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炒馍的做法:12年前"旧案"重上台面 《羊城体育》盼揪出陆俊——中新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7:36:36
- 12年前"旧案"重上台面 《羊城体育》盼揪出陆俊
“金哨”陆俊的“金色面具”要被揭开?当这样的传言在足球圈内风行,一桩12年前的“旧案”被重新搬上台面。
近日,足坛“反赌打黑风暴”矛头直指裁判阵营,陆俊、黄俊杰等名哨据传被公安部门带走调查,有媒体称陆俊曾收受20万元贿赂款。如今,黄俊杰被带走一事已得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的证实。
当陆俊的“清白”被怀疑时,12年前,《羊城体育》因报道陆俊受贿,被陆俊告上法庭,并最终败诉一事又浮现在人们眼前。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现《羊城晚报》体育部主任汪晖,他是前《羊城体育》的记者,也是报道陆俊受贿事件的当事人之一。作为中国最早报道裁判黑幕的媒体人之一,汪晖期待裁判黑幕能揭开。
爆料
俱乐部官员来电 媒体高度重视
FW:12年前的陆俊受贿事件,编辑部是怎么知道的?
汪晖:1998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首场广州松日队主场0比2负于大连万达,赛后,有人往报社打电话爆料,说陆俊收了客队20万现金,希望媒体能够曝光。
FW:爆料者是什么身份?
汪晖:是当时广州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正是由于爆料者身份重要,我们对于此事给予了非常大的关注。
FW:当时你们是如何判断这个事件是否真实的?
汪晖:其实在那之前,裁判受贿做球的事情媒体早有曝光,只是没有相应的线索和证据。当时拿到这个线索,我觉得媒体的功能是可以提供线索,但不是证据,证据要由公安部门来鉴别和搜集。
我把这个线索告诉了领导,领导又安排了其他同志写了这篇稿子,据我们所知,利彪还向《新民晚报》、《南方都市报》、《现代体育报》三家媒体打电话提供了同样的线索。
败诉
爆料者人间蒸发 官司输得冤枉
FW:上法庭后,你们输在哪里?
汪晖:因为利彪一直没有出庭,一审中,利彪的委托律师出庭说:“我来时,利彪对我说,有关裁判收了20万的话,他没说过。”松日俱乐部也否认了曾向媒体爆料。利彪爆料时,我们也没有录音留证。
另外,其实做这个报道加上我们一共有四家媒体,但为什么陆俊单单起诉我们呢?避实就虚,我想大家可以自己去想。因为如果四家媒体联合的话,他的这个官司就很难打了。因为当时其他三家媒体都承认接过利彪的电话。
FW:结案后你们找过利彪么?
汪晖:从这个案子发生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了。
翻案
足球圈必须净化 期待揪出蛀虫
FW:你认为陆俊是否受贿了这20万元?
汪晖:我无法下这个结论。我们还需要等待公安部门公布案情。说实话我们很期待,这12年的等待太长了。
FW:是否感到有些不公?
汪晖:其实现在不是想公平不公平的事情。在媒体报道足球这么多年,我也算是足球人,黑哨这种事情在中国存在了十多年没有彻底清理,到了现在才被揪出,我觉得真的是挺悲哀的一件事。
FW:如果陆俊真的收了20万,你们还会翻案么?
汪晖:没有这个必要,大连万达俱乐部不存在了,广州松日俱乐部也没有了。其实作为媒体来说,不是说我们出了一口气,给平反了就能怎么样怎么样。一家得失是小,关键是一定要中国足球裁判界的蛀虫被抓出来,彻底铲除。
●新闻回放
陆俊受贿报道 法庭认为“失实”
1998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首场广州松日队主场0比2不敌大连万达。3月24日,广州《羊城体育》第167期第2版刊登了一篇署名肖晓、题为《“首尾”之战场外音》的文章。
文中称:“对于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还一直耿耿于怀。当时该俱乐部的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及其他新闻单位,要求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误判。他还投诉,赛前这位主裁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
此文中所提主裁即是著名裁判陆俊。陆俊是中国第一位执法世界杯的裁判,堪称中国足球裁判界领军人物。
1998年11月2日,陆俊以羊城体育报社侵害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羊城体育报社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1999年3月12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陆俊胜诉。判决书内容包括:《场外音》一文违反了新闻要求真实的原则;被告方提供的证明有第三者给他们打电话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庭的直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
不过,对于陆俊提出的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失费,判决书上称这一要求“明显过高”。
最终,羊城体育报社在《羊城体育》报上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1783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江湖传言
陆俊“出事” 圈内人不奇怪
“陆俊出事了!”足球圈出现这一传言后,有媒体爆料称,中国的足球联赛在裁判监管环节力量薄弱,裁判的“猫腻”一直存在,这次反赌风暴,裁判进入公安部门的视线并不奇怪。
据悉,在联赛中,裁判由地方足协和俱乐部招待,为了自己的俱乐部能够在比赛中得到“照顾”,地方足协和俱乐部有可能向裁判行贿,其中,一场与夺冠或保级有联系的比赛,怎么也得给裁判15万至20万元。
在1997年至1999年假球黑哨最泛滥时,每个裁判一赛季弄四五十万元“跟玩一样”。
如今陆俊“进去了”,足球圈内部并不意外,因为早有关于陆俊的负面传闻,只是他被国际足联选为世界杯执法裁判,中国足协保了他。而陆俊最大的靠山,就是曾在中国足协主管裁判工作的张健强。
陆俊执法可疑场次
1.1998年广州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给媒体爆料,称陆俊“受贿20万元”,官司最终以陆俊打赢告终。近日一位中国足坛老同志证实:“陆俊确实有问题,只是他被国际足联选为世界杯执法裁判,中国足协保了他。”
2.2002年10月27日晚,甲A第25轮深圳平安对上海申花,陆俊执法明显偏向申花队,深圳主帅朱广沪赛后甚至拒绝和陆俊握手。深圳球迷认为,由于北京国安将和深圳争冠军,陆俊偏袒申花其实是暗助国安。
3.2004年5月6日,青岛贝莱特对阵上海国际的点球大战中,贝莱特队3比1领先后,第四轮国际张卫华首先主罚罚丢
▲陆俊虽曾获得“金哨”称号,但多年来关于他执法不公的传闻一直存在。图为陆俊执法中超联赛
本版撰文/记者 季飞
媒体98年曝陆俊受贿反输官司 报人报业前途尽毁
发布者:快乐就好 时间:2010-10-11 07:36:12 来源:四川在线 【收藏】[0] 【评论0 查看】 【我要评论】 【发起话题】 核心提示:公安机关通报有关于陆俊案情时这样描述:涉嫌在多场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输掉这场比赛后,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分别打电话给《羊城体育》、《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新民晚报》记者,声称陆俊赛前收了大连万达俱乐部20万元的贿赂。当年败诉者《羊城体育》前总编:我现在最希望真相大白于天下
公安机关通报有关于陆俊案情时这样描述:涉嫌在多场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
至于涉嫌的“多场比赛”特指哪些,公安机关至今没有披露。不过,1998年甲A联赛首轮广州松日主场0比2输给大连万达的比赛,再次成为焦点。
涉及20万的疑似假球
1998年3月22日,广州松日主场迎战大连万达。双方踢了85分钟,比分依然是0比0。
就当所有人以为这场比赛会以0比0收场时,主裁判陆俊的一次判罚改变了结果。广州队队员当时在禁区内一个并不明显的犯规被陆俊判罚点球,小王涛一蹴而就。大连队终场结束前又进一球,在羊城拿走3分。
输掉这场比赛后,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分别打电话给《羊城体育》、《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新民晚报》记者,声称陆俊赛前收了大连万达俱乐部20万元的贿赂。
“我后来听说广州队在那场比赛之前也给了陆俊钱,应该是5万。”范柏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这样说,他当时是《羊城体育》(现已停刊)总编辑,“但是大连给的更多,所以陆俊就偏向他们,这也让利彪很生气,少送钱的一方没有得到照顾。”其实,陆俊执法一场比赛收两家钱的传言在圈内一直广为流传,前上海中远老总王国林还曾因此事在赛后球场边让陆俊吃巴掌,并大骂“陆俊就是个骗子”。
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称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揭露陆俊收万达俱乐部20万。“这个文章是谁写的,我现在不方便说。”范柏祥在电话里说,他们当时只是客观报道这件事,“利彪说了什么,我们就登什么,完全都是原话。”
该报道一出,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陆俊与《羊城体育》一下子成了焦点。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羊城晚报》,索赔100万。与此同时,大连万达俱乐部也认为《羊城晚报》侵犯了名誉,要求赔偿1000万。
得知被起诉后,范柏祥联系其他几家媒体,要求他们提供录音和书面材料,并得到支持。只不过,那几家也没有利彪的直接录音,提供的材料是接到电话记者的证词录音,这也给《羊城体育》因证据不足输掉官司,埋下伏笔。
“其他几家媒体都承认利彪说过这样的话,但利彪却不承认了。”范柏祥说,当时足协的势力太大了,作为圈内人的利彪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也情有可原,“我不恨他,因为直到现在,他都不肯说当时的内幕。”
10月8日晚,记者曾拨通了利彪电话,但在得知采访目的后,他立刻挂断了电话。此后,他的手机也再无人接听。发短信过去,也没有回复。陆俊今年3月被带走调查时,利彪曾主动联系过范柏祥,“利彪也很感慨,他觉得中国足球太黑了,自己也深受其害。”
当事人:足协杀《羊》立威
陆俊最早是在广州东山区法院起诉《羊城体育》的,但法院以其理由不充分,不予受理。随后,陆俊又转投北京海淀区法院,并且最终胜诉。
审判长宣布的判决书中称:“《场外音》一文违反了新闻要求真实的原则;被告方提供的证明有第三者给他们打电话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庭的直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出的索赔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明显过高。”最后判决《羊城体育》报社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1783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打官司也有主客场,这确实挺讽刺的。在客场(广州东山区法院),陆俊没有赢,回到主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后反倒赢了。”范柏祥说。
据范柏祥介绍,《羊城体育》在法院判决之前曾和陆俊有过沟通,希望能够庭外和解,当时的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司长何慧娴、中国足协主席袁伟民都曾先后劝其“见好就收”,陆俊一度犹豫后选择坚挺。“万达俱乐部本来向我们索赔1000万,并在当时的大连市长薄熙来的直接关注下,万达俱乐部董事长王健林爽快地接受了本报的道歉,撤销了起诉。”范柏祥称,陆俊能够坚挺的原因是中国足协的大力支持,“陆俊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在一个团队的支持下对付我们。中国足协借陆俊这个案子,打压全国媒体。这样看来,陆俊也是足协打压媒体的牺牲品。”
至于中国足协打压媒体的原因,范柏祥认为跟之前的“渝沈假球案”全国媒体将矛头指向中国足协有关,“中国足协保守势力对媒体恨之入骨,《羊城体育》的失误对他们来讲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打赢官司后,陆俊将所获赔款全部捐给了自己的母校———北京体育大学,他在国内足坛的名声和威望因这场“胜利的官司”变得更加显赫,裁判之路也越走越顺,他当选为甲A联赛10年最佳裁判,两度荣获亚足联年度最佳裁判,并成为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法的裁判。
“我觉得这是一种(打官司)最好的方法,能够不光是给我一个交代,给关心我的新闻界还有球迷都有一个交代,我觉得庭下调解总有再让人说出一些话(的可能),反正我觉得还是让法律公公正正的,让大家能够看到,是什么就是什么,交给大家就完了。”陆俊当年接受央视采访,谈到同《羊城体育》打官司时曾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