变易。古代典籍征引时多简称之为《易》,即强调其书所言之“变化”大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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