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加入美团网:人的主观幸福感从何而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07:00

最近,有网友总结了社会学界近期披露的一些令人费解的社会调查结论,例如在安全感的调查中,农民工的安全感最强;上海家庭培养一个孩子要投入几十万元;农民的幸福感比城市人高等等,戏称为“N大伪调查”。

本报曾借“农民的主观幸福感比城市人高”的调查结论,刊文反思了城市人的幸福观,指出城市人过于重视物质财富,因而变得贪得无厌,失去了本来可以拥有的幸福体验。

然而,当我们透过社会心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探讨会发现,所谓农民幸福感更高其实另有诸多深层原因。

“中国农民的幸福感水平高于城市人”,这个结论确实让许多人感到不可思议。与城市人相比,农民普遍收入低、税负重(在免税前)、社会保障水平低、没有获得城市户口的自由、外出打工受到盘剥,这是公认的现状,因而成为当前社会正在解决的“三农”问题。那么,如何来解释这样的调查结果呢?

主观幸福感来自比较标准的非选择性,农民只能与周围人,甚至不如自己的人相比。幸福感并不与收入直接联系,而与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有关,也与个人选择与什么参照物进行比较有关。

早在1950年,美国的两位社会心理学家默顿和凯蒂在一项研究中发现,空军军官的晋升速度要比陆军军官高许多,可是,反倒是空军军官感到更为不满意。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概念———“相对剥夺感”,指当人们选择了某一个参照群体进行比较之后出现的感受

从理论上看,可供比较的参照物很多。例如,可以选择与别人比或与自己比,可以选择与自己的过去比或是与自己的未来比。如果选择与他人比,将涉及到选择什么样的他人。例如,如果一个农民选择与自己周围处境相当的人比,大家就是彼此彼此。如果选择自己的父母在生产队吃大锅饭、家徒四壁的时代比,对现在的温饱状况就会感到比较满足了。如果与过去和自己处境相当,现在却已处境悬殊的高位者比,可能会百感交集、愤愤不平或者既羡慕又嫉妒。还有,可以选择将自己作为一个群体成员,将自己群体与他人群体进行比较。例如,以自己作为农民群体的一分子与城市人进行比较。

农民的主观幸福感来自比较标准的非选择性:他们只能与自己周围的人比,甚至与周围不如自己的人相比,与改革开放以前的自己或父辈比。他们为什么不选择与生活更加富裕的大多数城市人比呢?

很显然,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处境低下,为了防止向上比较带来的痛苦,更倾向选择与自己处境相同的人比,或选择比自己更差的人比。这就是社会比较的可选择性的限制。

自我保护性比较让农民感受到很高的幸福感,其中包含着弱势群体的悲哀。如果进行向上比较,一方面会带来更多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另一方面,当一个被户籍制度限定在农村生活的人,不得不认定自己的农民身份,并用这种先赋性的、与生俱来的身份与其他社会群体,例如城市人进行比较时,这种比较带给农民的将是无助感,而不是一般群体认同带来的“群体自尊”,遑论什么幸福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比人,气死人”的含义。那个“人”哪里是这个“人”可以比的!因而,从这方面来看,这种较高的主观幸福感,包含着弱势群体的悲哀。作为大多数农民,无力回天,就会采取一种自我保护性社会比较,即与自己一样在土里刨食的人比较。

由此可见,每一个人形成“自己应该得到”的理念都是来自社会的。这一结论的含义不仅是说,任何人都需要与他人进行比较,来回答“相对他人而言,我得到我的应得了吗”这一问题;而且,选择谁来作为参照对象也已经被社会潜在地规定了。

比较之后会进行对结果的原因推论,这在心理学上称为“归因”。如果将一个人成就高归因于他的好运或有贵人相助,那么,悬殊再大,慨叹一番,也就罢了。如果归因于自己的能力不如人,就会心平气和地接受现状,或者通过一些途径提高自己的能力,以求今后平等竞争,一展实力。如果归因于努力,那么就会对别人的努力心悦诚服,也不会为他人的所得超过自己而心生不满。能力和努力都是个人内部的,运气和他人是个人之外的,而努力是可以被个人改变的,运气是超乎个人控制的。

在这里,一个人选择进行怎样的归因同样受到社会的限制。因而,弱势群体也会形成一种自我保护性归因。
  农民的幸福感是被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先赋性的农民身份限定了的幸福感。社会公正包括程序公平和分配公平两个方面。程序公平是指人们在分配活动过程中的各种相同性,其中主要包括起点公平、规则公平和机会公平。起点公平是人们在活动前所具有的相同性,即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规则公平是指人们制定不偏不倚的有关活动的各种评价标准以及在执行中的一视同仁。机会公平是指人们在活动中所具有的相同的可能发展空间或自由。
  分配公平是指分配实际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说,我的投入与产出与你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是相当的,因而也被称作“比例平等”。
  一个社会如果用一定的起点、机会和程序保证在财富获得、社会地位提升上的公正,那么,人们就不会将高成就、高地位和高财富的人归因为巧取豪夺、非正当手段、使用特权而放弃与他们进行比较。

农民为什么不选择与城里人比较的原因还在于在城乡二元格局下,农民不能用自己的投入产出比与城市人的投入产出比进行对比;不能把成败归结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他们只好进行一种保护性的归因,认为自己的现状是运气使然和命中注定。既然城乡差别不在自己的掌控之内,也不必庸人自扰。最聪明的办法是心平气和,安于现状,知命乐天。在这样的心态下,农民评价自己的生活,会感到还算幸福。
    而这样的幸福感,已经是被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先赋性的农民身份限定了的幸福感。如果有一天,调查发现农民的幸福感低于城市人,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因为,那将是一个获得平等身份的起点:作为农民,他认为他应该与城市人一样,有权利进行比较。其实,当农民流动进入城市务工,已经用他们的脚在为幸福感调查投票了。

延伸阅读

幸福感与财富的关系
研究者们也注意到,人们总是愿意将财富与幸福感联系在一起,但随着人们财富的积累,其平均幸福感却没有相应的增长。一个日本学者做的测试反映了这种现象的现实性以及幸福感的主观性:60年代,日本是一个穷国,但从此后的20多年间,其个人平均所得上升了许多倍。然而,1987年的日本人平均幸福水平并未比1960年更高,尽管他们拥有了比以前更多的洗衣机、汽车、照相机和其他物质,同样的状况在其他富裕国家也普遍存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们发现,较之“绝对财富”,“相对财富”的增加才是幸福感增加的真正原因。也即不管收入的具体数字是多少,只要和同类人相比是高的,那么人们就会感到骄傲和幸福,这种源于财富的幸福感大部分来自于“比较快感”。可问题是,许多人总是做相反的事,他们总是与比他们强的比,于是挫折感、焦虑感由比较而腋8斜闼嬷档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