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大歌神 孟天:从剩遗物的观念出发解读中国传统文化精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27:55

  剩遗物(Residue)是帕累托(Vilfredo Pareto)社会学著作中的核心概念,目的在于考察人类社会行为的本质。帕累托认为,剩遗物是为了解社会现象而创设的一个分析概念,就像温度计中水银柱的升降表示温度一样,是人类感情与本能的表示。雷蒙·阿隆(Raymond Aron)在《社会学主要思潮》这样解释:“剩遗物指人性中固有的情感或情感的表现,派生物是指个人用来掩饰情欲或赋予一些本没有理性的主张或行为以一种理性的外表的辩解的知识体系。实际上,人是一种无理性的,但能理性思考的动物。”在帕累托看来,剩遗物是决定社会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借助剩遗物概念,可以对不同文化传统的精神加以解读。我认为,在西方社会及其文化的本体论神学传统中,剩遗物最鲜明地体现在本体神学(上帝)上,这种神性剩遗物意识对西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发展而言,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我们要问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能否发现某种神性剩遗物?

  天道与自然传统的剩遗物残留微乎其微

  在安乐哲(Roger T. Ames)看来,“儒学中没有超越情境的原则或规范”,因此,不存在绝对的善与恶,只有恰当、适宜之别。儒家天道观念中看似具有的神性剩遗物遗存,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更多具有哲学思辨的意味,彼岸意义上的神性剩遗物被以工具性的方式消解一空。孔子不言“怪力乱神”,《易传》中的阴阳学说则更多强调辩证的思维。这种对事物的神秘觉察,并未上升到对无限的、超越的神性(人格)存在之接受。仁与义是儒家学说中最重要的范畴。就仁而言,从孟子开始即诉诸人的某种近乎本能的同情心,自然不需要神或者上帝来支持;就义而言,儒家认为只有周全不周全的问题。西方基督教所体现的神圣律法与自然法精神,在儒家学说中没有地位,上帝或神性剩遗物的观念自然就很淡漠。

  《道德经》第五十二章王弼注曰,“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老子思想中似乎还存在某种近乎神性剩遗物的残留。但是,老子所讲的道不是西方哲学意义上的本体或神,它只是一种带有辩证色彩的比喻。在汉语中,道就是路途的选择,参照日常生活中的行走过程而形成这一比喻。东郭子曾以这样的问题追问庄子,即道在何处。庄子的回答是,“(道)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庄子式的剩遗物最终被消释于个体心灵自由的维度之中。

  由此来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道文化,不主张神性剩遗物的存在。以人性的看法为例,西方社会对人性的认识,往往与基督教神学相联系,人性因而总是与神性靠拢在一起。相比之下,儒家确立人禽之辨,文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人文理性的升华上。问题在于,人禽之辨发展空间的上限就是人性的完满实现,没有某种超越的实体笼罩其上,天道、天理只是人间事务的反响或影子。道家学说中虽则有鄙视那种以人而自傲的认识,认为过分强调人的成分,足以伤害人性的本真,但这种道的类似剩遗与神性的剩遗不同,它不可能发展出与神性相关的天赋权利,而只是聚焦于自然人性的差异与复杂现实中的现实问题。

  本来无一物——真空妙有学说的反剩遗物倾向

  中国佛教隐含的目的,就是要消释神性剩遗物的存在。大乘佛教认为剩遗物的思维取向源于人类的“执”。缘起理论所针对的,就是那种与剩遗物相关的思维和情感。在佛教看来,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生成论思维是剩遗物的残余在发挥影响。佛教强调的真空妙有学说,实际上是“空”的诡谲的表达。它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妙有,而是通过“反覆推阐的因缘空空因缘真理,正明无作无受,因果不亡”。对于本就薄弱的传统本体论思维而言,这无疑又是一次冲击与消解。通过“空”的探讨,将中国固有的思维取向进一步引导到对本体、神性剩遗的消解面向上,“空”就是对剩遗物思维的破除,却不是对人生的否定。

  在禅宗学说中,这一趋向更为明显。慧能的“本来无一物”是对佛教根本思想的一种通俗畅解。后来一些祖师的“佛祖西来意”、“佛法大意”之类的疑问,也是此种思想的鲜明展示。禅师们的回答多姿多彩,诸如“庭前柏树子”、“空中一片石”、“更要第二杓恶水那?”、“我宁可截舌,不犯国讳”、“系驴橛”,等等。在禅宗僧侣看来,对于那些执意求取佛教义理,准备将那充满神秘色彩、魔法般的剩遗物找出来的人们来说,这是在求取不可能的事情,是某些近乎神秘的崇高客体意识在作祟。佛教与中国固有文化能够结合起来并发展下去,就是因为它在神性剩遗物的看法上与儒道文化不谋而合,它甚至将儒道文化中的剩遗物残留更彻底地剔除出去。

  剩遗即非剩遗

  ——即体即用论不需要剩遗物


  宋明时代的道学家试图将儒学中内圣外王的理想付诸实现。受到佛教的影响,他们采取即体即用的思路,也使得理学文化在剩遗物问题上采纳并创造性发挥了佛教哲学中剩遗即非剩遗的论证立场与姿态,这种变化既是传统思路的延伸发展,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总结。朱熹认为,不是在太极之先还存在时间上或逻辑上的无极,换句话说,这种剩遗物是不需要的。

  道学家们在即体即用论上虽然有不同的走向,但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二程突出“显微一源,体用无间”、“鸢飞鱼跃”的道理,周茂叔不除窗前草,张载的“民胞物与”,朱熹的“理一分殊”,无不是即体即用思维的体现,没有根本的神性剩遗物的存在空间。此种学术传统的成型,主要受固有文化传统的制约,再加上数百年佛教论辩的影响,可能带有神性色彩残留的传统剩遗物及其思维,基本上都已被扫除殆尽。

  我认为,在剩遗物尤其是神性剩遗物思维上极为薄弱,这一思路主导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对神性剩遗物的存在及思维基本上持排斥态度,言外之意在于,每一个体都要去除私心,每一个体都不应拥有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作为剩遗物最后根据地的个体及其隐私,也需要连根拔掉。当这种属于个人的(隐私)权利不复存在,将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成为捍卫个体(权利)的最后一根稻草?私有权利是一种神性的剩遗物,它能够抗拒那种要求普遍澄明的观念与实践,它亦能在神性的规范与指引下,不至于造成过度膨胀的自我。(宋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