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后传如来:北京:普通发票开具不规范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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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普通发票开具不规范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5-8-14 20:42:48 -

  自2004年9月1日起,任何核算单位在取得普通发票时,对于填开的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和加盖的印章不清楚,以及经税务机关通报作废的普通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据。

  普通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目前,地税系统负责管理和监制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适用于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业等征收范围使用的普通发票,适用范围广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付款单位全称。凡使用定额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填开定额发票时,必须按照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准确填开日期,不得虚开或不开日期。

  昌平地税局在发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填开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此种情况,昌平地税局提醒消费者和普通发票的使用者注意,在填开或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发票填写是否规范,对于填开不规范的普通发票消费者有权拒收。

  此外,对于非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一律不得填开正式发票,否则将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处理。(张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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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纳税人拿到商家开给您的发票后,一定要看仔细了,因为从9月1日起,我市对普通发票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开单位简称、不开时间、印章不清以及经税务机关通报作废的普通发票都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据。

  记者昨天获悉,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普通发票开具问题的通知”,对于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开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和加盖的印章不清楚以及经税务机关通报作废等都属于不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使用定额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填开定额发票时,必须按照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准确填开日期,不得虚开或不开日期。

  提醒:

  普通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适用范围广泛。目前由地税部门负责管理和监制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适用于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业等征收范围使用的普通发票。以前填开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普通发票的使用者,在填开发票时,一定要注意规范填写,如果消费者拿到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绝。

  今后,税务部门在对单位和个人实施检查时,抽查发票的开具成为必检项目,否则不能办理结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