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五大战区:美国小镇文化的幽灵正在复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12:05
美国小镇文化的幽灵正在复活(2011-04-02 00:07:45) 标签:

杂谈

 美国小镇文化的幽灵正在复活

刘剑梅

 

    二十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广告中处处是性感迷人的壮男美女的身体,以为美国文化大概就是充满享乐主义的“肉人”文化。父亲大概也有同感,在他的著作《人论二十五种》中还专门写了一篇《肉人论》,嘲讽美国的“肉人化”。美国人自己似乎也感到危险,所以近三四十年,就开始缅怀古老的小镇,重新提倡小镇文化。

     其实,直到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基本社会组成特征是小镇和它的宗教,也就是新教伦理精神,不追求物质享乐,而是追求精神上的完美。就像富兰克林说的,世上有十三种有用的美德:不喝酒、沉默、有条理、果断、俭省、勤奋、真诚、公正、温和、清洁、安宁、贞节和谦逊,而他所提倡的这些美德的载体就是美国小镇文化。丹尼·贝尔在他的著作《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论述道,在新工业和消费社会以及现代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到了二十世纪初,美国小镇的新教传统已经不再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那种强调节俭自律的传统价值体系逐渐被开放式的享乐式的代表城市生活的美国文化所取代。然而,即使已经不再是主流文化,即使已经被瓦解得支离破碎,小镇文化还是作为一种传统坐标,还是和美国大都市的商业文化对峙着,无论是在日常生活里,还是在一些好莱坞的电影中,我们都还能够领略到它的风采。

    在美国的电影和小说中,大都市文化与小镇文化的二元对立是常常出现的主题。认同现代性开放文化的一派,就会在文学作品和电影中讽刺小镇文化中乏味、单调与古板的日常生活,讽刺小镇人们对传统的伦理道德的坚守是一种虚伪的表现,抨击这种文化令人感到窒息的一面,比如《革命之路》、《谁害怕维吉尼亚·伍尔夫?》、《冰风暴》、《美国丽人》、《兔子,快跑》等作品;相反的,怀念小镇文化的一派,则会充分表现其“乌托邦”的美好的一面,每个回到小镇的人,似乎都经历了一场精神洗礼,把物质文化中肤浅的糟粕全都洗涤掉,重新找到了“精神家园”。

    我很喜欢的喜剧演员金凯瑞Jim Carrey 演过一个电影叫《majestic》,就属于非常典型的对小镇文化精神怀旧的电影。他演一位给好莱坞电影公司写剧本的作家,名叫Peter,由于大学时代曾经加入过左翼团体,在麦卡锡时代被定论为“共产党”,需要接受隔离审查,于是他的生活一下子跌入到了谷底。一个暴风雨晚上,他酒后开车,不幸出了车祸,车与人都被卷入狂涛之中,他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镇,并失去了记忆。这是一个充满悲伤的小镇,因为小镇中的许多年青人都在二战中牺牲了。Peter被小镇上的人误认为是二战中失踪的英雄Luke,于是整个小镇的人们都热烈欢迎英雄的回归,而他似乎给小镇带来了久违的快乐和笑声,并从此开始了一段体验小镇文化的生活。逐渐的,他被小镇中朴实正直的人们所感染,被最朴素的亲情爱情友情所滋润,开始明白这么多年轻的生命所捍卫的恰恰是这种诚实、高贵、自尊、自律、勤俭、友善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才真正属于美国精神,才是美国文化的精髓。恢复记忆后,明白自己并不是Luke,在官方的追查下,不得不作为Peter重新接受审查,这时,好莱坞公司与官方私底下做了一个交易,只要Peter随便供出一个共产党的黑名单,他就可以得到自由。由于受到了小镇文化精神的洗礼,Peter在法庭上鼓起了勇气,面对事实说话,呼吁美国人要重新找回诚实,重新找回最根本的美国精神。最后,他获得了自由,但是无法再过好莱坞那种表面华丽实际上空虚的生活,最终选择回到小镇,而小镇的人们又像拥抱英雄一样地拥抱他,因为他捍卫了小镇文化,捍卫了做人的最基本原则。这部电影表现的是一个现代人被传统的小镇文化精神重新“启蒙”的过程,他的心灵被小镇文化“洗涤”之后,不再迷失,不再是现代荒原中的空心人,而是找到了永恒的故乡。

    最近的一部好莱坞电影《小镇上的新人》(New in Town),也是对小镇文化的怀旧。主人公是一位事业上非常成功的企业女高管,非常喜欢大都市的文化。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被公司派到一个冰雪覆盖的明尼苏达州的小镇去监管公司所属的濒临破产的工厂。在这个小镇中,她的身心也被“改造”了一番。原本心灵冷漠的她,逐渐被小镇人们的温情和善良所打动,并找到了爱情,找到了人生中的幸福和快乐,最后她用自己的高管知识帮助小镇的工厂成功,并选择永远回归小镇。

    这些歌颂和怀念小镇文化精神的电影,很像中国现当代的小说和电影中常常出现的城乡对立的题材,比如在苏童的小说《米》里,城市代表着欲望的深渊和人性的堕落,而在沈从文的小说《边城》里,乡村小镇处处弥漫着田园的诗意和邻里的温情。最近看到一个电影《江城夏日》也延续了这一题材,让在城市中堕落成妓女的女孩最后回到了童年记忆中的家乡。然而在很多当代中国的小说家的笔下,这个被美化的乡村的“精神家园”已经回不去了,比如阎连科的《风雅颂》中的主人公杨科在逃离了充满欲望和荒诞的城市后,回到自己的家乡,发现还是一样的荒诞,原本美好的记忆中的家乡早已变得面目全非了,同样的,贾平凹的《秦腔》也为乡村文化唱了一首挽歌。相对而言,美国人大概更浪漫些,还是努力地维系着已经面目全非的小镇精神,让在现代大都市生活中迷失自我的人们最后还能找到一个精神的栖息之所,让在现代生活中被异化的人们重新找到人间中的温情和正直。

    虽然美国的大都市文化富有包容性,能够容纳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种族和文化,比较宽容、自由和开放,但是在我的心目中,我还是更加欣赏代表原始的纯正的美国精神的小镇文化,因为在小镇的文化生活中,每个人都不再是一个孤岛,都不会迷失在现代化快速的节奏里。走在小镇干净而安宁的街上,到处有人向你微笑示意;在缓慢而简单的小镇日常生活中,你随时能感受到人性的芬芳。

二0一0年写于马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