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酱queen丶胸: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死刑官员曾锦春对话反腐学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42:39
南方周末:湖南巨贪是这样炼成的 发表时间:2011-3-25 19:05:00 阅读次数:115     所属分类:他人好文

博主按 昨天的《南方周末》刊登了反腐学者王明高对话湖南巨贪曾锦春的专题报道,我读完之后,感触很深。主要有四点感触:第一个感触就是国家刑罚对一个人的摧残和折磨是令人惊讶的,一个曾经在政治舞台上风光无限的纪委书记,一旦受到党和国家的纪律法律处分的时候,怎么就变得满头白发,连胡子和眉毛都变白了,可见,国家刑罚的严厉性、痛苦性;第二个感触是,一个纪委书记的权力怎么这么大?就是当地的市委书记也那他没有办法,一个党的纪委书记不仅要要管党员干部,而且还管那么多的领域,权力怎么这么大,难怪他会这么腐败,因此,曾锦春案件的爆发,多少也暴露了我们党在权力设置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管辖的范围太大了;第三个感触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那么多规定几乎是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都是写在纸上的欺骗官员和老百姓的文字游戏,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第四点感触是,我们国家的一些干部患上了人格分裂症,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他们在台上侃侃而谈反腐败,但是在台下却大搞腐败,大搞女人。

 

总之,我认为,现在的官员腐败已经深入膏盲,不断扩大,无孔不入,非常普遍,他们已经侵入国家的机体,就像癌细胞一样,不断地扩散,不断地吞噬这个国家的民心,老百姓对贪官深恶痛绝,在温总理的工作报告中,一谈到反腐败不能手软时,几千号代表就热烈鼓掌,他们是民心、民意的反应。我们党和国家如果再不真正深入地开展反腐败,如果还抱着那种“不反腐败,亡国,反腐败亡党”的错误论调,不仅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有危险,就是整个国家也会有灭亡的危险,即将会亡党亡国,以前的“中华民国”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是因为严重腐败而败在失去民心上。我一直坚信一个朴素的道理,我们党执政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于外部的政治力量的推翻,而是来自于自身的腐败,自己搞垮自己,现在那么多的腐败干部都是在挖我们党执政的墙角和根基,让我们党不断失去人民的信赖和认同。这些人整天就想着升官发财,努力为人民币服务,丧失了信仰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哪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啊?而这一切都是传统牧民政治的文化传统所铸就的,只有将中国从“牧民政治”推向“民主政治”,腐败才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因为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起来批评和监督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

 

南方周末:湖南巨贪是这样炼成的

 

2011-03-24 14:52   南方周末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整理南方周末记者李梁

 

    备受关注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20101230被执行枪决。曾锦春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等人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看望他,并与他进行了数次长谈。

 

    曾经霸气张扬的纪委书记曾锦春,狱中已是一个满头白发的羸弱老人。在即将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巨贪曾锦春》一书中,王明高这样描述:“他脸色苍老而憔悴,眼光麻木而呆滞,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都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50的距离,他走了近5分钟。

 

    作为曾经的纪委书记、如今的死刑犯,曾锦春的忏悔与辩解,于反腐制度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价值。

 

    对于如何监督纪委书记,他说,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而其他监督则流于形式。他坚持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一定要异地交流,后悔换届时让他当政协主席他却没去,也后悔要他到衡阳当纪委书记也没去,因为在新地方,他不敢大胆捞钱。

 

    在对话中,曾锦春对一审判决里的一句话———“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表示不满。他不断询问上诉改判死缓的机会有多大,对死亡的恐惧让他坐立不安。

 

    他仍然期望“组织给我一个机会,搞个释放”,让他回家侍奉老母亲。他说,如果他能重新选择职业,仍然想当纪委书记,“反更多的腐败”,现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第一次访问后,王明高等人专程去了曾锦春的老家汝城,看望了他86岁高龄的老母亲。昔日门庭若市的曾家四层楼房,如今门庭冷落,屋里一座一人高的豪华大钟,早已停止了摆动。得知儿子因贪污入狱后,曾母的眼睛哭瞎了。她专程托王明高一行,给曾锦春带去一袋自己种的花生和红薯干。

 

    看守所里写小说

 

    行贿人“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

 

    王明高:你的身体还好吧,吃住都怎么样?

 

    曾锦春:身体还好,只是有时候有点三叉神经痛,老毛病了,吃住都好。

 

    王明高:廉洁从政有三大忌:揽功、贪色、争名利。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些什么感触?

 

    曾锦春:我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天下无敌。2000年我提出这句话,当时的初衷是纪委干部首先管好自己。我当时已经是贪官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王明高:在看守所里,你还做了哪些思考?有没有写一些日记和回忆录警示后人?

 

    曾锦春: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在省看守所里写了一本小说。题目定为《贿孽》,35万字,内容主要是写我的受贿情况和情妇生活。看守所有人看了,说比《青瓷》写得好。

 

    王明高:你是什么时候入党的?大学毕业后有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锦春:我是1966329入党的,大二的时候,那一天我至今依然记得很清楚。我当时有个想法: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

 

    王明高:到现在,你认为心中最对不住的人是谁?

 

    曾锦春: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里,86岁了,我一天也没尽孝。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惟一的愿望就是好好孝顺母亲。

 

    我现在彻底想通了,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最终害了自己。

 

    王明高:能总结一下是什么原因让你一步步变质、走向犯罪的吗?

 

    曾锦春:不义之财不可取,侥幸之心不可有。送钱的老板没有一个好人,没有一个不是害你的。“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你拿了钱,替他办了事,他都讲出来了。对这些人要提高警惕,他要有事,按正规程序搞,不要搞私人感情、幕后交易。搞幕后交易,他就有办法对付你,结果连我没有的事他都讲有。

 

    我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有钱的。我想现在搞点钱,以后可以扶助他们。名利思想也影响了我。2001年我到桂阳去观光,看到古代一个三品官,当地老百姓为他竖碑立传,千古流芳。我也想多搞些钱,等退休后到家乡投资搞建设,让百姓为我立碑,流芳百世。

 

    王明高:家庭对你的影响有多大?

 

    曾锦春:我变腐败,老婆也有一定责任。她还代我收了别人的钱。儿子的需求也高,也影响了我走向犯罪。老板也是无孔不入,我不认识他,他就通过我儿子送钱,求我办事。他们收的钱很多没有经过我的手,钱拿了他们就花了。

 

    捷径可能是最坏的

 

    我给家里人的印象是廉洁,甚至是一毛不拔。

 

    王明高:你平常都是怎么花钱的?平时在家里用钱奢侈吗?

 

    曾锦春:我家连用自来水都是非常节约的,洗完脸的水要留着冲厕所,纸巾都要两面用,家里都很朴素。我的钱都投到矿里去了,家里现金存款总共才二十多万。

 

    王明高:你一共有几个情妇?她们对你的影响有多大?

 

    曾锦春:我当乡党委书记的时候,抗拒过很多诱惑,当县委书记时一个情妇都没有。主要是到郴州当纪委书记开始腐化的。卜某是第一个情妇,她利用我的关系,到处搞工程搞项目,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因为她父亲曾是我的老领导,临终前要我照顾好他女儿,我还了这个愿,以后就再没有来往了。

 

    王明高:你怎么评价自己的个性?这对你的人生产生了多大影响?

 

    曾锦春: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我特别争强好斗,我讲话一定算数的。事情搞成了很高兴,哪怕付出再多代价也在所不惜。

 

    王明高:你从县委书记到国土局局长、农办副主任,1995年当纪委书记,是不是过于顺利了?

 

    曾锦春:那时候我确实干得好,有点成绩。回想起来确实也太顺了。这让我骄傲自满,心理极度膨胀。走走弯路也好。现在想来,人生的捷径可能就是最坏的路。

 

    王明高:听说当时有朋友提醒你,反映你问题的人很多,要你在工作上注意。

 

    曾锦春:好朋友对我提意见,我知道是对我好。我当时还是警醒自己,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应付上级检查方面会更加注意。

 

    王明高:你老家建别墅,你出了多少钱?

 

    曾锦春:我给家里人的印象是廉洁,甚至是一毛不拔。建房我只出了6万块钱。我本来是可以一个人出钱的,当时我要他们出钱,所以他们恨我。本想等我把矿开好后再给家里一大笔钱的。我没有给家人太多好处,只安排好了他们的小孩子参加工作,但直接的好处没有。

红包上交都是“做做样子”

 

    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

 

    王明高:关于李大伦(原郴州市委书记)的情况,你当时知不知道?

 

    曾锦春:我最早知道一些。有个在广州的嘉禾人称掌握了李大伦一些受贿的情况,称自己和中纪委的人有关系,50万元才能摆平。李大伦对我说,你赶紧把这个案破了。后来就把这个人抓起来了。

 

    李大伦不清楚我搞矿山收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他搞房地产和工程收了多少钱。他儿子在永兴县搞房地产工程,几百套房卖不出去,就要县里各单位分配卖房,要单位拨款。还有市工商局办公楼和几条路的开发,李大伦都插手。

 

    王明高:你是怎么看郴州市原市委班子系列腐败案的?

 

    曾锦春: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带好头,到处插手招投标、工程。当时在郴州,人、财、物都是书记说了算。

 

    王明高:你认为,制度建设上存在哪些问题?

 

    曾锦春: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当时郴州提拔干部都要按“一把手”书记意思办,先是组织部按书记的意思召开部务会,然后是书记办公会,书记同意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就是形式而已,党管干部实质上成了“一把手”管干部。

 

    还有个重要问题是谁来监督纪委书记、纪委干部。我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纪委应该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但对纪委书记,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李大伦作为市委书记多少有些违纪,他也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对于人大、政协和群众来说,纪委是党内的事,我当纪委书记的时候要搞什么就搞什么。

 

    王明高,请就你的经历,谈谈监督纪委书记存在的问题。

 

    曾锦春:第一,纪委的权力越来越大。连任用选拔干部都要通过纪委讨论通过,虽然是形式,但纪委也是起作用的。第二,在郴州,纪委书记同时是当地大要案协调小组组长,除了管纪委监察工作外,还管起公检法来了,容易从中捞好处。

 

    第三,在郴州,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是纪委书记,建筑领域是赚钱的地方,这给了纪委书记一个依法腐败的平台。第四,郴州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也是纪委书记。组织上给了我平台,我纪委书记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介入其他领域搞腐败。

 

    王明高:你认为有什么办法加强对纪委和纪委书记的监督?

 

    曾锦春:还是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其他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威慑作用。

 

    就我的教训来说,一是党委分工上,不要让纪委书记插手别的事。二是纪委书记任职不能超过两届,更不能在本地任职超过两届。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要异地交流,在本地任职时间长了关系多了,纪委工作就不好开展。我后悔换届的时候要我去当政协主席而没去,也后悔要我到衡阳当纪委书记也没去。如果去的话,新地方我不熟,不会大胆去收钱。

 

    上级纪委应该直接对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专门成立监督局,只监督纪委工作。郴州市委常委会开民主生活会也是流于形式,都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人都是有感情的,对提意见的人一般很反感,从来没有人敢对我的工作提意见。

 

    腐败确实是大问题,但腐败不是一个人在搞,只要稍微有点权,都会去搞。我想,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搞几年就没有了,发财是一世的。市委书记在搞,我们也搞,没有什么大错的,只要书记把握大局就可以了。

 

    王明高:你认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怎么样?

 

    曾锦春:有作用,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领导干部财产必须申报。我的钱绝大多数都投在矿里,是以亲戚名义投的,申报时不会讲出去。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没有回报的忙我一般不帮,帮忙有风险的。王明高:你对自己的案子还有什么想说的?

 

    曾锦春:第一点,我想让组织考虑我的立功,举报了郴州市工商局原局长。但检察官说,纪委书记举报,不算立功。说我引起的民愤极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这点我不认同。我又没有杀人放火、抢劫,怎么能叫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我查处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有150多个,正科级干部上千个,肯定得罪了很多人,他们对我有怨言。有个农民向省委书记写遗书,说我支持他们村里的矿山,完全没有这回事。后来一些人还组成了“举报联盟”,到处讲我的坏话,我被抓后,他们从北京打电话,组织郴州的一些人放鞭炮,组织腰鼓队,写标语,请记者。这些人是否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呢?我老家村里还有三百多农民写联名信替我求情,这又能不能代表人民群众呢?

 

    王明高:外界传闻说一些矿山和企业交40万元,就能得到纪委挂牌保护?

 

    曾锦春:那都是造谣。牌子是有的,但是省里要求的,是免费的,不收一分钱。

 

    王明高:你动用“双规”是否都是按程序走的?

 

    曾锦春:绝对都是按程序走的,有档案可查的。

 

    王明高:如果有机会让你重新选择职业的话,你会怎样选择?曾锦春:我还是会选择当纪委书记,可以为民做很多实事,只要不谋私的话,我可以反更多的腐败。我再去当纪委书记的话,可以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我知道腐败的高发区,一是工程投标,另一个是人事调动。人事调动是最大的腐败,司法也是易发区、高发区。公路建设也是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润,建筑工程是百分之二十的利润。

 

    王明高:有没有关系好的人找你帮忙,但没有任何回报的,你帮过这种忙吗?

 

    曾锦春:没有回报的忙我一般不帮,帮忙有风险的,除非找我的人对我有恩。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王明高:有人说你在位时上班都很忙,办公室门口经常要排长队?

 

    曾锦春:上班时我办公室像赶集一样,真的是门庭若市!找我帮忙的人不少。

 

    每次收了钱都心惊肉跳,连鸟叫我都怕

 

    我信迷信,我老婆也信,我还安慰她别太担心,其实我更信。

 

    王明高:一些什么样的思想或者书籍曾经影响过你?

 

    曾锦春:有些权术思想影响了我。第一,当官要学会用权的艺术。我当书记三年内把乡党委书记和科局一把手都调整了,重要岗位都安排自己的人。郴县有个计生委主任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他换到工会当主席去了。第二,笼络人心,尽量多说好话,带目的地去关心别人。郴州市招标办主任因赌博被公安局抓了,我保护他,没有追究他。招标办主任抓住了,整个招标工作我就得心应手了。

 

    我当纪委书记后,每个干部每年发7000元福利,纪委常委每人一台专车。纪委地位提高了,提拔干部也有了便利。

 

    上世纪90年代我去邻省一个区考察。当时我们闲谈时,他们一个副书记说:“红包收得多,说明我与群众关系好。”这个对我影响很大,原本是去考察他们纪委工作先进经验的,反而助长了我大胆收红包的心理。

 

    王明高:你现在心里最想的是什么?

 

    曾锦春:我每天都在希望和等待中度过,希望改判。只能听天由命。我有一些立功的表现,“经济犯不判死刑”。

 

    王明高:你迷信吗,算过命吗?

 

    曾锦春:其实每次收了人家的钱都心惊肉跳,连鸟叫我都怕,喜鹊叫好,乌鸦叫祸。我信迷信,我老婆也信,我还安慰她别太担心,其实我更信。我血压高也是长期担惊受怕所导致。

 

    王明高:你还有什么要求?

 

曾锦春: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机会,搞个释放,我就回到老家,到农村去,侍奉我的老母亲。

 

曾锦春自述

 

    上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大潮猛烈冲击着社会,打开窗户,苍蝇、蚊子也随空气乘虚而入。当时我给市纪委干部上课,强调“管住自己,天下无敌”。可惜我自己反倒没有管住自己。

 

    有一次我去看望1970年代的临武县老县委书记,我当过他秘书,由于在位时,他的三个小孩子都没安排好工作,现在都下岗了。他只得请我帮忙,真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想我不能像他,有权便要用足,不要过期作废,再来后悔。早些年我都要去给原郴州地区一位老领导拜年。我了解他和子女的经济状况,他的子女因为没有钱经常吵架,闹得家庭不和睦。

 

    每年的全市老干部座谈会我都参加,有时会个别与他们交谈,当谈到在位时门庭若市,离退休后冷冷清清,真是人走茶凉。我想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我退休后要去赚钱,去开矿,可到有股份的地方当顾问,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1997年春节,临武县统战部一个副部长到我家拜年,拿来一个1000元的红包。我和我老婆开始不肯收。他说:“两瓶酒、两条烟,超过1000元。你不吃酒,不抽烟,送你还不好处理。一个红包方便多了。”我听了他的话,感到在理,收下了红包。缺口一打开,几年来便收了红包礼金一百多万。

 

    郴州是全国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对党政干部参股办矿、办企业,中央、省市也有规定,可我反其道而行之,认为自己懂点采矿的知识,挖空心思在7个地方参股办矿,有时自己去看地形,出谋划策。为了办矿收受大额贿赂,投资2007万办矿,分红利达1000多万元。每年全市都要搞矿山整顿,可我查别人,不查自己,认为虽然违纪,但客观上起了推动矿上开发,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最开始时,我也曾经抵制住了一些诱惑。记得在花塘公社当党委书记时,一次下大队工作,有个当招待的女孩,二十五六岁,长得很漂亮,对我明显就有那种意思,给我送茶时,时常在我手上捏两下,有事没事常到公社办公室找我。有次我在驻点的村子里,她又找来,坐在床上,还说没事就不能来坐一坐啊。我知道她的意思,态度强硬地把她赶走了。1993,我在郴县当县长时,有一次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是我在临武县蹲点时的大队队长,说在酒店房间里等我。当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如今楚楚动人,她想请我帮忙调动一下工作,由县文化馆调到县劳动局,接下来她讲自己感情生活失败,离婚后孤身一人。之后经常来找我,眉目传情,但我都拒绝了。为什么那时自己能约束自己,抵住各种诱惑呢?主要是当时有理想,有抱负,思想纯真,身在基层,想干出一番事业,得到领导和组织肯定,从而升到更高位置。可随着职位升迁,手中权力越来越大,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2001年底,我参加郴州在深圳的招商引资会,晚上被邀请参加

 

  一家高科技公司董事长的宴席,吃的是鲍鱼龙虾,喝的是路易十三,饭后又去桑拿,服务小姐个个年轻漂亮,之后还去卡拉OK,听说招待费一套下来花费三万多。再看那些老板,坐的不是奔驰就是宝马,身边还有漂亮的“小蜜”,大大方方,毫无压抑的感觉,人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

 

  我当时心想,自己虽是个厅级干部,一年工资也许不够他们一晚上的开销。要搞钱只有在退位之前搞,自己只有几年时间就要退了。回到郴州后,我收钱的欲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不久就收了几个矿老板和建筑商的几百万元。

 

  纪委对党内干部有随时监督的权力,郴州市委、市政府领导谁有问题,市纪委可以直接向省纪委汇报,所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和市纪委都有惧怕心理,一般不管市纪委的事,免得给自己惹麻烦。这样,市纪委就成了一个除上级纪委外无人敢管的特权部门。

 

  送钱给我的干部,我可以让他们升职,对那些不听招呼,妨碍我利益的干部,我也可以利用权力予以打击,排除异己。法纪变成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变成打击对立面的威力无比的武器。权力出租最后演绎成官商勾结、官色勾结。我的情妇有哪个是有真感情的?我的几个干儿子有谁真正是拿我当爹的,还有那么多老板、朋友,甚至亲戚,又有谁真正会为我两肋插刀呢?我出事后,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基本上都把刀插到我的两肋来了。

本报首发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

(2011-03-21 09:51:03) 转载 标签:

杂谈

 

“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巨贪曾锦春(封面)

  本报记者历时两年狱中独家采访曾锦春 剖析其腐败堕落的人生不归路
  
  本报首发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
  
  本报记者 蒋伟/文 伏志勇/图
  
  编者按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此之前,《法制周报》记者历时两年,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调研采访,并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详细采访记录了他由一个贫寒农家子弟到党的领导干部,到一步步变成疯狂的掌权者的经历,剖析了他思想堕落的人生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此次调研采访的成果,形成了《巨贪曾锦春》一书,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以及在狱中的思考等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为该书作序,省纪委常委唐东平为该书写了跋。
  
  “我以自己的罪行和血的教训,告诫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告诫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本期《法制周报》刊发“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上篇)”,这是他自2006年9月19日被“两规”后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披露自己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用曾锦春的狱中反思和忏悔告诫更多的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曾锦春案的深刻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被谈话人: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我没对父亲尽一天孝,这是报应”
  
  “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这是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这让我终生遗憾。”——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现在,你感到心中最愧对的人是谁?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的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里,八十六岁了,我一天孝也没有尽。以前我要把她接到郴州来住,她说住不惯,我就每年给一点钱给她,没有多少时间去看望她。最遗憾的是我没来得及好好孝敬她,她为我劳累了一生,到现在还在为我操劳,不能安享晚年,这是我的大不孝……
  
  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对父母亲不孝的人,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老板,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早晚都会遭报应。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他患的是高血压,送到县医院也没有好转,变成植物人了,我当时在长沙开会,想把父亲转移到郴州的大医院抢救,最后没来得及就去世了。这是个报应,这是个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流泪)当时我已经是纪委书记,已经有了钱,也有了权,但是一直没有去尽孝,所以要遭报应。我没有给父亲尽一天的孝,都是我的妹妹在照顾他,这让我终生遗憾……
  
  这是我们看到曾锦春第一次流泪,那张写满悲伤和悔恨的脸上,浑黄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了出来,他立即侧过身去擦干……
  
  《法制周报》: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可惜你已经追悔莫及了。过一段时间,我们会去你汝城老家,到时我们去看望你的母亲。
  
  曾:那太感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捎句话给我母亲,就说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得好,身体也好,让她不要担心,要她老人家好好保重身体……
  
  曾锦春被抓后,其亲友对曾母隐瞒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曾母老是问电视上怎么看不到儿子了。知道儿子贪赃枉法入狱后,她的眼睛都快哭瞎了,但这位坚强的母亲却托人叮嘱儿子:“要好好保重身体,在监狱要听干部的话,好好改造,娘等你出来……”
  
  曾:唉,我现在真可以说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啊!曾国藩说过,小孩子好的话,没钱也有钱,小孩子不好的话,有钱也没钱。 
  
  曾国藩是个真正成功的人。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现在彻底想通了,钱多了没用,钱害死人。我一个人能吃多少花多少,我还有退休金养老金。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贪),最终害了自己。
  
  《法制周报》:你说得对,你要早有这种认识就好了。贪并不能使子女和家庭幸福,相反只会害了子女,毁了家庭。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他在家书中写道:“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几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凡人皆有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这种思想境界的确很难得。
  
  “我思想深处还是
  
  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你从小受过很多苦,刚工作时经历过很多坎坷,能否谈谈你的人生经历?
  
  曾:小时候家里穷,从小父亲就告诫我,“学有所成,事有所成”。父亲是小学教师,家务活都是母亲干,家里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我是老二,干的活最多,小时候我每天要去山上砍柴,帮忙干活,家里没什么吃的,就去田沟里抓泥鳅捉鱼吃。
  
  冬天很冷,下大雪,我身上生了疮,还要到山上去挖草药。我1958年考上了汝城县二中,吃的主要是红薯。后来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我从没有回想过这些苦日子,要是能多忆苦思甜,对自己也是个警醒,人不要那么贪婪……
  
  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年暑假我跟村里人到广东帮人收割稻谷,干了一个星期,得了十斤米、二十斤木薯。那时候我又小又瘦,没人愿意跟我一组,是有村民看我很可怜,才肯带我一起出去。
  
  1968年从湖南师院中文系毕业后,我先被分配到省革委会人保处管档案。后来,临武二中需要一个年轻人去当老师并兼团委书记,我就被选去当了老师,教高中语文。
  
  我当时心里不想当老师,只想搞行政工作能当官。我在学校被评为“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还写了文章在《湖南日报》上发表,当时的临武县委书记看到了我写的文章,把我调到了县委办当秘书,再后来担任县委办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一步步走上来。
  
  《法制周报》:在你的成长过程中,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曾:小时候,我父亲送给我两句话:“学有所成,事有所成”,我当时不太理解,就写在本子上背了下来。等我考上大学了,当时心想,应该是“学有所成”了。但“事有所成”,我当时就只有猜了,应该是要我做大事吧。所以我从小就想做大事,想出人头地。我当纪委书记之前,确确实实是在拼命工作。
  
  我父亲在我上高二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对我的影响特别大。他说:“现在是共产党执政,你光成绩好政治不进步没用,你要想事有所成就得入党。”那年暑假我没回家,为了表现好,就在学校到处参加活动,当年就入了团,上大学时很早就入了党。
  
  《法制周报》:当时大学毕业后有过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我是1966年3月29日入党的,大二的时候,那一天我至今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一个班上只有两个党员,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虽然家里穷,在班上也属于年纪比较小的学生,大家对我的评价都是淳朴、单纯、品学兼优,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奢求,就是想毕业之后能有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我父亲当了一辈子的教师,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生,发不了财,做的事情也很琐碎。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这样才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大学毕业之后的月工资是42.5元,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都拿不到那么多钱。村里出了我这个大学生,大家都说我们家的祖坟立对了。当时我也是很得意和高兴的。
  
  曾锦春言语中毫不避讳自己一直以来升官发财的想法。对曾锦春来说,升官发财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这从一开始就为他埋下了危险和隐患。一旦失去了信念,当诱惑摆在面前时,贪婪和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记者手记
  
  狱中的曾锦春如行尸走肉
  
  2006年9月19日,是曾锦春永生难忘的日子。
  
  当天下午,湖南省纪委正式对曾锦春实施“两规”。
  
  被省纪委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时,他面无表情,大脑似被一声惊雷震过,心想一切都完了……
  
  走出市委大门时,有熟人想跟他打招呼,他故意装作没看见,竭力保留昔日纪委书记的最后一丝尊严。
  
  临走前,他眉头紧锁,回头留恋地望了一眼,出入了十一年的市委大院突然显得那样陌生。曾锦春觉得自己顷刻间成了行尸走肉,身外的一切繁华与虚荣都不属于自己了,剩下的只是心中的忐忑与惊慌。
  
  震惊、恐惧、惊慌、绝望、悔恨、悲痛、不安……
  
  从这一刻开始,曾锦春失去了自由,始终处于内心的痛苦挣扎与煎熬中,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两年后,2008年初冬的一天,我们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他时,他已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脸色苍老而憔悴,眼神麻木而呆滞。眼前这位羸弱的老人,与昔日霸道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判若两人,让我们唏嘘不已。
  
  他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哐——当……”
  
  “哐——当……”铁镣拖在坚硬的水泥地面,有节奏地发出刺耳而惊人心魂的声响,这种声音在此后的数次谈话中始终强烈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从这天开始,我们与曾锦春开始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这是他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坦陈自己的心路变化历程,详细解读他由一个有着艰辛童年的农家子弟一步步变成疯狂的腐败分子和思想堕落的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
  
  “虫果生也,虫成而果溃”。其实隐患的种子在曾锦春的人生中早早地就埋下了:他一心想当官,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功利心和贪欲让他把做官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正是童年的苦难经历和名利享乐思想,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念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从违纪逐渐堕落到违法。”
  
  原临武县委的一位老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曾锦春的私心太重,做事功利心很强,不适合担任领导干部,他做好事在老百姓心中留下好印象,其真实目的,要么是为了快点上爬升官,要么是为了一己私利。
  
  68岁的曾宪法是曾锦春从小学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之后又一起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他仅仅跟曾锦春见过两次面,对老同学的记忆仍然停留在前半生,当他在电视里看到曾锦春一审宣判时,不敢相信,曾经点煤油灯彻夜苦读,老实本分、不贪小便宜、思想上进的曾锦春怎么变得这么坏了。他感叹老同学曾锦春本应该跟自己一样,含饴弄孙,颐养天年。
  
  狱中的曾锦春悔之晚矣。谈到伤心处,曾锦春突然痛哭流涕:“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老母亲,我真希望将来有机会回老家去侍奉老母亲。”他最大的遗憾,是还未来得及孝敬住在老家86岁的母亲,还没让母亲享过一天福。
  
  实际上,曾锦春每次收了人家的钱,总是心惊肉跳,他说自己的高血压也与大量犯罪有关,是长期担惊受怕所致。“最痛苦的感受是心慌,好像一切都是空荡荡的,一切都完了,精神上的心慌,让我一直以来就是担惊受怕。”
  
  他每天都在牢房里,抓着窗户看外面的松树,想着要是像这棵松树一样常青该多好,风雨来了都不怕,看到花儿凋谢,都会心酸好一阵子。他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内心很脆弱。
  
  “要死就死,要活就活。有时候想开了,有时候又想不开,想不开的时候很痛苦,想开了就像解脱了一样,内心很矛盾,每天都在苦苦地挣扎。”
  
  人对死亡有着天然的恐惧,曾锦春尤甚。窗外那几朵浅白的小花,在夕阳里摇曳出令人垂泪的凄凉。
  
  落马前,在他眼中,很多花永远是为自己开放的,从没有在意过花开花谢、春去秋来,而现在,他已经感到了生命的凋谢。
  
  谈话中,我们明显能感觉到,曾锦春对死亡的恐惧与日俱增,他渴望改判,留恋人生,这一切却又无法预知。这种恐惧和焦虑,心灵的挣扎和矛盾,已经让他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他第一次感到与死亡的距离这么近,自由对他来说是那么的遥远和奢侈。家和母亲成了他最后的港湾,一棵常青的松树唤起了他对生命的渴望;花开花落,让他感到了生命的美好与珍贵,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心酸、悲痛与悔恨……
  
  书讯
  
  纪实作品
  
  《巨贪曾锦春》出版
  
  本报讯(记者蒋伟通讯员刘峰颖)记者从湖南文艺出版社获悉,反映曾锦春腐败案的纪实作品《巨贪曾锦春》一书于3月18日上市。
  
  曾锦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腐败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丧心病狂利用手中权力,动不动就对人采取“两规”,整人捞钱;大肆插手矿山,大揽矿权,牟取暴利……其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该书是由相关部门独家授权,详尽、真实、系统、全面披露曾锦春腐败案的权威版本。该书作者在曾锦春行刑前数次与曾锦春长时间对话,对曾锦春本人的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入挖掘,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的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法制周报》记者 蒋伟 /  伏志勇 /

 

  “名利享乐的思想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特别是快到任的几年里,收钱简直到红了眼、发了疯的地步,成了典型的利令智昏。现在回想起来,收了那么多贿赂,终究是担惊受怕的日子多,真正开心的时间少,到了夜晚很少安心睡觉,经常噩梦连连。”——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编者按:本报上期头版头条刊发《曾锦春的刑前对话》(上篇),首次披露了曾锦春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许多读者纷纷来电表达自己的看法。一位读者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曾锦春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忏悔,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回过头来讲,要钱有什么用,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曾锦春在狱中忏悔说,“我现在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后悔,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我害了家庭、害了子女、害了一个家族,给纪委和党抹了黑,悔不当初啊……”

 

  《法制周报》本期继续推出《曾锦春的刑前对话》(下篇),对曾锦春的腐败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和思考,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也给手握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广大党员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被谈话人: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

 

  《法制周报》:你怎么评价自己?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特别争强好斗。我讲话是一定要算数的,事情搞成了很高兴,哪怕付出再多的代价也在所不  (实时A/H股行情) 惜。

 

  《法制周报》:工作中,你最喜欢什么性格的人,最讨厌什么样的人?

 

  曾:我最喜欢心直口快的人,讨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搞名堂的人。

 

  《法制周报》:外人都说你比较霸道,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曾:人受了挫折之后,想清楚之后,是最清醒的。现在这个时候的我,是最清醒的,原来的我很糊涂,(心理)比较膨胀,目空一切。

 

  《法制周报》:假如你没有出事,你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的人吗?

 

  曾:我是一个愚蠢的人。我认为没出事的话,还算成功,但是现在已经出事了,也就是失败了。

 

  《法制周报》:你在官场三十多年,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你最感到欣慰的是哪个阶段?

 

  曾:从1995 年到2000 年,担任郴州市第一任纪委书记期间,是我最欣慰的。

 

  《法制周报》:你认为工作得到上级组织和老百姓的一致认可,是什么时候?

 

  曾:我当郴州市国土局局长和农办副主任、郴县(今郴州市苏仙区)县长时,大家都认可我。当时我还是想搞点政绩出来的。

 

  《法制周报》:从你的历程看,1995 年就当上了市纪委书记,是不是过于顺利?

 

  曾:那时候我确实干得好,有点成绩。

 

  回想起来也确实太顺了,以前有段不顺,后来太顺太得志,这让我骄傲自满,心理极度膨胀。

 

  《法制周报》:你在仕途上受过一些挫折,当时是怎么想的?

 

  曾:我从临武县委书记到市国土局当局长,组建郴州市国土局,后来当市农办副主任。当时我还年轻,才三十多岁。我有想法,想在新地方干出点成绩出来。现在想来,人生的捷径可能就是最坏的路。

 

  《法制周报》:听说当时有朋友提醒你,反映你问题的人也很多,要你在工作上注意按规定办事,但你没有听,还一口咬定没有问题。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曾:我当时想,反正查不到就没有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当好朋友对我个人提意见的时候,我知道这是对我好。我当时还是考虑了一下,不是警醒自己收手,而是警醒自己如何应付上级检查。

 

  《法制周报》:老家建别墅,你出了多少钱?

 

  曾:我给家里人的印象是廉洁,甚至是一毛不拔,建房我只出了六万块钱。按人头数八兄妹每人两万块,一个小孩参加工作的每人出两万元建房,两个小孩参加工作的就是四万,所以我是出了六万元用于家里建房。

 

  我本来是可以一个人出钱的,当时我要他们出钱,所以他们恨我。我的钱都在矿里,本来是想等我把矿开好了以后,再给家里一大笔钱的。我没有给家里人太多好处,只安排好了他们的小孩参加工作,但直接的好处没有。

 

  “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有带好头”

 

  《法制周报》:关于李大伦的情况,你当时知不知道?

 

  曾:我最早知道一些。有个在广州的嘉禾人称掌握了李大伦的一些受贿情况,称自己跟中纪委的人有关系,要50 万才能摆平。他是书记,要维护威信。李大伦对我说,你要赶紧把这个案子破了。后来就把这个人抓起来了。

 

  我搞矿山,他并不清楚,谁也不知道谁的事情。他不知道我搞矿山收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他搞房地产和工程收了多少钱。

 

  他的儿子在永兴县搞房地产工程,几百套房子卖不出去,就要县里各单位分配买房,要单位拨款,实际上是李大伦的意思。还有市工商局办公楼和几条路的开发,李大伦都插手,我才觉得他有问题。我当时对雷渊利、樊甲生的情况也并不清楚。

 

  《法制周报》:你怎么评价李大伦?

 

  曾:他和我差不多,特别霸道。

 

  《法制周报》:你是怎么看郴州市原市委班子系列腐败案的?

 

  曾:李大伦作为班长、书记,他对郴州系列腐败案是负有责任的。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有带好头,到处插手招投标、插手工程,当时在郴州,人、财、物都是书记说了算。市委书记的权肯定比纪委书记大,制约市委书记肯定比制约纪委书记难,市委书记对纪委书记不满意可以换掉你。所以同级监督很难,需要上级加强监督。

 

  “谁来监督纪委书记”

 

  《法制周报》:你认为现在的制度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曾:现在的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有制度不落实,制度就成了映在墙壁上的月亮。现在某些领导干部讲形式的时候多,比如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的时候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我当了十一年市纪委书记,一共交了十五万多。当时郴州提拔干部,实际上是按“一把手”书记的意思办,先是组织部按照书记的意思召开部务会,然后是书记办公会,经过书记同意后再召开市委常委会,这就只是形式而已了。只有极个别的干部提拔时,有常委意见大,会讲得很清楚,不适合担任这个职位。绝大部分干部基本上都是李大伦书记说了算。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谁来监督纪委?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这是个监督盲区。

 

  当时李大伦作为市委书记多少有点违纪,他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我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有点忘乎所以了。

 

  《法制周报》: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权力的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容易使权力行使者蜕变,使权力成为权力拥有者的犯罪工具。你认为应如何加强对纪委和纪委书记的监督?

 

  曾:还是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

 

  我作为市纪委书记,可以对郴州的公检法施加影响,对市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都能采取措施,这些权力我没有正确使用。纪委应该只管本职工作,只管纪委的事,要忠于职守,不属于纪委的事情不要去管,什么招标、矿山,纪委都没有权力去管。这就是滥用职权,不能够按照纪委的职责办事,就肯定有不良企图。

 

  就我的教训来说,有两点值得总结:

 

  第一,在党委分工上,不要让纪委书记插手别的事情,纪委工作要严格按照纪委的职责办事。

 

  第二,纪委书记任职不能超过两届,更不能在本地任职超过两届,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要异地交流,在本地任职时间长关系多了,纪委工作就不好开展了。无论工作好坏,做得好的要奖励,做得差的要惩罚。

 

  我建议中纪委直接对下面的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专门成立监督局,监督纪委工作。现在很多时候讲好话的居多,对一些问题轻描淡写,或者只建议一下。李大伦在位时,郴州市委常委会开民主生活会是流于形式,李大伦让大家提意见,都是唱他的赞歌,有点意见的也只是提建议,轻描淡写,从来没有人重点讲过存在的问题。

 

  我有时也在民主生活会上讲一讲,也从来没有人提什么意见。老是每个人发言,最后李大伦作总结,都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缺乏一针见血反映问题的话。

 

  人都是有感情的,对提意见的人一般很反感,从来没有人敢对我的工作提意见,顶多只是说一句希望工作做得更好。

 

  《法制周报》:对于正在岗的领导干部,为避免走上犯罪道路,你有什么话想对他们说?

 

  曾:不义之财不可取,侥幸之心不可有。这是我的深刻教训。

 

  除了工资和应得的奖金福利外,都是不义之财,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拿的不要拿,伸手必被捉。

 

  在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期间,省纪委查了我三次,都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我矿山的股份都是以亲戚的名义投的,查不出,我也存有侥幸之心,反正以亲戚的名义查不出。

 

  我总以为没有一对一的证据就没事。如果有两个人来送钱,我肯定不会要,我总想一个人送钱、一对一的关系,没有人知道,侥幸心理让我认为没有关系。要是有害怕心理就好了,可惜的是侥幸心理大于害怕心理。

 

  我作为市纪委书记,经常做反腐败的报告,我当时想,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搞几年就没有了,发财是一世的,有钱好办事。

 

  是侥幸心理让我走上了错误的道路。2000 年面临换届,本来要把我调到衡阳市担任纪委书记,我想要照顾家人,就不愿意去。如果那次换届,我没有继续在郴州担任纪委书记,就应该没事了,不会犯这么大的错,发展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记者手记

 

  忘不了曾锦春母亲的泪眼

 

  2009 2月底的一天,我们来到湘粤赣三省交界的汝城,这里早已是春暖花开,道路两旁开满了桃花和梨花。曾锦春的家在汝城县附城乡斗山村铜坡店组,离县城不远。我们此行是去看望曾锦春86岁高龄的老母亲。

 

  车窗外春意盎然,一派生机,我们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汝城县是全国贫困县,被称为“老、少、边、穷”地区,民风淳朴。吉普车顺着乡村公路前行,两边是低矮的瓦房,小块小块的农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丘。大约二十分钟后,我们远远看见一片稀疏的村落里有一幢四层“洋房”,这就是曾家。这个院落由一人多高的砖墙围着,院子里有花坛、水池、小桥、盆景、凉亭,只有一扇大铁门与外面相通。曾锦春的母亲和村支书在家门口迎接我们。曾母这年86岁,一脸慈祥,不停地拿瓜子、花生给我们吃,同时眼泪不停地往下流。我们与老人家正面坐定,看着她那双红肿的眼睛,便知道老人家是经常哭的。我们想,“人老泪少”,老人家有这么多泪,心里肯定是苦到了极限。

 

  曾锦春幼年家境贫寒,为了帮助家里积肥,曾锦春拾狗粪、捡牛粪,什么事都做。但他聪明好学,成绩很好,一直读到湖南师院毕业。读大学二年级时,他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他当过工人、教师、乡干部、乡党委书记,后来当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

 

  在与老人家交谈的时候,我们环顾了一下这个复合式的大客厅,高大宽敞,不少地方用的是上等的石料。一座一人高的大钟已停止摆动,意味着这个家庭失去了往日的热闹,也似乎暗示着这幢房屋的“主人”戏剧般地拉下了政治舞台的“大幕”。客厅上方是一张全家福,这张照片是2001 年曾锦春在家时和家人一起在曾家祠堂照的。

 

  照片上的曾锦春意气风发,一大家十几口人其乐融融。看到相框上有些灰尘,老人家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看到儿子的照片,老人家又恸哭起来。

 

  离开曾家大厅,我们在院落大门口观望,这幢十分气派的“洋房”不少窗户外都装有空调挂机,在这个贫困山村里,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这幢房子是2004 年建的,2005 年过年时曾锦春在家里呆了三天,郴州市一些地方的干部和老板前来贺喜拜年,车水马龙,络绎不绝。而现在,这幢房子很少有人往来,显得十分冷清,使人感到有些压抑。

 

  曾母那双老泪纵横的眼睛,让人悲叹而又无比伤感,我们不忍心过多打扰这样一位母亲,不忍心引起一位老母亲太多痛苦的回忆,便告辞了曾家,老人在门口久久目送我们,眼神里充满了期待与无奈……

 

  在走访曾母许多天之后,老人家的那双泪眼仍时常在我们脑海里浮现。曾母是平凡的,她像千千万万的普通母亲一样,用善良的心和勤劳的手抚养子女成人;曾母也是不幸的,她为自己的儿子贪赃枉法犯了大罪而蒙羞,在“老弯了腰”的时候还“抬不起头”。曾母的泪不仅源自母亲对儿子无限的爱,也源自一种永远无法抚平的追悔和痛楚……

 “死了倒好,或许可以减轻我的罪孽”

 

  “我父亲一生就是个穷教书匠,受这种影响,我特别不想教书。我的想法是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尽管我经常发表文章写的是为人民服务,其实脑子里想的还是怎么当官。”

 

  ——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我还想当纪委书记”

 

  《法制周报》:如果有机会让你重新选择职业的话,你会怎样选择?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我还是会选择当纪委书记,当纪委书记可以为民做很多实事,只要不谋私的话,我可以反更多的腐败。

 

  《法制周报》:你为什么不重新选择做农民、工人、老师,或其他?

 

  曾:我不想当农民,因为当农民太苦太累太穷。当工人和老师没有什么权力。

 

  (这个时候,曾锦春想到的依然是得到权力,这令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愕然。)

 

  《法制周报》:假如你再当纪委书记,你会怎么做?

 

  曾:我知道腐败的高发区,一个是工程招投标,一个是吏治腐败。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也是易发区、高发区。我就知道怎样去反腐。(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公路建设也是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的利润,建筑工程是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容易产生腐败。

 

  《法制周报》:你怎么预防吏治方面的腐败?

 

  曾:用人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对领导干部经常搞民意调查,并定期公布。考察干部最好是明察暗访。纪委审查时必须实事求是,对群众有反映、有问题的干部一定要敢于否认,不要怕得罪书记。

 

  《法制周报》:有没有关系比较好的人找你帮忙,但没有任何回报的,你帮过这种忙吗?

 

  曾:没有回报的忙我一般不帮,帮忙是有风险的,除非找我帮忙的人对我有恩。

 

  《法制周报》:你为什么对矿山最感兴趣?

 

  曾:我对煤矿不感兴趣,对有色金属矿特别感兴趣。1973 年到1980 年,我到临武县花塘乡(公社)当党委书记,乡(公社)里开过有色金属矿,那时我所在的乡(公社)就赚了两百多万元,是全省的学习榜样。开煤矿事故多、风险大,有色金属矿风险小、赚钱多。

 

  《法制周报》:是否有利用“两规”权力压制别人,当“两规”对象妥协让步以后,你又解除“两规”措施的情况?

 

  曾:当然有。郴州市煤炭局一个副局长不听招呼,要关我打招呼的一个煤矿,我要对他实施“两规”,但我的一个侄子跟我讲,那个副局长没有什么问题。同时,那个副局长也马上妥协让了步,所以第二天我就指示暂缓对那个副局长实施“两规”。

 

  《法制周报》:你被抓后,郴州有很多人放鞭炮,这个情况你知不知道?

 

  曾:我在纪委书记这个位置上查了一百五十多个处级干部,得罪的人太多。有些是别有用心的人组织的,有些当然也不排除是受冤屈的。

 

  (曾锦春认为“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搞几年就没有了,发财是一世的,有钱好办事”,这种心理注定了他的人生悲剧。)

 

  “省纪委宣布

 

  开除我的党籍时我哭了”

 

  《法制周报》:还记得你是从哪一天失去自由的吗?

 

  曾:我2006 9 19 日被省纪委带走,当时已感觉到早晚会事发的。

 

  《法制周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不是你早就有预感了?

 

  曾:省纪委查了我三次,但都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我在郴州也有一些朋友,他们与有关部门都有一定的关系,告诉我抓李大伦后,下一个抓的就是我了。当时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我的问题太严重,太多,要处理也来不及了。尽管我跟有些送钱的老板打了招呼,订攻守同盟,但毕竟我还是对那些老板有所不放心。所以纪委把我带走是早晚的事。

 

  《法制周报》:这两年半来,你的思想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曾:第一个阶段:刚开始是以为可以侥幸过关,以为自己的钱都以亲戚的名义投到矿里去了,查不出问题。

 

  第二个阶段:宣布“两规”后,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省纪委可能掌握了我的证据。因为“两规”是适用于足以处留党察看处分的组织措施,所以我就交代了五百多万元的受贿和违纪问题。

 

  第三个阶段:之后我又不交代问题了。

 

  再后来我交代了三千多万元的受贿问题。

 

  《法制周报》:案发后,回想起自己的经历,你哭过吗?

 

  曾:2008 3 22 日,省纪委宣布开除我的党籍时我哭了。因为我是党培养起来的干部,为党干了四十多年,有很深的感情。我默默地哭了半个小时,当时心里完全是空虚的,恐慌的……

 

  《法制周报》:有些什么样的思想或者书籍曾经影响过你?

 

  曾:有些权术思想影响了我。第一,当官要学会用权的艺术、技巧。我当县委书记时,三年内把乡党委书记和科局一把手都调整,重要岗位都安排自己的人。郴县有个计生委主任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他换到工会当主席去了。第二,笼络人心,尽量多说好话,带目的地去关心别人。我当纪委书记的时候,当时的郴州市招标办主任因赌博被公安局抓了,我保护他,没有追究他。招标办主任抓住了,整个招标工作我就得心应手了。

 

  “希望能让我回老家

 

  侍奉老母亲”

 

  《法制周报》:你冒那么大的风险捞那么多钱,最终为了什么?

 

  曾:我想到我退休以后用这些钱去投资村里,开采铁矿回报乡亲,同时我也可以有所作为,名利双收,让老百姓为我树碑立传。当然是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去投资我们附近的铁矿,不会暴露自己的问题。

 

  《法制周报》:有人说你在位的时候上班都很忙,办公室门口经常要排长队?

 

  曾:上班时我办公室像赶集一样,真的是门庭若市!找我帮忙的人不少。当然我工作还是做了不少。

 

  《法制周报》:你现在还有什么要求?你最感激的人是谁?

 

  曾:我没有其他要求了,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机会,搞个假释,我就回到老家,去侍奉我的老母亲。除了父母之外就是我舅舅,我最难忘的是他。所以我在位时把他的小孩都安排了工作。因为他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家,我是爱憎分明、知恩图报的。

 

  “知道自己要死了,

 

  脑子里什么都是空白”

 

  《法制周报》:听说你信迷信?

 

  曾:我很信迷信,我老婆也信,我还安慰她别太担心,其实我比她更信。每次收了人家的钱总是心惊肉跳,连鸟叫我都怕。我的血压高也与我犯罪有关,是长期担惊受怕所致。最痛苦的感受是心慌,好像一切都是空荡荡的,一切都完了,精神上的恐慌,让我一直以来都在担惊受怕。

 

  现在,我每天都在牢房里,望着窗户外面的松树,我就想我要是像这棵松树一样常青该多好,风雨来了都不怕,看到花,我会想到花开花落,很心酸。

 

  我这个人看上去很坚强,其实内心很脆弱。特别是现在,知道自己要死了,更是特别软弱,好像什么都是空白。有时候甚至想,死了反倒好,或许可以减轻我的罪孽。有时候想开了,有时候又想不开,想不开的时候很痛苦,想开了就像解脱了一样,心里很矛盾,每天都在苦苦地挣扎。

 

  人对死亡有着天然的恐惧,曾锦春尤甚。在狱中,甚至在酷热的夏日,他就早已感觉到了生命冬季的寒冷。他无数次回忆起自己的悲欢离合、痛苦忧伤,还有曾经的贪欲与罪孽、梦想与追求,如今这一切都最终化为了枯枝败叶,随风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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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锦春被执行死刑

 

  20101230,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81120,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72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9月期间,被告人曾锦春利用职务上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或者索取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其中索贿数额计人民币329万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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