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卷首语读后感:女子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强奸犯生殖器折断后死亡被判刑 – 铁血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0:44:20
女子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强奸犯生殖器折断后死亡被判刑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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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XX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PS:强奸不但无罪,而且变成有理了。被强奸的不但要判刑,而且还要有悔罪表现,才予轻判。看起来,以后女同胞凡遇上劫色,应该主动配合强奸,以免坐牢赔钱,宁愿被强奸,也不应该有反抗。再好还要在强奸中心里想着感谢,那当是时代之福,社会之福。
要是作出这样判决法官的妻女老少,有那么一天也遭到同样的经历,被歹徒强奸,她们会怎样做呢?是不是也会像宋丽一样奋起反抗呢?想想我就笑了,因为我知道这是在杞人忧天,因为对于法官的妻女老少,法官一定已经千百遍地予以告诫了:遇上强奸要主动配合,不可反抗。不然怎么还会发生精尽人亡这样的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