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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不堪疾病折磨请好友活埋自己 好友被公诉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3月18日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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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视频:老翁不忍爱妻饱受病痛助其“安乐死” 行凶后自首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18日电(记者胡锦武)由于长期遭受精神疾病折磨,江西省龙南县六旬老人曾庆香请好友钟义纯协助“活埋”自己,导致窒息死亡。钟义纯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引起各方关注。
请人“活埋”
曾庆香为龙南县桃江乡水西坝村人。2010年10月20日凌晨,龙南县公安局接到曾庆香儿子曾东良报案,称父亲10月18日离家后一直未归,家人在相隔12公里远的渡江镇上圳村钟义纯家里找到父亲衣服。
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在钟义纯家后山一处新翻的土堆下发现曾庆香尸体。
在测量埋曾庆香土坑时,警方发现,土坑约50厘米深,压在曾庆香身体上的土层厚度为30多厘米,且土质松散。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曾庆香衣着完整、死亡姿势自然,身上没有打斗和挣扎痕迹。警方在现场还找到几个装有安眠药的塑料瓶。
公安机关查明,钟义纯年近七旬,2009年下半年,与曾庆香认识并逐渐成为好友。据钟义纯供述,两人结识后曾庆香多次提及自己身体有病想让钟帮助自杀。2010年10月17日,曾庆香与钟义纯商定自杀地点,并要求钟义纯在他服用安眠药后,叫他不回答时填土掩埋,钟义纯答应了他的要求。10月19日,曾庆香给了钟义纯200元钱报酬后,两人到钟家后山。曾庆香躺在事先挖好的坑里吃了安眠药十五六分钟后,钟义纯叫了他几声,不见对方回应,遂用土将其掩埋。
经法医尸检得出结论,死者曾庆香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这意味着,曾庆香被掩埋时没有死亡。
涉嫌杀人
案发后,钟义纯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地检察院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钟义纯提起公诉。
曾东良告诉记者,父亲1984年开始就患有间隙性精神分裂症,每隔两个月发作一次,不发作时跟正常人没有两样。“这种‘安乐死’有什么安乐可言。”曾东良说,父亲是窒息而死的,死后不仅要接受尸检解剖,还要挖出来重新火化,让家属难以接受。“如果事情发生后,钟义纯能够对我说实话,我不会报案”。
“他是老实人做蠢事。”钟义纯堂弟钟义昊说,钟义纯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大家对他的做法都觉得不可思议。
钟义昊告诉记者,钟义纯唯一的儿子也患有精神病,这很可能是他同情曾庆香并帮助他自杀的原因之一。
虽然办案部门已查明案件经过,钟义纯没有故意杀死曾庆香的犯罪动机,但由于我国法律对“安乐死”明确禁止,钟义纯自认为帮助朋友的举动造成曾庆香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
争议“安乐死”
曾庆香一案引发当地各方对“安乐死”的关注。
目前,世界上有少数国家和地区承认“安乐死”,在中国,法律明确禁止“安乐死”。
由于“安乐死”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它所涵盖的法理及技术方面的问题十分棘手,因此,有专家反对“安乐死”。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雪松认为,“安乐死”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只有在科学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前提下,才可以逐渐推动立法,实现对生命个体选择死亡权利的保护。
“患者在极端痛苦、不堪忍受,又回生无望情况下,有选择以有尊严方式死去的权利。”江西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说。但他认为,中国要实现对“安乐死”立法,必须努力实现以下前提条件:
一要实现医疗技术的普及和高度发展。由于当前我国优质的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乡村医院、卫生所不可能对患者能否实施“安乐死”作出准确判断,法律如果未能明确作出约束性规定,很可能造成“草菅人命”现象。
二要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制。目前,医疗费用仍然是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如果“安乐死”通过立法批准,一些重症绝症患者可能考虑给家庭带来的负担而选择“安乐死”。
三要大力提高医生职业道德水平,获得公众信任。防止有的患者子女为摆脱赡养义务,可能通过贿赂医生制造违背患者意愿的“安乐死”事件。
专家提醒,在法律禁止情况下,他人决不能以任何理由“帮人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