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说案全集免费观看:第七章 孙中山政策的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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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孙中山政策的重大失误

  (一九二二年)六一六事件发生后,孙中山于八月初旬离开广州赴上海,一九二三年二月中旬藉滇桂军之力回粤重组大元帅府,直到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中旬才再离粤北上。在其离粤前夕,由广东各界人民策动组织的「各界救粤联合会」在香港发出通电,指控孙中山「祸国祸粤」十一大罪状【1】:

  (第一)摇动国体:(1)私组政府,妄称元帅;(2)擅改国旗;(3)废国庆日。

  (第二)妄行共产:(1)受俄重贿,招纳红党,宣传赤化;(2)招河匪作农团,编流氓为赤卫;(3)挑拨工党,残杀商民;(4)特设军官学校,派俄人训练赤军将校。

  (第三)纵兵殃民:(1)拉夫数万,迫充战役;(2)招纳土匪,四出为恶;(3)占驻民房,强奸妇女;(4)白昼杀人,护要勒赎;(5)强买强卖,迫使伪币;(6)干预民讼,藉端素诈;(7)勒收行水,恣意封船,梗塞交通,四乡绝食;(8)争防争饷,时于火拚,祸及人民;(9)两焚肇庆,三焚博罗;(10)以毒炮轰击惠城灭绝。

  (第四)摧残民治:(1)解散省县议会;(2)推翻民选县长,鬻卖官缺;(3)枪决记者容百挺,逐路透社访员黄宪昭,收没英文时报,粤商公报,强迫宣传,钳制舆论;(4)逮捕市参钟锡玢,南海县议会议长程学源,勒赎巨款;(5)缉拿国会议员,封其产业,违反议员发言对院外不负责任之原则。

  (第五)破坏金融:(1)令私党滥发纸币,使省行停闭,公私损失凡数千万;(2)发行军用手票,中央银行不兑纸币,金库转纳卷,短期借卷等,强迫行使,屡酿命案;(3)鼓铸低色银币,迫换旧币,暗吸民产,助长外币,影响物价,妨碍民生;(4)强没大清中国实业华商储蓄等银行财产,致债权无着,金融拈竭。

  (第六)抽剥民产:(1)收没全省寺观庵堂庙宇会馆乡约公所,强行变卖;(2)嗾令党徒诬报人民私产为官产,迫令缴价,违则勒迁拍卖,动辙一案,数千家人民流离失所,苦泣于道;(3)强卖瞽目老人育婴三院,使残废无依,流为饿殍;(4)创设筵席鲜鱼品茗三鸟靴鞋火柴,乃至冥糨棺木横水渡坟墓苦力等苛细杂捐,名目繁多,至为百余种,百行失业,相继罢市;(5)预徵各行厘金至(民国)十九年,地丁钱粮至(民国)十七年,勒派军费已四五次,民不堪命;(6)广州勒收租捐至四五次,各属有至九次者,贫民滞纳,动辙拘捕,有被迫自尽者;(7)变卖坟场,暴露白骨,附郭一隅至数万户。

  (第七)大开烟赌:(1)设官卖烟,导民吸食,灯馆满市,烟帜招摇,僻壤穷乡,无远弗届;(2)军队抢烟,动辙巷战,伤毙人民,无门告诉;(3)驱商迫店,改作赌场,狭巷通衢,杂赌罗列,男女混沓,妨碍安宁;(4)军队争庇赌场,时于斗杀,遍地危机,良民裹足;(5)赌徒失败,盗窃卖淫,甚而自尽者,腾载报章,日有数起。

  (第八)摧残教育:(1)变卖农校农场及各市立小学校地,凡数十处;(2)强卖公共运动场;(3)威迫教员入党,否则撵逐,向生徒宣传共产;(4)强提九拱关余及筵席各捐,向充教育经费者,拨作军费,致校员绝食,相继罢课;(5)停汇东西洋留学经费,致在外粤生有饿死发狂或自尽者。

  (第九)蹂躏实业:(1)霸管商办粤汉铁路,尽提车利,以致机轨失修,车轮朽坏,股东血本化为乌有;(2)没收民业之新宁铁路,迫纳巨金,始允取消;(3)勒罚自来水公司钜款,及强提余利;(4)藉口陈廉伯关系,勒提南洋公司及地利公司股份,并罚缴钜金。

  (第十)破坏司法:(1)强迫司法人员入党,违者褫职;(2)设立法官学校,赞成赤化法官;(3)擢取司法存款,藉充战费;(4)纵令军队,勒提民刑人犯,私受贿赂,擅自释放。

  (第十一)铲灭商民团:(1)调遣大军,胁迫东莞商团,肆行焚杀,烧五百余户,毙三百余人,勒罚五万巨款;(2)扣留全省商团军械,而发还半数,又阴嗾工团劫夺;(3)派大兵三万围缴广州商团军械,商团退却,又纵火焚劫三日不绝。计烧毁二千余户,抢掠八千余家,损失财产五千余万,流离失所者十余万人,无战地方均遭蹂躏;(4)暗令工人及消防队员放火,反诬商团;(5)截劫逃难人民财物,并加轰击,毙命无数;(6)收没佛山商团枪械,并勒罚十八万元,封店至数百家;(7)收缴盐步商团枪械,随复洗劫全圩,无一幸免;(8)收缴香山商团枪械,并勒罚四万元,又勒罚江门商店二万元,容桂,石湾,陈村等地商团均被罚款;(9)收缴清远商团枪械,又焚毁数街,损失百余万;(10)各属商民团枪,尽被收缴,御匪无力,任兵宰割,善良绅富,纷离港澳;(11)被焚各店建复者,勒缴地价三百元,即搭盖葵篷,亦每井勒缴百元,商店纷纷迁往港澳营业,广州及各属繁盛市场,多成瓦砾,荒凉满目;(12)商团陈佐干被卢师掳去,勒赎十万元,至今未释。

  对于孙中山这些祸国祸粤的经过,依据史实,下文特作一详细探讨。

第一节 孙中山重返广东

客军入据广东

  陈炯明于一九二二年八月孙中山离粤后,由惠州返回广州,企图继续建设广东为模范省的工作,以贯彻其联省自治的主张。在九月初旬,炯明告诉广州美国领事【2】:

  袁世凯,段祺瑞,孙中山,而现在吴佩孚都想以武力来统一中国,这是错误的办法。正确的办法,应以法律来统一中国。换言之,制定一好宪法,而颁布实行之。

  但是,陈炯明要以法律来统一中国的希望,不久就被破碎了。不到半年,孙中山雇用的滇桂军,和吴佩孚支持的沈鸿英军队,联合由广西沿西江蜂拥而下广州。粤军第一师第四团受贿叛变,叶举率部退三水。是时,纸币低跌,前方各将领来电要求驰赌禁,以维币值,炯明覆电云:『粤军可倒,赌不可开』【3】。炯明不愿遗祸桑梓,遂于(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五日通电下野,即日回海丰,三十日抵香港。

  先是,孙中山在上海密派邹鲁,叶夏声南下香港,提用西南关余存款二十四余万【4】,以收买在广西的滇军杨希闵,范石生,桂军沈鸿英,又运动驻梧州的桂军刘震寰,关国雄旧部粤军第四师莫雄,及驻肇庆的邓铿旧部粤军第一师第四团团长陈济堂倒戈【5】。是时,杨希闵与沈鸿英表面上是支持政学系岑春暄,杨在宣言中有拥护孙,岑携手统一中国之语【6】。根据南京美国领事的情报,吴佩孚暗中资助沈鸿英,以控制陈炯明可能由福建向长江南岸方面发展的企图【7】;广州美国领事向其政府的报告中,附有吴,沈互通密电共十一件的译文【8】。所以,孙中山于一九二三年重夺广东政权,还是得到吴佩孚的无意之助。

  炯明下野后,即电请中央收编所部为国军,归陆军部节制。一月三十日,黎元洪总统下令说【9】:

  粤中不幸,突起兵端,袍泽相残,殊深隐痛。现陈炯明不忍糜烂桑梓,翩然下野,并请中央收编所部等情具经,厌乱悔祸,深堪嘉许。所冀在粤主客各军将领,互谋谅解,勿再私争,用副国民希望和平之意。此令。

  同时,黎元洪与(国务总理)张绍曾致函孙中山于上海,请孙:(一)不要回粤重组政府。(二)停止粤闽军(许崇智)进攻,暂各守防地,静听后令。(三)履行孙中山之宣言:(1)废督裁兵,先以裁兵入手;(2)实行兵工主义;(3)速成宪法。【10】

  可是,孙中山决意南下,重建大元帅府,根本没有诚意实行其宣言,遂于一月二十六日与苏俄代表越飞发表联合宣言后,二月中旬即离沪赴港,二十一日返抵广州。

建立独裁暴力政府

  一九二零年代粤人控告孙中山祸国祸粤的十一大罪状,是过大半世纪以来被国人忽视的史实,也是统治者摧害人民的暴行中,被当权政府掩盖(coverup)起来的史实。一九二三,二四年间,北京政府徒具其虚名,实际上为直系军人曹锟,吴佩孚所操纵;广州方面,则有孙中山凭依滇桂军的势力,建立大元帅府。在海外中立的香港《华字》日报把南政府与北方政府作一比较,有下面一段评说【11】:

  北京政府非法而尚有法;南方政府护法而实无法。凡到过北京的人,大概总要承认。即未到过的,只看北京报纸的言论新闻,何等自由。昨日骂黎菩萨(指黎元洪),今日骂高凌蔚,其余批评政府,和监督政府,更触目皆然。可怜广州的言论界,战战兢兢,不敢出一大气,报馆则常时被封停版,记者则常怕枪毙和监禁。茶楼酒馆,高标「莫谈时事」,稍一不慎,就加以逆党的名号,不死于明诛,必死于私剑,用种种的暴力来钳制民口,使人民敢怒而不敢言,道路侧目,约法上言论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

  北方军阀互相打架,绝没有拉?充兵,并肆行屠洗的惨剧。可怜在号称三民五权护法政府都城的广州市,日驱市民作炮挡子,大半一去不复返。故常见『披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千云霄』的惨剧,约法上人民身体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尼庵僧堂,本属法团私产,尽被没收。可怜僧尼多无家可归,约法上信教自由的条文那里去了?剥夺人民生命财产之自由外,又于人民精神上加以种种损害,明开烟禁,公包杂赌,务使祸流数代。试问北京城里有这种黑状么?……南方政府坏在暴徒手;而北方政府则坏在官僚手。

  换句话,北方政府是一个庸碌无能的腐败政府;而南方政府却是一个残酷无法的暴力政府。这是《华字》在西关屠城事件发生前一年,对孙文政府的评语。(一九二四年)十月广州屠城事件发生后,美国领事报导说:『广州市民给孙中山的残酷态度骇哑了,人人对孙个人痛恨切齿』【12】。下面对广州政府的残酷政策,试就其四个特色作一分析:

  (一)「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以钟锡芬案为例:钟是广州市参事员,因反对没收寺观庵堂庙宇为公产变卖的提案,被市长孙科扣留,指为附逆(指附陈炯明),趁机勒罚五万元。结果,经人从中调解,罚款一万元,始获释放【13】。粤籍国会议员马小进在北京发言反对孙中山变卖三院,致使「盲人老人乞丐流离失所」,亦被指为附逆;马氏致友人函中说【14】:

  小进此次反对中山变卖三院,固属迫于公义,亦即所以爱中山,乃毁我者,故造谣言,谓为受陈派钜金收买。小进读书廿年,一无所能,惟自问操守二字,尚足自信。此次南旋,始终未见陈派一人,诉诸良心,无惭衾影。

  孙政府不但以莫须有,「附逆」的罪名来镇压异己,而且用之为勒索税款的手段,把广州弄成一个恐怖世界。例如,一九二三年八月下旬,广州各银行,及土丝各大行商曾开秘密会议,一致反对政府新增办的营业牌照税,决定不肯申报,但即被政府探得其事,马上接到大本营命令,大意说:『闻该行等密议反对,此时政府军饷紧急,该商等应勉为其难,为各行倡率,今若此则无异附逆行动,请力劝谕各行众遵行』。各行商接函后,大为惶恐,遂改变前议,只得申报服从【15】。

  (二)「以党治国」

  孙中山仿效苏俄,实行「以党治国」,使「有组织有权威之党,乃为革命的民众之本据」(一九二四年一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之语)。可是,这个「党治」施行于民间,实际上的效果如何呢?我们可以从一位署名「香山老人」致香港《华字》报社的函中,窥见到一些真相(香山即今中山县)。其函中说【16】:

  余自辛亥(一九一一年)至今,避乱海外者凡六次,以年垂七十之人,生当乱世,实属不幸。十二年来之纷扰,以今年为最惨。省城与别县吾不知。予香山人试言香山怪状。石岐有国民党分部,各乡镇有分区,一般强徒,藉此包官府,包土匪,无所不为。尤甚者,迫人入党,谓本党系大元帅作总理,入党则受大元帅保护,否则属逆党,属乱民,必遭杀戳。始则少年血气之辈,如蚁附膻,近则农夫粗工,亦受驱迫。

  余年老居乡,不问世事,本无入党之必要。六月时为势所迫,卒之一家十三口,除小孩外,入党者八人。查入党费富者十元,中人家六元,贫者二元。予初拟纳费而不注册,该分部长不允,谓每年仍要纳常费,予不得已遵缴八十元,但非吾所愿也。吾香山之如吾被迫者,不可数计。闻诸三点会虽猛,亦未常加人以暴力。广东尚长此以往,恐永无安宁之希望。

  「香山老人」的遭遇固然是地方党人凭势敲诈人民的不法行为,但是在政府权威所在的广州市,《华字》报导党治的情形说:『粤京以党治国,非党人不能任官职。而番摊公开,鸦片公卖后,摊与烟均为党人办理,固不待言。今某大学筹备处某科长,又兼任鸦片公卖处局长,……是为粤京学界之败类,彼等则曰党治之成绩也』【17】。

  孙中山口唱「民权主义」,而其违背民权最基本原则的行为,莫甚于颇坏司法独立,实行「党化司法」,强迫司法人士入党,大理院长赵士北因主张「司法不党」,竟遭撤职【18】。

  (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一九二三年七月初旬,孙中山饬令广东各县,将县存仓款提解来省,以充军费。按广东各属于前清时代,均设有?仓贮?,以备收荒。入民国后,即改为储济仓,不贮?,而储款,亦备以救济饥荒,当时平均每县存有仓款万余元【19】。擅自提拨仓款,作非救济饥荒之用,是前清总督,民国时代龙济光,莫荣新等都督,都不敢做的事。这种「为目的不择手段」,有关政治道德的作为,梁启超于孙中山逝世时,就有下面一段评语【20】:

  我对于孙君所最不满的一件事,是「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这句话也许有人觉得迂阔不切事情,但我始终认为政治家道德所必要的。因为不择手段的理论一倡,人人都藉口于「一时过渡的手段」,结果可以把目的拘向一边,所谓「本来目的」,倒反变成装饰品了。

  (四)愚民手段

  一九二三年孙中山因向新宁铁路索款三十万元不遂,于七月中旬下令徵收该路为军用,并援引美国在欧战时期收管民有铁路为先例【21】。美国归侨李洞云致函《华字》,说明欧战时期,美国政府为便利军事运输起见,确曾收管民有铁路,但对铁路公司的每年收入,照数依法偿还。所以李在函中说【22】:

  (美国政府收管民有铁路办法)在西报上固常见之,即金山(指美国)华文各报,亦屡有登载。(大元)帅府中人,既晓援引美例,必深知无疑。今之车脚补回与否,一字不提,但云收归国有,则非遵依美国先例办理可知矣。或曰:阔人只知要钱,美例不美例,管他甚则。不过,帅府群彦欲捧出那位西式自由神,吓吓四邑金山伯,而不知其舞文弄墨,实无异于欺诈取财也。

  根据英国的报告,孙政府于一九二三年内,强征广州的总数,达一亿二千万元之巨【23】。一九二三年十月美国领事报告广州的情况,有下面一段的描述【24】:

  孙政府在广州继续拉?,平民怨声四起。各种各式的苛捐杂税,更促成社会之不满,罢市工潮之频发。杂税中包括鱼贩,黄包车夫,戏院,酒店,饭馆等等。鱼税引起鱼场罢市,现已调解复市。饭馆税引起全市大小饭馆闭门停业,但政府坚持徵收此税,至今仍在谈判中。海关经纪人的工会被罚款十万元港币,该工会认为政府非法罚款,实为藉口抽取军饷之用,现工会会员如码头装货工人等,正在罢工中。

  六个月后,美国领事又报告说:『广州的烟馆赌场继续做繁荣的生意,孙政府所谓的禁烟局,实际上是抽烟税的筹款机关。赌场大都为军队所包办,政府只得赌场的一小部份收入。孙中山政府以不合法契据为藉口,而没收的私产,共值约一千五百万港币。但迫得以低价变卖,因买者恐孙垮台后,其产权将不为新政府所承认』【25】。

  在西关屠城事件发生前三个月,即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四日里,香港《华字》对孙政府有下面一段的评论:

  广州市本来是一个庄严璀璨的市区。但自孙政府执政以来,便弄成一个恐怖的世界。从前他们未有执政之前,天天的攻击人家怎么样不好,怎么样黑暗,怎么样野蛮,而自家则大吹特吹他们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怎么样好处,怎么样救国,怎么样代人民求幸福。我们脑筋单简的人民,一听见这良好的主义,莫不欢天喜地的表同情于他。以为他们是先觉的智者,确具有三头六臂,拯人民出水火,而登衽席上的能力。所以出力的有人,出钱的有人,帮着他们,以为他们执了政权,则我们一般人民,必定得无穷的幸福了。而不知他们自执有政权之后,所干的事,大大不对,我们不独不能得享有丝毫的幸福,反被他们压迫到不能出气。

  孙政府在广州的成绩,除了破坏地方,荼毒人民之外,绝对没有一点的好处。重徵租税哪,苛抽杂捐哪,强拉?役哪,变卖公产哪,杂赌公开哪,鸦片公卖哪,白昼杀人哪,掳人勒赎哪,以及压抑舆论哪,大兴党狱哪,凡此种种所为,别人所不敢干的,他的则优为之。日出不穷,犹未已也。搜括人民的脂膏,剥削人民的骨髓,以饱他们的私囊,供给那一班吃人不吐骨的凶狼兵士,而至于掘无可掘,抽无可抽,日暮途穷的时候,则又连他们向日所持以欺世盗名盗利的三民主义,也想牺牲不要,而欲试验共产主义的政策,朝三暮四,可知他们实在没有一定的宗旨,一定的方针,而且没有一点的人格。

  黄炎培所描述的「一岁之广州市」,与这个孙中山所统治下的广州市,相隔不过两年,广东人民的处境,竟有如由天堂堕入地狱之比,真令人浩叹!

暗杀手段

  在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九四六年后才公开于世的机密文件中,广州美国领事报告孙中山于一九二二年四月中旬,因北伐军入湘不成功,改道攻赣,在梧州的军事会议席上,说南方有三人--陈炯明,唐继尧,赵恒惕--都该予以谋杀刺死【26】。英国领事亦有同样的报告【27】。孙中山这句话不是一时的愤语,他在梧州,几天后又在肇庆,两次企图谋害陈炯明,本书第六章里「孙中山改道攻赣,率师回粤」一段里,已有述及【28】。一九二四年吴稚晖企图调和陈孙时,陈在覆吴函中说:『惟有一事,至今为我所不解者,南宁劳军之日,即欲演烹狗之剧。事后闻之,毛发俱悚。我诚无状,然至今想不出获罪至此!』【29】。换言之,炯明日后才知道早在一九二一年底,援桂之役结束,南宁劳军之日,孙中山已有谋害他的企图。根据目前所得的史料,还有两次企图,刺客被当局捕获,一刺客供认有五十万元的悬赏【30】。

  又史料透露出孙中山曾雇用一俄籍恐怖分子,名叫德科伯(M.M.deColbert),组织暗杀团以排除异己。一九二二年十月里,广东市内连接发生六次炸弹案,所炸地点有东方旅馆,亚洲酒店,东堤桥旁,报馆等处。十九日,广州当局查获德氏为炸弹案的主要嫌疑犯。被捕时,德氏在民国医院当医生,自称为美籍公民,后改为法籍,又转为德籍。但从其住所所搜得的文件推测之,则应为俄国人。他能说俄,英,法,德四种言语。又从搜获的文件中,证实与孙中山有直接的联络。他的住所藏有两颗炸弹,和制造炸弹的小型工具。德氏承认与孙中山面晤三次,最后一次是当孙中山离开黄埔,乘舰泊于沙面岸外之时(七月十日左右)【31】。

  七个月后,德氏再在广州出现。一九二三年五月五日,孙政府举行庆祝夺回广东政权,及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两周年纪念的大巡行,德氏亲自参加巡行,极引人注目。美国领事曾派员去访问他,德氏说他在组织一武装力量,叫「神圣不朽的党员」(ImmortalPartisan),将以恐怖的手段来对付孙中山的敌人。这组织与美国的三K恐怖党(Ku Klux Klan)颇相类似【32】。

  一九二二年七月上海申报报导粤军调查处在广州市内查出一暗杀团的组织,冒名「南洋同侨俱乐部」,拿获谢民智等嫌犯五人,并搜获粤军将领洪兆麟,杨坤如,陈觉民,陈永善,翁式亮,钟秀南,黄强,李云复等相片十余张,意图谋害【33】。

  孙中山以有组织的暴徒手段来对付「敌人」,是当年在南方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在一九二三年香港《华字》一社论里,有批评孙中山有「北方军阀尚讲体面,有点刚直气;南方军阀无赖而又阴狠」之语【34】。一九二二,二三年间,效忠陈炯明的四个重要部属,均遭到孙中山的毒手。在史料中,又发觉一九一七年广州军政府时代海军总长程璧光也遭遇不幸,特在下面分别记述:

  (一)邓铿

  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孙中山所指派的刺客,在广九铁路大沙头车站行刺邓铿,两天后不治逝世,时邓年仅三十八岁。日后孙中山嫁祸于陈,国民党的记录里说邓铿是负责筹备北伐经费的人,因陈炯明反对北伐,所以把邓杀掉。我们在第六章「孙中山改道攻赣,率师回粤」一段里,已有叙述。邓铿自辛亥革命惠州光复之役,就一直追随炯明,两次讨袁,援闽,回粤诸役都任军中要职。援桂之役,炯明在广西督师,邓则在广州粤军总司令部为「代拆代行」的参谋长。粤军回粤后,炯明即委邓着手编练国防军,以第一师为示范师【35】。邓铿被刺时,仍任参谋长兼第一师师长职。

  一九九零年留美学者汪荣祖教授,依据淹没已久的史料,包括有英美两国国家档案局里的情报,对邓铿之死的真相,作一仔细的研究与分析。他发觉邓铿「可以说是陈(炯明)的心腹,邓是以陈的心腹与孙(中山)打交道的,就像胡(汉民)以孙的心腹与陈打交道一样」。而且根据当年的史实,在孙陈分裂的前夕,陈炯明是没有丝毫「动机」要谋害自已亲信的参谋长的;而孙中山方面,因邓铿之死,则得到绝大的好处。所以结论为孙中山谋害邓铿,是北伐军改道攻赣回粤时,对付陈炯明「杀鸡警猴」的一着棋【36】。邓铿死后,嫁祸于陈,不到一年,孙中山则利用之为藉口,暗中收买邓的旧部第一师第四团倒戈背陈,让滇桂军蜂拥入粤。

  邓铿被刺前夕,是曾到香港迎接老师周善培(孝怀)。周是四川人,清末时,两广总督岑春暄最得力的幕僚,在广东创办及主持「将弁学堂」(后改名「陆军学堂」),邓铿是他最喜爱的学生。根据周善培于一九五零年代在北京的回忆,他在一九二二年初,他因投资于戴传贤(季陶),张人杰在上海主持的物品交易所,而受到损失。三月时,「忽听说张人杰电求陈炯明,借一百万元为交易所复业」,所以立刻电知邓铿,即日赴粤。周说【37】:

  邓铿到香港接我……午后二时同趁广九车赴广州,车上谈天很多。有四十分钟谈的蒋中正(介石),邓铿极言此人阴险毒辣,中山如果受他包围,一重用他,党里就会大乱……傍晚到了广州,刚出车站,忽听枪声两响,邓铿就被人行刺……天大的乱子,就从戴传贤,张人杰做骗子,我为这点小事,跑到广州,立刻惹起来了。

  这里邓铿说日后为孙中山继承人的蒋介石「阴险毒辣」,原来蒋介石与粤军当年有「三就三去」的轶闻。蒋为炯明所器重,但蒋性阴毅,与粤军同僚不能相处,每次都由陈其尤从中干旋,(陈其尤与蒋留学日本时,曾称「莫逆」,后来抗战初期,一度任蒋驻香港的私人代表)。〔37a〕细查史实,蒋与粤军实有「五就五去」的关系。第一次是一九一八年三月蒋投效粤军为作战科主任,就任四个半月,即「留书出走」;第二次于同年九月任第二支队司令官,五个半月后,「请假归沪」;第三和第四次在一九二零年四月和七月间,到漳州协助作战计划,前后逗留了五天和二十一天;第五次于十月粤军胜利回粤,进驻广州前十八天,重返粤军阵营〔37b〕。到一九二一年,如上文述及,他就暗中献议孙中山「先发制人」之策,蓄意夺取统率粤军之权。邓铿临终前评蒋的话,确有先见之明。

  周善培没有指明谁有杀邓铿的嫌疑,对于孙中山表示尊敬,对于蒋介石则指为万罪之魁,而且说:『邓铿不死,国民党的兵权,一定在邓铿手里,联共联俄由邓铿负责,北伐成功以后,一定同共产党,同苏俄推诚合作到底(邓铿是极不争权利,极纯洁的人),努力把中国建设起来』。在一九五零年代周在北京说的这些话,似乎是言外有意的。

  一九三三年炯明逝世时,周善培挽陈说:『孝乃可为子,义乃可为夫,伦纪方坠,几辈能如公笃。廉足以儆贪,勇足以儆懦,是非未定,千秋必使人思』【38】。

  (二)陈达生

  陈达生与一九二二年,六一六事件发生后一个月的七月十五日里,在香港被凶手枪杀殒命,时陈为广东省政府的公务处处长。香港警察拿获一嫌疑犯,后因证据不足,予以释放。香港英文报纸评论,说广州的政治斗争,延伸到香港来,实为可憾【39】。陈达生是广东海丰人,与炯明同县同姓,但没有亲族关系。一九零五年清末维新时期,在新建的海丰高等小学里任教员,后任《海丰自治报》的选述。一九零八年,与炯明等三十余青年知识分子在文天祥的纪念亭里,宣誓缔盟,参加革命。广州黄花岗之役,担任旗街放火。一直追随炯明,办事能干,为炯明所器重。

  (三)陈永善

  陈永善于孙中山回粤重建大元帅府后两个月的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里,在香港被暴徒枪伤;十一个月后,在一九二四年二月下旬,因伤重不治身死,年仅三十七岁。他是六一六事件发生后一段短期内,当过广东省长的陈席儒之长子。(陈席儒是夏威夷归侨,祖籍广东中山县,在香港经商的侨领)。陈永善在炯明主粤时任江防司令,及广州石井兵工厂厂长的要职【40】。美国领事说陈永善是美国耶鲁大学毕业生,一口流利英语,常替陈炯明作翻译,无疑地是陈的重要助手之一【41】。

  陈永善被刺后,香港的西报评论说:『我们应该提出严重的抗议,使南中国的政治败类,不能在这个英国的领土上,任意作出其无法无天的暴行』【42】。上文提及要替孙中山铲除「敌人」的俄籍恐怖分子德科伯,就是于一九二二年十月里,由陈永善亲自率兵查获审问的【43】。陈永善之死,很可能就是德科伯手下暴徒之所为。

  (四)关国雄

  一九八零年代香港《春秋》杂志登载了一文,题为「陈炯明毒杀关国雄」。文中说一九二二年八月中旬时,陈炯明在白云山召集高级将领会议,电邀驻梧州的关国雄出席,会议三天后,因「不满意于关国雄,在宴会时,放毒药于酒中,关因而丧命」【44】。

  关国雄,广东南海人,绿林出身,粤军援闽之役,编入粤军第二军(军长许崇智)为营长,以后回粤,援桂两役中,屡立战功,升为第四师师长。陈孙决裂前夕,关国雄已表示倾向炯明,一九二一年十月下旬,与记者谈话,说饷粮无着,不能随孙北伐【45】。一九二二年四月,许崇智随孙改道攻赣,回师广东,而关则留驻梧州。六月中旬,粤军全体官兵通电请孙下野,关国雄是在叶举,洪兆麟之后的第三位高级将领署名的【46】。六月下旬,孙中山在广州舰上电令在广西的滇军张开儒部沿西江南下攻粤,为关国雄所拒【47】。十月,滇军再迫近粤境,香港报纸报导有六十箱军火运抵梧州接济关国雄【48】。一九二三年一月,关国雄死后,第四师代理师长莫雄在梧州受贿倒戈叛陈,才使滇桂军蜂涌入粤。证之日后史实,莫雄为效忠许崇智的部属。

  细观上述史实,关国雄之死,当在一九二二年十月与一九二三年一月之间,其死时真相,目前没有可信的记录。但是,关死前,是陈炯明的有力支持者,扼守西江要道;他死后,其部属即受贿倒戈背陈,使滇桂军沿西江直下广州。究竟谁有动机要杀关国雄?请读者们裁断吧!

  (五)程璧光

  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广州军政府海军总长程璧光被刺殒命。程本来是北京政府的海军总长。一九一七年五月,北方督军团变起,黎元洪被迫退位,解散国会。六月,程璧光即在上海宣言拥护总统国会约法。七月,率领北洋舰队与炯明,孙中山等南下护法。

  程璧光之死,根据国民党的记载,是桂系(指陆荣廷,莫荣新,陈炳?)所主使。但是根据史料,程璧光是遭了孙中山的毒手,可以说是孙中山与桂系在一九一七,一八年间斗争中的牺牲品。

  一九一八年一月,孙中山以江防兵舰炮击莫荣新的督军署,在一般中国近代史上,已有记述。可是,两个月前,他曾命令北洋舰队炮击广州,而为程璧光所拒绝,却是中国近代史上没有提及的一段史实【49】。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广州美国领事报告,说程璧光不但拒绝炮轰广州,而且反对孙中山在广州外围四乡各处秘密招募民军。当时,北洋舰队曾发表告示说【50】:

  (北洋舰队)南下目的为保护民主;段祺瑞企图煽动地方不和,以期控制广东;广东已有自治政府,海军将助其维持地方秩序,不能让任何派系惹起动乱;某派人士,以海军之名,招募不肖之徒为民军,实为不法行动。』

  美国领事解释说「某派人士」即是指孙中山。日后,美国领事再接到情报,说程璧光被刺,孙中山事前已知道其事【51】。在另一报告中,说杀程凶手,名叫李安邦(LiAn-pang),后在孙军的一个旅中,升任上校,又曾任总管士敏土(水泥)厂之职【52】。孙中山主使谋害程璧光,是当年在广州,香港公认的事实。例如,《华字》一社论中,便提及说:『孙中山当众宣言程璧光之被刺,因不奉命而宣布死刑』【53】。

第二节 广州西关屠城事件

事件的起因

  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广州西关发生屠城事件。自孙中山于一九二三年一月利用滇桂军夺回广州政权,建立独裁政府,粉碎了一九二零年粤军回粤后,奠定建设现代化文明社会的全部基础,这可以说是西关屠城事件发生的远因。一九二四年一月,孙中山进一步改组国民党,采取苏俄镇压「反革命」的残酷手段,这是屠城事件的近因。

  西关屠城事件发端于广州商团与政府的冲突。广东省市镇里商团与县乡里民团的组织,始于清末民初,因为战祸经年,匪盗猖獗,地方人民组织武装力量以自卫。一九二四年五月下旬,广州市政厅宣布一件「统一马路业权」案,藉以抽收铺底捐,这可以说是一年多来孙政府连续抽收各种苛捐杂税的极点。使广州市民实在达到忍无可忍的程度,于是联络全市商团,和附近各县民团,集中广州,决议于二十八日实行全城大罢市,宣布戒严,反对孙政府虐政,卖产拉?等不法行为。同时,广州市铺底维持会发出三次宣言,大意是说:『反对政府将市内七百余家铺户,高定各路地价,强主客交易,消灭铺底,勒迁铺位,破坏租约,增加租金,名为改良路政,实则贻害商场,断非市民所能忍受』。宣言末称:『宜图自救,既是无力遵办,待人勒迁,不若先期暂行停业,公定五月二十八日为各行商店一律停业,自行结束帐目之期』【54】。

  二十七日,经过调停,孙政府表示让步,允许永远取消「统一马路业权」案,罢市风潮,遂暂时停止。但集会于广州的九十八个商,民团体,以为这次风潮,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亦非只因一事而发,故于三十一日议决组织「广东省商团军联防总部」,选举陈廉伯为联防总长,邓介石,陈恭受为联防副长,李仲诏等十一人为参事会参事【55】。

  在八,九月间,商团与政府军间又发生了三件严重的冲突事件。第一件发生于南海县属的九江镇,滇军杨希闵所部因勒索税捐及「开拔费」不遂,与当地土匪联合进击民团,把九江镇焚杀淫掠一空【56】。第二件发生于东莞县城,因为镇压罢市,桂军刘震寰所部与商团激战于城外,德国牧师调停无效,城内东南北各门民房铺户,为桂军「焚掠一空,奸淫妇女,击杀人民,祸焰滔天,惨不忍睹」【57】。第三件发生于广州市,孙政府因与商团争械事,直接发动了西关屠城的惨案。

  当五月各商,民团集中于广州时,曾以一百万元向南利(丹麦)商行订购步枪四千八百余枝,另配子弹二百余万颗,又大小短枪四千余枝,合共一千三百余箱,并向大本营军政部领取到入口护照(许可证)【58】。八月中旬,丹麦商船哈佛号(s.s.Hav)装军火抵广州,孙中山即手令军政部取消护照,指商团谋叛,把军火扣留。陈廉伯避往香港,二千名商团赴大元帅府请愿还械,以罢市为威胁。孙中山采强硬态度,指陈廉伯通敌(指陈炯明),下令通缉。并宣言如果罢市,将以劳工取代铺主复市【59】。八月二十日,商团移总机关于佛山。孙中山在一军事会议上,决定「先打商团,后打陈军」的策略,即席由豫,滇,湘,桂四客军,各抽五百人,攻打佛山【60】。商团不愿与政府武力冲突,退出佛山防线,实行罢市政策。《华字》报导说【61】:

  四乡商团,以大罢市促政府还械,其心思之婉曲,步骤之安详,手段之文明,实属无可庇议。若在欧美民力发达之国,对此强暴政府,早已纷纷崛起革命军,名目张胆,推翻执政,岂复取此纡回忍讳手段?

  佛山罢市风潮,一时蔓延于孙政府所控制下的各县属,由八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南海,番禺,顺德,台山,东莞,增城,新会,清远,高要,曲江,阳江,罗定等二十余县属内的一百三十八处乡镇,先后罢市,响应佛山。是时,广州市商店,闭门关户的,亦在十分之九以上【62】。二十六日晚,广州总商会,商联会,九善堂等社团举代表七人,赴大本营谒见孙中山,进行调停。孙则指斥陈廉伯与吴佩孚勾结,并得英国暗中援助,阴谋推翻政府。孙中山对代表们说【63】:

  目下枪械一枝都不能发还,须即日开市,始有商量之余地。若果明日(二十七日)仍不复业,我当派遣大队军队,拆毁西关街闸,强制商店开市,如有一坭一石伤及军队,我即开炮轰西关,使之变为泥粉。所可怜者,无知商民同受波累耳。

  这是孙中山炮轰西关的恐赫。二十八日,商团第九分团的中队长邹竞先在巡防时,被政府逮捕,经吴铁城亲讯,是晚即被枪决,更引起群情激愤【64】。滇军将领范石生,廖行超出任调停,双方商定:(一)孙政府方面,取消陈廉伯通缉令,发还被封财产,发还哈佛号被扣军械,撤退市内驻军;(二)商团方面,「商团联防总部」改组章程,于七日内送交政府批准里立案,陈廉伯通电悔罪,并报效政府五十万元【65】。各埠遂于二十九日先后复市。

  范,廖调停成功,但孙中山说事前他未同意,故不肯履行条件【66】。九月十六日,陈廉伯已通电表示服从政府,有「窃维广州革命政府为中华民国安危存亡所系,廉伯誓当竭诚拥护,以尽国民之天职。我大元帅宽仁为怀,谅蒙矜恕」之语【67】。但孙中山坚持商团改组,由政府统率,并索款三百万元【68】。枪械的事,双方又相持不下。

  这时,九月十三日,孙中山已离开广州赴韶关,准备北伐。孙中山为何这时候要北伐呢?因九月初旬,江(苏)浙(江)战争爆发,奉(张作霖)直(曹锟,吴佩孚)战事迫切。美国教授韦慕庭(C.MartinWilbur)认为孙中山一方面因为有在广州的挫折,知道已不能久留,一方面因为直军北调,可趁机攻击吴佩孚的后方【69】。孙中山在韶关逗留了仅一个月,于十月十三日突回广州镇压商团,遂促成了十月十五日西关屠城的惨案。

领事团的警告

  孙中山于九月四日在广州报纸上,发表反英宣言,开头便说:『自广州汇丰银行买办(指陈廉伯)公开反叛政府之始,余即疑其此种反国民运动,必有英国帝国主义做后盾……本政府否认有炮击无防卫都市的残暴举动,因为在广州市中,本政府须用武力镇压的地方,只有陈廉伯的叛党作为根据地的西关一隅之地』【70】。十日,孙中山再致电英国首相麦克唐纳(RamsayMacDonald),提出抗议【71】。

  究竟英国怎样的做商团的「后盾」呢?从英美两国国家档案局里的文件中,可得知一些真相。孙中山于八月二十六日向广州社团代表提出炮轰西关的威吓后,二十八日即饬令永丰舰升火准备行动。同日,派陈友仁面告法国领事,说政府将以大炮清除商团在西关设立的街闸,沙面租界对着广州市的一面,可能会得到流弹的危险【72】。

  西关是广州市最富裕,人口最繁密的商业住宅区(楼下铺面,楼上住宅),沙面领事团本来不便干涉中国内政的。现在沙面也有危险,四国(英,美,日,法)总领事集议,遂决定以口头警告孙政府。由当时任首席领事(SeniorConsul)的日本总领事传达。日领事于二十八日晚十一时,找到省长廖仲恺,廖对领事团的口头警告,表示谢意,并说滇军将领范,廖的调停已经成功,商人已答应明天(二十九日)复市【73】。

  二十九日,英国代理总领事乔尔斯(BertramGiles)再致函傅秉常,并将日领事三点口头的警告写在函上:(一)如果有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孙政府应负全责;(二)抗议向无防卫的都市开火的野蛮举动;(三)如果有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领事团将可取自由行动。乔氏在函末说:『我(乔自称)现接到高级英国海军军官的通告,说他已奉香港海军少将的命令,假如中国当局对城市开炮,所有(在广州)可用的英国舰队,将立即采取行动』【74】。

  乔氏这封信,引发了一场外交上风波。孙中山指为商团勾结英国帝国主义的证据,并大肆宣传。在九月七日庚款签约(一九零一年)的纪念日,展开大规摸的反帝国主义运动。美国领事评论,说孙中山现在无疑地是与苏俄政府采取一致的行动了(workingin close accord)【75】。

  九月十二日,伦敦外交大臣致北京英公使密电,显露出当年英国外交上对华所采的态度。电文中说【76】:

  驻广州代理总领事(乔尔斯)所举,极为不当。他不应以书面通知,而应以别种方法,非正式的使孙中山可毫无疑问的知道炮轰广州市的严重后果。如果您同意,您可以用这理由谴责他(乔尔斯)。

  驻香港的海军少将发出有关英国单独行动之命令,似更应受责。我拟向海军部建议,对海军军官引发有政治后果,而常擅自为是的事,应予以制止。您赞成否?

  上面的建议和对代理总领事的处理,是假定孙中山炮轰广州市时,对沙面无重大的危险。

  显然地,当年英国对华政策,不会因人道主义而愿干预中国内政的。永丰舰结果没有行动,沙面无重大的危险,英国舰队也只有「爱莫能助」了。

屠城的真相

  九月中旬,孙政府购备三百箱煤火油(keroseneoil),以为焚城之用【77】。十月初旬,商团以一个多月来,调解无着,政府反复无常,不可以信,遂决定于十月十日国庆日起,再行罢市,并宣布新计划如下【78】:

  (一)广州六代表误商团,误大会,应将其代表取消,将争械之权交还代表大会,堂堂正正与政府对抗。

  (二)争械仅为一部份,一时间,不值全省大牺牲,应进而解决粤局,向政府要求以下六点:(1)将孙文入粤以来所设立的苛捐杂税,一律取消,并裁撤其机关,永不得复抽;(2)将年来孙政府强行投变之官产,市产,民产,庙堂一律发还;(3)将年来孙政府扣留变卖之大小商船,一律发还;(4)将商团枪械全部发还,不得少见一枪一弹;(5)恢复全省人民自治机关;(6)将捕杀邹竞先之警察及区长枪毙,而厚恤邹氏遗族。以上六点,须政府全部允答实行,商团始为满意。

  (三)此次仍以全省总罢市为利器具,先罢市,后要求,以免中孙政府缓兵之计。又罢市日期定十月十日,由代表大会通令全省一齐实行,不得彼此先后,自乱步骤。至政府完全将要求接纳后,仍须由代表大会议决开市日期,通令各属恢复原状。违者由大会宣布其罪状,视为公敌。

  (四)如孙政府坚不允商团要求,则作长期罢市,以至孙氏下台为止。

  (五)在风潮内,一切费用如罢市运动,团军移调,及团军作战等,均由每团户捐五十元一次支给。统由代表大会保管开销。

  十月九日,新任代理广州市长李福林取得商团同意,经孙中山核准,发还扣械,商团纳款二十万,又允许政府抽一次特别捐,其数目相当于广州全市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孙中山于是日下午电令蒋介石将扣械移交李福林。但同时又另密电蒋率全部学生军离开黄埔,运扣械到韶关,参加北伐。次日,孙再电蒋,作同样的要求。蒋覆电不同意放弃广州,主张死守黄埔,并劝请孙回广州平乱【79】。

  十日下午,商团派队收械,当装运至剩下四箱时,忽有工团军一千五百至二千人,企图冲过商团防线,为商团击败,事后双方均以挑衅相责。按工团军为廖仲恺所组织,以与商团对抗【80】。商团收械后,发觉不但不足原数(枪械四千支,原数九千支;子弹二十余万发,原数二百余万发),而且全是旧械,不是哈佛号运来的新械。因此发动罢市如故【81】。

  十一日,孙中山仿效苏俄办法,组织「革命委员会」,自任会长,特派许崇智,廖仲恺,汪精卫,蒋介石,谭平山等六人为委员,以弭平商团事变。十二日,吴铁城之警卫军全部回省。十三日,五千军队由东江前线亦调返广州【82】。十四日,孙命胡汉民为代理革命委员会会长,廖仲恺为秘书,蒋介石为军事委员长,与苏俄政府代表鲍罗廷共同筹划镇压商团事宜。根据日后在美国发表的鲍氏本人所作的报告,是日会议中,即决定以全力围攻西关,一鼓扑灭商团。各小队伍如工团军,甲车队等统归蒋介石指挥。又以汪精卫为政治部长,周恩来,廖仲恺,谭平山等三人副之,以「筹划革命委员会及各军队的行动」【83】。

  商团方面,误以滇军(范石生,廖行超)与福军(李福林)均表同情,又恃各县乡民团为后盾,及外国领事团的同情,料想孙中山不致采取过激手段,故集中西关,戒严自卫,拒绝复市。十四日下午,许军,福军与警卫军开始在回澜桥,西门,太平门一带向商团进击,两方相持均四五小时后,吴铁城遂开炮轰击西关【84】。

  十五日晨,商团退守西关内围,以街闸为护,与政府军互相射击。十一时左右,政府军唆使理发工人,以三百箱煤油,放火焚城。西关房屋,密切相连,材料又多用木材,一时火势蔓延,无法控制。下午二时左右,商团遂停止其抵抗。到了晚上,大部份西关已在火焰之中【85】。据目睹者报告,政府军占据屋顶,向逃出街上的人,不分商团难民,乱行射击。一大群难民,逃往太平马路,被政府军迫退回火区,卒至焚毙【86】。

  大火到十七日晨,才自行烧尽。据二十日《华字》的报导:(一)先抢劫,后焚烧的地点,统计大小街道三十余条,商户约二千余家,损失五千万以上;(二)抢劫地点,统计大小街道六十余条,商户一千余家,损失不可估计。其惨酷情形,《华字》描述如下:

  计十五日之一天,大焚劫后,商民之希望孙政府停止焚杀,殆与满清兵入粤时,自第一甫杀至第十九甫止,市民叩头谢恩,请勿再杀,(今谢恩里即此役纪念)同一情形;而暴兵于十六日仍大焚大掠如故,广三码头之放火焚毁,万目共睹,皆知为福军放火,而十六日下午,长堤一带又抢劫如故。至十七日,本为暴政府征服商民之第三日,而暴政府仍未宣布解严。福军把守太平路禁止行人,张民达所部大焚大掠后,又在惠爱西路捕杀人多名,被杀者有穿便服,如普通商人者,不问何故,捉到就杀,商民生命危险如此。

  西关屠城事后,孙政府即马上进行掩盖工作。现特将(一)美国领事;(二)香港《士蔑》西报(Hong KongTelegraph);(三)当日孙政府的官方报告,三方面对屠城损失的报告,列于下表作为比较:

 美[87]士蔑[88]孙政府[89]焚毁房屋11003000580被抢住宅600-1881总共损失三千万港币五千万港币一百九十万港币士兵死伤数百人死政府军死一百人

商团死二百至三百人

政府军死伤一百人

商团死伤较少

平民死伤死伤远超过士兵一千七八百人死受伤仅数人

  政府报告中又说「受祸最惨者为西关之理发匠,因与叛军有宿怨,被叛军乘机杀害者有七八十人」。理发匠受贿放火,究竟是被商团刺杀报仇,还是给政府军杀之灭口,真相如何,仍有待查证。但无辜生命的牺牲,确是证据昭昭的。

孙中山离粤北上

  十月十七日西关火息,十九日路透社在广州便发电报导说:『孙中山命其部下向十五日未遭殃之户,徵收三个月之房租,以充北伐军费。并言陈炯明如攻入广州,则彼(指孙)与部下或复将焚烧全城,故当速助款以拒陈军【90】。

  当日广州盛传陈炯明的粤军已迫近广州,占据虎门种种谣言,其实只是广州市民的空想。二十日《士蔑》西报就说这些谣传,「恐怕是广州市民所期望的显示,而不是目前情形可能实现的事实」。粤军在东江与孙中山相持已近两年,粤东一隅的资源,实不足以支持反攻广州的战争。十月二十八日,广州市民在香港组织「各界救粤联合会」,派代表团到海丰请求炯明出山,率领粤军反攻广州,驱逐孙政府,并答应捐助一切军饷,又表示支持和平统一中国,贯彻联省自治的主张。十七日,一位英国记者报导说【91】:

  我亲目在广州看到今天(十六日),和昨天的凄惨情况之后,我深信孙中山已不可能再在南中国逗留了。这两天的悲景在全体广州人民的脑子里,实在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西关屠城之后,孙中山在粤很难站住脚了。五天后的十月二十三日,北京发生政变,冯玉祥倒戈,促成吴佩孚之下台,与段祺瑞回京组阁。二十四日,冯即电请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北冯南孙,是苏俄政府企图操纵中国的安排。当年孙,冯行动一致,绝不是偶然的事,详情见第八章)。孙中山遂于十一月十三日启程取道日本北上。十二月十二日香港《士蔑》西报有如下报导:

  孙逸仙博士在离日本赴华前夕,曾给《日本新闻》的记者一个访问……孙博士重新指责英国在后煽动广东商团的行动……记者问他是否由他真正下令以火烧西关,孙博士答曰:当然(certainly)!

  广东省议会议长钟声致电北京公使团主席,请求禁止孙中山入境(租界)居留,并予以逮捕。电文中说【92】:

  我们代表广东全省人民请求贵主席转告各国驻华公使:孙中山于十月十五日广州屠城惨案中,犯了欺诈,掠夺,盗窃,谋杀与放火等严重刑罪。我们请求各国在华租界当局,公使,领事等转告其政府,禁止孙中山入境居留,并予以逮捕,等候广东人民引渡就案。

  北京的广东同乡闻孙中山将抵京,特开会议,因接广州及各埠旅外同乡来函,对于孙中山两年治粤之苛政,及十月十五日屠城之惨变,均甚愤激,请旅京同乡向段祺瑞召开的「善后会议」提出,由会议解决粤事,听候国民裁判,治孙中山以纵火殃民之罪,不得以待罪之人,出席「善后会议」【93】。

  西关屠城事件,国民党史家一直认为是政府合法镇压广州商人企图武装暴动之举,也有左派份子认为是工农与资本主义者之商人的阶级斗争。这个中国现代史上一个空前残害人民的惨案,也就被政府掩盖起来!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广州市人口最繁密的商业住宅区,却被自己的政府故意用煤油引火来焚烧两整天。北方的《顺天时报》评论说【94】:

  吾人不问其主旨如何,但为维持权势计,竟以多数人命供诸牺牲,此吾人所不取者也。夫战争固非吾人所欢迎,然既已开战,两军兵士之死伤,似属不得已之事。乃因之害及良民,实为恶虐,对于敌人且然,况于同胞乎。孙文既驻广州,无论何时,应有保护市民生命财产之觉悟。若使无此觉悟,徒为战争,牺牲良民,不问手段如何,专以维持权势为事,是不啻恶王虐主之所为。伤德之事,莫此为甚。

  上海的《时事新报》指孙中山为真正的「反革命」有一段评论说【95】:

  真正的革命,并不是一部份人士实现其主义的运动,而实为大多数人民自动的推翻恶政治,实现其幸福生活之运动。一部份人士实现其主义之运动,要能够变成功革命,至少必须有大多数的人民予以同情,取得大多数人民的代表的地位。

  孙文以革命党自居者垂三十年,且以唯一革命党自居者垂三十年。却是对于革命的真义,毫不知道。他三十年来努力的目标,曰以党建国,以党治国,而不知党之所以有意义,在于为人民的代表。以党治国之所以有意义,在于代表人民以治国。否则以一部份党人治国,与以一部份特殊阶级,与一个独夫治国,有什么分别?孙文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根本已失却革命的意义了。

  然使所为者,仍是以国民幸福为目标,则以中国人民之好静不好动,好受惠而不好自助,国民党仍不失为有价值的一个政党。可是实际如何?十几年前推翻满清,可说是代表汉族以反抗非汉族的满清。几年来几次护法,已不成东西了,然犹可说是代表人民,以反对北洋军阀。到了今日,以全力压迫商团,试问他是代表什么?反抗什么?他简直是明白宣布,自侪于军阀,以压迫民众的真正革命运动了。

  香港的《华字日报》社论里结语说:『我尤愿我三千万粤人,世世子孙,毋忘此民国十三年十月十五日伪革命党孙文等焚烧奸掠屠戮广州市人民之伤心纪念』【96】。

  诚然,西关屠城事件,正如以后中国政治上用武力镇压学生,镇压人民一样,都是无可藉口,无可宽恕,严重侵害基本人权的暴行。

第三节 丧权的密约

  详细讨论孙中山卖国的活动,本不在本书范围之内。笔者在搜集史料时,连带的发现一些有关孙中山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秘密活动。本来与外国人打交道,订密约,争取外援,并不一定是卖国。当然要看其目的在那里?所付的是怎样的代价?国民党人说孙中山争取外援,可以打倒军阀,统一中国,实行三民主义,所以是「爱国」。但是一个人说是「爱国」,终归要带些「个人牺牲」的意义。譬如说,一个人不能说因为「爱国」而一心专想做总统,他可以说因为「爱国」而去从军,不顾性命危险,报效国家。至于所付的代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连国家的主权也受到损害,那就显明的是卖国的行为了。

倒袁时期的密件

  一九一五年一月中旬,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如果承认,中国势将成为日本保护下的半殖民地国家。二月二十五日,在南洋的陈炯明,钮永建,柏文蔚,李烈钧四位前讨袁都督,和在美国的黄兴联名发表一长篇通电,声言愿停止国内革命(倒袁)运动,实行举国一致,抵御外侮的政策。当年炯明与黄兴等发表这篇通电,间接的有劝告孙中山的意思,因为孙中山时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鼓吹革命,炯明与黄兴等恐其为日本人利用,不择手段,以达到革命(倒袁)目的。

  在台湾的学者李敖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所著的《孙中山研究》一书里,对孙中山在清末民初和倒袁时期的卖国活动,有很详细的评述。其中有两件就发生于中国政府正在给日人咄咄进逼的时候:

  第一件是孙中山于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致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全书主旨在希望日本助中国革新,而中国的报酬,「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至于日本怎样助中国革新?大隈重信有没有给孙中山「还价」,目前没有记录。可是,不能忽略的是当年中日两国间的关系,尤其是日本政府已经明目张胆的采取了帝国主义者的对华政策。所以李敖评论说【97】:

  据「日本外交文书」中,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的秘件,当时日本为使袁世凯承认二十一条,曾有「引诱条件」与「威压条件」。前者之一是「严格取缔在日本及其保护下之革命党员」;后者之一是「煽动革命党……显示颠覆袁世凯政府之气势,以威胁之。」日本鬼子当时用两面手法整袁世凯,而自己送上门来的孙中山,正好被用做了讨价还价的工具!

  第二件是孙中山于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致函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小池张造殿,提出中日合作盟约十一条,比日本政府强迫袁世凯签字的二十一条要求,对中国还要更加不利。这封密件是一九四六年第二次大战结束之后,由驻日盟军总部的美军官员,在东京日本外务省所保存的极机密文卷中找出来的。李敖感慨的说【98】:

  这一秘件发生日期是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正是袁世凯与日本开始谈判二十一条(一九一五年二月二日)后第四十天,提出时机如此,真令人浩叹。

  证之上述的史实,可以对炯明与黄兴等在天之灵说:你们当年对在东京另组新党的国民党旧同志,实在是没有忧虑错了!也请中国人民来作个判断,在这些辛亥倒清,癸丑讨袁的革命党人里,谁是真「爱国」?谁是真「卖国」呢?

与美商签订合同

  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时孙中山已离粤赴桂北伐),香港《华字》日报以「惊心骇目之大借款」为题,转载上海通讯,揭露了孙中山与美国芝加哥商人乔治香克(GeorgeH. Shank)签订的密约。这密约是在九个月前的一月十七日里,在广州签字的「初步合同」(preliminaryagreement)。十二月,北京美国驻华公使向其国务卿的报告里,附有该合同的抄本。其要点如下【99】:

  (一)中国政府发行公债一万万金元,(当时约合中国币二万万元),年利八分,由香克在美国以九五折推售,债期为二十年。

  (二)该公债定名为「中华民国民国十年工业金公债借款」,专作中国发展工业之用。

  (三)「最后合同」将详细指出香克氏如何代中国组织与发展工业。中国政府答应对其酬偿如下:所有经过香克氏组织和开发的工业,其产生纯利之三分之一,均归香克所得;又所购材料之买价,香克氏得百分之廿五。这酬偿办法,以二十年为有效期限。

  香克返回美国,向各方接洽。显然,美国政府知道孙中山公债借款的目的,主要是筹措北伐经费,这样无异于资助中国打内战;而且合同内所指的「中国政府」,实际上只能控制广东一省,这样庞大的借款,广东一省的工业,实不足够为抵押,这样无异是把「北伐成功之后」的中国工业作为抵押。从美国人看来,这实是一个极冒险(extremelyhigh risk)的投资。所以香克在美国奔走几个月,结果得不到美商财团的支持,也拿不到美国国务院准予在美推售的同意(permissiveconsent)【100】。

  可注意的,是上述合同里指定给予香克的报酬。《华字》评论说:『此合同在实际上几使中国之商务让予权,全为被(指香克)所垄断』【101】。广州美国总领事在其向美京国务院的报告里说:『我相信这个不合法的密约,迟早必会泄露出来。那时候,孙中山在中国人里的名誉,将会受到一个不可恢复的打击』【102】。

联络德俄密件

  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香港《士蔑》西报发表了三件孙中山来往密函的英译文,并附有原函的影印。这三件密函的来源,是六一六事件爆发的晚上,孙政府的官员纷纷逃散,廖仲恺留下一个保险箱,内有孙中山给廖的密函,并附有朱和中致孙两函。孙嘱廖阅后烧掉,但廖未有遵行,结果落在《士蔑》记者的手里。密函的内容如下【103】:

  (一)孙中山(桂林)致廖仲恺(广州)函。一九二二年三月八日发。函封面写「要函交廖次长仲恺亲启,别人不得开拆」等字。函开始说「兹得朱和中来函,所图各事,已有头绪」。函主旨在嘱廖汇款给朱和中(柏林),并嘱曹亚伯赴香港接辛慈(M.von Hintze)到桂林大本营。函末说「辛慈之事,愈密愈佳,如非万不得已,则政府中人,亦不可使之知也」。

  (二)朱和中(柏林)致孙中山(桂林)函。一九二二年一月一日发。函主旨在请孙多汇款,有「惟自得辛慈之助,进行愈速,范围愈广。若设公事所,则用费将三倍于前」之语。

  (三)朱和中(柏林)致孙中山(桂林)函。日期不详。函中说「前驻华德使辛慈熟悉吾国情形,曾充驻俄陆军特使八年,与俄人感情亦洽。。方中(朱和中自称)未抵柏林以前,辛即主张华德俄三国联盟,与钧旨(指孙中山)暗合。近自与中接洽后,决拟不问他政,专办此事」。怎样「专办此事」呢?朱和中继续说:

  是以决定同组一公事所,以资筹备。现

  允定两个月筹备完竣,(辛)即请命于其国务总理(准许辛)来华,中愚见拟以辛为总理员,其他合科选定主理员,其余人员材料办法由主理酌定。总理员专备钧座谘询,主理员筹商何项人员先行来华,何项人员陆续前来,何项材料即日需要,何项材料继续运输……均由钧座与总理员核夺。

  朱和中函末说:「辛慈名望颇重,须用假名,虽一般德人,亦不可使知」。

  显然的,上述密件所透露的所谓「华德俄三国联盟」,第一步是遣送「人员」「材料」来华助孙北伐。究竟中国要付什么代价呢?目前没有记录。

  一个星期后的二十九日,孙中山在上海作正式答覆,没有否认《士蔑》所发表的文件之真确性,只说其翻译不当,有部份错误之处(笔者仔细校对译文,发觉没有重要错误)。孙否认将引进共产主义入中国,并声言德,俄是唯一无侵略野心的「非帝国主义者」。《士蔑》对孙这句话评论说【104】: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孙中山所说德,俄两国为唯一无侵略野心的列强。以苏俄来说,我们请孙中山看看蒙古(即今日之外蒙古)的情况。首先「白俄军」占了库伦,逐出中国守军。随后「红俄军」,以逐「白俄军」,交还领土给合法政府为辞,而进军蒙古。而今虽有越飞圆滑的保证,我们恐怕「红俄军」意在长留。我们试问这是否为无侵略野心的列强行为?

  至于德国,即使今日亦不能视之为无侵略野心的「非帝国主义者」。军国主义尚未完全绝迹于德土,我们敢说将来的世界,对德国民族的侵略野心,仍不能不有所顾虑。

  香港《南华》西报也评论说:『我们试问:「非帝国主义者」的俄国,现在蒙古,所为何事?……环顾目前世界的趋势,德,俄两国竭力的伸延其在东方的影响和威信。现在我们发觉孙中山愿为其工具。这点我们不能不郑重考虑,因为如果这种趋势不受阻遏的下去,恐怕数十年后的世界,将受到绝大的灾害。』【105】

  这是在一九二零年代里所说的话,史太林,希特勒,国共两党之争,接踵而来,真是不幸而言中!

「日华林矿工业社」密约

  一九二零年粤军回粤,炯明于十一月二日返抵广州,欢迎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三总裁,由上海回粤,重组军政府。孙,唐,伍三人遂于二十九日回抵广州。不到二个月的一九二一年一月里,即有孙中山与某国接洽,以抵押海南岛借款的谣传。在北京的广东琼崖同乡会致电炯明与军政府诸总裁质问,有「报载孙总裁借款情形,欲以琼岛抵押某国,法使已来干涉。警讯传来,群情愤激。请公自问护法之区,有此违法,以救国名干卖国事,将何辞以对国人」之语。当时炯明不知道孙中山的阴谋,以省长名义,覆电说:『琼岛抵押借款,此谣何来,不值一哂……炯明不屑介意,公等亦不必轻信』【106】。

  笔者于一九八八年在英国国家档案局里发现一个文件,证实了孙中山确曾与日本接洽。一九二二年二月五日,孙中山与「日华林矿工业公司」(Japan-ChinaForestry,Mining and IndustrialSociety)代表签订密约。据广州英国总领事詹美生的机密报告说:『这不完全(英译)的文件,是从香港海陆军联合情报处的秘书传递给我的。他说一部份的中文原件是上月十六日后,在孙中山总统府的桌上发现的。这中文原件现在叶举将军手里』【107】。这个密约共有十九条,其要点如下:

  (1)公司同意供给南政府二万枝最新式长枪,五百万发子弹,七十二尊野炮,及一万五千发炮弹,一百二十枝机关枪与子弹。

  (2)公司同意资助南政府五百万元(金)日元。

  (3)公司愿与南政府再签订另一援助金钱与军火的合约。

  (4)南政府同意将海南岛,及所有沿广东海岸之岛屿的开发权,及从厦门以南至海南岛的渔权,全让给公司专利包办。

  (5)南政府同意公司对开发广西之林矿有优先权。

  (6)公司有全权开发本合约所提及的岛屿,并可改变地名。雇用之劳工须为中国人。但若某种工作,中国人不能胜任时,可雇用台湾或日本劳工。

  (7)公司将由各种委员会所控制。南政府指派三分之一的委员名额。委员会主席须为日本人。

  (8)公司同意在本合约签字后四个月,先交付南政府一百万(金)日元,和三分之一的军械弹药。在这时期内,南政府必须动员其军事行动。所剩余的,须等到南政府能显示出其权力,而控制到一个省(如江西,湖南,或福建)之后,公司才能交付。此为何时,将由公司决定。譬如,攻陷其中一省的省都后,即可全部交付。

  (9)当第一次交付款项与军械弹药时,南政府总统必须签订另一附属合约,并交出充足的抵押。

  这种损害国家主权,以购买军火,以救国名干卖国的事,有幸因六一六事件爆发,而不能实现。但根据詹美生于(一九二二年)七月里的报告,大量军火已经走私运入广东。又据英国海军的情报,日本人已在西沙群岛(ParacelIslands)上大有活动。西沙群岛是密约中所指为「海南岛及所有沿广东海岸之岛屿」之一。该群岛位于新加坡与香港航线之间,英国海军当局相信日本有在该群岛上建筑潜艇基地的野心【108】。

  一九二三年三月,(孙中山回粤重组大元帅府不到一个月),出卖海南岛的勾当,又死灰复燃了。旅港琼州同乡会便发出挽救琼州的通电,电文中说【109】:

  (孙中山)此次入粤,日以筹饷借债为事,赴澳赴港之使,接踵于道,又以为未足,并派廖(仲恺)向日本政府大借外债,以退让琼州各种权利为条件。现据确实报告,日政府已派池田氏来粤与廖氏接洽。此项借款一成,琼州必为台湾,琉球之续矣。夫琼州处于我国之南,为南方最良好之军港,日人窃视已久,乘我国内乱之秋,对于南方执政诸人,几无日不百端利诱,冀达其目的,今幸廖氏以琼州自献,当然不惜巨资,乐于购买。

  不久以后,俄援渐有头绪,孙中山遂放弃日本,而改走「联俄容共」的路线了。

外蒙问题

  清代统治全蒙古共二百六十年,一向采取愚民和怀柔的政策。在这个时期里,蒙古少数部落只发生两次叛变,结果还是由蒙古自行平定,未费清廷一兵一马。所以,满蒙之间,可以说是长久相安无事。可是到了清末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年),外蒙在帝俄鼓动之下,要求脱离满清而独立。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成立不到一年的(一九一二年)十一月里,帝俄与外蒙活佛私订了「库伦协约」。一九一七年,苏俄革命爆发,追杀白俄至外蒙。一九二零年底,白俄军占领库伦。一九二一年七月,红俄军以逐白俄军为辞,进占库伦,成立「蒙古临时革命政府」。一九二四年,活佛逝世,成立「蒙古人民共和政府」,外蒙便实际上成了苏联的第一个卫星国。二次大战结束后的一九四六年一月,国民党政府正式承认外蒙独立【110】。这就是中国在内争未息时,外患趁机压迫,丧失了外蒙主权的经过之概要。

  一九二二年八月苏联代表越飞(A.A.Joffe)到达北京,与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交涉外蒙与中东铁路两大问题。顾维钧坚持苏联军队必须先行撤离外蒙,才可开始正式谈判,而越飞则一再推诿。一九二三年一月中旬,伦敦《泰晤士报》报导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与苏联当局直接谈判,中国政府坚持苏俄军队撤离外蒙为必须条件【111】。但是,是月二十六日,孙中山却与越飞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说明苏联对外蒙绝对没有帝国主义者,使其脱离中国而独立的野心,当情形许可时,苏俄即行撤兵【112】。孙中山凭着越飞一个空头保证,竟然公开的站在苏俄的一边,给北京政府困扰。证之日后史实,当时放弃了坚持苏俄撤军的要求,也就是无异于放弃了外蒙的主权。

  一九二三年九月初旬,苏俄特使加拉罕(L.M.Karakhan)继越飞为代表到北京谈判,要求中国「先行承认苏维埃政府」,作为正式谈判的基础。北京政府则以「先行讨论外蒙古问题」为条件,始允承认苏政府。显然,苏俄即使对外蒙没有野心,也以外蒙为讨价还价的王牌。因此双方一再折冲,终于一九二四年三月中旬签定了一项「条约草案」。五月,又议定一项条约和几项宣言。关于外蒙的决定,苏联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主权,但是不肯按期撤兵,只肯作个「于情形许可时,立即撤兵」的空头诺言【113】。这时候,西北的冯玉祥,和南方的孙中山,公开表示亲俄,而奉,直两系对外蒙态度亦不一致【114】。这样,国内的实力派,四分五裂,北京政府凭着什么与苏俄交涉呢?只得接受这个表面上维持一点面子,而实际上断送了外蒙的「中俄协定」了。(是月二十四日,库伦活佛逝世,曹锟拟策封新活佛,以便进行收回外蒙,可是握有驻军实力的苏俄,不久就设立「蒙古人民共和国」事实上的政府了。)

  孙中山在北京政府与加拉罕「一再折冲」的交涉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加拉罕抵北京后,暗中即派鲍罗廷(MichealBorodin)到广东为苏俄政府的代表,兼加氏本人的私人代表,表面上则致孙一电,请孙相助中俄交涉之事,为「促成中俄两国人民友好关系之伟大工作而努力」。孙中山覆电,公开指斥北京政府,赞扬苏联。电文中说【115】:

  你(指加拉罕)最庞大的困难是在于与一个不能代表中国人民意旨的「政治组合」(指北京政府)进行谈判。这个「政治组合」现在连为国家政府的样子也不像了。它的外交政策实际上是遵循有些列强的意旨而行,不是为独立自主的中国之主要利益而着想……(北京政府)的代表要你采取与美国相同的对华政策,你很正确的驳斥他,说苏俄永远不会跟随美国之例……苏俄反对侵害中国人民的主权和利益的治外法权。

  孙中山赞美苏联(与德国)为列强中唯一的「非帝国主义者」,对外蒙没有野心,而且不像美国,自愿放弃治外法权。当时北京一位外国外交家,署名S。K。,发表了题为「第三者对中俄交涉的平议」的一长篇文章,其中指出治外法权,对苏俄来说,本来就没有多大好处,而不肯撤兵外蒙,怎能说是对外蒙没有野心【116】。

  回顾历史,不能不有所浩叹: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年)帝俄与外蒙活佛私定密约,消息传来,举国哗然。北京市民组织「救蒙会」,有人咬指誓血。广州市民组织「抗俄会」,街头遍满着演说家,炯明致电袁世凯,愿率领三师精锐广东军队,北上救蒙。可是到了一九二三,二四年间,赤俄代表越飞,加拉罕先后来华交涉,外蒙存亡之机,系于眉睫。但是举国「同仇敌忾」的气象,那里去了?身为一国政治领袖之一的孙中山,在中俄交涉中,最低限度应该采取「严守中立」的态度,不应该公开的指敌为友,做了外人挑拨离间的工具。也许有人说,不能以现代的政治标准,来度量二十年代的政治活动。但是有关政治道德的事,「爱国」或「卖国」,古今中外,是只有一个标准的!

  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华字》登载了汪精卫入京与加拉罕秘密签约的新闻,有一段说:

  汪偕同其妻子陈璧君,某日抵京,每出必夜行,经往见俄使加拉罕多次。闻系全权代表孙文签约,承认苏俄在内外蒙古,及中东铁路得享有特别权利。至俄方对孙文条件:(一)苏俄允借广东军饷百万;(二)承认孙文政府。查此事酝酿已久,当中俄协约未停顿以前,加拉罕日言南下,与孙文提携,以要挟北京政府,即与此有关……但汪精卫只有亲俄热,而外交手腕不及俄人,恐必为加拉罕所愚弄,结果必至断送蒙古。近日上海某国民党机关报,主张放弃蒙古甚力,非无故也。

  七月二十五日,《华字》再行报导孙中山与苏俄政府签订密约的内容

  如下:

  (一)广州苏俄两政府本互助平等之精神,努力于主义之宣传,俾达确立中国革命政府之目的;(二)凡反对广州与苏俄之提携者,双方当用全力抵抗之;(三)凡由苏俄政府接济广州之款项,一切条件,另在细则内规定之;(四)国民党所办之军官学校,仍照原约由苏俄政府继续助费维持;(五)广州政府对北京签字之中苏协定,以第三者地位表示承认。

  孙中山与苏联政府于一九二零年代所签订的密约,目前还没有看到确实记录。二次大战结束后,为什么代表战胜盟国的国民党政府,还迫得要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呢?是不是履行当年孙中山所签订密约中的条件呢?这是现代史上一个大疑案,要等待现今之俄罗斯,或国民党公开其档案,或可给中国人民一个明白的交代。

第四节 愚民主义

  陈炯明在一九二七年所著的《中国统一刍议》书里,有一段提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说【117】:

  三民主义及其发表之政纲,类皆东抄西袭,绝少独立之思想,一贯之理论,而于国情亦未适合。(详细批评,非本论范围,但国民党贤者,必知其说,不过头上有偶像,不敢触犯耳。如有马定路德出于其党,庶有中兴之望。)在今日视之,已属陈腐不堪,亟待修正。有何神圣而必强求青年,桎其心思,梏其趋步耶!

  陈炯明说这句话时,孙中山已去世,炯明已被美洲华侨推举为致公党总理,但他仍然希望国民党里的一些老同志,能使国民党有「中兴」的日子,在多党制的政治环境里,共同建国。但炯明所最痛心的,是「中国向无宗教束缚,方幸为欧美所不及」,而国民党竟然「违背真理,以一党之信仰,作宗教式之宣传」。桎梏青年思想进步的主义,就是愚民主义。若果引用今代的名辞,像六十年代红卫兵挥手呐喊的「红皮书」一样,「三民主义」也就是统治者用来作「统战」的工具【118】。对其内容,特在下面试作一探讨。

民权主义

  美国「民权法条」(Bill ofRights)的宣布,要以一七七六年维珍尼亚(Virginia)州的州宪为始。它是日后「人权法条」的根源。美国联邦宪法(1787-1791),法国大革命(1789)的「民权宣言」(Declarationdesdroitsdel’hommeetducitoyen),一百七十二年后的联合国(1948)的「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Human Rights),都是以维州的「民权法条」为依据。

  维州「民权法条」的起草人乔治麦辛(George Mason)开始便说「人因出生而获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自由」(That all men are bynature equally free and independent),而有不能被剥夺的「保护生命与自由,求取与拥有财产,追取快乐与安全」的权利(theenjoyment of life and liberty, with the means of acquiring and possessingproperty, and pursuing and obtaining happiness and safety)。美国历史学者莫尔生(SamuelMorison)说维州「民权法条」是世界有史以来「解放人类」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不但超过宗教与社会哲学的观念,来给人权运动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而且对人人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在运用法律的步骤上,奠定了几个简单而明确的意义。

  孙中山在其「民权主义」的讲义里,把人权的原则,「自由平等」的意义,政治法律的步骤,颠三倒四的混在一起,作了长篇的理论,结论是中国不应该学欧美「以革命去争自由」,而应该「主张三民主义去革命」【119】。为什么孙中山对欧美所实行的民权不满意呢?他说【120】:

  像美国革命,实行民权有了一百五十多年,现在能够实行的民权,和一百多年实行的民权,便没有大分别。现在法国所行的民权,还不及从前革命所行的民权,法国在从前革命的时候,所行的民权是很充份的,当时一般人民以为不对,大家要去反抗,所以至今有了一百多年,法国的民权,还是没有大进步。

  孙中山以为欧美民权没有进步,是因为人民对政府取反抗的态度,所以实行民权,必须改变人民对政府的态度。怎样改变人民对政府的态度呢?他说【121】:

  我们革命,主张实行民权,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我的解决方法,是世界上学理中第一次的发明……我的办法,就是像瑞士学者近日的发明一样,人民对于政府是改变态度,近日有这种学理之发明,更足以证明我向来的主张是不错。这是甚么办法呢?就是「权与能要分别」的道理。这个权能分别的道理,从前欧美的学者都没有发明过。

  究竟甚么是「权与能要分别」的新道理呢?孙中山引用三国演义,刘备托孤的故事来作解释。他说【122】:

  中国现在有四万万个阿斗,人人都是很有权的。阿斗本是无能,但是诸葛亮有能,所以刘备死了以后,西蜀还能够治理……当时阿斗知道自己无能,把国家全权托到诸葛亮,要诸葛亮替他去治理。所以诸葛亮上出师表,便献议到阿斗,把宫中和府中的事要分开清楚,宫中的事,阿斗可以去做,府中的事,阿斗自己不能去做。府中的事,是什么事呢?就是政府的事,诸葛亮把宫中和府中的事分开,就是把权和能分开……

  欧美现在实行民权,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抗政府,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

  原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其重点是在要说服人民不要反对政府,因此他把人民的权利(rights),政府的权力(authority),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politicalability)混在一起,作些似是而非的论调。他批评欧美民主国家实行民权,因为「权」与「能」没有分开,所以引致人民反对政府。可是,孙中山留居海外多年,难道不知道在欧美的民主国家里,其「阿斗」不必反对政府,因为他们「权」「能」都有,随时有「能」,行使其「权」,以更换才能不足的「诸葛亮」,而「诸葛亮」的天职,也无非是维护宪法,以保障「阿斗」完整的「权」与「能」!

民生主义

  「民生主义」里最重要的主张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以「节制资本」来说,它的主旨在「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123】。这种说法,显然的容纳私有资本制度的存在,但是必须加以「节制」,而「节制」的办法,无非是鼓励国营企业。这实在是当年(第一次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在其演进的过程中,渐有采用趋近社会主义的措施。

  可是,孙中山在同一讲义里,为了减少中国人民对共产党的恐惧,就下了一个惊心骇目的断言:「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而且说【124】:

  所以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为甚么国民党员要去反对共产党呢?这个原因,或者是由于共产党员也有不明白共产主义为何物,而尝有反对三民主义之言论,所以激成国民党之反感。

  至于「平均地权」,主要办法是「(地主)自报地价,(政府)照价收税,(政府)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政府则以归公的涨价,来「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和发达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之功劳」。但是难免地主会「以多报少」来减低其付税的负担吗?孙中山作下解释【125】:

  譬如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到政府只报告一万元。照十万元的地价,政府应该抽税一千元;照地主所报一万元的地价来抽税,政府只抽得一百元,在抽税机关一方面,自然要吃亏九百元。但是政府如果定了两种条例,一方面照价抽税,一方面又可以照价收买,那么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只报一万元,他骗了政府九百元的税,自然是占便宜;如果政府照一万元的价钱去收买那块地皮,他便要失去九万元的地,这就是大大的吃亏了。所以照我的办法,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

  这个办法,表面上看来,似乎很是合理。但是稍有经济常识的人看来,马上就有问题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容纳资本,资本的运用主要在于投资,投资可以增加生产,发展经济,而投资的动机在于谋利,这是经济学上的常理。如果涨价完全归公,有谁愿意投资于地皮上呢?而且,要这个办法行得通,政府必须有权强迫照价收买,否则地主必定以多报少,永远拒绝出售,永远享受低税的好处。若果政府有权强迫照价收买,在地价高涨的时候,强行收买,岂不是无异于充公私产?这样政府岂不是可以藉口代表人民的利益,实际上在市场上与人民争利,做买卖地产的生意?

  姑无论孙中山的经济理论行得通,或行不通,可注意的是他在海外居留,宣传革命达十七年以上之久,可是在其「三民主义」的讲义里,透露出他对欧美民主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尤其是「代表性政府」(representativegovernment)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其认识的肤浅,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民族主义

  辛亥革命,创建民国的诸先烈(FoundingFathers)于推翻满清帝制之后,即倡言「五族共和」,深切认识民族平等共和的原则,要避免少数民族的离心运动。他们实在有先见之明,采纳五色旗(红,黄,篮,白,黑)为国旗,象徵「五族共和」,汉,满,蒙,回,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平等共存,共同建立一个统一的坚固的民主共和国。

  孙中山于民国元年在南京就任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时,就在五色国旗下宣誓就职的。可是在十二年后的一九二四年,他就仿效苏俄,把国旗改为有国民党党徽(青天白日)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以象徵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主张。而且在其「民族主义」里,特别提出反对「五族共和」,而倡言「以汉族为中心,融合汉,满,蒙,回,藏各族为一大中华民族」【126】。

  这种以「汉族为中心」完成国家「大统一」的说法,自然是为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汉人所爱听的话。可是正在这个时候,中俄交涉方殷,外蒙存亡问题,系于眉睫,孙中山为了俄援,不惜牺牲外蒙,竟然站在苏俄的一边。政治家言行之不一致,莫甚于此!

  孙中山反对在政治结构上实行「五族共和」的原则,而要以政治办法来「融合」民族的说法,给占全国人口仅百分之五以下的所有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看来,全是历代帝王「吞并异族」,以「一统天下」的口吻。世界二次大战结束后,「民族自决」,和平共存的思潮,渐趋实现,二十年代孙中山所倡言的「民族主义」,早已是为时代所淘汰的落后思想了。

均权主义

  一九二四年孙中山倡言「均权主义」和「分县自治」来做对付联省自治运动的统战工具。他在「民权主义」的第四讲里,解释为什么要反对联省自治的理由【127】:

  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统属的,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

  中国原来即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他,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为武人割据作护符。

  孙中山要武力统一中国,「铲除武人」,所以说出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正如炯明所说的『盲论之士,往往以主张「分治」,即为破坏「统一」,(而)误解「集权」为「统一」,于是野心者遂假「统一」以夺权』。

  一九二零年代,中国的政局情况是各省「分裂」,为武人所割据,所以要采取「联省自治」的步骤,保留地方政权,实行地方自治,交回军权给中央政府,来建立与美国相仿的联邦政制。若以今日来说,中国的政局情况是全国已「统一」,一党专政,所以我们可以说要采取「分省自治」的步骤,划归政权给地方,实行地方自治,保留一个与美国相仿,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换句话说,二十年代,我们要实行「联省自治」来建立联邦制;而九十年代,可以说是要实行「分省自治」来建立同样的联邦制了。重点当然是在以「和平统一」的步骤来建立联邦制。

  「分裂」和「统一」是对称的名词(antonyms),是描述政局的情况(文法上应该算是形容词)。「分治」和「集权」(「地方分权」和「中央集权」)也是对称的名词,但是指政治制度。「联省自治」是一个「和平统一」的步骤,与孙中山所倡言的「武力统一」,是有对称的涵义。孙中山屡次声言中国不能学欧美,实行联邦制,但是从来没有讨论过联邦制的内容,也没有指出不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理由。只是把「分裂」,「统一」,「自治」,「分治」等名词,胡乱的混在一起,强行作辩,实际上所攻击的是「联省自治」来「和平统一」中国的政策【128】。

  一九二四年,孙中山决定改组国民党,仿效苏俄,实行「一党专政」。但他不愿明白的说出采取了苏俄式的「中央集权」政制。所以他就弄出个「均权主义」和「分县自治」来掩盖耳目,与「联省自治」对抗。在是年一月里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里,对于国民党的政纲,首先列出下面三项【129】:

  (一)关于中央及地方之权限,采「均权主义」,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制或地方分权制。

  (二)各省人民得自定宪法,自举省长……省长一方面为本省自治之监督,一方面受中央指挥,以处理国家行政事务。

  (三)确定县为自治单位,自治之县其人民有直接选举及罢免官吏之权,有直接创制及复决法律之权。

  第一项采用的所谓「均权主义」,究竟与「地方分权制」有何差别,孙中山没有解释。可注意的,是第二项指明省长是由省人民选举出来,但一方面又「受中央指挥」,而不向省人民负责。换言之,省长受命于中央,成为中央的行政代表。这样的「均权主义」与「中央集权」有什么分别呢?譬如以美国来说,州民选了州长,州长向州民负责,根据州宪行事。全国人民选了总统,总统向全国人民负责,根据国宪行事。州长不受总统指挥,州政府与中央政府是两个独立机关,权限分明,为人民服务,这才是「联邦制」的真谛。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什么「均权主义」,「分县自治」,人民「选举,罢免,复决」权种种名词,在「一党专政」的政制下,都是用来掩盖耳目,欺骗政治知识程度尚未及水准的人民而已。

两个孙中山

  陈炯明在上文的一段话里,提及国民党人,头上有「偶像」。这个「偶像」,不是炯明发明的。一九二四年四月,国民党旧同志吴稚晖企图调解陈孙时,给炯明一封长信,信里提及【130】:

  即此次(一九二四年一月)国民党的改组,不取虚伪选举形式,竟「装扮」中山先生做第一次首领,是应时势的要求,应该如是「装扮」,即便如是「装扮」。

  前乎此,民二的打指模,我与先生皆不赞同也。民十之总统,我们两人又不甚表同意。何也?当时「装扮」之理,未经列宁出头扮演,自无今日之明了……

  他(指孙中山)有勤快,寡怨,服善的三长,就此三长,把他「装扮」成一个首领,比檀香雕着的木首领自胜。(首领不要太能干,用木头雕个也好,是我个人的偏见。)

  换句话说,孙中山在世的时候,已经被装扮为「偶像」,开始作宗教式的宣传「三民主义」。这种「统战」的办法,原来是模仿苏俄,得自列宁的启示。(孙中山在一九一九年写文言本「三民主义」,据国民党的记述,一九二二年六,一六事件发生时,毁失了大部稿料,到了一九二四年写「讲义本三民主义」时,已深深受到苏俄的影响【131】)。

  与神化了的「偶像」孙中山相对的是「真正的孙中山」。后者是一生从事革命,他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海外宣传革命的时期;(二)执政时期;(三)在野时期。试在下面作一简概的分析:

  (一)海外宣传革命时期

  根据国民党的记录,二十八岁的孙中山于一八九四年十一月在夏威夷组织「兴中会」,开始献身于革命的工作【131a】。辛亥革命成功,一九一一年底回国,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就任临时大总统。这一个在海外致力革命的时期,一共有十七年之久。

  孙中山在这一个时期内,宣传推翻满清政府,向华侨捐款,筹划与资助国内革命,固然是无可讳言的史实。但是,其所贡献的效果如何呢?历史学者还没有给予一个确实的评价。譬如,以宣传反清思想,鼓动革命精神来说,辛亥革命前的知识分子如邹容,章炳麟等的著作,对国内知识分子的影响,恐怕更要重大些。以筹划国内革命的活动来说,在组织辛亥革命中最重要的武昌起义的过程中,「孙中山无论直接或间接都没有参加」【132】。以向华侨捐款来说,广州新军之役,据冯自由的回忆,「孙总理所许二万元之款,仅由纽约,波士顿,芝加哥三处先后汇交(香港)中国日报冯自由收八千元,殊不敷义师发难之用」【133】。广州黄花岗之役,主要捐款是由东南亚华侨所汇。俟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在美国报纸上看到消息,已来不及筹款接济了【134】。

  (二)执政时期

  这个时期可以分为三段时间:第一段时间从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就任临时大总统起,到四月一日行辞职礼为止,一共也仅有三个月。孙中山在这短期内颁布了「临时约法」,下达了些开明的法令,如禁止缠足,禁止吸食鸦片,令司法部禁止体罚,令人民一律剪辫,改用阳历等。

  第二段时间从一九一七年七月与海军总长程璧光乘舰南下护法,在广州组织军政府,任大元帅,到一九一八年五月为止,一共有十个月。在这一段时间内,与桂系斗争,炮轰莫荣新督军署,军政府改组为总裁制,遂愤然离职赴沪。在这个时期内,没有达到团结西南各省一致护法的目的,结果牺牲了程璧光,护法是徒具虚名。

  第三段时间从一九二零年底粤军回粤,与唐绍仪,伍廷芳三总裁由上海回广州,重组军政府,到一九二五年三月在北京去世为止,一共有四年零三个多月。(其中因六一六事件爆发,在上海逗留了六个多月)。这一段时间是孙中山的晚年,也是他第一次实揽军政大权的一段时间。在本书的范围内,对孙中山在这一段时间内的活动,已有详细的记述。一切是非得失,读者仍可公断。

  (三)在野时期

  孙中山从一九一一年底回国,到一九二五年年初逝世为止,一共有十三年零三个月。在这段时间内,有四年多是执政时期,而在野时期一共有八年多之久。在这八年多中,有二年零九个月(1913-16)是逗留于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鼓吹革命(倒袁)。其余的五年多分别在上海租界居住了三段时间:(1912-13),(1916-17)和(1918-20)。

  中国人民经过大半世纪的党化教育后,似乎已不知道有个「真正的孙中山」的存在了。也早忘了这个「真正的孙中山」,他在中国的十三年零三个月中,是如何面对面同他的同胞生活过,尤其在他治理下的广东同胞,曾亲身体会的什么样的生活?西谚云:忘记了历史的人,定必遭受历史的重演。(Onewho do not remember the past are condemned to reliveit.)也就是说,一个不能记取历史教训的民族,是会付出惨痛代价的。

  兹引用炯明于一九二七年所著《中国统一刍议》一书里,批评国民党与孙中山的话,作本章的结语【135】:

  如谓国民党为革命党,自与普通政党不同,是亦不然。即以革命党论,亦无一党独尊之必要。盖革命目的,原非排斥异己,独霸一时。如有异党之为革命,或非革命,而其行动不为本党之破坏者,何妨并行而不悖。若必以狭隘之态度处之,一若版权所有,不准翻印,未免示人以不广,且谁为真赝,尚待条件证明。

  真正革命者,至少条件:(第一)牺牲自己,不求私欲之满足;(第二)独立精神,不倚外援之成功;(第三)酷爱真理,不为偶像之支配;(第四)为全民求自由,不为一党树威福;(第五)言行必须一致,不为事实之矛盾。能合此五者,革命者之条件始立。否则自身不成革命者,而犹冒充革命,唁人之不革命,反革命,殊为未可也。今之党人,视革命为版权所有,果能悉合条件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