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极一个人线上: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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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1年1月 23日在宜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宜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吉祥

 

各位代表:

我受宜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决战“十一五”、科学谋划“十二五”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宜良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县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县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四班子的团结统一,统筹协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不断提高代表工作和人大制度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全县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0年,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宜良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作出关于批准宜良县人民政府2010年部门预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宜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决议、关于同意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良县支行贷款945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关于同意宜良县人民政府向富滇银行昆明宜良支行贷款1.2亿元的决议、关于同意云南省宜良县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为全额自收自支的决议、关于同意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良县支行贷款人民币9450万元增加质押物的决议、关于同意县政府提请由云南凯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九石阿公路延长线宜九二级公路投资5亿元由县财政担保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6项。这些决议决定的作出,为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支持。

二、突出工作重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监督,为发展监督的理念,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紧扣改革难点、发展重点、稳定热点和全县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一)强化计划、财政预算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县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财政决算和净结余资金安排、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等专项报告,审查并批准宜良县 2009年财政决算和县本级财政净结余资金安排意见、2010年县级地方财政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宜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宜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对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5项融资贷款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决议决定在本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公园广场绿地保护的决议”、“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议”、“关于建设法治宜良的决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突出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视察检查。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抗旱应急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43”倍增计划的实施、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标准化学校和校安工程、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县城综合整治、“四创两争”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及2010年重大建设项目等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开展视察检查与听取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紧密结合,做到视察、检查在先,听取审议在后;调查研究在先,发表意见在后。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四)把握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常委会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监督与支持的统一,把支持和服务寓于有效的监督之中。一是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组织各工作委员会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应用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批准的“一府两院”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实行分解立项,“列表监督、挂图作战”,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工作委员会,把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计划、执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跟踪检查,使重大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到有序推进,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坚持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再次审议,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是坚持紧扣核心、紧跟中心,在认真履行人大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投身老昆石公路综合整治、阳宗海生态旅游小镇项目建设、宜良监狱搬迁新建、云岭山旅游项目建设、南盘江综合治理和景观打造、千亩人工湖建设和旧城改造等建设重点工作,用实际行动体现人大工作与县委科学决策的统一性,用实际行动支持政府有效推进了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宜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和谐性。

(五)围绕县委重大决策,组织开展专题调查。工业突破,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发展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宜良富民强县新跨越的现时需要,是构建和谐宜良的重要举措,是县委决定的全县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人大关注的重点。常委会组织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对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县城综合整治、“四创两争”等专题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通过视察、检查和调研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解决。

(五)围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常委会按照县委关于构建平安宜良、法治宜良、和谐宜良的要求,自觉把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为抓手,对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及预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对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群民意、把握监督重点的重要渠道,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强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组织领导,协调配合,检查督办三个到位,保证和提高了人大信访工作的质量。一年来,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5件(次),其中来信件16件(次),来访109人次,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严格按照《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宜良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依照干部任免程序规定,加强与“一府两院”和组织部门联系,认真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和任职表态、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35人次,其中任命24人次,免职11人次,为推动宜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一)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一是扩大代表知情权。继续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都有选择地邀请10-1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让代表更多地了解“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一年来,共邀请了60名代表列席了会议。二是提高代表参与权。有计划地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各项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平台和渠道,保证代表履职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参与视察、检查和调查的代表共120人(次)。三是密切联系代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走访县人大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各个时期的工作,让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四是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资料制度。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昆明人大》及有关文件和材料,通报重要工作。

(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继续建设和完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 通过总结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及时制定了人大“代表之家”管理办法,对代表全面实行履职积分管理,着力把“代表之家”打造成人大代表的“培训基地”、“活动阵地”、“交流平台”和“服务窗口”, 45个代表之家均做到“十有”、“四到位”。

(三)改进议案、建议督办方式,依法保障代表权利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72件,其中议案4件,重要建议4件,通过常委会认真督办,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75件,占44%;列入部门工作计划或规划逐步解决的54件,占31%;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43件,占25%。常委会坚持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和不断改进督办方式。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召开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对35个承办单位如何办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培训和指导。二是跟踪督办。对4件议案和4件重点建议实行挂牌重点督办,要求将办理情况每两个月在常委会上报告一次。常委会重点督办的4件议案、4件重点建议,都已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三是严格考核。按照《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实施办法》,对在办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6个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四是公开办理结果。为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常委会制定了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办法,将办理结果在人大网站和人大工作简讯上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五、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大是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常委会本着“联系、指导、服务”的原则,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推动全县人大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举办了人大宣传和档案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和县机关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大工作者的宣传、写作能力,更好地宣传人大制度。二是指导召开好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工作,坚持派出指导组到各乡镇指导开好人代会,对会议的各种材料和工作程序进行把关,在人代会举行时到会作具体指导。三是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活动。

六、加强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和影响

人大宣传工作是党的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宣传工作同依法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一是建队伍。注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传队伍建设,巩固40余名人大宣传信息员队伍,形成了全体人大工作者和上下级联动宣传人大工作的新格局。二是抓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领导为40余名人大宣传信息员授课,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者的新闻应用写作水平。三是抓目标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将人大宣传信息任务分解到各委室、乡镇人大,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建立健全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四是抓平台搭建,拓展人大宣传渠道。坚持办好《人大工作简讯》和人大常委会网站,鼓励人大宣传信息员向《昆明人大信息》、《昆明人大》、《云南人大》、《中国人大》等各级各类报刊投稿。一年来,组织上报的新闻宣传稿件,被《昆明人大信息》采用43条,在《昆明人大》、《云南人大》、《昆明日报》等刊物上刊载17篇。在云南省第十九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作品评选中获得新闻类优秀奖1个,昆明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好文章评选中获得新闻类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好文章一等奖1个,并获得了宣传工作组织奖。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授予2010年度昆明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七、成功承办昆明市十四县(市)区人大工作联系会

昆明市十四县(市)区人大工作第五十五次联系会经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于2010年11月15至16日在我县顺利召开。会议紧紧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这一主题,从创新思路、完善议事程序、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大工作者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会议期间,与会者实地参观了展示宜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宜良一中、“宜园”、南盘江景观打造和东城区旧城改造等项目取得的成就。这是一次人大工作者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增进友谊、共促发展的盛会,同时也是宣传宜良、展示宜良的一次盛会。

八、依法召开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宜良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6至18日在宜良会堂举行,会议在中共宜良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法律程序,选举郭红波等34位同志为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符合昆明市分配给我县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圆满完成了大会议程。

九、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坚持以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完善管理、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为重点,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按建设学习型组织(机关)的要求,实施机关委室主任领学制度,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常委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坚持专题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在人大机关开展了“效能宜良”建设活动和“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注重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在审议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检查时,遵循“先调查、后议事”的原则,坚持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各个时期的形势、政策,学习宪法、代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常委会深入议事、民主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进一步提升了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服务水平。制定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着力促进机关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为宜良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代表服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县乡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客观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证。常委会充分发挥制度机制在强化工作统筹,促进工作协调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一年来,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新增工作制度9个,修改完善13个,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形成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有序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认真做好扶贫和抗旱救灾点工作。汤池镇可保村委会麻地箐村小组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挂钩扶贫点。一年来,先后5次到对口扶贫村帮助当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比较困难的农户和学生进行了帮扶。在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挤出5000元,协调资金10000元改造饮水工程,有效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面对严重的旱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行动,向干旱灾区捐款献爱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捐款53600元,人均捐款2000元。协调资金17万元对北古城镇北羊街片区分水岭村至丰乐村和磨盘山村的道路进行大修。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宜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宜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的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办理的督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2011年主要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宜良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的审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三大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圆满完成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紧扣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题,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履职与县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坚定不移地维护县委核心领导地位,坚持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的三大职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实施有效监督,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把本次人代会通过的年度发展目标的推进落实列为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的重点,积极认真履职,大胆推进人大代表工作上新水平、制度建设上新台阶、监督工作有举措、监督实效有新突破。一是督促“一府两院”把本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明确职权职责。二是适时组织代表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展开视察、调查和检查,推动工作的全面落实。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构调整、工业突破、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生改善、全域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兑现列入常委会的监督重点。三是适时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四是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一督到底,督出成效。

三、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认真贯彻《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走进基层、走进城乡、贴近选民,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为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提高审议质量,提出科学合理、管用的审议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审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与审计工作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中重大资金支出的合法性,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支出。

认真贯彻实施《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试行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勤廉干事的干部任命为国家机关的领导,始终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表态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认真贯彻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扩大代表参与集中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制度,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巩固和加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履职成绩突出、选民满意的代表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水平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保证县委决策的贯彻实施。要着眼于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的统一,着眼于为宜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创新人大履职的途径,促进全年任务的完成,促进宜良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地可持续发展。要全面实施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学习型机关,打造拼搏进取的团队,构建团结和谐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做到讲政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努力增强人大新闻宣传效果。建立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常委会的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2011年,是迈步跨入“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县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发展之优的重要一年。让我们在中共宜良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心同德,务实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把宜良建设成为集高端产业、厚重文化、精致空间、优质环境、清新生态、品质生活于一体的昆明东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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