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做好学生有点累有感:临沂创建单位承诺事项及监督电话公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07:12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善部门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选取30个与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单位(以下统称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服务经济发展高效优质单位”活动。
  30个创建单位按职能分为两组,第一组主要为宏观管理和服务部门,第二组主要为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部门。具体是:
  第一组(15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临沂供电公司
  第二组(15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创建单位公开承诺事项及监督投诉电话公开,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年内确保22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63.9亿元,对15个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成立专门的业务指导小组。
  2、年内确保57个省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0亿元。
  3、组织帮助每个县区策划投资过5亿元特别是过10亿元高端、高质、高效入库产业项目10个以上。
  4、具备审批条件的重大项目立项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对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出具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审意见。
  5、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态度不端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8727818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工业发展。积极开展“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大力实施“7521”工程,提升七大传统产业,培植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二十个产业集群,扶持百户重点企业,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经济效益增长20%、技改投资增长22%。
  2、强化服务协调,营造良好环境。立足部门职责,抓好经济运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企业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企业减负,搞好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实施“阳光政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3、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结办。按照“马上就办、优质服务”工作要求,提高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项目,需市经信委审核备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报省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向上争取的,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靠上服务。
  4、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决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切实维护好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经信系统为政清廉、求真务实良好形象。
  监督投诉电话:8727396
市农业委员会
  1、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粮食产能工程,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460万吨左右。
  2、发展提升高效特色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蔬菜、果茶业、食用菌、中药材、种业等产业振兴规划,创建一批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
  3、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新建50万亩优质农产品基地,新增名优农产品品牌50个。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新认证“三品”100个以上。确保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4、切实抓好沼气为民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好国家、省、市沼气建设项目,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万户以上,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站100处以上。
  5、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新增市级龙头企业50家以上。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认定一批市级示范社,搞好注册合作社的规范管理。
  6、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民创业培训工程”三大工程,确保完成培训农村实用技术10万人的任务。
  7、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搞好农民负担“一票否决”量化考核工作。
  8、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行政许可实行限时办结制,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监督投诉电话:8726788
  市审计局
  1、以促进完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财税体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对16个市直部门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6个县区进行财政决算审计,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2、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为目标,对6个县(区)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5名县(区)开发区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8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3、以促进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规范管理,推动城镇化带动战略实施为目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审计效益,维护政府投资安全。
  4、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对养老保险基金、义务教育经费、社会抚养费、水利资金、抗旱资金、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现代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企业负担等11个民生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832516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统筹城乡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年内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继续组织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转移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
  2、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争年末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8万人、194万人、47.7万人、85.4万人、43.5万人。对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申请即时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年内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00人,外国专家15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条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4、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有收费幅度的,按下限执行;坚持依法行政,用人单位首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能限期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般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内办结。
  5、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严肃工作纪律,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廉洁,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监督投诉电话:8132397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1、加大企业上市力度。搞好企业上市规划,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切实协调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今年2家以上企业上市,加上已上市公司增资扩股融资额30亿元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
  2、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2234”工程,力争年底小额贷款公司总量达到20家以上,注册资本金超过20亿元,增资扩股及配套融资后营运资金规模超过30亿元,贷款投放额达到40亿元以上。
  3、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实施“2221”工程,力争年底全市规范整顿后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达到20家以上,注册资本金总额达到20亿元,为2万户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担保,实现担保额100亿元。
  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业发展政策,加大对县区金融工作考核力度,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及有关重点工作办理情况。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8727018
 市财政局
  1、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抓好组织收入,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7%,完成135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全年争取上级的各类资金增长20%以上。
  2、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以转方式调结构为重点,支持推进工业调整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工作;落实临沂与省财政厅“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共建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源建设的激励政策,促进县乡财政增收,力争全年县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5.5个百分点。
  3、强化财政审批服务。对涉及财政审批服务的事项,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承办科室、法定依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和必需材料,随时提供咨询服务。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措施,周调度、月考核审批服务工作进展,落实责任到人。已明确办理时限的,在规定时限内力争提前完成;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全部提出和承诺办理时限,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4、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拓宽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扩大采购规模,打造“阳光采购”;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加强监督检查,支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投诉电话:8113065
  市统计局
  1、优化统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以翔实的数据、准确的判断、针对性的建议,及时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前瞻性的统计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2、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统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内容公开,执法结果公正。打造统计信誉,不对外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3、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统计。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属保密范围的统计信息,定期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坚持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公报、统计简讯、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公开统计职能、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和结果,公布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统计数据及业务工作情况。
  4、提高统计执行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热情待人,周到服务,单位或个人要求提供统计数据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不需要加工整理的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涉及多个科室而不需加工整理的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上级统计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提供加工整理的综合性材料,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给予办结。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监督投诉电话:8313808
市招商局
  1、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引进市外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200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20%以上;引进过亿元工业项目100个。
  2、自身招商: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综合、协调、服务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市政府驻上海、广东两个招商联络处的作用,加大自身招商力度,确保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
  3、招商推介:围绕招大引强,加大长三角、珠三角、胶东半岛和京津唐重点区域的招商力度,强化产业链、重点项目和小分队招商,签约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4、服务承诺:按照签约项目建档、签约客商跟进、重点项目帮扶、项目转化调度和动态管理、跟踪督导的要求,对全市重点招商项目进展情况,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推进主体和“四个一”帮扶责任制,投资商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实行招商引资项目交办责任制、首办代理制、部门联络员制,切实为项目的落地建设提供一流服务。打造“投资成本最低、行政成本最低”的亲商、安商、富商、稳商环境。对外商投诉的举报电话,“马上就办”,有报必接,接报必查,速查快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监督投诉电话:3123016
  市科学技术局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及时发布申报通知,立项工作实行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制度,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2、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自接受申报材料之日起,对符合标准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行文上报省科技厅,并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高端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严格按照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建设标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并主动帮助解决设备、技术、资金、人才难题;对符合条件的,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力争今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
  4、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评审。在鉴定和评审过程中,采取外地专家评审,市纪委、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的办法,确保质量。对申请成果鉴定且经审查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对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严格相关标准,帮助企业做好成果筛选、申报材料把关、向上推荐和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出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5、建立集中调研制度、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集中调研活动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个县区、3-5家企业,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科技难题。
  监督投诉电话:8306571
 市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1、2011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3.66%,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量60万吨标准煤。
  2、建立节能预警调控常态机制,及时通报能耗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为经济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4、严格煤炭经营监管。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做好煤炭经营企业煤炭购入、库存及销售情况调度,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县区2-3个,示范企业1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0家,拓宽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积极争取扶持政策,为加快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深入开展“节能执法年”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7、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原煤产量80万吨,实现工业产值5亿元、利税3亿元,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监督投诉电话:2970900
  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1、2011年工作目标: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5%;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利税总额和实交税金等效益指标增长20%;个体私营企业户数、从业人数、资本金、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10%,其中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开发千种新产品、新品种,培植一批示范产业集群,建设10个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集群规划的实施,加大创业力度,增加城镇就业岗位,培训5000名成长型企业经理人。
  2、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围绕“一个目标、二个突破、三个创新、四项计划、五项服务”做好以下工作:发展壮大20个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努力实现产业集群发展和信息化推进实现新突破;抓好中小企业融资、集合债发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三个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小企业培育、技术创新、特色产业提升四项计划,提升中小企业素质;加强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创业基地、法律服务等五项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3、对出现乱检查、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人员,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8222967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促进信贷流向实体经济,确保实体经济贷款增量高于去年;落实市政府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共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促进临沂市加快实现“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目标合作协议》,创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合作模式和金融产品,扩大重点企业、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落实金融稳定责任制,着力提高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2、严格审批检查立项,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检查纪律,推进依法行政,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缩减30%,继续对金融行政服务项目免收费。
  3、加强对窗口科室对外服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继续实行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公开承诺等制度,强化廉政勤政教育,严格实行履职问责,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行为的发生。
  监督投诉电话:811505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监管分局
  1、积极转变监管方式,科学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引导辖内银行业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加大对低碳经济、高新技术产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项目和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2011年度确保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增幅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确保法人机构监管指标全部达标;深化银行改革,力争年内实现临商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快村镇银行的组建步伐,继续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提高执法水平。在法定行政许可时限内提速50%,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申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分别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1个半月内、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分别比法定的6个月、3个月和30日的行政许可时限缩短50%。继续对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项目免收费。
  3、加强对窗口科室对外服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强化廉政教育和内部监督,抓好“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设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履职问责,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行为的发生。
  监督投诉电话:8138631
临沂供电公司
  1、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年内完成220千伏兰陵、110千伏翔龙等18项新扩建工程,开工220千伏坪上、110千伏兰亭等5项新扩建工程。
  2、做好全市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保供电工作。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大客户经理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供电问题,争取项目早送电、早投产。
  3、全面倡导绿色节能环保服务。年内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管理控制中心,新扩建5座充换电站。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和有序用电工作。
  4、坚持“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分别不低于99.92%和99.70%;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县(区)及以上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供电方案答复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计划检修兑现率不低于98%;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
  监督投诉电话:9559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年内确保完成的重点任务目标。新建农房11.4万户,改造危房2.5万户;建设开罗大桥,完成中丘路下穿荷兖复线立交项目,缓解交通拥堵;完成华能二期供热工程建设,新增供热能力1000万平方米;争创省级节水型城市,确保市区户表改造率达40%以上,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15%以上;完成临沂至费县、郯城次高压供气管线和罗西至团林、临朐至沂南高压输气管线建设,新增天然气管线用户20万户,新增农村居民用户2万户,加快“气化临沂”建设;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行分户验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对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7日内办结,对拒不拨付工资的施工企业从重予以处罚;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争2个工程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
  2、提高审批效能。全程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即时办理招标公告、文件审核和中标通知书备案;实行并联审批和项目代办,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审批事项均在5日内办结,提前办结率保持100%;权限内行政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
  3、规范行政行为。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建设类企业坚持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处罚预警提醒;开展周边秩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强揽工程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4、接受社会监督。深化“阳光政务”,将所有政务信息一律在市政府和委网站上公布;凡项目审批事项,一律做到条件、程序、收费、时限等“十九公开”;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5、保持廉洁勤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杜绝“吃拿卡要”;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问责,确保执行有力、政令畅通。
  监督投诉电话:12319 8113493
市国土资源局
  1、积极保障发展。提高用地服务保障水平,上报建设用地总量不低于3万亩。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全部工作量的1/3。保障民生用地需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以上。
  2、严格保护资源。坚守耕地红线,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不低于1.5万亩,继续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完善发现、报告、制止、查处、问责“五位一体”执法监察机制,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全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0%。
  3、提高办事效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采矿权登记审批、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办理时间分别缩减为10个、5个、10个、15个、5个、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间分别减少50%、75%、75%、62%、75%、85%。
  4、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凡应公开的事项100%公开。完善限时办结、全程督查、问责追究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禁酒令,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监督投诉电话:8729085 8729030
  市规划局
  1、年度确保完成的重点任务目标:中心城区的总体规划已经住建部审查通过,今年可获批;依据总体规划深化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完成机场经济区及沿线开发规划;完成新增68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凝炼城市特色,编制景观风貌规划,搞好重点地段、滨水区域的城市设计,重点培植12个特色镇和100个特色村。
  2、行政审批和许可等事项法定时限内的提速目标:继续实行项目审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局长办公会每周一次,项目较多或较急时周三加开一次;规委会两周一次,项目较多或较急时提请规委会每周一次。项目接报后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上报规委会;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原因和修改意见;报建项目经审查通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3、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行风热线”、“马上就办直通车”工作,健全完善“马上就办”服务电话运行机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同时,建立效能监察和奖惩制度,由局监察室随时监督考核,严格奖惩。
  监督投诉电话:8224820
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1、房地产市场管理。预售许可审批时限提速50%,5天内办理完毕。对于市政府重点工程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2、房屋登记管理。为方便群众办证,实行“一条龙”服务。对产权来源清晰、资料齐全的房产业务实行“即时办理”,立等可取。对需要查阅档案或现场调查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因老弱病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登记大厅办理手续的群众,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完善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值班制度,对前来办业务或是咨询问题的群众,态度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3、住房保障。加强督导,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给我市的205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善电脑摇号分配制度,确保分配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杜绝关系房、人情房。
  4、物业管理。着力推行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从严监督、审查住房维修资金及物业保证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搞好全市物业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物业资质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监督投诉电话:8217952 8217675
  市水利局
  1、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能,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水利行政许可做到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申请格式文本等内容公开,阳光操作,并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水利窗口。
  2、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有关技术文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取水许可、采砂许可、排污及排污口设置扩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工程开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等事项审批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
  3、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年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小农水重点县、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道治理、小型水库后期扶持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解决2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利普查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水利保障。
  4、努力打造阳光水利。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努力打造阳光水利,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服务优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行为,并将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监督投诉电话:8129200
市环境保护局
  1、完成重点环保工作任务。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4%、2.5%、3.6%、3.4%,主要河流水质按照功能区划分别稳定达到Ⅲ类、Ⅳ类相应标准,城区大气环境优良率同比提高15%,环境污染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深入解决,自然生态和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
  2、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等事项,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办事规定。职责内事项实行马上就办,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60、30、15个工作日相应缩短至15、5、3个工作日;试生产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环保设施验收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3、严格环保执法监管行为。严格环保执法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严格落实环保部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严防“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12369
  市商务局
  1、年度重点任务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进出口增长10%,实际到账外资稳定增长,境外投资增长20%,对外劳务和工程承包增长10%。
  2、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履行商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免费为企业提供各类商务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规范商务执法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着力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3、提升服务效能。实行“马上就办”服务标准,压缩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只要资料齐全,属于备案登记的当场办结;属于审核转报及授权审批的3个工作日上报或批复。
  4、改进工作作风。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落实好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坚决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实行政务公开。凡涉及项目立项和行政审批、许可、执法等事项,全部通过商务网公开承办科室、法定依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必须材料、收费标准,做到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7、保障措施:在商务网站及局机关设置投诉栏、投诉箱、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监督投诉电话:8312241 8315330
市交通运输局
  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网络交通”。推进临枣高速公路临沂段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建成环城快速北环路金锣大桥及接线工程;开工建设环城快速西环路北段工程,积极做好环城快速南环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全市“十大为民工程”之一的10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完成850公里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
  2、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着力打造“绿色交通”。增加国有公交车400台,其中新增节能环保型客车——纯电动车100台。
  3、提高审批(许可)办理速度,着力打造“效能交通”。道路客运、货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市内跨县际班线和包车(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承诺15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限20日)办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的许可,承诺10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限15日)办结。许可零收费。
  4、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打造“法治交通”。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完善业务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严格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认真开展效能督查,严肃查处执法不规范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行政效能提速及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按照“链条式”目标管理进行责任追究。每月全面督查不少于1次。做好交通服务热线“96555”和“马上就办”服务电话(8126086)接听处理工作。对一般性投诉问题5日内办结。
  监督投诉电话:96555
  市公路局
  1、加快公路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年内完成青临高速公路临沂段路面工程。加快薛馆路马站以西段、沂台路苍山向城至枣庄段、青兰高速公路杨庄连接线改建工程建设,年内建成通车。积极做好莒界路沂南至蒙阴段、沂台路蒙阴至苍山段、新枣路平邑县城至岚济路口段、东红路沂水至河东段等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省局计划下达,立即展开施工。
  2、抓好道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坚持精细化养护、预防性养护,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大力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年内实施养护改造项目6项,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条件,高速公路优良率达到100%,普通干线公路优良率达83.87%。深入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205、206、327国道等9条干线公路生态文明路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涉路许可事项办理效率。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行道树更新砍伐的审批,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涉路工程(包括占用、利用、穿越、跨越、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增设平交道口、设置非公路标志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以上审批法定时限为20日内做出书面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10日内颁发许可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材料齐全可当日办结(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工作轮换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效能督查,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监督投诉电话:7308065
市公安局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群众安全感达到95%以上。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速查处。
  2、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化。建立出入境审批办证“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紧急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全面推进电子护照签发工作。改进机动车管理工作,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受理、备案受理一次告知制。
  3、强化企业治安整治。加大大中型企业、批发市场、新投资投产项目、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集中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治安问题。
  4、切实关注服务民生。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建立走访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受理110报警、求助,对重大紧急警情快速处置。
  5、全面规范窗口服务。在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全部设立“现场评警系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首接负责制,对报警、求助等紧急情况,一律先受理,再移交。
  6、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改进“临沂公安服务在线”等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车辆登记、牌证申领、消防建审等相关业务网上申办、审批。
  监督投诉电话:8102150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严格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市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将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2、下浮收费标准。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下浮30%,一般项目下浮10%。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任何单位、个人电话咨询或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其办理程序、时限和必需材料,不能办理的告知其理由,绝不让企业多跑一次。
  4、实行首问责任制。单位、个人电话咨询、举报、投诉、查询或现场办理有关事项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解答、办理、转交和引导的责任。
  5、实行提速限时办结制度。在政务大厅规定的提速缩时的基础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再提速缩时30%,一般性项目提速缩时20%,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完毕。
  6、实行督办催办制度。对限期办理的事项,受理人员在审核事项办结期满前口头或以电话等方式,督办承办科室、单位以及具体承办人按时办结。
  7、实行服务热线值班制。严格执行“沂蒙安全365”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服务热线电话12350正常运行。
  8、文明热情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聘任特邀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查处举报、投诉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12350
市国家税务局
  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合法,由法定30日之内改为当场办结。有调查事项的,由事前调查改为事后调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的,缩短为20日内核批完毕。
  3、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认证、抄税等事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随到随办。
  4、行政许可项目,除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许可期限和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事项外,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一律免费,发票工本费严格按省局规定收取。
  6、减轻纳税人负担,免费提供纳税人所需的文书表单和税收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7、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落实延时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落实绿色通道服务制度,为部分纳税信誉等级较高的企业、弱势群体提供快速的服务通道和便捷的服务内容;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拓宽纳税人办税渠道,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事宜。
  8、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税。严格执行国税“八条禁令”,凡接到违纪行为举报必调查,凡发现问题必追究,坚决做到不纵容、不护短。
  监督投诉电话:12366 8301111
  市地方税务局
  1、对纳税人申请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5日。
  2、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一律免收,发票工本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
  3、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外来单位(个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的、印花税票代售等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由法定的20日,缩短为15日。
  4、对减、免税等审批项目,在权限范围内的,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25日。
  5、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及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重大涉税事项管理程序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出具程序规范》,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6、深化“一站式”纳税服务,推行网上申报、双委托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工作轮换等工作制度,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7、严格落实《山东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临沂市地方税务局行政问责办法》,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监督投诉电话:12366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范围履行职责,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严格自由裁量权。
  2、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按照精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审一核”制审批,当场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
  3、收费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4、优质服务方面。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工作制”、“当场办结制”、“过错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和回访制度;全面实施“红盾帮扶工程”,深入开展“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打造品牌,维护权益,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做好服务工作;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国企改制,“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在办理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前,可先行申请“筹建”登记,解决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
  5、廉洁高效方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成立督察小组,对承诺事项严格督察,全面开展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
  监督投诉电话:12315 8311997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积极履行职能,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力争创建20个山东名牌产品、2个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制定发布10项联盟标准,促进产业集群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品牌,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2、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食品生产许可市级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其他工业产品办理时限缩短2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能够现场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办理时限缩短20%,特种设备操作证、气瓶充装许可办理时限缩短20%以上;计量检定员证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由4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年检截止期限由6月30日延长至10月31日。
  3、减免涉企收费。继续停止五区分局所有服务收费项目,以及全市特种设备和代码服务收费项目,对国家规定的收费全部按最低标准收取。
  4、坚持“同城一家”执法。继续坚持集中市区行政处罚权,取消分局的独立执法权,五区的执法工作全部由市局稽查局实行统一指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除对一些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外,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不处罚,加强教育,令其改正。
  5、严格规范监督检查。没有举报投诉,没有上级部署不准进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产品质量市级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多于两次。市局到县进行执法检查,必须经市局监察室备案批准。
  监督投诉电话:812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