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同学李丹丹的照片:深圳让闲杂人等滚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0:12:13

深圳让闲杂人等滚蛋?

2011-04-12 04:12:55

最近,很多人向俺反映深圳风声很紧。只要看着可疑就可能被请到派出所。一调查数小时。

疑似这个城市遭遇特大恐怖袭击。

很为在那里定居的亲人担心。

事后才知那里要办大运会了,敢情是喜事,而办喜事搞得人心惶惶很中国特色,因此一般都叫惊喜。

这很像在导演一部抗战电影。影片中,日寇发现地下党蛛丝马迹后,便会展开全市大搜捕,查良民证、闯入民宅旅店动作粗野地搞搜查,群众一般敢怒不敢言,观众也因此怒火中烧,爱国主义香火得以顺利绵延。

但深圳参与行动都是人民警察,目标是潜伏在人民中的坏分子——学名叫治安高危人员。

这场声势浩大的行动目前战果卓著——警方宣布,已有各类高危群众8万吓得望风而逃,使大运会有望在全市皆良民的美好氛围中顺利开幕。可喜可贺。

只是有个问题:高危人员都出逃了,深圳太平无事了,别的兄弟省份该抱怨了,毕竟“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不等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中国”。但估计各地维稳压力倍增的兄弟公安部门会理解的——毕竟人家深圳办大事呢,下次自己管区办大事,再往他们那里撵人就是。

真正的麻烦是如何界定高危人员。深圳警方确定的标准是: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一句话,没有正当职业、正经单位的闲杂人等,赶紧滚蛋。不滚则将受到警方严格监管,让你生不如滚。表面上看似标准明确,但实际执行中则往往取决于执法者的主观判断,且无人能够约束。

俺的天。

要知道深圳处在改革开放最前沿,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移民城市,除了当年小渔村那几户土著居民,人人皆外地人,即这里是靠打工者血汗建立的现代化城市,开放、宽松、包容、平等是其灵魂,再说农民工在现在严峻就业压力下暂时找不到工作也正常,现在边境检查站取消了,外地人遗失身份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想想孙志刚的杯具并不遥远,怎么都统统成了需要滚蛋的高危分子?再说精神病又招谁惹谁了?扬言报复社会更不等于一定会杀幼儿园的孩子。

也就是说,即使确有心怀叵测之徒,只要其没付诸行动,没造成严重后果,即是合法公民,任何公权力机构无权歧视,更遑论无端调查驱赶。因为这不仅涉嫌违宪,也又悖无罪推定之当代法治精神。2000多年前商鞅变法便提出不诛心,改革开放的发祥地深圳竟然不如?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执法者敢于冒着执法犯法的危险,全面清理所谓的治安高危分子,暴露了即使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竟也催生为了政治任务顺利完成,公权可以凌驾于法治之上的杯具。

俺也理解警方的苦衷。出了问题要被问责的,到那时法律他老人家根本救不了自己,没办法只好用非常手段来防患于未然了。

但如此社会管理创新不仅有悖于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有悖于当代服务性政府构建的目标,有悖于公民社会的基本精神,有悖于当地民心民意。纯属管理型行政思维和运动式执法的公然联姻。

前段时间,北大要找思想偏激的学生恳谈,搞得社会各界一片哗然,如今面对深圳的创举,俺陡然觉得北大无愧于中国第一名校,对于社会潜在不安定分子采取的手段是那么温柔体贴,俺几乎感动得要内牛满面。

也许,深圳通过不计成本清理高危分子将全城变得纯洁如处女,俺也不敢轻易去那看大运会了,俺怕。

石述思/文

深圳,大运将至

2011-04-12 01:09:43 

深圳为了搞大运会,也就是全称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已成鸡肋剩会,准备提前搞次大扫除。扫除的目的是清除闲杂人等,形象比喻:送瘟神。瘟神包括哪些呢?据完全统计,有下列“黑八类”:流入深圳、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员;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涉嫌吸毒贩毒或有销赃嫌疑的人员;长期滞留深圳,靠非法收入维持生计的人员(比如操纵儿童乞讨、扒窃人员);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员;肇事肇祸、危及他人安全的精神病人;使用假身份证在旅业居住或承租房屋的人员;其他对深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

这么一算,深圳同志很自豪地说,会少了八万社会隐患。凡是懂点数学的都可算算,然后能轻松得出平均一条少一万的结论。我为深圳有关部门敢于进行社会大扫除的勇气而骄傲,直接把某些闲杂人等插上草签,然后把他们像垃圾一样清除,这是需要极大魄力的。不愧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桥头堡,胆子大,步子更大。大运将至其实也是大限将至,对八万垃圾来说,大运会就是大限,你们赶快圆圆溜溜地滚出去,要不然,深圳的特制扫把会把你们扫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有人一直不知道国家机器是什么意思,以为就是些发电机或柴油机什么的,现在他们终于明白了,扫把也可能是国家机器,整齐划一的动作轨迹,足可以把那些尘埃归回它们原来该呆的地方,尘归尘土归土。深圳的决定貌似意外其实正常,因为在国家扫把的眼里是揉不得沙子的,特别是面对全世界目光的时候。尽管大运会现在几乎已经迎来不了世界的任何目光了,但还可以顶着一巨大招牌假装很受世界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要保证弄成奥运亚运一系列下来同档次同级别的盛会,就一定要搞得很高规格。这意思就是,不能出任何岔子,不能丢任何程度的脸。这既是政绩工程也是面子工程,两大工程一夹,大扫把自然就挥起了。有人会问了:“人家奥运亚运的级别那么高,也没听说硬生生把人给赶走,你深圳凭什么坐得比北京广州还严格?”问这问题那是无知,我帮深圳回答:第一、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跟二盛会当时又不一样;第二、深圳在祖国的前沿阵地,情况就更加复杂微妙;三、现在什么地震核辐射外星人的这么多事,谨慎一点是必要的。。。。。类似的理由还可以循例找出很多。

深圳划定的“黑八类”,有几类引起了我特别的思考,思考后得出“很周全”的结论。比如“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这一项,我觉得基本就把娱乐圈人士划进去了,生活规律异常,且经常昼伏夜出,这就是娱乐界人士的生存状态啊,有些职业或半职业作家也应该被划入此列。这样一划,唱歌跳舞演戏写字的请吧,深圳不欢迎您,一边凉快去。我这种行踪飘忽的坏人注定不能在那段时间出现在深圳了。还有最后所列:其他对深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这句话写得很虚,客观上就为有关部门关键时刻采取措施提供了足够空间,一旦苗头不对,可以凭此把某些讨厌的闲杂人等打入另册,你有什么可辩解的,这正是“人以类聚,垃圾以群分”啊。

没人告诉我们这些划分由谁作出,以及谁给他们权力作出,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垃圾分类”,但听说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深圳或许是想在“垃圾分类”上给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树立榜样。所以,我想,谁来分类不重要,把谁分进了哪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深圳树立了一个面对大型活动的样板,即:在最重要的时刻,一定要把城市最光鲜亮丽的样子留给世界和祖国,为此,可以动用一切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当年“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现在演变成“清扫八万人”的深圳力度,这不是事故,而是春天的故事。

谭飞/文

 

 

深圳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欠我们一个法律依据

2011-04-11 19:37:52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已于4月10日结束,行动效果显著,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深,为大运期间营造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深圳新闻网讯)

忽如一夜“*”风来,千人万人分两排。尽管都拥有“人民”的称谓,也生活在同一个国度,更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利,但在“大运会”面前,生活在深圳的人却被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排。一排叫做“正常”,一排叫做“治安高危”。有了区分,自然有不同对待。前者可以共镶盛会,近距离体验“幸福”与“快乐”。而后者,则只能黯然离开。

尽管,深圳警方公开解释了什么是“治安高危人员”,也即所谓的“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甚至,警方还详细列明了哪些人属于“治安高危人员”;也尽管我们可以理解深圳警方安保的压力,但如此公然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深圳警方还真的欠我们一个法律依据。

阿飞/文

 

请将我清除出中国

2011-04-12 10:08:44

为了一个大运会,深圳市公安局在短短时间内将八万人清除出深圳,侵犯了八万人的基本人权,这样的行为发生在指责美国人权状况差的中国,实在是一种恶搞。

100天的时间,将八万人清除出深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决心、规模、动用多么大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的一项伟大工程啊,深圳公安辛苦了。

即如深圳市公安局所列七种治安高危人员,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在他们没有确实、确凿的行为之前,也是跟正常人一样,有着公民权、自主的居住权、迁徙权的中国人,怎么可能就将他们清除出某个城市呢?这种做法的法理依据何在?中国还是世界法律,古往今来,谁能找到一条为了举办某项活动或者会展就可以清除大量公民的例子?用举办活动或者会展来侵犯公民权,是深圳官方和公安的创举,却是当下中国侵犯人权的现实证据,是中国的耻辱。

按照深圳官方和公安的逻辑,有潜在危险的就要被清除出深圳市,那么,让这些有潜在危险的人们去哪里呢?潜在危险如何界定,如果仅仅因为有潜在危险就要被驱逐,那么,这个病态社会里,又有谁没有潜在危险呢?潜在风险会不会成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依据和借口呢?

请把我清除出中国吧,因为我也有潜在风险,而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我最大的危险,就是被潜在风险了!

姚小远/文

“清查高危人员”是怎样的治安手段

2011-04-12 09:45:23  毕诗成/资深评论员

4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已结束,行动效果显著,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深,为大运期间营造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接下来,深圳警方将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控制,重点仍是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这条消息包含了一个全新概念“治安高危人员”。根据当地解释,这个群体主要指当前居留于深圳、对社会治安有现实或潜在威胁的人,主要是有犯罪前科并长期居留深圳但无正当职业、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体、涉毒可疑人员等几类人。

这里包含两个问题。这被清查走的8万公民,除了涉毒等人员,显然大多还不具备犯罪性质。所谓“有潜在威胁”的人,尽管不受当地欢迎,但是否就可以做有罪推定呢?这是不是一种扩大化的有罪假定?可以用这种思路、这种方式执法吗?

另一个问题是,这些人不该呆在深圳,那应该去哪?可以想象:到别的城市,或返回乡村。这就更匪夷所思了。深圳只是“经济特区”,上述人群在深圳遭受挤压的待遇,有何法律依据?请他们离开地界便万事大吉了吗?是否有损城市的包容性、开放性与责任感呢?

在当地警方给出的概念当中,还有很多模糊词汇。比如“可能危及他人”“有群众举报形迹可疑”“生活规律异常”,这些模糊定义可能被基层变本加厉地解释操作。100天清理8万人,是否真的只是“震慑”之下的自主选择?谁来监督这种“严格监管”不是迫其离场?更让人费解的是,当大家知悉此事时,已是“阶段性收尾”的时候——警方当然是勤奋的,但如果这种勤奋在开头、过程中不得到有效监督制约,又如何能对此叫好呢?

社会治安管理是必须的,但放眼全球,通过“挤压”手段,实现社会大治的,好像比较鲜见。采取管控措施不能漠视人们基本权利,不能只讲目的放任手段。据说当地警情有所改善,但这种“成果”并不是解释正当性的挡箭牌。此举究竟是否合适,有没有扩大化,是否伤及正当权利,希望上级部门能给出权威评价和适当约束。

 

人间向左,深圳向右?

2011-04-12 00:37:12

在大城市谋生的很多人,想必都有过或长或短的失业经历。我最长的一次失业期约为三个月,那段时间基本是“昼伏夜出”,“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所幸的是当时不是在如今的深圳,否则,就有可能被当做“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

深圳刚刚搞完一个“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清理的主要对象,“就是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并且,已经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开深圳。

看这个“治安高危人员”的“通缉画像”,描摹逼真写实的地方少,更多的均是一种主观想象的写意作品。按照这个画像去排查清理,显然干得很多就是有罪推定,侵犯人身自由的事儿。而且,最简单的逻辑是,如果这些人有罪,那应该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无罪就有选择生活地点和生活方式的自由。深圳如果真觉得这8万多“治安高危人员”有问题,把他们赶出去,不就是去祸害其他城市吗?深圳的此举莫非是为了打造出个“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间天堂?

更何况,按“昼伏夜出”“行踪可疑”等等标准来看,有问题的肯定不只是外来人口,深圳本地户籍的也不乏“治安高危人员”,拿他们怎么办?不能从深圳赶走,难不成直接从人间赶走?

说穿了,这是以营造“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为幌子,实行的对外来低端人口的大清理。一边享受着外来人口创造的城市繁荣,一边还要对外来人口挑挑拣拣。城市主政者用无比势利的眼光,想把能干活能创造GDP的留下,剩下的闲杂人等统统地不要。可城市是人间,不是天堂,不可能人人安居乐业个个温良恭俭让,只有包容那些“治安高危人员”,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外来精英人群。很多时候,精英人群往往和“治安高危人员”有着极大的交集。

当然可以找到很多“成绩”来为这项行动“正名”,比如“使全市抢劫警情下降16.4%,抢夺警情下降13%”。但一来“严打”的功绩和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有多大关联很难认定,二来即使能达成正义的结果,也不意味着就可以使用非正义的手段。

每个城市的主政者和居住者(不仅是当地户籍的市民)都期待拥有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可正常的执法守法也就能达成这一目的,不需要这种运动式的清理行动。城市不是某些主政者的“理想国”,可以随心所欲地按自己的标准和做法去清理打扫,以种种非正常手段达成的“安定有序”,往往就不再是可亲可近的人间。

有本反映深圳生活的小说叫《天堂向左,深州向右》,如若类似的清理持续,或许可以换个形容:人间向左,深圳向右。

敬一山/文

 

深圳八万“高危人群”都干了些啥?

2011-04-1123:43:30

作者/愚巷

二十年前,一部反映广东沿海地区打工的生活题材,形象地浓缩了她们背后数以千万计的打工仔的命运。《外来妹》的电视剧多家电视台热播,剧中的主题曲也被广泛传唱,其中歌词这样唱道:一样的路,一样的鞋,我不能没有你的世界..过去的深圳不过一个小渔村,它能够成为今天的经济特区离不开洒下无数汗水的外来者。近日有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大运会安保“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战果。在过去的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深圳怎么样的才算“高危人群'?其中包括,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员。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的;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无实施犯罪拟定为他们给深圳添加“麻烦”,将一切可能的,有可能的,大概的,万一的统统请出深圳 ,照此下去,今后深圳的警察办案节省了很多时间,只要看一个人的面相即可将他捉拿归案。

没有一条可以成为请出深圳的理由:

其一:犯罪前科人员请出深圳是对其污蔑,往伤口上撒盐。我们的办案人员常对犯人用的词:“坦白从宽,重新做人”。犯有前科不可怕,只要能改过自新。将之请出,连起码的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剥夺,污点再度被抹黑,说明深圳骨子里歧视哪些犯罪前科的人。因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不能表明是犯罪前的征兆,难道不工作,既不偷不抢也要被请出深圳?这是哪门子的条例?

其二:每个城市都有卖淫嫖娼现象,相信在深圳的“失足妇女”暗藏不少。以往为何不打击,关键时刻将“失足妇女”请出深圳为的是市容风貌还是政府颜面?现在火烧眉毛来打击,综合以往,可谓打击力度不够,裤腰一紧一松!

其三:把外来精神病人请出深圳,那么深圳本地的精神病人怎么处理?将他们藏起来吗?要知道,精神病人也是人,只要他们没有攻击性,不同的城市他们同样有“生存权”!

其四:经常昼伏夜出也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喜欢夜生活也好,爱走马路也好,个人的习性,没必要划定到“治安高危人员”!

其它几条深圳警察本职工作,没有现行被抓的证据作者认为免谈!

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作者想说的他们都犯法了吗?将貌似潜在的犯罪意图作为”高危人群“驱逐是否是对人权的蔑视?宪法第37条和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深圳这么做,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宪法行为,将权力凌驾在人权之上,是对公民人权的任意侵犯!

深圳不是深圳人的深圳,成千数万的外来工作者垒砌的深圳,我们常说“喝水不忘挖井人”,富起来的深圳人早遗忘多年来外来打工者留下的辛勤血汗。深圳的优越感向来存在的,鄙视外来人向来存在的,媚骨间异动向来存在的,时隔多年,那份亲切已感荡然无存,只剩下排外心理和本地优先政策。

深圳要清城:清除七类高危人群共八万人包括精神病

2011-04-11 18:05:36

昨天上午,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大运会安保“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战果。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介绍,在过去的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

据介绍,行动期间,警方加大了对团伙和系列案件的破案力度。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371人,破获刑事案件7679宗;治安拘留1731人、强制戒毒829人、抓获在逃人员921人。申少保强调,截至4月10日,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但这还不是全部。接下来,深圳警方将继续对该群体进行严格监管。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就警方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作出解释。他表示,这几类人员是指在深圳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现存或潜在危害的人群。

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大馋猫/文

编后语:

为了要开国际性运动会,要清除城市里的8万人,所依理据暂且不评论;这8万民众都是有问题的?都不能容纳在这个特区里生活,尽管他们已经生活一段时间。那他们当初是如何进来的?8万人可不是一小撮,就算坏人也没有上万个吧,如果都是“坏人”,深圳的治安不是很有问题吗?市政府一点合情理解说都没有?造成这种现象的政策是不是愚人政策?没有更合理、更妥当的安排吗?如不检讨及更正,请不要提向新加坡叫板这样不贴切的事情,国际笑话呢。殊不知这行动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国家宪法和蔑视人权,随便就剥夺手无寸铁,无发言权,弱势民众的生存权利,起到破坏民间对政府信任的恶劣作用。这是解放62年来发生在首个“经济特区”的最令人侧目的事情,绝对难于令国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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