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逊 房蓓:好险!五千万差点打水漂 律师细心调查避免巨大损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02:08
前段时间,我市一家房开公司与江苏一家房开公司就某地块开发权的转让进行谈判。该地块的转让总额为8550万元,首期付款为5000万元,双方已完成前期谈判,接着只需对转让合同的内容做些修改补充就行。我市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李轶成律师接受我市房开公司的委托,陪同前往江苏签订转让合同。但在几天的谈判中,一些细节让李轶成起了疑心,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疑点越来越多,这一项目属私自转让。温州这家房开公司最后放弃了该项目,避免了巨大的损失。

  谈判细节引起警觉

  转让的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802平方米。该项目经有关机构测评价值约为1.2亿元,而合同转让金总额仅为8550万元。这个明显吃亏的合同, 江苏方为何答应,而且谈判时,江苏方面参加谈判的是房开公司的黄副经理。

  为何测评的价值与实际的转让价格相差这么大?一个接近亿元的项目,为何只派出一个副经理参加谈判?虽然该公司出示了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文件以及该公司董事长的授权委托书,但还是让李轶成起了疑心。在起草合同文本时,该房开公司又突然提出,转让款打入该公司指定的其他两个公司的账户。虽然这样的付款方式在法律上同样可以视为已履行支付款项义务,但李轶成的疑心更大了。因此,李轶成向温州的房开公司人员建议,中止谈判,调查情况。

  深入调查摸清底细

  经调查,李轶成发现江苏这家公司的情况相当混乱。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至今已进行了8次变更登记。最后两次变更分别为2002年和2003年。2002年那次将股东变更为深圳某公司和香港某公司,双方各占65%和 35%的股份,董事会成员为邱某、许某、王某,其中邱某系深圳某公司委派。2003年的变更的结果是:香港公司改派李某、汪某。在谈判过程中,黄副经理称自己为公司的股东,但公司资料中没有任何记录。

  事件真相逐渐显露

  掌握情况后,温州这家房开公司的谈判人员要求江苏的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并要求对方董事到场参加谈判。黄副经理见状,无奈之下道出了“真相”。他说该公司董事长邱某涉嫌刑事案件,正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另一董事汪某现正在香港办事,无法召开董事会。

  邱某是否真的被监视居住?为什么会被监视居住?汪某是否出差香港了?针对这些疑问,李轶成再次展开了调查。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到,邱某确实是被监视居住,涉嫌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令人震惊的是,该案件的举报人竟是黄副经理。同样,汪某并没有去香港,而是一直在当地。

  事实真相终于大白。该公司的黄副经理是公司一隐名股东,与董事长邱某在开发该项目上存在重大分歧,于是黄副经理便举报邱某的职务侵占事实,致使邱某被监视居住。于是,黄副经理就利用其掌握的公司印鉴,私自将项目转让。另外,温州的房地产公司还了解到,该项目的未拆迁部分房产,能否取得审批还是个未知数。至此,温州的这家房地产公司终止了谈判。

  李轶成律师提醒:进行重大项目谈判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对方的底细,做到知彼知己;进行重大项目谈判,应重视法律的作用,尽量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把好法律关;对于重大项目谈判,合同签订之前,应先要求对方做出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