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老白眼配对图片:公墓管理费该不该收?收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24:21

    近日,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4月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4月3日《新京报》)

    “墓地续收管理费”是个新问题。公墓管理费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多少?对这一问题,连民政部都似乎无法“给说法”。民政部殡葬管理处表示,按照1992年的《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对于后续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墓地续费问题会是“一地鸡毛”,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殡葬管理条例》对墓地续费问题确实“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第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是上位法规,在1997年出台之后,1992年的《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民政部工作人员称,“这是个全国性的难题,我们目前正在着手调研此事,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标准。”然而,并非只有公墓续费属于全国性难题,整个殡葬行业其实一直就是个改革难点。事实上,不只长春存在288000元的天价墓地,在历年的暴利行业排行榜上,殡葬行业均排在前列。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指出,殡葬行业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高度垄断缺乏竞争,要“死得起人”,就要打破垄断。

    4月2日,民政部发布《2011年殡葬绿皮书》。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将加快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十二五期末,将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4月3日《新京报》)。这无疑是可喜的一步。是的,当前的殡葬政策,最大的问题是导致垄断、公益化不足。所谓“经营性公墓”,本身在逻辑上就有问题。既然是公墓,又怎可经营化?在我看来,要破解当前的殡葬难题,唯有回归殡葬公益化之路。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表示,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既然墓地没有产权,又怎能容忍经营性公墓卖出天价?李波又说,“签订合同时,20年是一个期限,20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按照这个说法,20年后公墓是要续费的。问题是,有多少公墓当初的协议上明确规定过管理费呢?倘若没有明确规定,墓地购买者又凭什么该缴纳管理费?

    可以看出,鉴于当前的殡葬业乱象,在很多环节上都“没有明确规定”,有必要尽快出台《殡葬法》,通过立法保障殡葬业的公益性,对殡葬事业单位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严格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唯此,才能改变殡葬业暴利现状,使其回归公益本性,破解“穷人死不起”的难题。就墓地续费而言,民政部门是否该在法规明确“管理费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些问题后,才允许经营者收取呢?(刘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