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油毛毡厂家:【清风评论】《引用 人民币,三十年贬值99%!而且,还将加速贬值》土地不能私有化! - 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9:06:45

人民币,三十年贬值99%!而且,还将加速贬值(转载)

我们的货币叫人民
  卢麒元
  
  
  全世界只有中国以人民的名义命名自己的货币。
  六十年前,开国先贤们很虔诚,他们将中国的一切财富归还给人民。理所当然,也包括了货币。共和国政府以中国共产党的信用为基础发行了人民币,中国人民欣然接受了人民币成为新中国的法币。笔者曾经撰文《人民币的信用基础》。笔者认为,人民币曾经是世界上最有信用和最有效率的货币。
  笔者在《人民币信用基础》中透漏了两个秘密:
  第一,人民币当中存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巨额国家财富(如土地)。一九七九年前的人民币的实质购买力是今天人民币的100倍以上。如果考虑潜在的福利附加值,人民币的币值应为今天人民币的200倍以上。那时候有1万元人民币比现在有两百万元要牛得多。
  问题是,隐含在人民币中的国家财富慢慢地不见了。
  第二,人民币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工具。资本主义社会有食利者阶层。食利的意思就是吃资本利得。这也就是“人民群众的资产性收益”。在金本位状态下,就算不是高利贷,复式的利息回报也是惊人的。那就意味着中国劳动者的劳动结余将形成他们的资产性收益。举例,三十年前存款10000元,现在至少应该拥有200万元。中国的中产阶级早就应该出现了。显然,人民币在最近三十年丧失了价值存储功能。
  问题是,存储在人民币中的劳动结余被悄悄地被转移了。
  转移者的小名叫通货膨胀,大名叫人民银行。
  经济学是科学。科学揭示真理。真理永远朴素。
  通货膨胀=超额发行货币=存款人财富减少=借款人财富增加。
  借款人收益=资本收益+货币贬值-利息。
  三十年货币贬值99%,意味着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一生积蓄化为乌有;三十年通货膨胀100倍,意味着借产阶级已经成为超级富豪。
  三十年来,存款人是人民,借款人是老板。
  这就是中国的财富故事。这就是中国人的财富人生。
  于是,中国出现了借产阶级。借产阶级很快就会变成资产阶级。这就是房地产的秘密。
  笔者看到关于房地产的争论感到可笑。真正操纵房地产价格的当然不是地产商,当然更不是地方政府。真正操纵房地产价格的是央行。央行的方法非常简单:加速通货膨胀!想起来有点儿滑稽,不停地替人民印钱,不停地帮老板借钱,不停地给人民通胀。于是,房价就象插上了翅膀。
  德国经济学家希梅尔说过:纸币是道德的产物。笔者再作一点延伸:纸币是道德的尺度。纸币可以充分体现铸币者的道德取向和道德水准。道德才是信用的根本之所在。任何金融理论和金融技术一旦脱离道德约束只能成为骗术。
  人民创造的财富到哪里去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存款价值到哪里去了?
  谁同意的?谁批准的?谁操作的?我们的货币,人民币,三十年贬值99%!而且,还将加速贬值!
  笔者曾经著文《伤于财政毁于金融》。笔者认为,古今中外,历朝历代,无不是伤于财政而毁于金融。
  新中国的建国者们意图超越大明、晚清、民国的历史宿命。他们将决定中国人历史命运的铸币权交还给了人民。并以人民的名义命名了人民的货币。然而,今天中国的货币政策是否由人民来决定呢?
  三十年来,中国最大的不公是金融权力的不公平。一些人在劫掠,一些人在被劫掠。这些劫掠无影、无声、和平、宁静。人民看到的是一些细碎的现象,人民并不了解真相。人民只是奇怪,凡是与金融沾边的人都先富起来了。
  人民不知道:他们的钱包里一直在进行着没有硝烟的货币战争!人民更不知道:这是一场同宗同族的殖民战争,他们在自己的袖里乾坤中重新沦为了奴隶!
  笔者是学经济的。笔者替当代中国经济学人感到羞耻。笔者曾经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笔者替当代中国宏观经济管理者感到羞耻。中国人民的财富出现了纵向和横向的转移。纵向的转移,让一部分中国人先富起来了;横向的转移,让西方人获得了巨额的中国福利。中国人民的损失是史无前例的。人民难道去找印钞机去问责吗?
  我们终于将世界上最有道德、最有信用、最有效率的货币——人民币法币变成了限期购物券。我们终于将建基于领土主权完整的主权货币变成了美元兑换券。我们终于将中国的准中产阶级还原为流氓无产阶级。
  人民币迎来了灿烂的黄昏。尽管,无数人认为那是人民币的黎明。听听那些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梦呓吧!
  在全世界即将进入人类历史上最恐怖的大萧条的时刻。货币的意义是如此的重要。货币博弈成为民族国家争夺生存空间的战略制高点。美国人制造了黄金美元、石油美元,如今正在铸造碳美元。中国却正在失去人民币铸币权。中国在建国六十年后再次面临金融殖民的危险。
  笔者很诧异,中国有那麽多学者、专家、官员力推央行的独立性。我们不知道,是想要独立于人民政府,还是要独立于中国人民。人民的银行和人民的货币要求独立?人民竟然还不知道!
  人民币问题已经不再是经济问题。人民币甚至也不仅仅是政治问题。人民币问题已经成为最原始的道德问题。
  你愿意做奴隶吗?

中国通货膨胀真相还能掩盖多久?
2010-02-19 21:57:22   
  国家统计局近日陆续发布2010年1月份物价等经济数据,我国1月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等都环比继续上升,由于宽松流动性影响,我国通胀压力进一步加大。专家指出,环比仍延续上升的势头,从而预计货币政策未来5个月内仍将维持“偏紧”的格局。2009年11月份以来的资源要素价格的改革,包括煤、电、油、运、水等公共服务资源的价格都在调整,同时境外的能源价格也处于高位,这导致生产者物价指数的上涨。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由于去年新增信贷大量投放,以及外资流入带来的外汇占款压力,2008年末-2009年货币供应量快速扩张;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回升,货币流通速度将逐步回升,那么2008年以来宽松货币对物价的影响将开始显现。
  中国的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围绕其成因的讨论也日渐升温。统计局数据显示,1 月中、上旬煤炭、铁矿石、钢材、铜和锌上涨明显,且涨幅高于去年12月同期水平,主要化工产品亦上涨明显,只是涨幅有所回落,所有产品中,仅水泥、原油价格出现了小幅下跌。这些初步迹象似乎表明,中国的通货膨胀问题开始严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1月28日报道,食品涨价潮已经在中国大陆显现,食品饮料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加入“提价阵营”。而这是,会进一步推高CPI指数。当2009年年底当光明乳业发出提价信号后,不仅是乳业,啤酒、白酒、饮料等多个行业,纷纷祭起涨价大旗。目前,涨价已经在食品饮料行业内成为共识,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提价阵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CPI指数构成中,它们占比近40%。
  对于涨价的原因,企业众口一词的说法是,成本。产品的原料成本,如糖价,从2009年开始便一直在上升,而石油、柴油价格的走高,则带动了PPT(塑料)价格和运费的上涨。“每种原料的涨幅都在20%至30%”。光明乳业新闻发言人龚妍奇表示,原奶价格和运费的成本上升,是此前提价的主要原因。“成本压力在半年前已经出现。2009年,公司仅在物流一项的支出,就增加了10%。”不过,在国信证券分析师黄茂看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只是一个借口。“现在,成本处于高位的公司很少,涨价,实质是利益驱动。”
  而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显示,2009年11月全球食品价格上涨了7%,这是自2008年2月以来的最快速度。国际大米价格将从目前每吨638美元上涨63%,达到每吨1038 美元。在美国,猪肉批发价格今年已上涨了27%。美国政府还预测,2010年牛奶价格将会上涨39%,而摩根大通的报告则预测,2010年食糖价格将上涨 25%。包括大米、玉米、小麦等全球粮食价格近期出现快速上涨,引发了全球性通货膨胀正在形成的担忧。分析人士表示,由于需求回升、粮食减产、库存降低和资本炒作等因素,国际粮价2010年还将继续上涨。据联合国预测,全球人口到2050年将从现在的68亿增长到91亿,粮食供应必须增长70%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在中国,则由于食品涨价,中国家庭在采购食物上的开销加大,在其他方面就相应减少,由此导致的消费下降应会给其他商品的价格带来压力。理论上来讲,其他商品的降价趋势应能充分抵消或说补偿食品涨价的影响,如此一来通货膨胀也就会被化为无形。但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理论世界,价格变化未必能自动地“此消彼涨”。不过,价格补偿的确存在,而且有可能计算出剔除食品价格后商品及服务价格应该出现怎样的降幅。由此经济学家就可以衡量出食品价格上涨给消费指数的其他组成部分带来了多大的降价压力。在做这个测算时,人们注意到中国央行把整体通货膨胀率的目标区间设为1%-3%之间。倘若货币政策真的和这一目标水平相适应的话,那么在食品价格上涨21%的情况下,非食品价格必须出现非常显著的下降才能使央行不脱离目标轨道。具体来讲,非食品价格将需下降6%甚至更多,才能实现央行的通货膨胀控制目标。
  但现在的情势是,多数非食品价格却在上涨。
  因此可以认为,这一现象表明中国的货币政策太过宽松,它是通货膨胀背后的推手。人民币估值偏低与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合力推动投资资本及投机热钱加速涌入中国,造成了太多钱追逐太少商品和服务的局面。而中国政F显然也未能通过加息、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以及严格限制放贷等措施来有效化解流动性过剩的问题,造成形势进一步恶化。
  食品供应紧张掩盖了货币政策导致的通货膨胀上行压力,正是货币政策将更多资金引出非食品商品及服务领域,并转向食品。但是,食品供应问题只是掩盖了货币政策对物价的上行压力,它并非造成这种压力的元凶,因为这种压力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正是拜食品价格的反常激增所赐,通胀压力没能在非食品领域找到出口,食品价格的猛涨吸收了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带来的过度需求。这就是为什么中国CPI数据令人感到担心的原因。它表明,食品价格飙升时非食品价格非但没有出现人们希望的抑制通胀或通缩的现象,反而也在加速上涨。如果中国金融部门再不大力调整当前的货币政策,那么通货膨胀显然还将持续,并将向其他领域蔓延,即使食品价格“退烧”也不能阻止这个势头。
  然而,某些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一再强调,现在只是“结构性物价上涨”而不是全面的“通货膨胀”,或者“尚在可控范围之内”等等。
  官方媒体有称:当前的价格上涨是结构性上涨,并不是价格全面上涨的严重通货膨胀,并说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虽大,但有条件做到不出现严重通货膨胀;中国未出现严重通货膨胀。因为我国近年注重培育基础供给能力,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供求总量关系呈基本平衡甚至存在局部产能过剩的状况,如果调控及时、有效,由食品涨价引起全面物价上涨的可能性并不大,更有学者帮腔说,中国发生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不大,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中国并没有出现过真正值得注意的通货膨胀。
  如此的一系列言论,都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
  不容否认的事实是,随着食品类物价上涨逐渐扩散到社会居住、医疗、交通、服务等其他各个行业通货膨胀已经全面加剧,掩盖通胀真相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烟雾再也无法蒙蔽人们的亲身感受。目前,中国的通胀究竟有多严重?对此,民间普遍不信任官方给出的 CPI数据,认为中国实际的CPI数值远比官方公布的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如果把商品房房价这一项加进去,我国的CPI实际数值可能达到20%以上。对此,中国民众都有自己的亲深感受,即当下的生活费用支出比原来要多至少两位数。政府官员及其所谓专家,之所以不敢面对通货膨胀现实,不仅是基于其代表着的统治集团或组织利益思考,更是担心真相曝光会造成社会动乱。从历史上看,数十来几乎没有从官方嘴里说出过通货膨胀无法控制,经济崩溃在即的时候,因为那样会使民众陷入恐慌。其实,按照国际惯例,CPI指数超过3%,就出现通货膨胀,超过5%,就算是严重的通货膨胀。何况我国官方公布出的数据就已连续高达 6%之上了。这一铁的事实无法掩盖。
  其实物价一旦上涨,就很难跌回,不持续增涨就已经不错了。中国80年代末90年代初也曾经有过一轮CPI 超过12%的严重通货膨胀,为此国家推出了考虑通货膨胀率的保值储蓄。此据金融资料显示:1989年3月年利率是13.14%,通货膨胀补贴率是 13.64%,总名义利率是26.78%。那次通胀过后,物价稳定了几年,但再也没有回归原价位。
  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弗里德曼说,通货膨胀的实质是货币的发行增长,超过产品的增长。这也就是说,通货膨胀意味着政府正在对老百姓手里的收入注水。今后的中国,随着通货高涨,贫富差距将越来越大,因为有钱人和赤贫者的权利、信息都不对称,越是有钱就越容易获取有利的投资优势与信息,进而导致其更容易获取利润回报。
  眼下,我们正处在一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实中:一面是弱势群体深受住房、看病、上学新三座大山压迫,生活窘迫,无能为计;一面是中国高档购物中心过剩,被海外舆论称之为中国奢侈品市场在“爆炸”。据国际知名的投资银行高盛公司统计,2004年中国就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占全球奢侈品消费总额 12%;美国高盛公司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奢侈品消费国。而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也曾做出类似的预测:到2014年中国将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对此,人们不仅要问: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然而,今天官方面对如此通货膨胀,仍然遮遮掩掩。这种掩盖不仅是对政府在控制物价方面失职的回避,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剥夺。其实这种剥夺的最大受害者是弱势群体,而不是高官与富人。因为只有穷人才最经不起物价上涨的打击,而高官、富人们依然在大肆挥霍浸透着劳动者血泪的奢侈品。
  面对当权者如此掩盖的通货膨胀现实,工人、农民、普通职工、待岗者、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将何以堪?!
  颜昌海的博客

失地农民的怒吼,或将成2010年新的风景  
  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人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目前我国的农民失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
  第一个数据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二个数据是,现在累计的失地农民可能已达4000万 —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第三个数据是,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但有关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第四个数据是,在一个经济很发达的省份,1998年以来,征用农民一亩地补偿9800元,只相当于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确实太低。
  2008年2月,黑龙江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出庭受审,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XX”。杨春林案标志着中国失地农民的抗争已经从以前不同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演化为政治问题。2008年以来,更有多个省市的农民在一些维权活动人士的协调下发出公开声明,自行宣布他们对本村土地的所有权,以抗议和制止地方官员非法侵占和出让他们的土地。以“耕者有其田”为号召完成XX的中国XXX建政初期曾履行承诺让农民获得了自己的土地,但随后的人民公社化有把农民的土地强行收归集体所有。而迄今历时30多年的中国改革,又正是从安徽小岗村农民私下立约,分田到户开始的;随后的土地承包制度虽然只给农民30年的土地使用权,却也一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中国的农业生产出现了历史高峰。
  所谓地大物博的中国实际上人多地少的矛盾极为突出,人均耕地2005年已经下降到1.4亩,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下降趋势仍在持续。耕地锐减的原因除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自然因素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土地的需求猛增。虽然中国的土地政策要求只有国有土地才能批租转让,但农村地方官员可以把农民的所谓集体土地变相国有化,或者采取“以租代买、先租后买”等办法绕过政府规定,把农民的土地推上市场为地方政府甚至个人牟利。
  虽然大陆进行了土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农民可以拿土地入股,参与经营活动,但前提是不能改变土地作为耕地的使用性质。而在获利丰厚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中,比如建开发区、工业区甚至房地产开发,农民失去的乡村土地和宅基地都按耕地一样的标准补偿,远不能体现被占土地的价值。2008年底的多个省市农民的“土地宣言”虽一时无法动摇中国法律,包括宪法对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规定,却被一些评论人士看作是中国农民新一轮自发的“土地革命”。历史上中国的农民起义往往都和土地权属密切相关,因此这次宣布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代表自然受到公安、司法部门的处理。
  一些支持立场的学者说,土地私有化只能使中国象印度那样出现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流入城市,形成大规模贫民区。但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出现的问题恰恰是因为土地改革失败,农民的土地被大地主兼并,才出现了失地农民和随之而来的社会、政治问题。在土地难以让农民私有的今天,重要的是要让农民的集体土地,尤其是村地和宅基地可以抵押,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从而把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土地获得的差价收益还给农民。有关学者认为,现在有关部门比较关注的是适当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适当增强征地过程的透明性,这是必要的,但还不是治本的措施。治本的措施应该是:第一,改革征地制度。真正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平等地进入市场流转。第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第三,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失业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农民失去土地后,客观上需要从农业转向其他行业。上世纪90年代以后,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但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自谋职业困难。因此,政府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各级政府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的定期再就业培训。第四,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医疗和养老保险。现在不是钱的问题,土地增值收益那么高,从土地出让收益、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完全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事实上,上述观点也不是治本之策。治本之策还是农村土地私有化。以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出现的问题来衡量中国,本身就是可笑的,是将中国自贬到印度、巴西的地位,既不符合官方鼓吹“中国崛起”的现实,也不符合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历史。能够和中国大陆比较的,一个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地制度,它们似乎从没有因为土地所有权问题而如中国大陆滋生如此深重的腐败和骚乱问题,二是中国台湾的土地改革之路,实现了人民的权利和社会稳定。只有发达国家和中国自己的例证,才能印证中国大陆自己的问题。
  中国2008年10月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此次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在保持关于现行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建立起城市与农村不同的土地拥有统一使用权的体系,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保为法定不动产,其转让过程也要按照不动产进行转让,而由此也将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法律体系,将体现平等性、有偿性、期限性。然而,从这个决定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并没有起到治本的作用,大陆农村因土地问题而起的矛盾与纠纷仍层出不穷。在实行的具体方式上,此次改革遵循“总体保障、分期实现”原则,将通过法律的修改来实现农民住房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商品化,在此基础上,耕地政策仍然保持现有法律不变。但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并不会按照中央的意图行事,不会改变对农民的利益进行巧取豪夺的习惯。惟有实现私有化,才是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治本之路。
  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成为中国大陆经济改革的一个绕不开的节点。
  其中主要原因是,中国目前已经进入高速的现代化阶段,而此时所需要的建设用地量比以往翻倍增长。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表明,我国现在能利用的建设性土地大约在500万平方公里,而其中农村、园地、林地等面积占到近 70%,广阔的农村集体用地将是新增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地方政府以廉价的征地方式解决建设开发使用,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损害;土地不私有化,就不可能平衡两者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个过程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直接流转和买卖来解决;所谓“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官府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强迫、买通所谓农村的 “集体”来残害农民个体的权益。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两个使用主体,一是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这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已经远远超出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系统的监管,正成为我国农村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这种转化过程被称之为土地流转;另一个是城市化建设对郊区土地的征用,而这也是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城市采取的一种模式,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这被称之为买卖。据国土部门的统计显示,目前农民的住房面积在 200多亿平方米(约合0.3亿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面积是4亿亩。这200多亿平方米的住宅如果按照村镇的平均800元的成本造价计算,价值是20 万亿元人民币,而4亿亩的农村建设用地的价值也在100万亿元人民币以上。
  因此,推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最大阻力还来自于地方政府。他分析,在过去,一些县级市没有独自收税的权力,在上缴国家利税后才能留取一部分资金做财政用,但这些钱远不够维持开销,因此对农民进行征地,再卖给企业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农村土地私有化了,农民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了,那也就等于绕过了地方政府。那么,收益最大的是农民,损失的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从抵制土地私有化这里,从农民手中攫取到800万亿的财富。
  当然,实现农村土地私有化后,也可能出现一些负面现象。但这些负面现象与还权利欲民比起来,可以说微不足道;同时,还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将私有化负面现象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失地农民的怒吼,或将成 2010年新的风景。之所以有如此担忧,还在于中国失地农民制度救济难题,政府现在难以破解。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省政府令,从2010年1月1日起,市、县政府要预先准备好征地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否则不得征地。海南省政府近期也颁布了《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分别按50%、20%、30%的比例承担,其中政府承担部分按规定纳入征地补偿成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分别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支付。
  但全国失地农民的状况不容乐观。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东部某省历年累计200余万失地乡村人口中,有30万人左右是失地贫困人口;西南某省20%的失地农户仅靠土地征用补偿金生活,24.8%的失地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处于贫困状态。目前在征地过程中的问题,首先是一些基层政府随意动用征地权。法律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只有在特定的集中情况下才能使用。但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加快当地的建设步伐,常常越权非法批准征地;二是农民失地后获得的补偿标准偏低。法律规定,失地农民获得补偿的标准按年产值计算,这就必然导致各地补偿标准不平衡。在目前没有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由于法律本身规定的补偿偏低,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三是征地程序不完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参与权没有得到保障;四是基层组织在补偿分配中存在违法问题。而这些问题,按照现有的土地政策,却无法得到缓解。
  其实,国家保障农民失地后的生活,也有法律依据的。物权法规定,在征收土地时,除了给予农民补偿金之外,必须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然而,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手中,早就是任意蹂躏的面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