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说师兄的坏话番外:陈青蓝:“一房一价”不能成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4:19:32

一个东西,站着卖和蹲着卖有什么区别?

2011-03-25 15:48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自5月1日起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这个规定让业界感觉有些蹊跷。因为商品房“一房一价”并不是新规定,恰在一年之前的2010年4月,住建部就下了一个内容相同的通知。如果说发改委的规定是对住建部通知的重申,是不是因为住建部的通知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为什么不是由住建部来下发一个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管辖权到底归哪个部门?这个问题让开发商和购房者一头雾水。

对“一房一价”政策的质疑并非仅仅来自于政策出台的程序方面,更具实质性的质疑有两个:一是行政手段“微观调控”层面的“一房一价”是否有干预交易双方自愿交易的嫌疑?二是“一房一价”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实行,实践已经证明了政策的无效,为何还要在全国推行?

第一个问题是毫无疑问的,“一房一价”是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有三十年时间,价格由市场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早已是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在住房领域,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作为特殊商品,已经采取了政府指导价,那么市场化的商品房领域按理说就不应该由行政直接干预,而应该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价格和定价方式。

2007年南京就率先实行过一房一价。从2010年4月开始,上海、北京、杭州、苏州、济南等城市也曾发布过一房一价的政策,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一房一价政策在全国没有执行成功的先例。在实行一房一价政策的城市,购房者很少能见到真的公示“一房一价”的楼盘。

要对众多楼盘的每一套商品房的价格进行监管,并不是仅仅下一个文件就可以的,而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来做这个事情,也是值得怀疑的。

事实上,这也不仅仅是政府执行力的问题,因为即使开发商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公布每套房的价格,他们也有很多办法来规避一房一价政策。他们可以把网上的参考价提高,然后以打折的方式销售,看似便宜了,其实还是高价;还可以采取少量多批推房的方式,每次推少量房源,通过提高后续房源的售价,来实现涨价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伪造订房纪录,营造房源紧张的假象,诱使购房者以高价买入。对这些规避办法,各地政府部门是否有有效的方式来杜绝?

决定商品房价格的是供应和需求的基本面,在如何定价上做文章并不能改变供求基本面,也就不能对抑制房价起到作用。正如经济学家许小年所说:“一个东西,站着卖和蹲着卖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