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辣椒酱家常做法:富人不是我们的天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9:56:20
你是富人吗?如果是,很抱歉,你正陷入一场争议的漩涡。

  今年两会期间,“减个税拉内需”的呼声渐浓,这一政策的落脚点即在于:为拉动内需,必须尽快提高个税起征点,比如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亦称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2000元/月,上调至2500元/月,3000元/月,甚至更高。

  为正本清源,3月10日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关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现在还有不同声音,但他个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得越高,对富人越有利;提高起征点,低收入群体只会减少几十元的税款,而高收入群体减少的税费,将随之大大提高。

  我们以提高至3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计算可知:月收入2500元的,将少缴税金25元;月收入3000元的,少缴75元;月收入5000元的,少缴150元;月收入10000元的,少缴200元。

  显然,上述数据是支持廖副部长“提高个税起征点,低收入群体只会减少几十元的税款,而高收入群体减少的税费,将随之大大提高”这一结论的。但这一政策是否“对富人越有利”,我们不能苟同。

  首先,富人的收入标准是多少?是每月1万元,还是每月10万元?“高收入群体”是否与“富人群体”定义一致,范围相同,数额相等?如果富人的范围都没有界定清楚,那么官员如此表态,即便不属语焉不详,亦属王顾左右而言他。

  其次,我们还要不要捍卫法律的“三公”原则?按我国实施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收入越高者,累进税率越高。例如,月收入2500元的,应缴税额25元;月收入10000元的,应缴税额1225元。假如富人的收入范围是确定的,显然缴税时富人必须多缴,那么减税时富人为何不能多减呢?

  再有,这一次国家酝酿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减税,以达“拉动内需”之目的。那么,低收入者是内需增长的主体,而高收入者就是内需的看客了吗?我们以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城市中产阶层,减税恰恰能够直接提升他们的消费动能。

2005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过去的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此后,国家的年税收总体减收幅度是280亿元;自2008年3月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600元/月再调高至2000元/月,经测算,国家的年税收总额将因此减收300亿元左右。按这样的比率计算,此次再提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国家的年税收总额减收幅度当在500亿元以内。与国家为拉动内需投入的5万多亿元相比,区区500亿元减税额带来的间接投入,只增加了不足1%的份额,这进一步表明了减税势在必行,而不论谁在减税中多占了一点便宜。

  过去两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在很大程度达到了减少低收入者税负,调节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别的目标。而上一次工薪费用减除标准在两年内的再度上调,也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基本生活支出,照顾中低收入阶层利益。那么,这一次国家酝酿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提高,除了体现国家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精神外,我们关注的重点应放在减轻个税对内需增长的拉动作用上,而非“对富人越有利”的浅见。

  事实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既不能从数字上加大贫富差距,也不能从本质上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既有局面。

  2007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就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时称,应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适时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在本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顺势提出,除了起征点调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更应作为个税改革的方向,只有通过降低税负和改变征收标准,个税才能真正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万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数据计算,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中国经济社会正步入发展新阶段。这意味着,我们每个人也将变得越来越富有。我们由此可知,在改革开发的30年中,那些先富起来的人不但为全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和更多的就业机会,还缴纳了更多的税收。我们有理由和富人携起手来,共同建筑更美好的未来,而不应该处处对他们设防。

  或许,富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至少,我们这样期待着,努力着。

  富人不是我们的天敌,他就在我们中间,是我们其中的一员,或者就是我们自己。

 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真的是内需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吗?我们对此有大疑问。

  近日,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先生对媒体表示,政府要重视中国民众收入差距过于悬殊问题。任先生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城市人口中的20%富人拥有金融资产的66.4%,而20%的穷人仅拥有金融资产的1.3%;从消费零售额看,2007年县和县以下10亿人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仅占GDP总量11.7%,而县以上城市3亿人以下的消费品零售额占GDP总量的25.5%,按人均计算,相差10倍左右。他由此得出结论:正是由于收入差距的过于悬殊,造成多数财富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大多数人需要消费,想消费但无能力消费,这才是国内市场消费比例甚低,内需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富人不仅要承担“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一部分责任,还要承担多占资源、浪费惊人、奢侈消费、摆阔比富、破坏环保等等诸多责任。不过,这一次的责任来得突然,也来得蹊跷,往日里被指“浪费惊人、奢侈消费、摆阔比富”的富人竟然是造成当下“内需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

  没有证据表明富人目前的消费水平在下降。恰恰相反,时代商报记者的数次调查显示,很多奢侈品并未因金融危机的到来而销量下降,比如进口高档轿车和山水别墅。这至少能部分证明,高收入群体的内需并没有拖中国启动整体内需进程的后腿。

  从任玉岭提供的“2007年县以下村镇10多亿人和县以上城市近3亿人的消费品零售额按人均计算相差10倍左右”的结论也可得出,高收入群体依然是内需的主力军。而来自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的资料同样表明,中国目前高收入人群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相当高了,现在他们追求的是更高一个层次的需求。

  我们不回避这样的现实:当前大多数人需要消费,但想消费却无能力消费;社会上还有很大一批人,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比较低,甚至有一批人仍在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他们的消费能力要更低一些。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如果这两类人群相加之后的10亿多人消费能力得以提升后,就会大大拉动内需。

  但是,我们认为,富人不是我们的天敌,并非高收入群体剥夺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权;造成低收入群体消费受到压抑的首因是收入偏低,其次是由于社会保障未能覆盖普通大众转而抑制了消费能力的增长。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生产和消费的资金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中国过去30年来一贯推崇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首先鼓励投资,必定阻碍消费;其次,内需不足,只好由出口来保证经济增长速度,这也加剧了当今中国出口依赖型经济模式的最终形成。

  此次金融危机对中国冲击最大的,正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之一,也是几大隐患之一的对外贸易。我国对外贸易占GDP比重过大,从1978年的9.7%,到2000年的30.6%,2005年猛增到63.8%,2007年进一步增长到66.9%。现在,中国外贸依存度已超过8个工业发达国家和两个发展中大国。正是由于我国外贸依存度过大,当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到国外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时,产品的出口必然萎缩,危机必然来临。

  事实上,出口竞争力(低价出口商品的竞争策略)的不断提高,正是反过来损害整个国民福利,导致生产工人的低工资和保险、福利丧失的罪魁祸首;随之而来的,则是国民内需的更加不足。这也直接导致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我国就开始提出调动内需,然而10年过去了,虽然内需的绝对数每年都在增长,但我国的国内消费占GDP的比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每年都有所降低。这充分说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所取得的成效一般,我们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内需不足的问题。

  至此,我们基本可以认定,除了增加居民收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全民覆盖这一路,启动内需别无坦途。这也正是本报“三经论坛”在过去数月推出的系列评论中,反复强调通过转变增长方式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通过减税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通过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来保障工人权利等观念的根本原因。

  尽管我们支持国家启动内需应立足于提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但我们并不支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中国刚刚步入小康社会,其发展远远离不开高效率经济增长群体的支撑和拉动作用,过分强调和谐,过早讲求公平,将在一定程度上让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整体指数偏低而变得没有实际内容和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倡导这样的和谐发展观:

  富人可以更富,但穷人不能更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