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psp英文:论见:房价目标成涨价标准,我们不要也罢-21世纪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05:59
 

房价控制目标公布成一场闹剧

1.怕当出头鸟,大多数城市迟迟不动

"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今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但截至3月28日,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只有40多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且大多为二三线城市,一线城市只有上海率先公布。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表示,迟迟不公布年度房价目标,反映出地方政府怕做"出头鸟"的心态。业内人士也分析,部分二三线城市先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也是因为这些城市房价相比一线城市本来就不算高,因此即使公布了,也不会成为众矢之的。而那些房价"领头羊"们,就不敢轻易公布了。

2.以GDP增速为准,10%竟成标准答案

目前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要么将"经济发展目标"简化为"GDP增速",要么罔顾房价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关系,按照自身的需求随意选择房价目标的标准,从而一窝蜂地出现将房价控制目标大多界定在涨10%左右的荒谬政策。
以"经济发展目标"为例,"国八条"将经济发展目标作为衡量当地房价控制目标的标准之一,其本来要义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衡量房价是否合理,而绝不是将这个指标等同于"GDP增速"。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完全等同于房价的增速,则意味着这个国家肯定面临泡沫经济崩溃的边缘,那是一个灾难性的结果。

3.与收入增速挂钩,两者何来可比性

而对于"居民收入增长多少,房价就应该涨多少"的观点,显然是没有学过微观经济学里的"收入弹性"这个基本概念而得出的荒唐结论。以上海为例,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000元左右,增长10%只增长了3200元,而上海2010年平均每套房的价格为260万元,增长10%意味着增加26万元,这26万元相当于一个上海居民8年不吃不喝的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居民收入增长10%与房价增长10%完全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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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涨1%,德国这样控房价
1977年至今,德国房价平均只升60%,同期人均收入上升三倍,即德国房价平均每年只上涨1%。主要原因在于:
1. 德国每年有25万套新公寓完工。
2. 德国实行"先存后贷"合同储蓄计划,即买楼者要先存入楼价的50%才能获得贷款,固定利率年期平均11年半。
3. 只有42%的家庭拥有自住物业,其余58%租楼,年轻人中有77%是租楼,由于供应充足,楼价平均每年只升1%,置业只作为自住,不能博得资产升值。
4. 可以"自建房"及"合作建房"。地产商所定楼价如超出"合理房价的20%"便构成违法行为,可告上法庭,不但罚款,而且要负刑事责任。
5. 物业交易政府抽1%到1.5%的不动产税、3.5%的交易税;如有利润则抽15%的盈利税,租金收入抽25%的利得税,房屋管理、维修费用由业主负责。

限制房价涨幅,其实是在暗示涨价

1.房地产调控成限制房价涨幅

全国约40个城市已经公布2011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这些地方政府仅仅提出房价上涨幅度的限制,而且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这些政策表明,房地产调控不是为了降价,而是限制房价涨幅。
这在向公众传达一个非常错误的信息,而且可能引起更糟糕的后果。这个信息表明地方政府仍然预计房价还要大幅上涨而不得不加以抑制,由于地方政府的意志几乎可以决定房地产市场走向,所以,这个信息将可能刺激更多的购买者涌入市场。【详细】

2.10%目标暗示购房者房价将上涨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公布的这些住房控制目标其实是涨价,不是控制价格。现在如果每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的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认为,对于东部地区以及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不应该以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物制定标准,因为这种目标会给购房者带来房价将上涨10%的心理暗示。

3."房价"表述不明留操作空间

在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对于房价这个概念并无确切定义。部分城市规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另外一些则是"新建住房价格"。对于购房者而言,购买的是具体的楼房,而非"平均价格"。而实际上,随着保障性住房等后期建设,住房平均价格跟商品住房价格将不尽相同。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部分人留下"文字游戏"的空间。

调查

对于目前部分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您怎么看?

  • 没有一个降价,鄙视298
  • 涨10%倒可以接受18
  • 就算降价,我也不当真28

这样的房价控制目标不要也罢

1.回避居民支付能力,难令人信服

根据"新国八条"规定,各地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但目前公布房价目标的城市均"回避"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项。
尽管相比之下,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易量化,但它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因素。这个关键因素一被回避,"限价标准"的就失去了民生这个重要依据,没了这个依据,"限价标准"真实性和它的积极意义也就会大打折扣,很难令人信服。

2.应叫停"房价目标挂钩GDP"

国务院须立刻叫停各大城市正在上演的这出"房价控制目标与GDP直接挂钩"的滑稽大戏。如果最后出台的政策、控制房价的指标完全成为支持房价暴涨的工具,则是对政策权威的极大挑战。如果对此不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果断叫停,并强令各地制定与民众支付能力以及物价上涨水平挂钩的房地产控制目标,则意味着本轮房地产调控又被某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所"绑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