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被踢:命有贵贱?富二代撞死人判3-6年,穷二代撞死人判无期 & 重庆为何边“唱红歌”边跳“肚皮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52:11
命有贵贱?富二代撞死人判3-6年,穷二代撞死人判无期

作者:秀才江湖


天下不平事,有甚于此乎?富二代穷二代,命有贵贱乎?本来心情平静如水,当我一打开天涯这个帖子《唐山穷二代刹车避让不及撞死执法人员,被控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不由得让我愤愤不平,愤愤不平我就要不平则鸣。洗脑分子,少跟我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种神话故事只能哄哄幼儿园孩子。杭州胡斌、保定李启铭,富二代撞死人判3-6年,而穷二代撞死人却判了无期徒刑,这是哪门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富二代撞死人的时候,法官欲减之罪何患无辞!“悔罪表现、自首情节”信手拈来,只要可以出从轻发落的情节,一个也不放过啥都提;轮到穷二代撞死人了,法官似乎得了健忘症,“悔罪表现”也不提了,“自首情节”也靠边站了,啥也不提了,即使你悔恨交加,即使一夜之间悔得满头白发,法官也不会说你“悔罪态度良好”!即使你束手就擒,也不嚣张地扬言“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法官们也不提你“自首”这个茬!这叫做什么?选择性视而不见!谁让你爸不叫李刚!谁让你是穷二代!认命吧!下辈子投个好胎!


判决书内容与证人证言显示:被告人陈焕来受武国望雇佣驾驶货车,往返于唐山市丰润区与汉沽农场之间拉运石渣。在2009年11月20日10时50分,陈焕来驾驶冀BE8767豪沃牌货车与刘树辉(注同行副驾驶)一起拉运石渣,车辆行驶至唐山市丰润区西外环路交通局治超点附近的丰白路口南侧约100米处有交通局工作人员对超载车辆进行检查。由于车辆严重超载,陈焕来打电话向顺风车队有关人员询问情况后继续前行,(车速依据《沈阳汽车性能司法鉴定所的沈汽鉴定(2009)汽鉴定字第861号司法鉴定书》的鉴定结论,货车平均行驶速度约每小时41公里,碰撞执法人员时平均速度为29公里。)陈焕来之所以继续驾车前行,辩护词上称:其原因在于陈焕来所在的顺风车队、全部车队均已预先向有关交通执法部门缴纳一笔所谓的罚金(每辆车均为人民币5000元),交款之后交通执法部门承诺顺风车队的车辆即便是超载,也不截、不罚。故此,顺风车队的车辆在以往遇到检查时,交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并不拦截,即便有时打手势示意停车,也仅仅是做做样子,当车辆靠近执法人员时,执法人员并不真正拦截,直接示意通过。被告人本人自在顺风车队驾驶本案货车后,同样从未被交通执法部门真正拦截检查过。
  
  
当陈焕荣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时,丰润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向陈焕来示意停车检查,由于事先车队与交通执法部门有约定在先,陈焕来依然驾车前行,但工作人员陈伟志见状遂到公路中间附近阻拦,陈焕来在距工作人员十多米处开始刹车并采取打方向避让措施,根据判决书内容与沈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显示,驾驶人陈焕来有采取紧急刹车制动与避让措施,车往左边躲没躲开就撞上了,车往前方走了六七米远才停下来,被撞的人躺在地面上有血。而刹车的有效距离为二三十米。执法人员陈伟志因被行驶的汽车轮胎挤压搓擦等外力作用于身体右侧造成肝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辩护律师的辩护词表明,事故现场照片也显示货车与道路中线呈现一个比较明显的角度,这说明货车在案发前确实有减速刹车和打转方向。家属称:而在发生事故后,被告人急忙下车查看伤者,并拨打报警电话和积极救治伤者。



根据屡见不鲜的“以钱买刑”的潜规则,钱赔得多可以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并获得轻判,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实只是一层窗户纸,胡斌、李启铭家就是这么干的,法官就是这么判的。没办法!这个社会本来就是金钱至上、金钱主宰一切。穷二代肯定没有胡斌、李启铭家那么财大气粗,肯定没有本事赔偿百万,肯定没有威力对死者家属软硬兼施,既然你没钱没势,既然现实如此无奈,唉!多判几年认命吧!


可是,即使要比胡斌、李启铭多判几年,也要根据适用法律。法律不是牛皮筋,岂能想松就松、想紧就紧、想重就重、想轻就轻!被告人陈焕来在该案中应该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还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交通肇事罪最多判7年,故意杀人罪可以判死刑。法官最后定了故意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我虽然不是法律专家,但我知道造成故意杀人罪必须构成的要素在于是否心存故意和间接故意,明知受害人会死亡而不采取措施,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以上的描述哪点看出被告人心存故意或间接故意置人于死地?哪点看出明知受害人会死亡而不采取措施?无非是没有想到事先约好只是装样子不会真拦车的路政人员会真的拦在路中间,无非是措手不及、躲避不及,何况车祸发生在被告人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救治伤者足以证明被告人没有明知受害人会死亡而不采取措施。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素,被告人无一构成,可是他最后竟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执行无期徒刑,无他,只因他是穷二代、他撞死的是一个执法人员。如果他爸是李刚,如果他撞死的人是陈小凤,他会判无期吗?他会成为杀人犯吗?还用回答吗?
 重庆为何边“唱红歌”边跳“肚皮舞”?

2011-03-28 12:11:52 浏览 915 次 | 评论 1 条

据媒体报道,3月27日,重庆首届肚皮舞大赛在重庆洋人街举行。数十名专业、业余选手参加了比赛。从比赛的照片看,参加肚 皮舞的女选手,每个人都身着三点,坦腰露肚,在台上表演十分投入。笔者没有到现场观看,但是从一些新闻照片来看,的确可能会令有些人脸红耳热,心跳加速。毕竟这与红色文化的正统相比,显得太个性化了一点儿!

 

肚皮舞本来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它是现代舞的一种,在世界各地和中国的各个城市都很流行,其现代气息和狂野的风格受到城市青年一族的喜爱。不过,这种舞蹈比赛在全国的任何一个城市举行也许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这种比赛在重庆举行,的确好像有点“不靠谱”,有点令人夷所思。

众所周知,重庆当下正在开展以“红色”为主题的“唱读讲传”活动,在全国引起关注,红色正在成为重庆的主色调。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重庆卫视甚至停播了所有的商业广告,在全国引起争议。

重庆方面停播商业广告和开展“唱读讲传”活动的重要原因是想通过“净化”荧屏和宣扬红色文化来静化人们的思想。重庆市委党校教授苏伟说,中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比较严重,中央也一直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重庆的“唱读讲传”实际上就是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手”也抓起来,它是重庆实现“两手抓”的一个有效的破题之举。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重庆方面 应当对一些比较前卫的诸如“肚皮舞”类的艺术活动比较敏感才是,因为它们相较电视广告而言,更容易引起人们的非议,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当儿,他们却大张旗鼓地在街头举办“首届”肚皮舞大赛呢?

我们不敢妄断这之中是否真的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不过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举办这样的活动一定是经过报批的,文化艺术类的活动该宣传部门管理,所以说,这个活动一定是经过文宣管理部门同意的。而文宣部门又是“唱读讲传”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所以也可以这样说,这两种看似相互冲突,至少是相互不太协调的活动其实也是有内在联系的。

众所周知,重庆一系列的红色活动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全国的关注,有些专家甚至将其概括为“重庆模式”。不过,这之中也有很多质疑的声音,其中最多的是重庆是否又要回到文革时期的那种“红”?是不是就不要“百花齐放”,搞文化上的一言堂?重庆如何处理红色文化与多元文化的关系?重庆在这样一种文化主导之下,政府太强势会造成公民社会发展滞后?等等。

关于这些方面,重庆市委宣传部长等官方领导专门在媒体上作过解释,但并没有被社会和媒体认可。近日重庆市委学校苏伟教授在接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时说,重庆“唱读讲传”所做的工作,是基于文化多元、价值观多元这样一种现实。有些人一听说重庆唱红,就想当然以为是在唱“文革”那种“红”,是在天天读毛主席语录。实际上,来重庆看看就知道了,唱红歌读经典,不仅是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歌曲和作品,还包括反映中华文明以及整个世界文明的歌曲和作品,“文革”那些东西肯定不会拿进来。这其是也是在再次为重庆的“红色行动”正名。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你说得再多,大家的认识还是不那么“到位”,最好的办法是要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上要有所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够破解外界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重庆首届“肚皮舞”大赛,出现一边“唱红歌”,一边跳“肚皮舞”的现象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其实,在当下文化多元化,经济利益至上,理想信念缺失的社会背景下,弘扬红色文化,树立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情操应当说是相当必要和紧迫的一件事儿,重庆方面给全国树立了榜样;但是,真理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如何把握好一个度,如何在理想信念教育的过程中,既注重传统的革命教育,又注重现实的时代风尚,既注重一定的形式,又要注重效果,这的确是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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