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软通动力坑吗:扑朔迷离“十八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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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甫”是广州特殊而神秘的地名用词。

  翻开清代的《广州府志·省城图》,我们可以看见广州有第二甫、第三甫……一直到十八甫的地名。时至今日,各序数的“甫”仍然存在,甚至还派生出很多与“甫”相关的地名(如十三甫北街、十三甫南街、十三甫新街)这些“甫”字号地名的含义和由来,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归纳起来,大体有如下诸说。

  一是“巧骗清兵说”。此说在民间流传很广。相传,清朝初年,平南王尚可喜攻入羊城后,准备下令杀人三日,要部属从西门起连杀十八铺路。王府中有一个良心末泯的幕僚王湘泉,得知内情后暗暗吃惊:“一铺是十里路,血洗十八铺,何等残忍!”为了减少流血,他想出了这样的办法:悄悄派心腹,连夜在城郊立假标志——每隔几十丈,便立一个木牌,木牌上写着各铺的序数,一直立到十八铺。

  次日,执行“杀到十八铺”任务的清兵,不熟环境,不知底细,果然杀到“十八铺”的木牌处便罢手。后来,人们为了避免露馅,悄悄刮掉了木牌中“铺”字的“舍”旁。这样一来,“铺”便变成了“甫”。于是,出现了一连串“甫”字号地名。

  这故事,最早见于中山大学1929年7月3日出版的《民俗》(第67期)中《十八甫的来历》一文(作者:李建青)这故事,虽然有清兵血腥屠杀羊城百姓的史实为背景,但巧设路牌等情节缺乏史料证据,不足为信(注1)。把它作为民间故事而收集、整理、介绍,是有其文学价值的。但作为地名考证的依据,则会以讹传讹。事实上,作者本人以及1929年出版的《中山大学民俗丛书》(第六册)都把该文列入民间故事类。遗憾的是,一些人把民间故事加工制作一番,作为地名考证文章在报刊上发表,这是不严肃的。

  关于广州诸“甫”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另有三种观点。

  一是“村庄说”(注2)。此说认为,广东地区古代土著民族是南越族。虽然汉代以后,南越族已逐渐与汉族融合,但是南越族的语言影响仍然存在。现存地名中的“甫”字与布、埔、圃、浦、步和埗等字,实际上都是古代南越语中“村”的译音,无论是花县的官禄布、从化县的江浦,也无论是广州的黄埔、东圃、增步和十八甫都是指村庄。该说还认为“上九甫”乃指“前边九座村庄”,“下九甫”指“后边九座村庄”。合起来为十八座村庄,故“总称为十八甫”。

  二是“店铺说”(注3)。此说根据明代史料中,广州诸“甫”均写作“铺”的事实,而认为,明代时,这一带“商业店铺特别集中而整顿排成‘铺’”。后来,人们出于简化的需要把“铺”写成“甫”(注4)。

  此说还指出,广东各地农村,把水田称为“田”,把旱地称为“地”。“埔”的原意是指平坦的荒地,决不是指村庄。此说还引证惠阳县一首旧民歌为例。这民歌摸拟一个村妇催促旅居在外的丈夫回家:“写封书信与我夫,门前水田变荒埔。若然三年不归来,租与叔公种番薯”。

  这种观点还认为,埔、浦、圃 、步等地名不一定与南越方言有关。因为,广州“甫“字号地方,形成陆地的年代不一,有的成陆于隋代,有的在宋代,有的还迟至明代,(如十八甫)诸甫成陆之后不是码头地区就是商业区,没有形成过什么村庄。

  三是“商人自卫组织说”(注5)。此说认为,明代时,广州和佛山的商人为了防盗贼,成立了民间自卫组织——“铺”。“十八甫”就是源于广州西关(今荔湾区)的商人所成立的十八个商业自卫组织。

    笔者认为,在史料不足,特别是关于广州十八甫的含义、来由的文献资料缺乏的情况下,上述诸说都是难能可贵的见解,各有可取之处,但亦各有疑点。其中,以“村庄说”的疑点为甚。因为,古代时,地广人稀,不象当今都市那样寸金尺土,十八条村为什么要拥挤在那么狭少的范围内?把古今地图对照,我们可知今光复中路(595米长),是由清代的第六、七、八甫扩建而成。在不到600米的狭长地方,怎能设想有三条村庄?须知,在今荔湾区范围内,明代万历年间只有8条村(注6),以后虽人烟稠密,村落增多,但到清朝末年也只有12条村庄(注7)。顺便介绍的是清代时,南海县官窖街有第一甫至第六甫(注8)。如果说,甫是村,一条街内有六条村,这是不可思议的

  笔者在八十年代初,曾有一种假说,在编辑《广州地名志》过程中,笔者这一假设,也得到同事们的接受——作为尚末定论的诸说之一。限于篇幅,《广州地名志》对此不可能展开说明,现借《广州地名古今谈》编辑的机会,予以补充。作为广州诸“甫”的地名研究中一种参考意见。笔者提出的假说是“埗头说”即认为甫这一地名脱胎于浦或步,即都是指埗头。其理由有:

  (一)从诸“甫”的地理环境看。第二甫至第八甫在宋代所浚的城西护城濠的西岸。由北而南,顺退潮时的水流方向排列,以下各甫地名的出现时间晚些,次序也乱,是后人命名地名时缺乏统一规划而出现的混乱现象(注9)

  (二)从文献资料提供的词意注释看。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吴处厚写的《青箱杂记》说:“岭南谓水津为步,言步之所及、故有罾步,即渔者施罾处,有船步,即人渡船处。”近人罗香林的《古代越族方言考》则指出:“称水津为浦,或转称为步,乃吴越与楚通用方言,字或作埔、或涉”

  (三)从广州诸甫的地名特征看。广州各序的“甫”字号地名,是从第二甫开始,而没有第一甫、只有第一津。以至广州方言中有这样一句歇后语:“第一津——没有谱(甫)”津即渡口,渡口必有涉头,可见,在第一津、第二甫、第三甫……这一地名系统中,作为通名的“津”与“甫”是同等意义的,这只能用埗头才能解释清楚。

  事实上,第一津邻近原有大涉头巷(在1931年名为大雅巷)、1986年编写《广州地名志》调查时,第一津66号一位年已古稀的老居民梁群说:“我曾见过大埗头的上落石级。听说,它卸货上落,船可受通西濠口。大埗头在1925年才填平”。

  广州诸“甫”的地名往往与“水脚”和“水巷”联系一起。时至今日,仍存三至八甫水脚和十四甫水脚等街名,另据清末《续修南海县志·卷二》既有这些“水脚”还有第五甫水巷,第六甫水巷和第八甫水巷等巷名。不管是水脚还是水巷,都与埗头有关,都表明这里有埗头。事实上,十四甫就曾有码头的记录。此外,十八甫原名蚬子步(注10),可见,甫即涉头。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广州诸“甫”中,有不少“甫”在宋代是涉头,当时写作“浦”(或步)。明代时,这一带商业发展,人们把“浦”改作“铺”。出于简化的需要,清代时,人们把“铺”写成“甫”,这就是今天“甫”字号地名来由的“基调”。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象十九甫那样,其原先并非埗头,只不过是客观上附近已出现“甫”号地名便人为地沿袭以序数作专名,以“甫”作通名。

  此乃雏议,聊作诸说之补充,冀能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