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爱生技术:张子林书法 收藏 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史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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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史概说
作者:桂慕文 文章来源: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9250/4 点击数: 118 更新时间:2007-9-1
一、远古时期至春秋战国:从洪水猛兽传说到五种灾情的提出
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史概说
桂慕文
江西省安义县农业局
农业考古》1997年第3期
我国是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又是一个版图辽阔、自然条件复杂的泱泱大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交织体。且首先是自然再生产,对自然有很大的依附性。常言道:“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若灾害频繁,则民不聊生,国无宁日。自然灾害是对农业生产的严重威胁,它轻则使农业歉收,重则无收,甚至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研究我国古代自然灾害史,不仅能熟悉历史,更重要的是能启迪我们树立“天人合一”思想,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制定适合国情的农业政策和抗灾避灾措施。本文仅就我国古代自然灾害的种类、特点和救荒策作一初浅概说。
一、远古时期至春秋战国:从洪水猛兽传说到五种灾情的提出
我国远古时期的自然灾害,无文字史料可查,历来只凭一些传说。解放后,考古工作者发掘的遗物和化石提供了一些分析考据的资料,但毕竟难以尽然。相传,在北京猿人时期,大地上生长着树林、灌木和丰盛的野草。虎、豹、狼、熊等野兽出没于森林和山野中。那里还有大象、犀牛和梅花鹿等。原始人用木棒和石器同野兽作斗争,过着狩猎生活。开始吃生肉和野果。后来发明了火,就把食物烤熟来吃。慢慢地又学会了把捕来的鸟兽驯化饲养,变成了家禽家畜。开始有了畜牧业。以后又学会了把野生植物栽培变成庄稼,因而有了种植业。种植业搞起来了,于是就存在一个同水旱等自然灾害作斗争的问题。“大禹治水”就是我国流传最广的故事:相传在五千年以前,尧在位时,黄河流域“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伤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孟子·滕文公上》)。面对严重的水灾,尧即召开部落联盟会议,商量治水对策。四方部落首领首推鲧去治水。鲧花了九年时间也没能制服洪水。原来他的治水方法不对头,只知“水来土掩,造堤筑坝”,结果洪水冲塌堤坝,水灾反而越闹越凶了。舜接替尧当部落首领以后,亲自到治水的地方去视察,发现鲧办事不力,治水无方,即将其治罪处死,并命鲧的儿子禹去治水。禹接受了父亲的教训,采取开渠排水,疏通河道的办法,带领群众,经过十三年的艰苦奋战,终于把洪水引入大海。在十三年的漫长岁月里,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当时,黄河中游有一座龙门山,堵塞了河水的去路,把河水挤得十分狭窄。奔腾东下的河水受到龙门山的阻挡,常常溢出河道,酿成水灾。禹亲自到实地察看地形,便带领人们将龙门山开凿了一个大口子。使河水畅通无阻。禹由于治水有功劳,后被推选为部落联盟首领。
夏代以后,农业上大规模垦殖,人们伐木、烧山、驱赶野兽。周朝以后,人们砍伐森林开垦农田,烧炭,建房。驱赶野兽,放牧,甚至为战争而毁林。由于森林的减少,干旱现象也就日趋严重。故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灾害不是洪水内涝,而是干旱。以排除积水为其功能的我国古代沟洫,不能不为灌渠的兴起所取代。当时,干旱的秦国,沟洫无水可排,也无水可蓄,商鞅就干脆把它废除了。代之而起的是灌溉渠道。战国时期,著名的灌溉渠道工程有期思——雩娄灌区、都江堰、郑国渠等十多处。都江堰,灌溉成都平原万顷田。郑国渠(今陕西关中)可灌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
远古时期至周朝以前的自然灾害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由于人类刚刚由原始猎狩生活转为畜牧、农耕生活,大自然还基本上保持原有的现状,原始植被遍地,森林茂密,野草丛生,野兽成群出没。那时,又正值地质史上最近一次冰河期的结束。大地回暖,气候湿润,地形复杂,江河无水路,百川无堤防,沼泽无障碍,故遇暴雨,洪水横流,泛滥成灾。“大禹治水”传说实际上是人类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与洪水作斗争的缩影。
2.极为简单的农业活动对灾害缺乏敏感性。饲养业是刚刚处于将野兽驯化为家畜的阶段;种植业上刚刚将野生的狗尾草培植为粟,将野菜培植为蔬菜,野果培植为家果这样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籽入土而待收。多种少收,或有种无收。作物对水分要求不严格,对其他自然灾害更不敏感。所以,一般传说。也仅有洪水灾害的体验。
3.即使发生了自然灾害也无史料可查。因为文字还处在“甲骨文”时期和汉字成形时期,语言还没有规范化,人的思维能力还极有限,不可能有什么文字记载。因此,即使发生了各种自然灾害,人类也是朦昧无知,无所认识。仅有对“洪水”和“猛兽”的直观认识而已。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所著《管子》一书,其中《度地》篇中已提到水、旱、风雾雹霜、疠(疫病)、虫等害,说明先民们已突破对洪水猛兽的传说,而开始对五种灾害有了初步认识。这是灾害学上一个起点碑。
二、两汉、新莽、魏晋、南北朝:旱、水、虫、饥、雹、风、疫、地震八灾搔扰
我国的两汉时期,即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历时426年。这期间有一个王莽篡政的l5年(公元8—23年)。此后是60年的三国鼎立时期(公元220—280年)、155年的两晋时期(公元265—420年)和历时161年的南北朝大分裂时期。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我国农业不断地向前发展。汉朝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农业。汉朝代的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国家向农民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官僚贵族占有较多的赐地,通常由农民耕种,再从农民那里按收成的比例征收土地税(实物地租)。由于人口增长(当时人口已到5900多万),加之官僚机构庞大,连年战争。政府越来越感到土地不足。因此,极力向西开拓边疆,实行屯垦戍边政策,由内地向边疆大量移民,使多数牧区转化为农耕区。森林、灌丛、草原受到前所未有的大破坏。黄土高原的原面、陇南的河谷以及河西走廊的绿洲等地的天然植被基本上荡然无存。到三国时期,北魏统治阶级采取了登记户口,设立三长(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奖勤(农桑)罚懒,实行均田制,兴修水利,减轻赋役,整顿租调等政策,自然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封建割据,战争不止,生态环境恶化,人们不能安居乐业,人口大减。到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全国只有1600多万人。农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加之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加深,农业上自然灾害种类多了,计有旱、水、虫、饥、雹、风、疫(或牛疫)、地震等八种以上。据史料记载,在西汉至南北朝这个785年当中,共发生水灾162次,平均每4.8年一次;旱灾第179次,平均每4.3年一次;风灾50次,平均每15.7年一次;蝗灾87(其中螟灾7次),平均每9年发生一次;饥馑56次,平均每14年发生一次;雹灾52次,平均每15年一次;霜灾24次,雪灾15次,冰灾1次;地震241次,平均每3.2年一次:人疫46次。牛疫5次。
这段历史时期自然灾害有以下六个明显的特点:
1.水旱灾害交替,抗灾能力小,一旦遇灾,灾民遍野,乃至相残。人口增加,农业生产发展了。人们的生活非得仰赖农业丰收,但无抗灾的设施,遇灾则无力自救。例如汉元帝初元元年五月,渤海水大溢,秋九月,关东十一个县涨大水,造成饥荒,民多饿死,琅琊县有人相食。东汉献帝兴平元年,三辅(今长安一带)大旱,自四月到七月。是时,谷一斗五十万,麦豆一斗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晋武帝大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死六千余人。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死六千余人。江夏亦死了人。晋孝武帝太元八月年、太元十八年,始兴、南康、庐陵涨大水,平地水深达五丈。
2.蝗灾严重,且常常是两灾并发。据史料,这段时期发生的87次蝗灾(包括7次螟灾),其中就有18年是旱灾与蝗灾并发,夏有4年是水灾与蝗灾并发,夏蝗多于秋蝗。由于当时蝗虫有发生的环境条件,无扑灭的好措施,常造成大发生,成群迁移为害,所到之处,为害甚烈。汉武帝太初元年八月,关中蝗虫大发生,从东方飞到敦煌。汉平帝元始二年四月发生蝗灾,到了秋天,河南竟有二十个县遭受蝗灾。东汉安帝永初六年三月,有四十八个县受蝗灾。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发生蝗灾,至冬十月,京师闹饥荒;斗米值二两金,人相食,死者大半。梁敬帝太平二年,陈武帝永定元年,北齐文宣帝天保八年,北周孝闵帝元年、明帝元年夏至九月,北章河北六州、河南十三州、畿内八郡大蝗,飞至邺,遮天蔽日,声如风雨。
3.饥荒降临,景况悲惨。此期的56次饥馑,景况是十分悲惨的。汉高祖二年六月。关中发生饥馑,斛米值万钱,人相残食,朝廷令民到四川谋生。新皇帝王莽天凤四年,荆州发生饥馑,民众只好到野泽地挖野荸荠充饥。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七月,洛阳因旱灾引起的饥馑,一斤黄金只能换到五升豆子,造成人吃人。晋愍帝建兴四年冬十月,京师发生饥馑,斗米值二两黄金,人相食,死者大丰。公元501年三月,北魏青、齐、徐、兖四州发生大饥荒,饿死一万余人。
4.瘟疫流行。死者甚众。古代医疗条件差,发生流行性传染病,一染十。十染百,很快传染开去,不可收拾。例如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四年,会稽(今江苏东南部及浙江西部)发生瘟疫,死者万数。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发生瘟疫,魏文帝写给吴质的一书信中说:“昔年疾疫,亲故多罹其灾。”魏陈思王描绘当时的疫情情景是:“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京师发生瘟疫,死者十万人。由此可见当时的凄凉景象。
5.地震灾害频繁。这个时期发生241次地震和16次山崩。其中有31次地震发生在京师地区。文献记载地震有“地动”、“坏城垣”、“山崩水出,坏城郭室屋”、“杀人”、“蓝田地沙石壅坝水”、“岸崩,江水逆流”、“地裂压杀人”、“丘山陷”、“地坼裂,水泉涌出”、“飞泉涌出”、“地陷裂”、“水涌井溢”、“隐隐有声,屋瓦摇”、“有声如雷”、“殷殷有声”、“野雉背雊”等。例如汉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雨雪,深五尺,树折屋坏。结果发生地震。汉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戍,犍为、柏江地震山崩,皆壅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死十三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有的年成,一年数震。晋武帝大康九年正月、四月,七至八月,九月,十二月,全国有十二处发生地震。晋惠帝元康四年二月,五月,六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全国十八处发生地震。不过。古代因为没有大城市,地震伤人者不多。但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天监十一年,北魏宣武帝永平五年、延昌元年四月的一次大地震,震区包括京师及并、朔、相、冀、定、瀛六州;恒州之繁吁寺、桑乾、灵丘、肆州之秀容、雁门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死五千三百一十人,伤二千七百二十二人,牛马杂畜死伤者三千余。算是这个时期因地震而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了。
6.风灾、雹灾等其他灾害也给农业生产带来威胁。如汉高祖二年三月,彭城大风,从西北起,折木拔屋,扬沙石。昼晦。汉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者寿春大风,毁民室,死人。汉成帝建始元年十二月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千围以上。
雹灾的特点是雹大惊人。如汉武帝元封三年冬十二月的雨雹,大如马头。东汉安帝元初六年四月,沛国、渤海大风,雨雹,拔树三万余株。汉文帝后七年,雨雹如桃李,深者厚三尺。汉景帝二年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汉景帝中元年,衡山原都雨雹,大者尺八寸。晋成帝咸和七年五月的一次雹灾,大如鸡蛋,平地三尺,行人禽兽死者数万。面积遍及太原、东平、武乡、赵郡、广平、钜鹿等千余里。树木摧折,庄稼荡然无存。这是历史上记载最严重的一次雹灾。
此期的15次雪灾,有的也挺严重。汉成帝元封二年,雪深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蜷缩如蝟,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王莽天风三年二月,关东一次雨雪。深者一丈,竹子和柏树都冻死了。
三、隋、唐、五代十国(附辽)“八灾”加重和种类增多
据史料记载,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共发生旱灾170次,水灾163次,虫灾55次,雹灾39次,霜冻18次,风灾31次,疫灾19次,牛疫7次,地震61次,旱灾引起的饥荒17次,不明原因的饥荒56次,水灾引起的饥荒2次,雪灾11次,鼠灾5次,山摧4次,兔灾1次,其他灾害2次。
此期自然灾害的特点是:
1.水旱灾害发生频繁。此期平均每2.3年发生一次水灾;平均每2.2年发生一旱灾。均较前一个历史时期的发生频率增大了近一倍。存在还不到40年的隋王朝,就发生9次水灾和8次旱灾。唐朝发生水灾100次,平均每2.89年发生一次。发生旱灾125次,每2.3年发生一次。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几乎每年都有水旱灾害。如贞观元年,“山东诸州大旱”。贞观七年“八月,山东、河南等四十余州水”。贞观八年“七月,山东、淮南、河南大水”。贞观十二年冬,吴、楚、巴蜀二十六州,从冬季开始不下雨,延至第二年五月,半年多时间遭旱。
武则天称帝执政的十五年,七年遭水灾,五年遭旱灾,还有其它灾害。唐玄宗在位的44年,遭水灾20次,旱灾16。水灾最重的一年是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六月,东都(今洛阳)暴雨,谷水暴涨,溺死者二万余人,水入上阳宫,宫人死者什七八。*[氵+廛]水暴涨,涨溺者二千余人,新安、渑池、河南、寿安、丽县等庐舍荡尽,漂九百六十一户,溺死者八百十五人,许、卫等州常闲番兵溺死者千一百四十八人。京城与道坊,一夜陷为池,一坊五百家俱失。”当年,邓州(今河南伏牛山以南的丹江、湍河、白河流域)因暴雨成灾,漂溺数百家。当年夏天,关中驻扎着抗契丹进攻之援兵万余人,因山洪暴发,一夜之间皆被洪水淹死。
到唐德宗贞元八年(公元792年)七月又出现一次全国多处型水灾。当时河南、河北、山南(在今四川嘉陵江流域以东、陕西秦岭、甘肃番山以南、河南伏牛山西南、湖北涡水以西、自四川重庆市至湖南岳阳之间的长江以北地区)、江淮凡四十余州涨大水,淹死二万余人。郑(今河南郑州),蓟(今天津蓟县、河北三河、玉田、丰润、遵化等县地),涿(今河北涿县、雄县及固安县地)、檀(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平(今河北陡河流域以东,长城以南地区)等州平地水浸一丈五尺,郭邑、庐舍,田稼漂损皆尽,百姓皆登丘冢以避之。唐文宗大和四至五年(公元830—831年),连续两年全国性的水灾。到唐宣宗大中二年(公元858年),又自头年十月旱至第二年二月,连续5个月遭旱灾,接上又是全国性的水灾。
2.蝗灾为害愈来愈猖獗,虫(鼠、兔)灾种类增多。我国的蝗虫有群居型和散居型两种。这两类蝗型可因环境条件的改变而相互转变。古代蝗灾均为飞蝗。在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发生了46次蝗灾,平均每8.2年发生一次,较之前一个历史时期每9.8年发生一次。间隔时间稍有缩短。从史料记载来看,蝗虫有为害愈来愈烈的趋势。在隋朝仅有文帝开皇十六年“并州蝗”一次记载。贞观二年六月在京畿,旱后“蝗食稼”。贞观三年五月,徐州蝗。秋戴、德、廓等州蝗。贞观四年秋,观、兖、辽等州蝗。高宗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雍、夔、绛、同等九州蝗、旱。高宗开耀二年,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无麦苗。六月,雍、岐、陇等州蝗。武周长寿二年,台、建等州蝗。唐玄宗开元四年五月,山东诸州蝗,蝗大起,蚀稼。声如风雨。六月,分遣御史捕而瘗之(掩埋);当时朝廷有放蝗与捕蝗之争论。八月,向河南、河北派遣了检校捕蝗使;而河北蝗虫顷日成灾,经历之处,苗稼都尽。这说明蝗灾严重,已引起朝廷高度重视。开元九年,江夏飞蝗害稼;开元二十五年,贝州蝗食苗。唐代宗广德二年秋。蝗食田稼殆尽。二十一年后的唐德宗贞元元年夏,发生一次大蝗灾,“东自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经引之处,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饥馑枕道。”经历此次蝗灾后有37年未见有蝗灾记录。直到唐穆宗长庆三年秋,才出现“洪州(今南昌)螟蝗害稼八万亩”的记载。十五年后,即唐文宗开成三年、四年、五年和唐武宗会昌元年,连续四年发生蝗灾,而且范围越来越大,为害越来越猖獗。此后又有45年未见蝗害。到唐僖宗光启二年七月,淮南发生蝗灾。
五代十国的53年,发生五次蝗灾。后梁一次,后唐二次,后晋二次。尤以后晋出帝天福八年(公元943年)最惨重。那年四月,诸州大蝗,食草木皆尽。雍华节度使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禄粟一斗偿之,九月,二十七州郡蝗,饿死者数十万。时,蝗、旱相继,人民流移,饥者盈路。关西饿殍尤甚,死者十七八。由于当时信迷信,认为蝗虫与关押犯人有关,所以除十恶、行劫、杀人者以外,对其余禁囚减型或释放。
在蝗虫间歇性为害的同时,其他害虫也开始威胁农业。此期出现了粘虫(虸蚄)6次。紫虫1次,黑虫1次,蝝虫1次。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榆关(今山海关)好妨虫害稼。是我国粘虫为害最早的记录。
此外,鼠害已有记录。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建州(今建瓯,辖境相当于今福建南平市以上的闽江流域)鼠害稼”,是我国鼠害最早的记载。此后,贞观二十一年渝州(今重庆市),唐中宗神龙三年基州,唐玄宗开元二年,韶州,均发生过鼠害。
唐高宗开耀二年,永淳元年。岚(今山西岢岚县)、胜州(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十二连城)出现了“兔害稼,千万为群,食苗尽,兔亦不复见”的记载,是我国最早的一次兔害记录。
3.雹、霜冻和风灾较前有所加重。隋、唐、五代十国,平均每9.7年发生一次,雹灾,较公元前785年每l5年发生一次,缩短了5.3年。唐高宗显庆二年五月,沧州(今河北沧县东南)大雨雹。人有死者。总章三年四月庚午,雍州(今陕西秦岭以北,乾县以东,铜川市以南,渭南以西地),开耀二年五月,定州(今河北定县)均出现过“大雨雹。”武周天授二年六月庚戌,许州(今河南许昌)大雨雹,证圣元年二月癸卯,滑州(今河南滑县,延津、长垣等县)大雨雹,杀燕雀。武周长安三年八月,京师大雨雹,人畜有冻死者。武周长安四年九至十月,唐中宗神龙元年四月壬子,雍州同官县,唐中宗景龙二年正月已卯沧州,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戊辰,京畿渭南等六县,唐代宗大历七年五月乙酉,大历十年四月,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四月渭南,元和十五年三月京畿兴平、醴泉等县均发生过雹灾。其中有的年成雹灾造成损失大,如唐僖宗中和元年,四月甲申朔,汝州大雨风,拔街衢树十二三;东都大风,长夏门内表道古槐树自拔者一十五六;雨雹大如杯,鸟兽殪于川泽。京师及东都,汝州雨雹,大风拔木。后唐末帝清泰二年阆州大雨雹,如鸡子,鸟雀皆死。
霜冻灾害记述较简单,如“霜杀稼”,“霜杀桑”等。唐太宗贞观元年八月的一次霜害面广且严重,当时“关东及河南、陇左沿边诸州霜害稼,遣使分往诸州赈贷。关内饥。”唐玄宗开元十五年,“天下州十七。霜杀稼。”
此期发生的十次雪灾,从记载看有的也挺严重。如唐高宗总章三年,“十月癸酉,大雪,平地三尺,人多冻死。”唐宪宗会昌三年“春寒,大雪,江左尤甚,民有冻死者。”后晋高祖天福四年,南唐升元三年,契丹会同二年(公元939年)“十二月,后晋大雪害民,五旬不止。契丹六月雨雪。”算是这个时期最反常最严重的一次雪灾了。
这个时期,平均每12.2年发生一次风灾,较之前一个历史时期每l5.7年发生一次,间隔时间也缩短了。风多与雨、雹交加。不过,此期有了“海啸”的记载。唐玄宗天宝十载(公元751年)“八月,海溢。”是我国最早的海啸记录。唐代宗大历十年七月,“杭州大风,海溢,溺州民五千余家,死者四百人。苏、湖、越等州亦同。”是唐朝杭州湾等海面发生海啸最严重的一次。此外,还发生两次海啸: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六月,“密州(今山东诸城)大风雨,海溢,毁城郭。”唐文宗大和二年夏,“越州(今浙江绍兴)大风海溢。”
4.地震灾害较前有所减少。此期平均每6.2年发生一次地震。较之前700多年每3.25年发生一次间隔期拉长了。隋朝仅发生三次地震,一次是隋文帝开皇二十年,第二次是隋文帝仁寿二年四月,发生在岐、雍两地。第三次是隋炀帝大业七年。唐王朝发生58次地震,其中有20次是发生在京师地区。可见唐首都长安是处于地震频繁朝。损失最惨重的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二月壬寅在秦州(今甘肃秦安北)发生的一次地震,造成“廨宇及居人庐舍崩坏殆尽,压死官吏以下四千余人。”于是朝廷命地方政府“敕给米贷赈,三口以下给米一石,六口以下两石,七口以上三石,给粟准米计折。”五代十国没有发生地震的记录。
5.疫灾仍较严重。这个时期平均每20年发生一次疫灾,较之前一个时期每17年发生一次稍有减轻。隋朝仅炀帝大业八年因大旱而发生一次疫灾,造成“人多死,山东尤甚;百姓流亡。”唐王朝在贞观十六年到十八年连续三年发生瘟疫。而且流行面积达3—5州。唐宪宗元和元年夏,“浙东大疫,死者大半”。后周世宗显德元年,南唐保大十二年,因大旱引起饥馑而瘟疫流行
四、宋(辽金)元明清:四大主灾肆虐。其余六灾不轻
宋元明清的自然灾害记载较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越来越大。宋王朝从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到宋帝晶祥兴二年(公元1299年)的319年,就有297年发生的自然灾害,占其统治年数的93.1%。仅有22年风调雨顺。占6.897%。较之中兴时代的唐王朝,其自然灾害的频率显然高多了。据统计,唐朝从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到唐哀帝天祐四年(公元907年)的288年,有241年发生自然灾害,占83.68%,有47年无自然灾害。占16.3%。元朝从忽必烈改国号为元的公元1271年到公元1367年(元朝灭亡)的96年时间,年年发生自然灾害,且多数年成一年数灾。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一年就发生了旱、水、雹、风、霜、地震、饥馑等七种自然灾害。有的年成,一种灾害重复发生,或覆盖面广。明王朝从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的275年中,仅有9年无灾,其余266年都发生自然灾害,占96.7%,虽比元王朝轻些,但较之宋朝,其灾年的频率还是增大了。到封建末朝清王朝,从清世祖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的267年,又是年年有灾,和元朝一样,多数年成效灾并发,灾情笼罩面广。为害的程度也越来越大。
水、旱、虫、饥已成为四大主灾。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发生自然灾害二十种以上。但发生次数多、为害面广、牵涉面大的是水灾、旱灾、虫灾、饥荒。据统计,四个朝代的951年时间。共发生水灾1042次,平均每年发生1.09次;共发生旱灾912次,接近每年发生1次;共发生虫灾407次,平均每2.33年发生1次;共发生饥荒461次,平均每2.O6年发生1次。
水灾是突发型灾害,来势猛,为害烈,常造成“坏民舍,溺居民,坏桥栈,伤禾稼”,对人们生命财产威胁最大。是第一大灾害。水灾的第一个特点是常造成江河横溢,河堤决口。据统计,宋朝232次水灾,就有57次河堤决口。元朝从1271年到l368年的97年,发生水灾116次,平均每年发生1.19次,大小河堤决口33次。明朝发生水灾278次,平均每年发生1次,大小河堤决口34次。清朝发生水灾416次,平均每年1.4次,大小河堤决口15次。水灾的另一个特点是随着雨区的移动,有的年成一年发生数次水灾,造成连续性危害。例如宋光宗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一年发生5次水灾,四至八月,全国有62个县涨水。
旱灾是渐发型灾害。往往是数月不雨而酿成。其特点是延续时间较长,受害范围较广。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宋三十二州旱;宋真宗成平元年,宋四十七军州旱。辽亦遭旱;宋孝宗淳熙八年(公元1181年)七月至十一月,几乎半年时间全国有26个军及2个郡遭旱灾。元成宗元贞元年六至九月,全国有12路受旱。明宣宗宣德七年至八年(公元1432—1433年),西京、河南、山东、山西久旱,这一带有45个县,大旱七至八个月。清圣祖康熙五十七年,湖广钟祥十二州县,五十八年有浙江、钱塘等二十一州县,六十年有直隶开州、永年等二十二州县,六十一年有山东泗水等十一个县遭旱灾。清世宗雍正元年。山东有济南等五府,河南有七十七州县遭旱灾。到乾隆年间,受旱的面积更大了。乾隆二年,山东有三十八个州县,甘肃有十个县,山西有十二个县受旱,江苏有二府八十一州县受旱。
虫灾是有害生物繁殖过量型灾害。某种昆虫的发生量特多,必然会吞食大量农作物,使人们缺粮少菜而造成饥馑。宋元明清的虫灾主要还是蝗灾。据统计,宋朝发生虫灾108次,其中蝗灾92次,占85.2%:其余的虫灾有:蝝虫4次,粘虫4次,桑虫3次,螟虫2次,蝻虫、*[甘+虫+虫]虫和其它虫各1次。元朝发生虫灾85次,其中蝗灾68次,占80%;其余是:桑虫7次,粘虫2次,其它虫2次,稻虫、麦虫、螟虫,蝝虫各1次。明朝发生虫灾102次,其中蝗灾91次,占89.2%;其它虫灾11次。清朝发生虫灾112次,其中蝗灾86次,占76.8%,其它虫灾26次。
宋元明清蝗灾的特点是为害烈,范围大,旱蝗并发。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公元l016年)“六月癸未,宋京畿、京东西、河北路蝗蝻继生,弥覆郊野,食民田殆尽,入公私庐舍;七月辛亥,过京师。群飞翳空,延至江。淮南,趣河东,及霜寒始毙。是月丙辰,宋开封府祥符县蝗附草死者效里。九月戊辰,宋青州飞蝗赴海死,积海岸百余里。”宋宁宗嘉定八年四月,“宋飞蝗越淮而南,江淮郡蝗,食禾苗,山林草木皆尽;已卯,飞蝗入畿县;自夏徂秋。诸道捕蝗者以千百石计,饥民竞捕,官出粟易之。四月,金河南路蝗,遣官分捕。五月,金河南大蝗。”可见宋朝蝗灾何等猖獗。到了元朝,蝗灾往往是大范围的。元成宗大德二年(公元l298年)四月,全目一百五十处发生蝗灾;六月又有五十处蝗。三年以后的六、七、八三个月,全国又是二十六处蝗灾。到元武宗至大二年(公元l309年)四月至八月,全国五十三处蝗。元泰定元年(公元l324年)六月,全国二十六郡蝗。元顺帝至正十九年(公元1359年),全国五十五处蝗,造成“食禾稼草木俱尽,所至蔽日,碍人马不能行,填沟堑尽平,民大饥。七月,淮安清河县飞蝗蔽天,自西北来,凡经七日,禾稼俱尽。”到了明清两代,蝗灾仍然是大灾害,且多是旱灾与蝗灾并发。据史料,明朝旱蝗并发的年成有:明太祖洪武三年七月,山东;洪武七年二月,平阳、太原、汾州等地;洪武十九年六月,河南开封府等;洪武二十一年正月。青州府所属州县;明惠帝建文四年,浙江台州府;明成祖永乐元年三月,浙江台州府临海县,十一月河南;明英宗正统七年二月,直隶河间府沧州;正统十三年,淮安府十一州;明代宗景泰七年六月,直隶淮安、扬州、凤阳;明英宗天顺七年六、七月;直隶泗州并天长、石埭、青阳县;明世宗嘉靖九月,北直隶、山东;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七月,保定;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直隶;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山东。清朝旱蝗并发年有:清宣宗道光五年七月,清苑、定州,内邱、新乐及山东观城等四十四州县及德州四卫;道光十五年黄安、公安等七县,道光十六年夏,湖北随州、宜都、黄阙、钟祥;清德宗光绪三年夏,昌平、武清、滦州、高淳、安化;光绪十八年五月,合肥等州县。
古代遇天气干旱,有利于蝗虫的繁殖增代。虽然有飞鸟食蝗、蜂食蝗等生物因素制约和“掘蝗种”简单的人工捕杀方法,但往往抑制不了蝗虫的严重为害。故遮天蔽日。飞经数天,所落之处,草木皆食尽的蝗虫,给脆弱的农业生产和先民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据明史记载,明万历四十四年四至九月。在山东、山西、常州、镇江、江宁、广德等十多处发生了大范围的蝗灾,禾黍竹树俱尽,田妇对禾长泣,甚至上吊自缢。
饥荒是天气型灾害或生物型灾害所带来的一种悲惨结局型灾害。因水、旱、风、虫等造成歉收无收而发生饥馑,迫使农民背井离乡,逃荒要饭,卖儿弃女,啃树皮革根。偷盗抢劫,互相残食。宋元明清造成饥馑的主要根源是水旱灾害,尤以旱灾为甚。凡遭旱灾之处,赤地千里,人畜饮水匮乏,作物更是无生长之机。据统计,宋朝的l53次饥荒,其中旱饥37次,水饥24次,旱蝗饥和亡麦饥(据分析是麦病害所致)各5次。水旱饥4次,蝗饥3次,水蝗饥、风饥、地震饥、疫饥各1次,未明原因饥70次(多为辽、金发生的饥荒)。宋朝最惨的一次是宋仁宗嘉定二年(公元1204年)春,因旱灾蝗灾造成的两淮、荆襄、建康府大饥荒,当时“米斗钱数千,人食草木。淮民封道殣,食尽,发瘗胔继之,人相搤噬;流于扬州者数千家,渡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宋诸路复大歉,常、润尤甚。冬,宋行都大饥,殍者横市,道多弃儿。”元朝89次饥荒,其中旱饥32次,水饥18次,水旱饥16次,蝗饥5次,旱蝗饥4次,旱虫风饥1次未明原因饥13次。
元朝饥荒频繁,且范围广、饥民多。例如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四月,“陕西饥民百二十三万余。奉元流民数十万。江浙饥民六十余万户。河南饥者三万人,饿死者两千人。大都、中兴诸路,泰安、徐、邳等州饥民六十七万。六月,陕西、河东、燕南、河北、河南诸路流民十数万。”
明朝143次饥荒。其中旱饥52次。旱涝饥32次,水饥16次,旱蝗饥5次,水旱蝗疫饥3次,旱疫饥、蝗饥、雹饥各1次,未明原因饥43次。在明宣宗宣德七年(1432年)至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的32年时间,连年遭受旱灾。旱情笼罩南各地,造成溪涧断流,田苗焦枯。土地干坼,寸草不生,民皆饥饿,饿殍甚众。
到清朝,76次饥荒,其中旱饥27次,水饥25次,水旱饥8次,旱蝗饥6次,蝗饥2次,雹饥1次,其他饥7次。较之前3个朝代清朝的饥荒局面有所缓和,表现在饥荒面缩小,多是几个县,甚至1—2个县遭饥荒。
3.地震间隔期有所缩短且损失增大。宋元明清发生地震225次,平均每4.2年发生一次,较隋唐五代十国每6.2年一次,间隔期缩短了两年。宋朝发生地震41次,损失惨重的有两次:一是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十二月甲子京师地震后,甲申,忻州、代州、并州发生地震,房屋倒塌,压死了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九人。其中忻州死一万九千七百四十二人,伤五千六百五十五人,牲畜扰死者五万余;代州死七百五十九人;并州死一千八百九十人。二是宋神宗熙宁元年七月至十二月,全国七处发生地震:七月甲申,乙酉,京师地震;辛卯,河朔地大震,京师再震;八月壬寅、甲辰,京师地震;须城、东河二县终日地震;沦州、清池、莫州亦震。坏官私庐舍、城壁;这时,河北复大震。或数刻不止,有声如雷,楼橹、民居多摧覆,压死者甚众。九月戊子,宋莫州地震。十一月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元朝发生地震31次。较详的记载有两次: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二月,癸未,泉州地震。八月癸已。地大震。武平尤甚,压死按察司官及总管府官王连等及民七千二百二十人,坏仓库局四百八十间,民居不可胜计。九月戊申,武平地震,盗贼乘隙剽劫,民愈忧恐。”元成宗大德七年至大德十年,即1303年至1306年的连续四年,山西太原等地连年地震。1303年“八月辛卯地震,太原、平阳尤甚,坏官民庐舍十万计;平阳赵城县范宣义郇堡十余里;太原徐沟、祈县及汾州平遥、介休、西河、孝义等县地震成渠,亲涌黑沙;汾州北城陷,长一里,东城陷七十余步;人民压死者不可胜计”。1304年。“五月庚辰,以去岁平阳、太原地震。宫观摧圮者千四余区,道士死伤者千余人。”1305年,“二月,平阳、太原地震,站户被灾。四月乙酉,大同路地震,有声如雷,坏官民庐舍五千余间,压死二千余人。怀仁县地裂二所。涌水尽黑,漂出松柏朽木。”1306年“正月,晋宁,冀宁地震不止。八月壬寅,开城路地震,王宫及官民庐舍皆坏,压死故秦王妃也里完等五千余人。”
明朝地震54次。且发生了我国地震史上最大最惨的关中大地震,即:明世宗嘉靖三十四(1555年)十二月,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发生地震,陕西渭州、华州及山西蒲州等处尤甚,压死军民八十三万。其次是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五月广西陆川县地震,声若山崩,震塌城垣、房屋,压死居民男妇无算。同年,湖广武昌、山东、宁海等处,广东琼、雷等郡,广西桂、平等郡均发生地震,官民死者甚多。
清朝大小地震99次,损失较大的有清世祖顺治十一年(1654年)六月,陕西西安、延安、平凉、庆阳、巩昌、汉中府属州县地震,压死兵民三万一千余人及牛马牲畜无数。清圣祖康熙七年(1668年)山东沂州鱼台等四十州县卫及信阳等三场均地震;四月,金华地震;五月,京师发生五次地震;六至八月,上海、海盐、湖州、绍兴、桐乡、嵊县、香河、无极、南乐、清河、德清等十一处地震。是我国地震史上跨度大、延续时间长的一次南北大地震。二十七年后的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日,湖广、光化、山东滕县、恩县、邱县,山西临汾、翼城等十县发生大地震,坏庐舍十之五,压死万余人。此次地震后过了四十三年,即乾隆三年(1738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发生一次大地震,震区在靖远、庆阳、宁夏、平罗、中互等五县,压死五万余人。此后,还发生了三次多处地震;1853年(咸丰三年)“正月始,黄岩一年屡次地震;三月,云和山裂二百丈。苏州地震。四月初五,通州地屡震。二十三日,元氏地震。六月二十六日,景宁大雨,山崩,压死七十三人。郧县青岩崩裂十余丈;保康大山崩移十里许。毁田庐无算;永嘉大雨。龙泉村山圮覆层,压伤十九人。七月,景州地震。第二年五月,安福地陷数丈,深不可测。七月云和山崩,压死三十余人。九月,江陵地震。十二月初四日,钟祥地震。”三年后的1857年(咸丰七年)“四月,兴国地震。九月,铅山地震。十月,永丰地震。十二月二十六日,蓬来地震。并屡不止。”1881年(光绪七年)“四月,台北地震。太平地震,五月又震。七月阶州等处地震。九月,甘肃、台湾地震。十二月十二日,东光地震,二十五日复震。礼县地震,震死四百八十人,倾倒民房四千有奇,牲畜无算。十一月初二日。西宁、丹噶尔厅地震。”清朝是我国地震史上多处地震的典型时期。
4.风、雪、鼠灾、大疫、霪雨也是这个时期的突出灾害。宋朝发生风灾76次,而且有几次风灾损失惨重。宋真宗大中祥元年(1008年)八月的无为军大风雨。造成“折木、坏城门、军营、民舍,压溺者千余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八月,温州发生一次大风。造成“海溢、漂民庐、盐场、覆舟溺死二万余人,江滨胔骼尚七千余。”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年)正月,“金大风飘端门瓦,昏*[雨+狸]不见日,黄气塞天。秋;宋福州飓风大作,坏田损稼。冬,宋鄂州暴雨坏战舰二百余,寿昌军坏战舰六十余,江州、兴国亦如之。”元朝发生风灾41次。以北方的几次风灾记载较详。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十二月,“诸王薛彻都等所驻之地,雨土七昼夜,羊畜死不可胜计”。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七月戊戍朔,“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三万四千八百余户。”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年)六月,“温州飓风大作,死者万余人。”明朝发生风灾42次。最大的风灾有两次: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八月“扬州泰兴、海门,如皋等处,狂风大作,屋瓦皆飞,骤雨如注。漂没官民庐舍数千间,男妇死者不计其数。”第二年(万历十年)正月,“通、泰、淮安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三十场,风雨暴作,海水泛涨,一时淹死男妇二千六百七十余丁口,淹消盐课二十四万八千八百余引。七月,苏、松六州县潮溢,坏田禾十万顷,溺死者二万人。”清朝发生风灾95次。较重的有两次: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年),“江苏苏州、松江等府所属崇明、上海、常熟等十九州县于七月中旬飓风大作,大雨倾盆,海潮泛溢,田禾被淹,人民、房屋多有漂没(崇明县淹毙一万二千余口)。清宣宗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六月壬戍,通州飓风大作,毁屋。七月十四日,永嘉大风兼雨连旬,毁孔子庙及县署。十八日,缙云大风拔木。十九日,景宁大风雨三昼夜,坏田庐无算。十月,武昌大风起江中,覆舟,人多溺死。”
宋元明清的鼠灾总的来说不算主要灾害,而且是个渐减的趋势。宋朝发生鼠灾7次,元朝发生3次,明朝发生4次,清朝末见鼠灾记载。宋朝最严重的鼠灾有两次:一次是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年),“清远、翁源、真阳三县鼠食稼,千万为群……自夏徂秋,为患数月方息,岁以为饥。”另一次是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八月,淮东、通、泰、楚、高邮黑鼠食禾既,岁大饥。时,江陵府郭外群鼠多至塞路。其色黑、白、青、黄各异;为车马践死者不可胜计,逾三月乃息。”元朝较重的鼠灾记载是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泗州频淮两岸,有灰黑色鼠,成群覆地食禾。”明朝两次较重的鼠灾出现在万历年四十四年七月,南直土鼠千万成群。夜衔尾渡江南往,络绎不绝,几一日方止。”“万历四十五年,五月,南京江宁县夜有妖鼠万余,衔尾渡江,入食田禾稼。七月,应天所属,群鼠渡江,食民间田禾殆尽。”
宋元明清,尤其是明朝的疫灾仍然是一突出灾害。它严重地威胁着先民们的生命。据史料记载。宋发生疫灾34次,最严重的是宋理宗绍定五年,金哀宗正大九年(1232年),“金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
元朝发生疫灾25次。元成宗元贞三年,大德元年(1297年),“河间之乐寿、交河疫,死六千五百余人。”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春,绍兴、庆元、台州疫死者二万六千余人。”
明发生疫灾37次,其中出现了三个疫灾蔓延期:永乐间为第一次。明成祖永乐六年至十二年的七年时间,就有五年发生疫灾。永乐六年(1408年)“七月,江西广信府玉山、永丰二县疫。死一千七百九十余人。九月户部启:江西建昌,抚州及福建建宁、邵武等府自去年至是年正月,疫死者七万八千四百余人。十月,江西广信府上饶县疫,民死者三千三百五十余户。”永乐八年,“七月,山东登州府宁海等州县自正月至六月疫死六千一百余人。十二月,以福建邵武府比岁境内疫,民死绝万二千余户,所遗田地准以杖罪囚徒耕种输税。”永乐九年,“六月,磁州武安县民疫死者三千五百余户。荒芜田地千三十八顷有奇”。永乐十一年。“六月,浙江乌程、归安、德清三县疫,死万五百八十余人。七月,浙江宁波府鄞、慈溪、奉化、定海、象山五县疫,死九千一百余人。”此后有二十七年比较安全。到明英宗正统九年,又出现第二个疫灾蔓延峰期,“绍兴、宁波、台州瘟疫大作,至于明年,死者三万余人。”此后又有九年较安全,到明代宗景泰五年至七年,又出现第三个大疫期。景泰五年,“四月,淮、徐以北疫疠大作,死者不可胜数。”景泰六年,“六月。西安、平凉等府,正月以来不雨,四月雪霜,瘟疫死者二千余人。常、镇、松、江四府瘟疫死者七万七千余人。”景泰七年“五月,广西桂林府疫,民男妇死者二万余人。湖广黄梅县今年春夏瘟疫大作,有一家死至三十口者,计三千四百余口;有全家绝灭者,计七百余户。”此后,还发生多次疫灾,直至明朝灭亡的明思宗崇祯十六年七月,“自二月迄今,京师大疫。死亡无算,日以万计。出二万金,下巡城御史收殡。”
清发生疫灾60次。清朝疫灾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多处发生,疫情范围广。例如,清世宗雍正六年三至四月,全国先后有江苏武进、镇洋、浙江常山、山西太原、沁原、直隶井陉、获鹿、湖北枝江,陕西甘泉、湖北崇阳、蒲圻等十四处发生疫灾。乾隆十三年,山东有泰安、曲阜等六处疫灾。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元年又是连续两年全国多处发生瘟疫。同治元年至十一年,就有七年全国多处疫灾。
霪雨,在宋元明三代很少有记载,但到了清代,却出现16次。它是一种久雨不晴,给农作物造成致命损害乃至使民房倒塌的自然灾害。现择几次较重者而录之:清圣祖康熙四年(1665年),“春,直隶蠡县霪雨二十余日。六月,陕西府谷大雨。闰六月,延安霪雨弥月,坏庐舍。七月,直隶大城霪雨五昼夜,城垣倒坏十之六七。民房坍塌不下数万间。这是清代最早的霪雨记录。康熙十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三十五年都出现了霪雨灾害。此后,这种天气则不多见。
五、先民们的救荒策:中华民族的不衰术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经历了自然灾荒带来的重重苦难。灾荒种类之多,破坏强度之大,均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然而,我们并没有象西方早期文明那样,被一次地震,一次洪水,一次瘟疫或者一次饥荒,弄得一蹶不振,进而文明中止,国家灭亡。并没有象巴比伦那样,在一种人为的传染病之后而衰亡。我们中华民族在灾荒中虽然饿死、冻死和病死过上千上百万的人,但是活着的人靠农医二学顽强地从灾荒的死亡线上闯了过来,且以不断进取以至到繁荣昌盛和一种强大的凝聚力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为什么?结论就是一条:先民们积累了抵御自然灾害的经验,制定了各个时期的救荒策。这种救荒策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的不衰之术。诚然,因为受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救荒策有的带迷信色彩,有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但它们毕竟起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先民们究竟有哪些救荒策?笔者略加罗列于后:
1.祈祷天神地神山神龙神,灌输精神信仰。我们的祖先十分讲究精神信仰。注重精神意识。早在商、周之际,经过周文王的整理和注述,就把上古卜筮的《易经》变成了“天人之际”的学术著作。成为我国人文文化的基础。诸子百家学术思想的源泉。《易经》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通万物之情,穷天人之际,探索宇宙人生之必变、所变、不变的原理,对先民们抗御自然灾害有它积极的影响。公元前6世纪,老子的<道德经)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老子的要“让万物生长繁殖、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已有,为万物尽力而不自恃有功,作万物之长而不宰制它们”的自然天道观和“不纵情打猎获取动物.使人心发狂”的珍惜野生动物观以及战国时期的荀子关于生物与环境统一,生物与生物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的生态学观点,庄子的顺应自然与天地万物和谐褶处的哲学观点,均成为后世保护山林、禁止打猎、保护生态环境的伦理依据。
公元前551年到公元前479年在世的孔子创立了儒家学说,儒教的伦理道德观即君臣、父子、夫妻、长幼、朋友之间的“五常”关系规定:为君者要仁,为臣者要忠;为夫者要公允,为妻者要贤顺;为父者仁。为子者孝;长者要大度,幼者要顺从;朋友之间要诚实无欺。这就把各种社会集团深深地联系在一起。稳定了社会秩序。尤其是严肃了两性关系,避免了因淫乱而使性病蔓延、民族衰退的危险。儒教还崇拜祖先,也崇拜日、月、星、云、雨、风和雷电,每年的第一个月份。皇帝也要祈求丰收年,遇久旱伤麦,皇帝就下一道罪己诏书。凡遇旱灾,统治者都认为是冤屈了好人,得罪了天神。例如,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五月,“隋旱,文帝亲省囚徒。”宋真宗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江南遇旱灾,朝廷就“遣使决狱,访民疾苦。”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河北遭干旱,朝廷又“遣使祀北岳”。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二月,宋以天久不雨。令州县决淹狱;又至相国寺、会灵观、天清观、祥源观祷雨。”宋仁宗皇佑三年(1051年)五月,“宋以恩、冀州旱,诏长吏决击囚,分遣朝臣诣天下名山大川祠庙祈雨。”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夏六月“宋旱,时襄阳、隆兴、建宁亦旱。八月,宋诏颁《皇佑祀龙法》于郡县。”到了元朝,朝廷这种直接号召祈神避灾的现象少见。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重修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占地2.7平方公里的祈年殿(天坛),是明清两代帝王祭天、祈谷之场所,足以说明明清统治阶级仍寄期望于天的恩赐而避灾。
2.受时代局限性的抗灾措施。纵观我国古代的抗灾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禁止滥砍滥伐森林和滥捕滥猎。保持生态平衡。古代虽发生虫害,但生态环境未遭到破坏。天敌多,对虫害有其制约作用。如唐玄宗年间,榆关发生粘虫,青州发生紫虫,即有“群鸟来食之”,“有鸟食之”的记载。直到宋朝,即使发生蝗虫,还有“飞鸟数万食之尽”。“蝗飞入宋境,余为蜂所食”的记述。古人还有养猫捕鼠,利用猫头鹰捕鼠的习惯,故鼠害的发生总的来说不算严重。古代对山林、河流、湖泊都有严格的禁规。旱在商朝,就设置了管理土地山泽的行政机构。禁止伐木,禁止“竭泽而渔”,禁止在春夏鸟类繁殖季节摘巢采卵,弹射飞鸟。不到荒年绝不开禁,即使到了荒年开禁也有一定限制。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十一月,武平、平滦发生饥荒,虽“驰猎禁”,但规定“其孕*[牛+子]之时勿捕”。由于祖先们对野生动物采取保护措施,所以不仅明清各地有狼有虎,直到民国,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仍不少。有了野生动物。遇到荒年,就可以解决部分度荒的食物;且由于食物链的关系,对繁殖力强的兔子有制约作用,故古代兔害较少。古代由于人少耕地多,荒野之地广。植物种类繁,像苦槠栲、野粟、葛及各种野菜,遇灾年也可作为救荒的食物。宋孝宗年间,徽州大饥,“人食蕨、葛”即为一例。②修筑堤坝,防范洪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是先民的信条。凡遇水灾。唯一的措施就是修复堤坝,不知另开水库分洪。宋太祖开宝五年六月,“宋河决阳武,汴决谷熟,发诸州丁夫五万人,命颖州团练使曹翰率往塞之。诏求治河策。”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六月,“宋宁陵县河溢堤决,发宋毫丁夫四千五百人塞之。”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七月,“宋泰州盐官镇大水,民多溢死。是月,宋发丁夫三万八千,率二万一千,缗钱五十万塞滑州决河。”到了元明清三代,治水之术,仍唯有筑堤一条。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68年)十月,黄河在开封地带大决口,殃及十五个州,元统治者“调南京民夫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筑堤防。”明清两朝黄河多次决堤以及其他河流决堤,都是采取筑堤办法。③发明了多种抗旱工具。我们的祖先对旱灾,除祈雨以外也发明了简车、水车(脚踏车、手车、牛车)等提水工具,可起到抗一般旱灾的作用。④铲除虫卵。对蝗灾,长期延用“掘蝗种”(挖蝗卵)一种办法,对猖獗肆虐的蝗灾,起不了多大的抑制作用。⑤用中草药治病,防抗瘟疫。早在东汉元初六年,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疾病,……”。唐太宗贞观十年,“关内、河东疾疫,遣医齎疗之。”宋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六月,京师发生疫灾,有朝廷“遣太医和药救之”的记述。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四月“宋诏医官院处方并药。赐河北避疫边民。”明朝频繁发生的大瘟疫,促使了先民们对医学的研究。由李时珍编著的、成于明神宗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刊于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的《本草纲目》,收藏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搜集古代医家和民间流传的方剂共一万一千余首。并附有一千一百余幅药物形态图。这不仅是我国药物学发展的丰碑,而且对世界医药学有巨大贡献。
3.施行荒政,救济灾民,稳定政权。我国历代统治阶级均重视荒政。其措施有:察灾情,免赋税,赈粮钱,开禁令,赎男女。东汉顺帝永建三年,京师地震,“赐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被害,郡县为收敛。”到了隋唐、五代十国,凡遇灾荒,都“开仓赈济,并免租调。”唐玄宗年间,为了备荒,不惜一切代价建常平仓。到唐宪宗年间,遇饥荒,政府将常平仓的粟贷给百姓度荒。到宋元明清,进一步重视荒政的施行。宋朝的救荒政策有:“发瘭赈饥”,“入城池渔采勿禁”,“遣使赈恤贫民”,“蠲其赋,贷其种”。对“典雇为奴婢者,官给绢赎为良,放还其乡。”“出内币钱为贫民医药、棺敛费”等。即使到了末期,宋统治者仍未停止荒政的施行。据史料,自宋成淳四年(公元1268年)至宋祥兴二年(公元l279年)的行将灭亡的最后十一年间,用于荒政的救济大米一百一十六万七千五百九十石,免租三十四万五千零八十石。
元朝统一中原以后,面对频繁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受灾区实施蠲贷相济的救荒政策。凡遭灾区经过地方官吏的检踏,证明情况是实,给予一定的减免。一般是“损八以上,其税全免,损七以下,止免所损份数,将及六分者。税即金征”。这种分类对待的救荒政策,较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对发生水旱灾害,元政府实行调粟、平粜、赈贷减租等措施;发生蝗灾,督劝地方官吏在“荒坡大野”耕耘,保护野生草籽,“以备来春”;蝗虫大发生年,实行大面积烧荒,以清除蝗虫滋生地,且在春月捕除。对饥荒,元政府采取以赈济为主要手段的救荒策,发放常平仓。转输甲地的粮食到乙地救饥;发钞帛暂济;减价粜诸路仓粮;实行租税科差减免;驰江河湖泊之禁;准许农民采樵渔猎;禁止以米酿酒等。这些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下层统治阶级有上瞒下骗,侵渔人民的行为,但从整体来说,不能说没有一点作用。据统计,元朝有数额记载的灾荒赈济粮:大米八百五十九万三千零二十石;粟一百二十三万零六百七十八石;麦四万九千一百石;减价粜米八十万二千五百石;减价粟十万石。赈济钞为一百五十四万五千零二十八锭;五千一百零三万七千五百贯;六千二百钱。赈币帛一万二千疋;丝五千四百斤;锦四百三十斤;布三千九百疋。赈济盐五万引。减租五百八十万零五千三百四十八石;免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止征税二千五百六十九锭。尽管元朝重视救荒,但在高频率的灾荒面前,起点低,基础薄,生产低于消费,损耗高于积累的元朝农业经济不可避免地走向萎缩,饥荒的普遍性与社会的动乱性相互迭合,促进了元统治的覆亡。元朝最末一个皇帝元顺帝统治初期,赈济灾荒政策尚能贯彻,但中后期,则逐渐松松垮垮,饥荒到来。百姓冻死、饿死,地震压死,也不见政府发救济粮和救济款,造成了“斗米金一斤”。“银一锭得米八斗。死无算”,“殍死盈道”,“人相食”的饥荒残景。
明朝延袭了元朝的救荒政策。但明朝采取了“以免为主,以赈为辅”的原则,以减轻荒政经济的压力。据统计。明王朝统治的276年。有据可考的灾年减免名目有十项之多:免粮六千三百七十八万零二百三十九石;免马草四千四百四十万九千六百一十四束(包);免麦子三百三十二万零九百四十二石;免豆子六十四万一千零四十六石:免粟米四十七万四千零八石;免棉花十四万六千五百斤:免丝六十三万七千八百五十五两;免丝绢四万六千一百九十疋;免布四千一百六十疋;免驺(古代用的好箭)三十八万一千三百柬;免银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两;免盐二十一万四千二百九十引,另八百一十两引(明清盐的重量单位,若干斤为一引);免钞一万四千零六十二贯八百文;免羊二千八百只;蠲逋赋六十五万石。明朝的赈济也有十种以上:赈米六百一十万一千六百五十石;赈豆一万石;赈粟十五万七千二百石;赈给种子七万石;粜平价米一百七十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七石;赈耕牛一万头;赈盐二十万引;赈钞六百九十四万七千六百四十九锭;赈银二百九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两;赈金十五万五个金。此外,还有政府帮助灾民赎回卖出的儿女等。
清朝对各地所遇灾荒仍有“免额赋”、“免丁徭额赋”、“免茶课银”、“缓征新旧钱粮、草束”、“免田赋”、“缓征额赋”、“赈饥民”、“给籽本及葺屋银两”、“贷籽种”、“借给口粮、籽种”等各种救荒政策。
综上所述,我们的祖先在灾荒面前,官民关系比平时和谐。统治阶级在帮助百姓度过灾年荒月采取了有力措施。尽管各级都有贪官污吏的克扣行为,但总的来看,其救荒政策是积极的,有效的。从西汉(汉高祖二年即公元前205年)至清灭亡(公元1911年)的这个二千一百一十六年,史书对各种自然灾害及赈济措施均作了记载。这充分地说明先民们对自然灾害的重视和对子孙后代的负责。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然而一个严酷的现实是:自然环境并没有因为人类的发展而变好,自然灾害并没有因为科学的进步而减少。某些自然灾害(例如水、旱)因为人类兴修水利而在局部地区有所控制,但总的来说,人类无法驾驭它们。有的自然灾害(如虫害),虽然有了防治的办法,但又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原因是十八世纪欧洲农业革命的影响利弊兼有:一方面,它带来了农业现代化,使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生态性灾害。例如农药灾、化肥灾、农膜灾等。现代工业文明开阔了人类的视野,带来了财富,但同时也带来了酸雨灾、“三废”灾、温室效应灾、臭氧层变薄灾、核反应堆泄漏灾等。现代医学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人口爆炸,森林被毁。水土流失,沙漠化加剧,垃圾如山,生物物种锐减,水荒蔓延等大环境灾害接踵而至,乃至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自然灾害史的这种演变说明一个道理:人类的思维线应该向两极延伸。从古至今到未来,都值得我们去考据、探索和分析。不能只看到眼前一个时段。短视思维将给人类带来祸害。人类的思维方式更应该是二重性的。认为后来者总比过去者好,现代农业比传统农业一切都好,那就是人的一种错误偏见,该彻底摒弃了。我们之所以倡导生态农业,就是因为这种新的农业体系,既有接受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的一面,又有保持传统有益经验的一面,既正视提高经济效益,又十分看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方法论上看,生态农业是双重思维性的协调农业;从自然灾害学的角度看,生态农业则是抗灾避灾减灾性的持久农业。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实质就是先民们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的历史。如进一步研究近代、现代自然灾害史,预测未来自然灾害的变化,人类将会清楚地发现:要在与自己造成的生态性灾害作抗争的道路上艰难前行。制定抗生态性灾害的政策法规势在必行!生态农业的希望之路非走不可!
(1993年3月14日脱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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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南怀瑾、徐芹庭译注:《白话易经》。岳麓书社,1988。
作者:桂慕文 文章来源: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9250/4 点击数: 118 更新时间:2007-9-1
一、远古时期至春秋战国:从洪水猛兽传说到五种灾情的提出
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史概说
桂慕文
江西省安义县农业局
农业考古》1997年第3期
我国是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又是一个版图辽阔、自然条件复杂的泱泱大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交织体。且首先是自然再生产,对自然有很大的依附性。常言道:“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若灾害频繁,则民不聊生,国无宁日。自然灾害是对农业生产的严重威胁,它轻则使农业歉收,重则无收,甚至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研究我国古代自然灾害史,不仅能熟悉历史,更重要的是能启迪我们树立“天人合一”思想,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制定适合国情的农业政策和抗灾避灾措施。本文仅就我国古代自然灾害的种类、特点和救荒策作一初浅概说。
一、远古时期至春秋战国:从洪水猛兽传说到五种灾情的提出
我国远古时期的自然灾害,无文字史料可查,历来只凭一些传说。解放后,考古工作者发掘的遗物和化石提供了一些分析考据的资料,但毕竟难以尽然。相传,在北京猿人时期,大地上生长着树林、灌木和丰盛的野草。虎、豹、狼、熊等野兽出没于森林和山野中。那里还有大象、犀牛和梅花鹿等。原始人用木棒和石器同野兽作斗争,过着狩猎生活。开始吃生肉和野果。后来发明了火,就把食物烤熟来吃。慢慢地又学会了把捕来的鸟兽驯化饲养,变成了家禽家畜。开始有了畜牧业。以后又学会了把野生植物栽培变成庄稼,因而有了种植业。种植业搞起来了,于是就存在一个同水旱等自然灾害作斗争的问题。“大禹治水”就是我国流传最广的故事:相传在五千年以前,尧在位时,黄河流域“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伤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孟子·滕文公上》)。面对严重的水灾,尧即召开部落联盟会议,商量治水对策。四方部落首领首推鲧去治水。鲧花了九年时间也没能制服洪水。原来他的治水方法不对头,只知“水来土掩,造堤筑坝”,结果洪水冲塌堤坝,水灾反而越闹越凶了。舜接替尧当部落首领以后,亲自到治水的地方去视察,发现鲧办事不力,治水无方,即将其治罪处死,并命鲧的儿子禹去治水。禹接受了父亲的教训,采取开渠排水,疏通河道的办法,带领群众,经过十三年的艰苦奋战,终于把洪水引入大海。在十三年的漫长岁月里,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当时,黄河中游有一座龙门山,堵塞了河水的去路,把河水挤得十分狭窄。奔腾东下的河水受到龙门山的阻挡,常常溢出河道,酿成水灾。禹亲自到实地察看地形,便带领人们将龙门山开凿了一个大口子。使河水畅通无阻。禹由于治水有功劳,后被推选为部落联盟首领。
夏代以后,农业上大规模垦殖,人们伐木、烧山、驱赶野兽。周朝以后,人们砍伐森林开垦农田,烧炭,建房。驱赶野兽,放牧,甚至为战争而毁林。由于森林的减少,干旱现象也就日趋严重。故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灾害不是洪水内涝,而是干旱。以排除积水为其功能的我国古代沟洫,不能不为灌渠的兴起所取代。当时,干旱的秦国,沟洫无水可排,也无水可蓄,商鞅就干脆把它废除了。代之而起的是灌溉渠道。战国时期,著名的灌溉渠道工程有期思——雩娄灌区、都江堰、郑国渠等十多处。都江堰,灌溉成都平原万顷田。郑国渠(今陕西关中)可灌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
远古时期至周朝以前的自然灾害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由于人类刚刚由原始猎狩生活转为畜牧、农耕生活,大自然还基本上保持原有的现状,原始植被遍地,森林茂密,野草丛生,野兽成群出没。那时,又正值地质史上最近一次冰河期的结束。大地回暖,气候湿润,地形复杂,江河无水路,百川无堤防,沼泽无障碍,故遇暴雨,洪水横流,泛滥成灾。“大禹治水”传说实际上是人类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与洪水作斗争的缩影。
2.极为简单的农业活动对灾害缺乏敏感性。饲养业是刚刚处于将野兽驯化为家畜的阶段;种植业上刚刚将野生的狗尾草培植为粟,将野菜培植为蔬菜,野果培植为家果这样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籽入土而待收。多种少收,或有种无收。作物对水分要求不严格,对其他自然灾害更不敏感。所以,一般传说。也仅有洪水灾害的体验。
3.即使发生了自然灾害也无史料可查。因为文字还处在“甲骨文”时期和汉字成形时期,语言还没有规范化,人的思维能力还极有限,不可能有什么文字记载。因此,即使发生了各种自然灾害,人类也是朦昧无知,无所认识。仅有对“洪水”和“猛兽”的直观认识而已。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所著《管子》一书,其中《度地》篇中已提到水、旱、风雾雹霜、疠(疫病)、虫等害,说明先民们已突破对洪水猛兽的传说,而开始对五种灾害有了初步认识。这是灾害学上一个起点碑。
二、两汉、新莽、魏晋、南北朝:旱、水、虫、饥、雹、风、疫、地震八灾搔扰
我国的两汉时期,即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历时426年。这期间有一个王莽篡政的l5年(公元8—23年)。此后是60年的三国鼎立时期(公元220—280年)、155年的两晋时期(公元265—420年)和历时161年的南北朝大分裂时期。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我国农业不断地向前发展。汉朝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农业。汉朝代的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国家向农民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官僚贵族占有较多的赐地,通常由农民耕种,再从农民那里按收成的比例征收土地税(实物地租)。由于人口增长(当时人口已到5900多万),加之官僚机构庞大,连年战争。政府越来越感到土地不足。因此,极力向西开拓边疆,实行屯垦戍边政策,由内地向边疆大量移民,使多数牧区转化为农耕区。森林、灌丛、草原受到前所未有的大破坏。黄土高原的原面、陇南的河谷以及河西走廊的绿洲等地的天然植被基本上荡然无存。到三国时期,北魏统治阶级采取了登记户口,设立三长(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奖勤(农桑)罚懒,实行均田制,兴修水利,减轻赋役,整顿租调等政策,自然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封建割据,战争不止,生态环境恶化,人们不能安居乐业,人口大减。到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全国只有1600多万人。农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加之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加深,农业上自然灾害种类多了,计有旱、水、虫、饥、雹、风、疫(或牛疫)、地震等八种以上。据史料记载,在西汉至南北朝这个785年当中,共发生水灾162次,平均每4.8年一次;旱灾第179次,平均每4.3年一次;风灾50次,平均每15.7年一次;蝗灾87(其中螟灾7次),平均每9年发生一次;饥馑56次,平均每14年发生一次;雹灾52次,平均每15年一次;霜灾24次,雪灾15次,冰灾1次;地震241次,平均每3.2年一次:人疫46次。牛疫5次。
这段历史时期自然灾害有以下六个明显的特点:
1.水旱灾害交替,抗灾能力小,一旦遇灾,灾民遍野,乃至相残。人口增加,农业生产发展了。人们的生活非得仰赖农业丰收,但无抗灾的设施,遇灾则无力自救。例如汉元帝初元元年五月,渤海水大溢,秋九月,关东十一个县涨大水,造成饥荒,民多饿死,琅琊县有人相食。东汉献帝兴平元年,三辅(今长安一带)大旱,自四月到七月。是时,谷一斗五十万,麦豆一斗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晋武帝大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死六千余人。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死六千余人。江夏亦死了人。晋孝武帝太元八月年、太元十八年,始兴、南康、庐陵涨大水,平地水深达五丈。
2.蝗灾严重,且常常是两灾并发。据史料,这段时期发生的87次蝗灾(包括7次螟灾),其中就有18年是旱灾与蝗灾并发,夏有4年是水灾与蝗灾并发,夏蝗多于秋蝗。由于当时蝗虫有发生的环境条件,无扑灭的好措施,常造成大发生,成群迁移为害,所到之处,为害甚烈。汉武帝太初元年八月,关中蝗虫大发生,从东方飞到敦煌。汉平帝元始二年四月发生蝗灾,到了秋天,河南竟有二十个县遭受蝗灾。东汉安帝永初六年三月,有四十八个县受蝗灾。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发生蝗灾,至冬十月,京师闹饥荒;斗米值二两金,人相食,死者大半。梁敬帝太平二年,陈武帝永定元年,北齐文宣帝天保八年,北周孝闵帝元年、明帝元年夏至九月,北章河北六州、河南十三州、畿内八郡大蝗,飞至邺,遮天蔽日,声如风雨。
3.饥荒降临,景况悲惨。此期的56次饥馑,景况是十分悲惨的。汉高祖二年六月。关中发生饥馑,斛米值万钱,人相残食,朝廷令民到四川谋生。新皇帝王莽天凤四年,荆州发生饥馑,民众只好到野泽地挖野荸荠充饥。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七月,洛阳因旱灾引起的饥馑,一斤黄金只能换到五升豆子,造成人吃人。晋愍帝建兴四年冬十月,京师发生饥馑,斗米值二两黄金,人相食,死者大丰。公元501年三月,北魏青、齐、徐、兖四州发生大饥荒,饿死一万余人。
4.瘟疫流行。死者甚众。古代医疗条件差,发生流行性传染病,一染十。十染百,很快传染开去,不可收拾。例如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四年,会稽(今江苏东南部及浙江西部)发生瘟疫,死者万数。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发生瘟疫,魏文帝写给吴质的一书信中说:“昔年疾疫,亲故多罹其灾。”魏陈思王描绘当时的疫情情景是:“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京师发生瘟疫,死者十万人。由此可见当时的凄凉景象。
5.地震灾害频繁。这个时期发生241次地震和16次山崩。其中有31次地震发生在京师地区。文献记载地震有“地动”、“坏城垣”、“山崩水出,坏城郭室屋”、“杀人”、“蓝田地沙石壅坝水”、“岸崩,江水逆流”、“地裂压杀人”、“丘山陷”、“地坼裂,水泉涌出”、“飞泉涌出”、“地陷裂”、“水涌井溢”、“隐隐有声,屋瓦摇”、“有声如雷”、“殷殷有声”、“野雉背雊”等。例如汉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雨雪,深五尺,树折屋坏。结果发生地震。汉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戍,犍为、柏江地震山崩,皆壅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死十三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有的年成,一年数震。晋武帝大康九年正月、四月,七至八月,九月,十二月,全国有十二处发生地震。晋惠帝元康四年二月,五月,六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全国十八处发生地震。不过。古代因为没有大城市,地震伤人者不多。但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天监十一年,北魏宣武帝永平五年、延昌元年四月的一次大地震,震区包括京师及并、朔、相、冀、定、瀛六州;恒州之繁吁寺、桑乾、灵丘、肆州之秀容、雁门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死五千三百一十人,伤二千七百二十二人,牛马杂畜死伤者三千余。算是这个时期因地震而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了。
6.风灾、雹灾等其他灾害也给农业生产带来威胁。如汉高祖二年三月,彭城大风,从西北起,折木拔屋,扬沙石。昼晦。汉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者寿春大风,毁民室,死人。汉成帝建始元年十二月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千围以上。
雹灾的特点是雹大惊人。如汉武帝元封三年冬十二月的雨雹,大如马头。东汉安帝元初六年四月,沛国、渤海大风,雨雹,拔树三万余株。汉文帝后七年,雨雹如桃李,深者厚三尺。汉景帝二年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汉景帝中元年,衡山原都雨雹,大者尺八寸。晋成帝咸和七年五月的一次雹灾,大如鸡蛋,平地三尺,行人禽兽死者数万。面积遍及太原、东平、武乡、赵郡、广平、钜鹿等千余里。树木摧折,庄稼荡然无存。这是历史上记载最严重的一次雹灾。
此期的15次雪灾,有的也挺严重。汉成帝元封二年,雪深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蜷缩如蝟,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王莽天风三年二月,关东一次雨雪。深者一丈,竹子和柏树都冻死了。
三、隋、唐、五代十国(附辽)“八灾”加重和种类增多
据史料记载,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共发生旱灾170次,水灾163次,虫灾55次,雹灾39次,霜冻18次,风灾31次,疫灾19次,牛疫7次,地震61次,旱灾引起的饥荒17次,不明原因的饥荒56次,水灾引起的饥荒2次,雪灾11次,鼠灾5次,山摧4次,兔灾1次,其他灾害2次。
此期自然灾害的特点是:
1.水旱灾害发生频繁。此期平均每2.3年发生一次水灾;平均每2.2年发生一旱灾。均较前一个历史时期的发生频率增大了近一倍。存在还不到40年的隋王朝,就发生9次水灾和8次旱灾。唐朝发生水灾100次,平均每2.89年发生一次。发生旱灾125次,每2.3年发生一次。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几乎每年都有水旱灾害。如贞观元年,“山东诸州大旱”。贞观七年“八月,山东、河南等四十余州水”。贞观八年“七月,山东、淮南、河南大水”。贞观十二年冬,吴、楚、巴蜀二十六州,从冬季开始不下雨,延至第二年五月,半年多时间遭旱。
武则天称帝执政的十五年,七年遭水灾,五年遭旱灾,还有其它灾害。唐玄宗在位的44年,遭水灾20次,旱灾16。水灾最重的一年是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六月,东都(今洛阳)暴雨,谷水暴涨,溺死者二万余人,水入上阳宫,宫人死者什七八。*[氵+廛]水暴涨,涨溺者二千余人,新安、渑池、河南、寿安、丽县等庐舍荡尽,漂九百六十一户,溺死者八百十五人,许、卫等州常闲番兵溺死者千一百四十八人。京城与道坊,一夜陷为池,一坊五百家俱失。”当年,邓州(今河南伏牛山以南的丹江、湍河、白河流域)因暴雨成灾,漂溺数百家。当年夏天,关中驻扎着抗契丹进攻之援兵万余人,因山洪暴发,一夜之间皆被洪水淹死。
到唐德宗贞元八年(公元792年)七月又出现一次全国多处型水灾。当时河南、河北、山南(在今四川嘉陵江流域以东、陕西秦岭、甘肃番山以南、河南伏牛山西南、湖北涡水以西、自四川重庆市至湖南岳阳之间的长江以北地区)、江淮凡四十余州涨大水,淹死二万余人。郑(今河南郑州),蓟(今天津蓟县、河北三河、玉田、丰润、遵化等县地),涿(今河北涿县、雄县及固安县地)、檀(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平(今河北陡河流域以东,长城以南地区)等州平地水浸一丈五尺,郭邑、庐舍,田稼漂损皆尽,百姓皆登丘冢以避之。唐文宗大和四至五年(公元830—831年),连续两年全国性的水灾。到唐宣宗大中二年(公元858年),又自头年十月旱至第二年二月,连续5个月遭旱灾,接上又是全国性的水灾。
2.蝗灾为害愈来愈猖獗,虫(鼠、兔)灾种类增多。我国的蝗虫有群居型和散居型两种。这两类蝗型可因环境条件的改变而相互转变。古代蝗灾均为飞蝗。在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发生了46次蝗灾,平均每8.2年发生一次,较之前一个历史时期每9.8年发生一次。间隔时间稍有缩短。从史料记载来看,蝗虫有为害愈来愈烈的趋势。在隋朝仅有文帝开皇十六年“并州蝗”一次记载。贞观二年六月在京畿,旱后“蝗食稼”。贞观三年五月,徐州蝗。秋戴、德、廓等州蝗。贞观四年秋,观、兖、辽等州蝗。高宗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雍、夔、绛、同等九州蝗、旱。高宗开耀二年,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无麦苗。六月,雍、岐、陇等州蝗。武周长寿二年,台、建等州蝗。唐玄宗开元四年五月,山东诸州蝗,蝗大起,蚀稼。声如风雨。六月,分遣御史捕而瘗之(掩埋);当时朝廷有放蝗与捕蝗之争论。八月,向河南、河北派遣了检校捕蝗使;而河北蝗虫顷日成灾,经历之处,苗稼都尽。这说明蝗灾严重,已引起朝廷高度重视。开元九年,江夏飞蝗害稼;开元二十五年,贝州蝗食苗。唐代宗广德二年秋。蝗食田稼殆尽。二十一年后的唐德宗贞元元年夏,发生一次大蝗灾,“东自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经引之处,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饥馑枕道。”经历此次蝗灾后有37年未见有蝗灾记录。直到唐穆宗长庆三年秋,才出现“洪州(今南昌)螟蝗害稼八万亩”的记载。十五年后,即唐文宗开成三年、四年、五年和唐武宗会昌元年,连续四年发生蝗灾,而且范围越来越大,为害越来越猖獗。此后又有45年未见蝗害。到唐僖宗光启二年七月,淮南发生蝗灾。
五代十国的53年,发生五次蝗灾。后梁一次,后唐二次,后晋二次。尤以后晋出帝天福八年(公元943年)最惨重。那年四月,诸州大蝗,食草木皆尽。雍华节度使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禄粟一斗偿之,九月,二十七州郡蝗,饿死者数十万。时,蝗、旱相继,人民流移,饥者盈路。关西饿殍尤甚,死者十七八。由于当时信迷信,认为蝗虫与关押犯人有关,所以除十恶、行劫、杀人者以外,对其余禁囚减型或释放。
在蝗虫间歇性为害的同时,其他害虫也开始威胁农业。此期出现了粘虫(虸蚄)6次。紫虫1次,黑虫1次,蝝虫1次。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榆关(今山海关)好妨虫害稼。是我国粘虫为害最早的记录。
此外,鼠害已有记录。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建州(今建瓯,辖境相当于今福建南平市以上的闽江流域)鼠害稼”,是我国鼠害最早的记载。此后,贞观二十一年渝州(今重庆市),唐中宗神龙三年基州,唐玄宗开元二年,韶州,均发生过鼠害。
唐高宗开耀二年,永淳元年。岚(今山西岢岚县)、胜州(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十二连城)出现了“兔害稼,千万为群,食苗尽,兔亦不复见”的记载,是我国最早的一次兔害记录。
3.雹、霜冻和风灾较前有所加重。隋、唐、五代十国,平均每9.7年发生一次,雹灾,较公元前785年每l5年发生一次,缩短了5.3年。唐高宗显庆二年五月,沧州(今河北沧县东南)大雨雹。人有死者。总章三年四月庚午,雍州(今陕西秦岭以北,乾县以东,铜川市以南,渭南以西地),开耀二年五月,定州(今河北定县)均出现过“大雨雹。”武周天授二年六月庚戌,许州(今河南许昌)大雨雹,证圣元年二月癸卯,滑州(今河南滑县,延津、长垣等县)大雨雹,杀燕雀。武周长安三年八月,京师大雨雹,人畜有冻死者。武周长安四年九至十月,唐中宗神龙元年四月壬子,雍州同官县,唐中宗景龙二年正月已卯沧州,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戊辰,京畿渭南等六县,唐代宗大历七年五月乙酉,大历十年四月,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四月渭南,元和十五年三月京畿兴平、醴泉等县均发生过雹灾。其中有的年成雹灾造成损失大,如唐僖宗中和元年,四月甲申朔,汝州大雨风,拔街衢树十二三;东都大风,长夏门内表道古槐树自拔者一十五六;雨雹大如杯,鸟兽殪于川泽。京师及东都,汝州雨雹,大风拔木。后唐末帝清泰二年阆州大雨雹,如鸡子,鸟雀皆死。
霜冻灾害记述较简单,如“霜杀稼”,“霜杀桑”等。唐太宗贞观元年八月的一次霜害面广且严重,当时“关东及河南、陇左沿边诸州霜害稼,遣使分往诸州赈贷。关内饥。”唐玄宗开元十五年,“天下州十七。霜杀稼。”
此期发生的十次雪灾,从记载看有的也挺严重。如唐高宗总章三年,“十月癸酉,大雪,平地三尺,人多冻死。”唐宪宗会昌三年“春寒,大雪,江左尤甚,民有冻死者。”后晋高祖天福四年,南唐升元三年,契丹会同二年(公元939年)“十二月,后晋大雪害民,五旬不止。契丹六月雨雪。”算是这个时期最反常最严重的一次雪灾了。
这个时期,平均每12.2年发生一次风灾,较之前一个历史时期每l5.7年发生一次,间隔时间也缩短了。风多与雨、雹交加。不过,此期有了“海啸”的记载。唐玄宗天宝十载(公元751年)“八月,海溢。”是我国最早的海啸记录。唐代宗大历十年七月,“杭州大风,海溢,溺州民五千余家,死者四百人。苏、湖、越等州亦同。”是唐朝杭州湾等海面发生海啸最严重的一次。此外,还发生两次海啸: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六月,“密州(今山东诸城)大风雨,海溢,毁城郭。”唐文宗大和二年夏,“越州(今浙江绍兴)大风海溢。”
4.地震灾害较前有所减少。此期平均每6.2年发生一次地震。较之前700多年每3.25年发生一次间隔期拉长了。隋朝仅发生三次地震,一次是隋文帝开皇二十年,第二次是隋文帝仁寿二年四月,发生在岐、雍两地。第三次是隋炀帝大业七年。唐王朝发生58次地震,其中有20次是发生在京师地区。可见唐首都长安是处于地震频繁朝。损失最惨重的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二月壬寅在秦州(今甘肃秦安北)发生的一次地震,造成“廨宇及居人庐舍崩坏殆尽,压死官吏以下四千余人。”于是朝廷命地方政府“敕给米贷赈,三口以下给米一石,六口以下两石,七口以上三石,给粟准米计折。”五代十国没有发生地震的记录。
5.疫灾仍较严重。这个时期平均每20年发生一次疫灾,较之前一个时期每17年发生一次稍有减轻。隋朝仅炀帝大业八年因大旱而发生一次疫灾,造成“人多死,山东尤甚;百姓流亡。”唐王朝在贞观十六年到十八年连续三年发生瘟疫。而且流行面积达3—5州。唐宪宗元和元年夏,“浙东大疫,死者大半”。后周世宗显德元年,南唐保大十二年,因大旱引起饥馑而瘟疫流行
四、宋(辽金)元明清:四大主灾肆虐。其余六灾不轻
宋元明清的自然灾害记载较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越来越大。宋王朝从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到宋帝晶祥兴二年(公元1299年)的319年,就有297年发生的自然灾害,占其统治年数的93.1%。仅有22年风调雨顺。占6.897%。较之中兴时代的唐王朝,其自然灾害的频率显然高多了。据统计,唐朝从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到唐哀帝天祐四年(公元907年)的288年,有241年发生自然灾害,占83.68%,有47年无自然灾害。占16.3%。元朝从忽必烈改国号为元的公元1271年到公元1367年(元朝灭亡)的96年时间,年年发生自然灾害,且多数年成一年数灾。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一年就发生了旱、水、雹、风、霜、地震、饥馑等七种自然灾害。有的年成,一种灾害重复发生,或覆盖面广。明王朝从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的275年中,仅有9年无灾,其余266年都发生自然灾害,占96.7%,虽比元王朝轻些,但较之宋朝,其灾年的频率还是增大了。到封建末朝清王朝,从清世祖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的267年,又是年年有灾,和元朝一样,多数年成效灾并发,灾情笼罩面广。为害的程度也越来越大。
水、旱、虫、饥已成为四大主灾。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发生自然灾害二十种以上。但发生次数多、为害面广、牵涉面大的是水灾、旱灾、虫灾、饥荒。据统计,四个朝代的951年时间。共发生水灾1042次,平均每年发生1.09次;共发生旱灾912次,接近每年发生1次;共发生虫灾407次,平均每2.33年发生1次;共发生饥荒461次,平均每2.O6年发生1次。
水灾是突发型灾害,来势猛,为害烈,常造成“坏民舍,溺居民,坏桥栈,伤禾稼”,对人们生命财产威胁最大。是第一大灾害。水灾的第一个特点是常造成江河横溢,河堤决口。据统计,宋朝232次水灾,就有57次河堤决口。元朝从1271年到l368年的97年,发生水灾116次,平均每年发生1.19次,大小河堤决口33次。明朝发生水灾278次,平均每年发生1次,大小河堤决口34次。清朝发生水灾416次,平均每年1.4次,大小河堤决口15次。水灾的另一个特点是随着雨区的移动,有的年成一年发生数次水灾,造成连续性危害。例如宋光宗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一年发生5次水灾,四至八月,全国有62个县涨水。
旱灾是渐发型灾害。往往是数月不雨而酿成。其特点是延续时间较长,受害范围较广。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宋三十二州旱;宋真宗成平元年,宋四十七军州旱。辽亦遭旱;宋孝宗淳熙八年(公元1181年)七月至十一月,几乎半年时间全国有26个军及2个郡遭旱灾。元成宗元贞元年六至九月,全国有12路受旱。明宣宗宣德七年至八年(公元1432—1433年),西京、河南、山东、山西久旱,这一带有45个县,大旱七至八个月。清圣祖康熙五十七年,湖广钟祥十二州县,五十八年有浙江、钱塘等二十一州县,六十年有直隶开州、永年等二十二州县,六十一年有山东泗水等十一个县遭旱灾。清世宗雍正元年。山东有济南等五府,河南有七十七州县遭旱灾。到乾隆年间,受旱的面积更大了。乾隆二年,山东有三十八个州县,甘肃有十个县,山西有十二个县受旱,江苏有二府八十一州县受旱。
虫灾是有害生物繁殖过量型灾害。某种昆虫的发生量特多,必然会吞食大量农作物,使人们缺粮少菜而造成饥馑。宋元明清的虫灾主要还是蝗灾。据统计,宋朝发生虫灾108次,其中蝗灾92次,占85.2%:其余的虫灾有:蝝虫4次,粘虫4次,桑虫3次,螟虫2次,蝻虫、*[甘+虫+虫]虫和其它虫各1次。元朝发生虫灾85次,其中蝗灾68次,占80%;其余是:桑虫7次,粘虫2次,其它虫2次,稻虫、麦虫、螟虫,蝝虫各1次。明朝发生虫灾102次,其中蝗灾91次,占89.2%;其它虫灾11次。清朝发生虫灾112次,其中蝗灾86次,占76.8%,其它虫灾26次。
宋元明清蝗灾的特点是为害烈,范围大,旱蝗并发。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公元l016年)“六月癸未,宋京畿、京东西、河北路蝗蝻继生,弥覆郊野,食民田殆尽,入公私庐舍;七月辛亥,过京师。群飞翳空,延至江。淮南,趣河东,及霜寒始毙。是月丙辰,宋开封府祥符县蝗附草死者效里。九月戊辰,宋青州飞蝗赴海死,积海岸百余里。”宋宁宗嘉定八年四月,“宋飞蝗越淮而南,江淮郡蝗,食禾苗,山林草木皆尽;已卯,飞蝗入畿县;自夏徂秋。诸道捕蝗者以千百石计,饥民竞捕,官出粟易之。四月,金河南路蝗,遣官分捕。五月,金河南大蝗。”可见宋朝蝗灾何等猖獗。到了元朝,蝗灾往往是大范围的。元成宗大德二年(公元l298年)四月,全目一百五十处发生蝗灾;六月又有五十处蝗。三年以后的六、七、八三个月,全国又是二十六处蝗灾。到元武宗至大二年(公元l309年)四月至八月,全国五十三处蝗。元泰定元年(公元l324年)六月,全国二十六郡蝗。元顺帝至正十九年(公元1359年),全国五十五处蝗,造成“食禾稼草木俱尽,所至蔽日,碍人马不能行,填沟堑尽平,民大饥。七月,淮安清河县飞蝗蔽天,自西北来,凡经七日,禾稼俱尽。”到了明清两代,蝗灾仍然是大灾害,且多是旱灾与蝗灾并发。据史料,明朝旱蝗并发的年成有:明太祖洪武三年七月,山东;洪武七年二月,平阳、太原、汾州等地;洪武十九年六月,河南开封府等;洪武二十一年正月。青州府所属州县;明惠帝建文四年,浙江台州府;明成祖永乐元年三月,浙江台州府临海县,十一月河南;明英宗正统七年二月,直隶河间府沧州;正统十三年,淮安府十一州;明代宗景泰七年六月,直隶淮安、扬州、凤阳;明英宗天顺七年六、七月;直隶泗州并天长、石埭、青阳县;明世宗嘉靖九月,北直隶、山东;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七月,保定;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直隶;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山东。清朝旱蝗并发年有:清宣宗道光五年七月,清苑、定州,内邱、新乐及山东观城等四十四州县及德州四卫;道光十五年黄安、公安等七县,道光十六年夏,湖北随州、宜都、黄阙、钟祥;清德宗光绪三年夏,昌平、武清、滦州、高淳、安化;光绪十八年五月,合肥等州县。
古代遇天气干旱,有利于蝗虫的繁殖增代。虽然有飞鸟食蝗、蜂食蝗等生物因素制约和“掘蝗种”简单的人工捕杀方法,但往往抑制不了蝗虫的严重为害。故遮天蔽日。飞经数天,所落之处,草木皆食尽的蝗虫,给脆弱的农业生产和先民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据明史记载,明万历四十四年四至九月。在山东、山西、常州、镇江、江宁、广德等十多处发生了大范围的蝗灾,禾黍竹树俱尽,田妇对禾长泣,甚至上吊自缢。
饥荒是天气型灾害或生物型灾害所带来的一种悲惨结局型灾害。因水、旱、风、虫等造成歉收无收而发生饥馑,迫使农民背井离乡,逃荒要饭,卖儿弃女,啃树皮革根。偷盗抢劫,互相残食。宋元明清造成饥馑的主要根源是水旱灾害,尤以旱灾为甚。凡遭旱灾之处,赤地千里,人畜饮水匮乏,作物更是无生长之机。据统计,宋朝的l53次饥荒,其中旱饥37次,水饥24次,旱蝗饥和亡麦饥(据分析是麦病害所致)各5次。水旱饥4次,蝗饥3次,水蝗饥、风饥、地震饥、疫饥各1次,未明原因饥70次(多为辽、金发生的饥荒)。宋朝最惨的一次是宋仁宗嘉定二年(公元1204年)春,因旱灾蝗灾造成的两淮、荆襄、建康府大饥荒,当时“米斗钱数千,人食草木。淮民封道殣,食尽,发瘗胔继之,人相搤噬;流于扬州者数千家,渡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宋诸路复大歉,常、润尤甚。冬,宋行都大饥,殍者横市,道多弃儿。”元朝89次饥荒,其中旱饥32次,水饥18次,水旱饥16次,蝗饥5次,旱蝗饥4次,旱虫风饥1次未明原因饥13次。
元朝饥荒频繁,且范围广、饥民多。例如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四月,“陕西饥民百二十三万余。奉元流民数十万。江浙饥民六十余万户。河南饥者三万人,饿死者两千人。大都、中兴诸路,泰安、徐、邳等州饥民六十七万。六月,陕西、河东、燕南、河北、河南诸路流民十数万。”
明朝143次饥荒。其中旱饥52次。旱涝饥32次,水饥16次,旱蝗饥5次,水旱蝗疫饥3次,旱疫饥、蝗饥、雹饥各1次,未明原因饥43次。在明宣宗宣德七年(1432年)至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的32年时间,连年遭受旱灾。旱情笼罩南各地,造成溪涧断流,田苗焦枯。土地干坼,寸草不生,民皆饥饿,饿殍甚众。
到清朝,76次饥荒,其中旱饥27次,水饥25次,水旱饥8次,旱蝗饥6次,蝗饥2次,雹饥1次,其他饥7次。较之前3个朝代清朝的饥荒局面有所缓和,表现在饥荒面缩小,多是几个县,甚至1—2个县遭饥荒。
3.地震间隔期有所缩短且损失增大。宋元明清发生地震225次,平均每4.2年发生一次,较隋唐五代十国每6.2年一次,间隔期缩短了两年。宋朝发生地震41次,损失惨重的有两次:一是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十二月甲子京师地震后,甲申,忻州、代州、并州发生地震,房屋倒塌,压死了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九人。其中忻州死一万九千七百四十二人,伤五千六百五十五人,牲畜扰死者五万余;代州死七百五十九人;并州死一千八百九十人。二是宋神宗熙宁元年七月至十二月,全国七处发生地震:七月甲申,乙酉,京师地震;辛卯,河朔地大震,京师再震;八月壬寅、甲辰,京师地震;须城、东河二县终日地震;沦州、清池、莫州亦震。坏官私庐舍、城壁;这时,河北复大震。或数刻不止,有声如雷,楼橹、民居多摧覆,压死者甚众。九月戊子,宋莫州地震。十一月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元朝发生地震31次。较详的记载有两次: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二月,癸未,泉州地震。八月癸已。地大震。武平尤甚,压死按察司官及总管府官王连等及民七千二百二十人,坏仓库局四百八十间,民居不可胜计。九月戊申,武平地震,盗贼乘隙剽劫,民愈忧恐。”元成宗大德七年至大德十年,即1303年至1306年的连续四年,山西太原等地连年地震。1303年“八月辛卯地震,太原、平阳尤甚,坏官民庐舍十万计;平阳赵城县范宣义郇堡十余里;太原徐沟、祈县及汾州平遥、介休、西河、孝义等县地震成渠,亲涌黑沙;汾州北城陷,长一里,东城陷七十余步;人民压死者不可胜计”。1304年。“五月庚辰,以去岁平阳、太原地震。宫观摧圮者千四余区,道士死伤者千余人。”1305年,“二月,平阳、太原地震,站户被灾。四月乙酉,大同路地震,有声如雷,坏官民庐舍五千余间,压死二千余人。怀仁县地裂二所。涌水尽黑,漂出松柏朽木。”1306年“正月,晋宁,冀宁地震不止。八月壬寅,开城路地震,王宫及官民庐舍皆坏,压死故秦王妃也里完等五千余人。”
明朝地震54次。且发生了我国地震史上最大最惨的关中大地震,即:明世宗嘉靖三十四(1555年)十二月,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发生地震,陕西渭州、华州及山西蒲州等处尤甚,压死军民八十三万。其次是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五月广西陆川县地震,声若山崩,震塌城垣、房屋,压死居民男妇无算。同年,湖广武昌、山东、宁海等处,广东琼、雷等郡,广西桂、平等郡均发生地震,官民死者甚多。
清朝大小地震99次,损失较大的有清世祖顺治十一年(1654年)六月,陕西西安、延安、平凉、庆阳、巩昌、汉中府属州县地震,压死兵民三万一千余人及牛马牲畜无数。清圣祖康熙七年(1668年)山东沂州鱼台等四十州县卫及信阳等三场均地震;四月,金华地震;五月,京师发生五次地震;六至八月,上海、海盐、湖州、绍兴、桐乡、嵊县、香河、无极、南乐、清河、德清等十一处地震。是我国地震史上跨度大、延续时间长的一次南北大地震。二十七年后的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日,湖广、光化、山东滕县、恩县、邱县,山西临汾、翼城等十县发生大地震,坏庐舍十之五,压死万余人。此次地震后过了四十三年,即乾隆三年(1738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发生一次大地震,震区在靖远、庆阳、宁夏、平罗、中互等五县,压死五万余人。此后,还发生了三次多处地震;1853年(咸丰三年)“正月始,黄岩一年屡次地震;三月,云和山裂二百丈。苏州地震。四月初五,通州地屡震。二十三日,元氏地震。六月二十六日,景宁大雨,山崩,压死七十三人。郧县青岩崩裂十余丈;保康大山崩移十里许。毁田庐无算;永嘉大雨。龙泉村山圮覆层,压伤十九人。七月,景州地震。第二年五月,安福地陷数丈,深不可测。七月云和山崩,压死三十余人。九月,江陵地震。十二月初四日,钟祥地震。”三年后的1857年(咸丰七年)“四月,兴国地震。九月,铅山地震。十月,永丰地震。十二月二十六日,蓬来地震。并屡不止。”1881年(光绪七年)“四月,台北地震。太平地震,五月又震。七月阶州等处地震。九月,甘肃、台湾地震。十二月十二日,东光地震,二十五日复震。礼县地震,震死四百八十人,倾倒民房四千有奇,牲畜无算。十一月初二日。西宁、丹噶尔厅地震。”清朝是我国地震史上多处地震的典型时期。
4.风、雪、鼠灾、大疫、霪雨也是这个时期的突出灾害。宋朝发生风灾76次,而且有几次风灾损失惨重。宋真宗大中祥元年(1008年)八月的无为军大风雨。造成“折木、坏城门、军营、民舍,压溺者千余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八月,温州发生一次大风。造成“海溢、漂民庐、盐场、覆舟溺死二万余人,江滨胔骼尚七千余。”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年)正月,“金大风飘端门瓦,昏*[雨+狸]不见日,黄气塞天。秋;宋福州飓风大作,坏田损稼。冬,宋鄂州暴雨坏战舰二百余,寿昌军坏战舰六十余,江州、兴国亦如之。”元朝发生风灾41次。以北方的几次风灾记载较详。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十二月,“诸王薛彻都等所驻之地,雨土七昼夜,羊畜死不可胜计”。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七月戊戍朔,“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三万四千八百余户。”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年)六月,“温州飓风大作,死者万余人。”明朝发生风灾42次。最大的风灾有两次: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八月“扬州泰兴、海门,如皋等处,狂风大作,屋瓦皆飞,骤雨如注。漂没官民庐舍数千间,男妇死者不计其数。”第二年(万历十年)正月,“通、泰、淮安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三十场,风雨暴作,海水泛涨,一时淹死男妇二千六百七十余丁口,淹消盐课二十四万八千八百余引。七月,苏、松六州县潮溢,坏田禾十万顷,溺死者二万人。”清朝发生风灾95次。较重的有两次: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年),“江苏苏州、松江等府所属崇明、上海、常熟等十九州县于七月中旬飓风大作,大雨倾盆,海潮泛溢,田禾被淹,人民、房屋多有漂没(崇明县淹毙一万二千余口)。清宣宗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六月壬戍,通州飓风大作,毁屋。七月十四日,永嘉大风兼雨连旬,毁孔子庙及县署。十八日,缙云大风拔木。十九日,景宁大风雨三昼夜,坏田庐无算。十月,武昌大风起江中,覆舟,人多溺死。”
宋元明清的鼠灾总的来说不算主要灾害,而且是个渐减的趋势。宋朝发生鼠灾7次,元朝发生3次,明朝发生4次,清朝末见鼠灾记载。宋朝最严重的鼠灾有两次:一次是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年),“清远、翁源、真阳三县鼠食稼,千万为群……自夏徂秋,为患数月方息,岁以为饥。”另一次是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八月,淮东、通、泰、楚、高邮黑鼠食禾既,岁大饥。时,江陵府郭外群鼠多至塞路。其色黑、白、青、黄各异;为车马践死者不可胜计,逾三月乃息。”元朝较重的鼠灾记载是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泗州频淮两岸,有灰黑色鼠,成群覆地食禾。”明朝两次较重的鼠灾出现在万历年四十四年七月,南直土鼠千万成群。夜衔尾渡江南往,络绎不绝,几一日方止。”“万历四十五年,五月,南京江宁县夜有妖鼠万余,衔尾渡江,入食田禾稼。七月,应天所属,群鼠渡江,食民间田禾殆尽。”
宋元明清,尤其是明朝的疫灾仍然是一突出灾害。它严重地威胁着先民们的生命。据史料记载。宋发生疫灾34次,最严重的是宋理宗绍定五年,金哀宗正大九年(1232年),“金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
元朝发生疫灾25次。元成宗元贞三年,大德元年(1297年),“河间之乐寿、交河疫,死六千五百余人。”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春,绍兴、庆元、台州疫死者二万六千余人。”
明发生疫灾37次,其中出现了三个疫灾蔓延期:永乐间为第一次。明成祖永乐六年至十二年的七年时间,就有五年发生疫灾。永乐六年(1408年)“七月,江西广信府玉山、永丰二县疫。死一千七百九十余人。九月户部启:江西建昌,抚州及福建建宁、邵武等府自去年至是年正月,疫死者七万八千四百余人。十月,江西广信府上饶县疫,民死者三千三百五十余户。”永乐八年,“七月,山东登州府宁海等州县自正月至六月疫死六千一百余人。十二月,以福建邵武府比岁境内疫,民死绝万二千余户,所遗田地准以杖罪囚徒耕种输税。”永乐九年,“六月,磁州武安县民疫死者三千五百余户。荒芜田地千三十八顷有奇”。永乐十一年。“六月,浙江乌程、归安、德清三县疫,死万五百八十余人。七月,浙江宁波府鄞、慈溪、奉化、定海、象山五县疫,死九千一百余人。”此后有二十七年比较安全。到明英宗正统九年,又出现第二个疫灾蔓延峰期,“绍兴、宁波、台州瘟疫大作,至于明年,死者三万余人。”此后又有九年较安全,到明代宗景泰五年至七年,又出现第三个大疫期。景泰五年,“四月,淮、徐以北疫疠大作,死者不可胜数。”景泰六年,“六月。西安、平凉等府,正月以来不雨,四月雪霜,瘟疫死者二千余人。常、镇、松、江四府瘟疫死者七万七千余人。”景泰七年“五月,广西桂林府疫,民男妇死者二万余人。湖广黄梅县今年春夏瘟疫大作,有一家死至三十口者,计三千四百余口;有全家绝灭者,计七百余户。”此后,还发生多次疫灾,直至明朝灭亡的明思宗崇祯十六年七月,“自二月迄今,京师大疫。死亡无算,日以万计。出二万金,下巡城御史收殡。”
清发生疫灾60次。清朝疫灾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多处发生,疫情范围广。例如,清世宗雍正六年三至四月,全国先后有江苏武进、镇洋、浙江常山、山西太原、沁原、直隶井陉、获鹿、湖北枝江,陕西甘泉、湖北崇阳、蒲圻等十四处发生疫灾。乾隆十三年,山东有泰安、曲阜等六处疫灾。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元年又是连续两年全国多处发生瘟疫。同治元年至十一年,就有七年全国多处疫灾。
霪雨,在宋元明三代很少有记载,但到了清代,却出现16次。它是一种久雨不晴,给农作物造成致命损害乃至使民房倒塌的自然灾害。现择几次较重者而录之:清圣祖康熙四年(1665年),“春,直隶蠡县霪雨二十余日。六月,陕西府谷大雨。闰六月,延安霪雨弥月,坏庐舍。七月,直隶大城霪雨五昼夜,城垣倒坏十之六七。民房坍塌不下数万间。这是清代最早的霪雨记录。康熙十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三十五年都出现了霪雨灾害。此后,这种天气则不多见。
五、先民们的救荒策:中华民族的不衰术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经历了自然灾荒带来的重重苦难。灾荒种类之多,破坏强度之大,均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然而,我们并没有象西方早期文明那样,被一次地震,一次洪水,一次瘟疫或者一次饥荒,弄得一蹶不振,进而文明中止,国家灭亡。并没有象巴比伦那样,在一种人为的传染病之后而衰亡。我们中华民族在灾荒中虽然饿死、冻死和病死过上千上百万的人,但是活着的人靠农医二学顽强地从灾荒的死亡线上闯了过来,且以不断进取以至到繁荣昌盛和一种强大的凝聚力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为什么?结论就是一条:先民们积累了抵御自然灾害的经验,制定了各个时期的救荒策。这种救荒策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的不衰之术。诚然,因为受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救荒策有的带迷信色彩,有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但它们毕竟起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先民们究竟有哪些救荒策?笔者略加罗列于后:
1.祈祷天神地神山神龙神,灌输精神信仰。我们的祖先十分讲究精神信仰。注重精神意识。早在商、周之际,经过周文王的整理和注述,就把上古卜筮的《易经》变成了“天人之际”的学术著作。成为我国人文文化的基础。诸子百家学术思想的源泉。《易经》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通万物之情,穷天人之际,探索宇宙人生之必变、所变、不变的原理,对先民们抗御自然灾害有它积极的影响。公元前6世纪,老子的<道德经)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老子的要“让万物生长繁殖、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已有,为万物尽力而不自恃有功,作万物之长而不宰制它们”的自然天道观和“不纵情打猎获取动物.使人心发狂”的珍惜野生动物观以及战国时期的荀子关于生物与环境统一,生物与生物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的生态学观点,庄子的顺应自然与天地万物和谐褶处的哲学观点,均成为后世保护山林、禁止打猎、保护生态环境的伦理依据。
公元前551年到公元前479年在世的孔子创立了儒家学说,儒教的伦理道德观即君臣、父子、夫妻、长幼、朋友之间的“五常”关系规定:为君者要仁,为臣者要忠;为夫者要公允,为妻者要贤顺;为父者仁。为子者孝;长者要大度,幼者要顺从;朋友之间要诚实无欺。这就把各种社会集团深深地联系在一起。稳定了社会秩序。尤其是严肃了两性关系,避免了因淫乱而使性病蔓延、民族衰退的危险。儒教还崇拜祖先,也崇拜日、月、星、云、雨、风和雷电,每年的第一个月份。皇帝也要祈求丰收年,遇久旱伤麦,皇帝就下一道罪己诏书。凡遇旱灾,统治者都认为是冤屈了好人,得罪了天神。例如,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五月,“隋旱,文帝亲省囚徒。”宋真宗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江南遇旱灾,朝廷就“遣使决狱,访民疾苦。”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河北遭干旱,朝廷又“遣使祀北岳”。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二月,宋以天久不雨。令州县决淹狱;又至相国寺、会灵观、天清观、祥源观祷雨。”宋仁宗皇佑三年(1051年)五月,“宋以恩、冀州旱,诏长吏决击囚,分遣朝臣诣天下名山大川祠庙祈雨。”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夏六月“宋旱,时襄阳、隆兴、建宁亦旱。八月,宋诏颁《皇佑祀龙法》于郡县。”到了元朝,朝廷这种直接号召祈神避灾的现象少见。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重修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占地2.7平方公里的祈年殿(天坛),是明清两代帝王祭天、祈谷之场所,足以说明明清统治阶级仍寄期望于天的恩赐而避灾。
2.受时代局限性的抗灾措施。纵观我国古代的抗灾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禁止滥砍滥伐森林和滥捕滥猎。保持生态平衡。古代虽发生虫害,但生态环境未遭到破坏。天敌多,对虫害有其制约作用。如唐玄宗年间,榆关发生粘虫,青州发生紫虫,即有“群鸟来食之”,“有鸟食之”的记载。直到宋朝,即使发生蝗虫,还有“飞鸟数万食之尽”。“蝗飞入宋境,余为蜂所食”的记述。古人还有养猫捕鼠,利用猫头鹰捕鼠的习惯,故鼠害的发生总的来说不算严重。古代对山林、河流、湖泊都有严格的禁规。旱在商朝,就设置了管理土地山泽的行政机构。禁止伐木,禁止“竭泽而渔”,禁止在春夏鸟类繁殖季节摘巢采卵,弹射飞鸟。不到荒年绝不开禁,即使到了荒年开禁也有一定限制。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十一月,武平、平滦发生饥荒,虽“驰猎禁”,但规定“其孕*[牛+子]之时勿捕”。由于祖先们对野生动物采取保护措施,所以不仅明清各地有狼有虎,直到民国,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仍不少。有了野生动物。遇到荒年,就可以解决部分度荒的食物;且由于食物链的关系,对繁殖力强的兔子有制约作用,故古代兔害较少。古代由于人少耕地多,荒野之地广。植物种类繁,像苦槠栲、野粟、葛及各种野菜,遇灾年也可作为救荒的食物。宋孝宗年间,徽州大饥,“人食蕨、葛”即为一例。②修筑堤坝,防范洪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是先民的信条。凡遇水灾。唯一的措施就是修复堤坝,不知另开水库分洪。宋太祖开宝五年六月,“宋河决阳武,汴决谷熟,发诸州丁夫五万人,命颖州团练使曹翰率往塞之。诏求治河策。”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六月,“宋宁陵县河溢堤决,发宋毫丁夫四千五百人塞之。”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七月,“宋泰州盐官镇大水,民多溢死。是月,宋发丁夫三万八千,率二万一千,缗钱五十万塞滑州决河。”到了元明清三代,治水之术,仍唯有筑堤一条。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68年)十月,黄河在开封地带大决口,殃及十五个州,元统治者“调南京民夫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筑堤防。”明清两朝黄河多次决堤以及其他河流决堤,都是采取筑堤办法。③发明了多种抗旱工具。我们的祖先对旱灾,除祈雨以外也发明了简车、水车(脚踏车、手车、牛车)等提水工具,可起到抗一般旱灾的作用。④铲除虫卵。对蝗灾,长期延用“掘蝗种”(挖蝗卵)一种办法,对猖獗肆虐的蝗灾,起不了多大的抑制作用。⑤用中草药治病,防抗瘟疫。早在东汉元初六年,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疾病,……”。唐太宗贞观十年,“关内、河东疾疫,遣医齎疗之。”宋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六月,京师发生疫灾,有朝廷“遣太医和药救之”的记述。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四月“宋诏医官院处方并药。赐河北避疫边民。”明朝频繁发生的大瘟疫,促使了先民们对医学的研究。由李时珍编著的、成于明神宗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刊于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的《本草纲目》,收藏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搜集古代医家和民间流传的方剂共一万一千余首。并附有一千一百余幅药物形态图。这不仅是我国药物学发展的丰碑,而且对世界医药学有巨大贡献。
3.施行荒政,救济灾民,稳定政权。我国历代统治阶级均重视荒政。其措施有:察灾情,免赋税,赈粮钱,开禁令,赎男女。东汉顺帝永建三年,京师地震,“赐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被害,郡县为收敛。”到了隋唐、五代十国,凡遇灾荒,都“开仓赈济,并免租调。”唐玄宗年间,为了备荒,不惜一切代价建常平仓。到唐宪宗年间,遇饥荒,政府将常平仓的粟贷给百姓度荒。到宋元明清,进一步重视荒政的施行。宋朝的救荒政策有:“发瘭赈饥”,“入城池渔采勿禁”,“遣使赈恤贫民”,“蠲其赋,贷其种”。对“典雇为奴婢者,官给绢赎为良,放还其乡。”“出内币钱为贫民医药、棺敛费”等。即使到了末期,宋统治者仍未停止荒政的施行。据史料,自宋成淳四年(公元1268年)至宋祥兴二年(公元l279年)的行将灭亡的最后十一年间,用于荒政的救济大米一百一十六万七千五百九十石,免租三十四万五千零八十石。
元朝统一中原以后,面对频繁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受灾区实施蠲贷相济的救荒政策。凡遭灾区经过地方官吏的检踏,证明情况是实,给予一定的减免。一般是“损八以上,其税全免,损七以下,止免所损份数,将及六分者。税即金征”。这种分类对待的救荒政策,较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对发生水旱灾害,元政府实行调粟、平粜、赈贷减租等措施;发生蝗灾,督劝地方官吏在“荒坡大野”耕耘,保护野生草籽,“以备来春”;蝗虫大发生年,实行大面积烧荒,以清除蝗虫滋生地,且在春月捕除。对饥荒,元政府采取以赈济为主要手段的救荒策,发放常平仓。转输甲地的粮食到乙地救饥;发钞帛暂济;减价粜诸路仓粮;实行租税科差减免;驰江河湖泊之禁;准许农民采樵渔猎;禁止以米酿酒等。这些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下层统治阶级有上瞒下骗,侵渔人民的行为,但从整体来说,不能说没有一点作用。据统计,元朝有数额记载的灾荒赈济粮:大米八百五十九万三千零二十石;粟一百二十三万零六百七十八石;麦四万九千一百石;减价粜米八十万二千五百石;减价粟十万石。赈济钞为一百五十四万五千零二十八锭;五千一百零三万七千五百贯;六千二百钱。赈币帛一万二千疋;丝五千四百斤;锦四百三十斤;布三千九百疋。赈济盐五万引。减租五百八十万零五千三百四十八石;免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止征税二千五百六十九锭。尽管元朝重视救荒,但在高频率的灾荒面前,起点低,基础薄,生产低于消费,损耗高于积累的元朝农业经济不可避免地走向萎缩,饥荒的普遍性与社会的动乱性相互迭合,促进了元统治的覆亡。元朝最末一个皇帝元顺帝统治初期,赈济灾荒政策尚能贯彻,但中后期,则逐渐松松垮垮,饥荒到来。百姓冻死、饿死,地震压死,也不见政府发救济粮和救济款,造成了“斗米金一斤”。“银一锭得米八斗。死无算”,“殍死盈道”,“人相食”的饥荒残景。
明朝延袭了元朝的救荒政策。但明朝采取了“以免为主,以赈为辅”的原则,以减轻荒政经济的压力。据统计。明王朝统治的276年。有据可考的灾年减免名目有十项之多:免粮六千三百七十八万零二百三十九石;免马草四千四百四十万九千六百一十四束(包);免麦子三百三十二万零九百四十二石;免豆子六十四万一千零四十六石:免粟米四十七万四千零八石;免棉花十四万六千五百斤:免丝六十三万七千八百五十五两;免丝绢四万六千一百九十疋;免布四千一百六十疋;免驺(古代用的好箭)三十八万一千三百柬;免银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两;免盐二十一万四千二百九十引,另八百一十两引(明清盐的重量单位,若干斤为一引);免钞一万四千零六十二贯八百文;免羊二千八百只;蠲逋赋六十五万石。明朝的赈济也有十种以上:赈米六百一十万一千六百五十石;赈豆一万石;赈粟十五万七千二百石;赈给种子七万石;粜平价米一百七十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七石;赈耕牛一万头;赈盐二十万引;赈钞六百九十四万七千六百四十九锭;赈银二百九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两;赈金十五万五个金。此外,还有政府帮助灾民赎回卖出的儿女等。
清朝对各地所遇灾荒仍有“免额赋”、“免丁徭额赋”、“免茶课银”、“缓征新旧钱粮、草束”、“免田赋”、“缓征额赋”、“赈饥民”、“给籽本及葺屋银两”、“贷籽种”、“借给口粮、籽种”等各种救荒政策。
综上所述,我们的祖先在灾荒面前,官民关系比平时和谐。统治阶级在帮助百姓度过灾年荒月采取了有力措施。尽管各级都有贪官污吏的克扣行为,但总的来看,其救荒政策是积极的,有效的。从西汉(汉高祖二年即公元前205年)至清灭亡(公元1911年)的这个二千一百一十六年,史书对各种自然灾害及赈济措施均作了记载。这充分地说明先民们对自然灾害的重视和对子孙后代的负责。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然而一个严酷的现实是:自然环境并没有因为人类的发展而变好,自然灾害并没有因为科学的进步而减少。某些自然灾害(例如水、旱)因为人类兴修水利而在局部地区有所控制,但总的来说,人类无法驾驭它们。有的自然灾害(如虫害),虽然有了防治的办法,但又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原因是十八世纪欧洲农业革命的影响利弊兼有:一方面,它带来了农业现代化,使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生态性灾害。例如农药灾、化肥灾、农膜灾等。现代工业文明开阔了人类的视野,带来了财富,但同时也带来了酸雨灾、“三废”灾、温室效应灾、臭氧层变薄灾、核反应堆泄漏灾等。现代医学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人口爆炸,森林被毁。水土流失,沙漠化加剧,垃圾如山,生物物种锐减,水荒蔓延等大环境灾害接踵而至,乃至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自然灾害史的这种演变说明一个道理:人类的思维线应该向两极延伸。从古至今到未来,都值得我们去考据、探索和分析。不能只看到眼前一个时段。短视思维将给人类带来祸害。人类的思维方式更应该是二重性的。认为后来者总比过去者好,现代农业比传统农业一切都好,那就是人的一种错误偏见,该彻底摒弃了。我们之所以倡导生态农业,就是因为这种新的农业体系,既有接受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的一面,又有保持传统有益经验的一面,既正视提高经济效益,又十分看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方法论上看,生态农业是双重思维性的协调农业;从自然灾害学的角度看,生态农业则是抗灾避灾减灾性的持久农业。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实质就是先民们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的历史。如进一步研究近代、现代自然灾害史,预测未来自然灾害的变化,人类将会清楚地发现:要在与自己造成的生态性灾害作抗争的道路上艰难前行。制定抗生态性灾害的政策法规势在必行!生态农业的希望之路非走不可!
(1993年3月14日脱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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