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辰皇136挂机0消耗:网曝湘潭“李刚”事件:警察开车撞到局长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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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湘潭“李刚”事件:警察开车撞到局长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02:09  红网 (湘潭市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给红网发来情况说明。)

  红网长沙4月7日讯(见习记者 廖小清) 近日,一位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帖,称朋友驾驶汽车在湖南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附近与摩托车发生事故,交警开始认为是无证驾驶摩托者负责全部责任,后交警接了摩托车驾驶员的朋友的电话后,却称双方都有责任。

  “为什么交警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帖子上还曝出,摩托车上的乘客是某建设局长的女儿,摩托车驾驶员是“肖书记”的亲戚,“这让人看到了‘李刚’事件的影子。”

  记者采访还得知,这起小车祸的另一方,汽车的驾驶员邓某本人就是警察。当然,在这起事故处理过程中中,没有迹象表明他用了任何“特权”,其身份如他自己所说“只是一个普通驾驶员”。邓的朋友上网发贴,是觉得邓“吃了亏”。

  连日来,红网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帖子涉及的各方。今天,负责处理该交通事故的湘潭市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杨军说,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找领导来说情;执勤交警陈警官却说,他只接了机动车副驾驶座人给他的电话,没接过摩托车方的电话。而事故双方,也各说各有理。一时间,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陷入了僵局。

  网曝湘潭“李刚”事件:“局长女儿”遇车祸

  4月5日20时22分,网友“陈三好”在红网论坛发帖说,4月2日17时55许,邓某驾驶轿车自东往西经过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时,发现身上的烟抽完了,便临时停靠右边去买烟。1分钟后,邓驾车继续沿路直行。刚走出几米,一辆横穿马路的女式摩托车驶过来,邓立即急刹,但意外还是发生了。

  随即,邓下车询问对方是否受伤害,摩托车上一对男女均称没事。不过,双方的车辆有些损害,双方没达成协商。

  于是邓报了警。前来的交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谭某的驾驶证为C证,准驾不符,属于无证驾驶。而且由于摩托车强行占道逆行,应当负全部责任。由于谭某不接受处理意见,该交警便通知事故处理民警前来调处。

  而就在等候时,谭的朋友对邓说,让你不要搞,摩托车上乘客是某建设局长的女儿,摩托车驾驶员是“肖书记”的亲戚……

  “我觉得我似乎看见‘李刚事件’的影子。”帖子如是说,这时,事故处理民警陈警官提出让双方协商时,摩托车主却说乘客受伤了,交警则让其自理。但是,当谭的朋友让陈警官接了个电话后,陈警官的态度立即发生了180度的转变,让邓带伤者去治疗。经医院检查,伤者的脚踝擦破了硬币大小的皮。

  随后,当邓再次问陈警官时,陈警官说邓注意力不集中,双方均有责任。而邓则坚称自己没有注意力不集中,认为谭无证驾驶才是造成事故的起因。但陈警官却说:“无证驾驶的那么多,也不是个个都出事故啊!有些无证驾驶的开得还挺好的呢,你根本就不懂事故处理,无证驾驶跟交通事故没有必然联系。”

  当天,此事从18时一直僵持到21时,未果而归。

  汽车驾驶员:摩托车无证驾驶应负全责

  “这个帖子基本符合当时的现场情况。”今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邓先生。他说,帖子是一个朋友写的,后来才知道发到了红网。因为一件小交通事故搞到那么晚,而且感觉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心里很委屈,“不过,我是对事不对人。”

  说着,邓又向记者描述起当时的情景,那天17时50分左右,下着雨,当汽车由东往西刚行驶不到10米时,他发现正前方有个影子,一辆摩托车由南往北横穿马路,等他踩下刹车,已经撞到摩托车。

  经询问,摩托车上人员没有受伤,不过两辆车有些损害,汽车曾整修过的保险杠也掉了。“我看我车子的修理费也要好几百块。”邓心想,但没等他说出来,对方已提出让他叫保险公司来赔偿,称汽车撞了摩托车,应该邓赔偿。

  邓认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应该有个依据来作出判断,所以就打了122报警。他认为,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在先,按常理违法在先而引发起的问题,违法者理应付该有之责。而且根据有关法规,也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分,摩托车也属机动车,而且穿行马路也要让直行。而目前,汽车与摩托车事故发生事故,往往多认为是汽车的责任,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而针对帖子上称陈警官接对方当事人朋友的电话,邓表示也是他朋友看到的。

  他说,发此帖的初衷不是针对人,而是摩托车与汽车发生事故,是否应都按机动车处理?无证驾驶要不要负全责?并希望听听网友的意见。

  摩托车驾驶员:女友父亲确实是某局的领导,但汽车司机本人是警察

  

  摩托车驾驶员谭某今天也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情况。他今年6月大学才毕业,后座是他女朋友。当时,他准备穿过马路,开始时没看到汽车在动,哪知刚骑出去就撞上了。

  事发后,由于下雨,他就叫邓到边上的屋檐下协调,而邓以为他不想和他谈。然后,邓就打电话叫来交警。

  对于赶来第一批交警,谭提出,邓也是警察,他是直接打电话给那位交警的,所以让他负全责。在现场,他曾要求交警调出现场视频再做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邓觉得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他只是一个驾驶员,不管是谁是何种身份,都不应该拿来影响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是否直接打电话给交警,邓表示122有接出警记录,完全可以证明此事。

  “我的女朋友今天仍没有上班,脚踝上还贴着纱布。”谭说,他女友的父亲确实是某局的领导,但是他不认识什么“肖书记”。并称,女友受伤的事,到现在还不敢告诉她的爸爸。

  谭说,事发后,他就给在湘潭做生意的舅舅打过电话。对于此事的现状,他希望能够协调解决,不要把事情搞大。

  交警中队:双方都有托关系,但并不影响公正处理

  

  今天下午,负责处理此事的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杨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当天接警后,主班民警赵雨湘立即赶去现场,122总机通知陈警官(应邓要求,隐去名字)去后,他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邓、谭均通过关系找到领导打电话给陈警官,陈均向各位领导汇报了事故情况及后果损失,并表示一定公正处理。因双方当事人现场不能达成调解,交警暂扣凭证和肇事车辆后撤离了现场。

  对于网帖和当事人反映处理结果前后的变化,该中队表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在处理中是个原则问题,所以勘查事故民警不可能在现场表示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只能指出当事人在事故中有没有违法行为,是否要承担事故责任等。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该中队事后审查事故记录及现场照片认为,谭驾驶摩托车行驶时未主动避让直行车辆,邓驾驶轿车虽是直行,但雨天行车且交通视线良好的情况下,在摩托车掉头行驶的驾驶动作完成大半的情况下,仍车头与摩托车相碰,其安全驾驶的义务也未完全做到,所以根据交通事故中的违法原因与事故后果的因果关系的事故责任划分原则,中队认为谭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邓承担次要责任较为合理。

  对于邓提出的无证驾驶是否负全责的问题,陈警官表示,无证驾驶不是事故的全部原因和根本原因,所以要综合分析。同时,陈警官说,他在现场只接了机动车副驾驶座人的电话,没有接过摩托车当事人及朋友的电话。不过,陈警官表示,他在处理事故时,接当事人电话也有不对。

  这几天,由于种种原因,这起事故的双方尚未达成调解,红网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稿源:红网 作者: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