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之一路向东的观音:“被猪农坑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8:00:39
2011年03月29日 16:21 PM   评论[17条]  

(2011年3月29日)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中国最大肉制品加工企业双汇,很不幸地被央视选中曝光,暗访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出“健美猪”,这种有毒猪肉最终流向了济源双汇。

此后,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媒体广泛跟进,与同期被曝光的锦湖轮胎相比,这家以火腿肠等产品闻名全国的河南企业集团,承受了更大的舆论压力。虽然双汇次日即通过官网,承认报道属实并致歉,但针对食品安全的民众怒火易燃难熄,多有评论员将双汇比作因毒奶粉而在2008年声败名裂的三鹿。

新华社一周后发表调查报道,再次检索食品安全监管链,并由专家强调:“抓生猪质量,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够做起来的事,但众多环节有一个出了问题就会导致整个监管失效”;“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别让‘都在管’成了‘都不管’。”

事发十日后,双汇董事长万隆终于决定亲自向媒体辩解。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在3月26日刊发的消息,在前一天出席全国供应商视频会议并讲话的万隆向记者强调:“我们不会成为下一个三鹿!”根据他的解释,“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有着本质的区别:济源双汇的猪源是在流通环节因把关不严流入的,“瘦肉精”是别人所为,“这个问题的根源在源头,我们也坚决支持从源头上抓猪肉质量问题,依法严惩!”

双汇“亲自养猪”的决定很快得到了媒体反馈,少见正面回应。《齐鲁晚报》于28日发表评论,在分析了双汇不惜成本发展养猪业如何有悖于社会分工后,强调“一个企业的自救,不可能带来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实现最终离不开严格的监管。”

作为《21世纪经济报道》的直接竞争对手,《第一财经日报》在3月28日刊发的报道中,则重点引用“业内人士”获悉双汇“推卸责任”后的不满。网易专题编辑将这篇报道总结为“万隆称双汇代人受过,学三鹿将责任推给养殖业”。据此报道,有业内人士认定,在瘦肉精丑闻中,应该对双汇及检验检疫部门“各打五十大板”,而且“双汇如果想在消费者心中重新树立品牌形象,可能需要长达几年的时间。”

《广州日报》亦在当日发表社评,认定双汇的“亲自养猪”决定“极可能只是其在特殊时期的一个危机公关举措,目的是间接转移责任、为未来加分”,并直斥万隆“被猪农坑了”之说不成立:“三鹿的案例教育我们,长期使用三聚氰胺原料奶的知名奶企,即使不是制造毒奶的‘首恶’,至少也是心知肚明的‘同谋’。一出事便将缺乏话语权的奶农、猪农拉出来顶罪,却将自己打扮成蒙在鼓里的受害者,这不是一个坦荡企业应有的态度与回应。”

除中原报章外,今日更有多家外地媒体跟进,批评双汇避重就轻回避责任。《新京报》社论得到新浪腾讯共同推荐,回溯当年“三鹿的负责人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并警告当地政府不可为保住税收,而与涉事企业暗通款曲,“最终,大板看起来高高举起,实际上轻轻落下。”《长江日报》的作者则批评,双汇的“代人受过”之说,暴露了其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价值理念:“不论养殖业,监管者,还是双汇集团,他们心里都没装着消费者,没装着人民健康,没装着社会责任,心里装的只有自己的利益。这三个方面,如果有一方面是负责任的,是正直的,讲诚信讲道德的,便不会有今天的瘦肉精问题。遗憾的是,三道防线或失守于‘利益’二字,或失守于渎职,而这时候,其中的一个方面埋怨其他两方面害了自己,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更严厉的指控来自《广州日报》的最新揭发,这份南方畅销报纸今日刊登一家大型肉企联系人对万隆的批评:“双汇是按照猪的瘦肉率来收肉的,它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此人根据自己在双汇惠州工厂的经历称,双汇对猪农有瘦肉率要求,合同约定,瘦肉率不达到70%,将不收肉,而一般猪的瘦肉率是30%-40%。这篇得到多家门户网站早间共同推荐的报道称:“如果不是企业有需求,猪农并不会喂养瘦肉精。而随着猪肉价格近年大幅波动,猪农还替肉企承受了价格波动风险。”

新华社昨日发出电稿,称农业部等九部门将于近期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而事涉双汇“健美猪”一案的六人被免职,涉嫌在河南省内非法销售“瘦肉精”的72人被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