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三年级短文阅读:台湾军队体制改革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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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队体制改革面面观 中国网 | 时间: 2002-04-16  | 文章来源: 网上独家     3月1日,台军实行军政、军令一元化的体制,这样,缘于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施行长达50多年的军政、军令分开制度正式终止。台湾当局推行新的军事体制,既有通过体制调整来提升战力的期盼,也有以改制来落实军权本土化,进而推动“台独”的考虑。

    台军政、令系统长期分立

    台军旧体制沿袭国民党蒋介石集团退踞台湾前在大陆时期的管理制度,并掺杂了美军的成份。它包括四大系统。第一个是“国防部”,形式上隶属于“行政院”,主管行政事务,负责军队人事安排、组织编制、军费预算、武器研制与采购、军队设施建设、战争动员等。第二个是“参谋本部”,它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勤、宪兵、军管区“司令部”。第三个是“政战”,即“总政治作战部”,形式上属“参谋本部”管辖,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其在各军种、各兵种及各级独立单位都设有“政治作战部”及其下属的五个“政战处”。第四个是情报,包括“参谋本部”的“军事情报局”及各军种“司令部情报署”。这种分立的军队结构造成台军体系十分庞大而又重叠,特别是军政、军令不统一。

    按台湾“宪法”规定,“总统”为台军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军政和军令两大系统领导全军。在军政系统上,“总统”通过“行政院长”与“国防部长”对军队行使统率权;在军令系统上,“总统”通过“参谋总长”对军队行使指挥权。按此规定,“国防部”听命于“行政院”,而“参谋总部”听命于“总统”,在“总统”与“行政院长”均一个党派担任时,没有多大问题;但若“总统”与“行政院”分属不同党派,就会产生指挥权分散甚至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参谋总部”名义上是“国防部”的幕僚机构,但它直属“总统”指挥,实际上高于“国防部”,两机构存在争权、争利、互相牵制、内耗隐忧。

    台军体制改革十年方告落案

    90年代初,台湾当局及台军高层即开始酝酿军事体制的改革。在李登辉的推动下,台“国防部”、“参谋本部”会同“三军总部”及相关单位,进行了军事体制改革的研拟、讨论工作,并于1994年制定了旨在调整台军事体制与结构的“中原计划”。“中原计划”的原则为:裁撤非战斗单位和效率不佳的组织,精简、合并相关组织与人事,减少总兵力,增设高科技军种,军政、军令一元化,建立一支适应现代战争的军队。其中最令台湾政坛与台军高层震撼的是军政、军令一体化。

    按“中原计划”的规划,“参谋总长”对“国防部长”负责,“参谋本部”将与“三军总部”合署办公,“三军”指挥、管制、通信、情报等作业将由“参谋本部”直接负责,各“总部”专责于训练、准则制订等任务;“总政治作战部”裁撤并改编为“参谋本部”下的“政治作战次长室”;各军种“后勤司令部”中性质相同的业务,将划归同一单位直接指挥;将取消海军军区,扩编舰队。然而,由于工程浩繁,牵涉面广,部分高级将领持反对与抵制态度,历任最高军事指挥官有不同的见解,“中原计划”于1994年开始实施后,又于1996年紧急叫停。1997年,台军重启体制改革步伐,但缺乏法源的规范,因此“中原计划”只进行了基层指挥体制的改革,而高层改革一直停留在研拟、立法审议的状态。

    改制后的台军指挥体制

    民进党上台前后,台军体制改革步伐加快。2001年1月19日,前台“国防部长”唐飞在任内完成了“国防部组织法”与“国防部参谋本部条例”二法的立法草案。2001年3月出任“国防部长”的伍世文加快进程,并采取“温和沟通但意志坚决”的方式,在“参谋总长”汤曜明的配合下,最终确定了体制改革的法源草案文本。

    2001年10月25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条例”,明定“参谋本部”是“国防部长”的军令幕僚及三军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确定新军事体制于3月1日起实施。今年2月1日,乘改组“内阁”之机,陈水扁任命了集军政、军令于一身的新“国防部长”,即陈水扁信任的本省籍将领汤曜明。3月1日,陈水扁又任命了另两位“副部长”。这样,台军最高指挥权由过去的分属“国防部长”、“参谋总长”改为统属“国防部长”,军政、军令一元化。

    按照新体制,“国防部长”统管军政、军令、军备大权,直接对“总统”负责,“参谋总长”是“国防部长”的幕僚,直接对“国防部长”负责。“国防部”除“部长”外,另设军政、军令、军备三名“副部长”,其中“军令副部长”由“参谋总长”兼任。原属“参谋本部”的陆、海、空三军“司令部”及“联合勤务司令部”、“军管区司令部”、“宪兵司令部”、“督察部”、“军事情报局”均改由“国防部”统辖;原属“参谋本部”的“总政治作战部”改名为“总政治作战局”,亦由“国防部”管辖;原由“参谋本部”管理的中山科学研究院与汉翔公司改隶“国防部”。此外,“国防部”还下设“部长办公室”、“军事发言人室”、“人力司”、“物力司”、“法制司”、“军备局”、“军法局”、“太空局”、“主计局”、“人事室”、“会计室”、“战略计划研究委员会”、“军事工程委员会”、“作战纲要编辑委员会”、“研究发展处”、“诉愿审议委员会”、“国军作战中心”(AOC)等机构。

    新的“参谋本部”掌理“提出建军备战需求、建议国防资源分配、督导战备、部队训练、律定作战序列、策定并执行作战计划及其他有关军队指挥事项”,管理“军令幕僚及三军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其下属机构有“军务室”、“第一参谋次长室”(主管人事)、“第二参谋次长室”(主管情报)、“第三参谋次长室”(主管作战)、“第四参谋次长室”(主管后勤)、“第五参谋次长室”(主管计划)、“第六参谋次长室”(主管通信电子资讯)、“第七参谋次长室”(主管政治作战)、“高级参谋室”、“人事服务处”、“国际情报处”、“福利总处”、“总务局”、“联络局”、“人事行政局”、“副官局”、“动员局”、“新闻局”、“军事工程局”、“战地政务局”、“军医局”、“军法局”、“史政编译局”等。

    台军现行作战体制

    台军作战系统由陆、海、空三军“总司令部”组成,过去它们由“参谋本部”管辖,现改为“国防部”直属。“陆军总司令部”下辖“政治作战部”、“后勤司令部”、“训练司令部”、“空降特种作战司令部”、“防空导弹指挥部”、“总司令办公室”、“副总司令办公室”、“参谋长联络室”、“第一署”(主管人事)、“第二署”(主管情报)、“第三署”(主管作战)、“第四署”(主管后勤)、“主计署”、“军医署”、“总务处”、“主计处”、“经理处”、“飞弹处”、“炮兵处”、“工兵处”、“化学兵处”、“装甲兵处”、“兵工处”、“弹药处”、“通信处”、“运输处”、“动员处”、“军法处”、“史政处”、“战地政务处”、“军眷管理处”、“福利处”、“航空总队”、“特种军事情报队”、“作战计划委员会”。陆总指挥的部队编制有“第六军团司令部”、“第八军团司令部”、“第十军团司令部”、“花东防卫司令部”、“澎湖防卫司令部”、“金门防卫司令部”、“马祖防卫司令部”,基层一级作战单位为由军团与防卫司令部指挥的“联兵旅”。

    “海军总司令部”下辖“政治作战部”、“总司令办公室”、“监察室”、“督察室”、“联络室”、“人事署”、“情报署”、“作战署”、“补给署”、“公共署”、“计划署”、“后勤署”、“主计署”、“通信署”、“总务处”、“勤务处”、“运输处”、“工程处”、“军械处”、“军法处”、“福利处”、“服务处”、“军眷管理处”、“台北勤务处”、“作战计划委员会”、“法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服务委员会”、“福利委员会”,“海军总司令部”所指挥部队编制有“舰队司令部”、“陆战队司令部”、“后勤司令部”、第一军区、第二军区、第三军区。海军基层一级作战单位为“舰队”。

    “空军总司令部”下设“政治作战部”、“作战司令部”、“防空炮兵司令部”、“训练司令部”、“后勤司令部”、“第一署”(主管人事)、“第二署”(主管情报)、“第三署”(主管作战)、“第四署”(主管后勤)、“第五署”(主管计划)、“第六署”(主管主计)、“法规委员会”、“研究发展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地面安全委员会”、“作战计划委员会”、“飞行安全鉴别委员会”、“飞行安全委员会”、“总务处”、“秘书处”、“副官处”、“财务处”、“工程处”、“通信电子处”、“气象处”、“军法处”、“军医处”、“军眷管理处”、“总司令部办公室”、“副总司令办公室”、“参谋长室”、“联络室”、“督察室”、“军纪纠察室”、“资料室”、“研究发展室”等。空军基层作战一级单位为“联队”。

    (本文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副教授、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