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bt磁力搜索引擎:中日关系全记录(1921—19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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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1月6日

日使照会外交部:延珲日军将陆续撤退,必须驱尽韩党,对该地日侨负保护全责。

 1月8日 吉林与珲春日军商订暂时办法4条。


1月11日 吉林督军鲍贵卿与日正金银行订借日款200万元(九七折)合同。

1月15日 部分日军撤出珲春,留2个中队。 

1月17日 中日交涉珲春事,日使提出4条,被拒。

1月22日 日、英抗议中、美无线电台借款合同。

1月28日 中、日军事协议取消。 

1月31日 日府声明:中国到期借款(约1.5亿),如再不还,将实行监督财政。

本月 日非法在福建金门设警署。


2月1日 湖南造币厂及湖南总商会向日三井洋行借款120万元(98折)。 

2月9日 蒙古活佛宣布独立,俄人为总司令,日人为参谋长。

2月11日 日人侵占山东胶县民田(后给占地费50元/亩)。

2月16日 日使抗议中美无线电台合同:违背中国与日商三井所订合同。 

3月15日 日在青岛增设无线电台,在济南等地设分台,我交涉无效(日在青岛台西镇筑第2电台)。

3月19日 日允我展限偿还借款,约1.5亿元。

3月28日 外交部拟订日机航华办法。 

4月5日 1名日兵在黑龙江绥芬河被击毙。

4月8日 日使通知我撤退吉林延吉、珲春日军。

4月15日 延珲日军开始撤退。 

4月16日 外交部照会日使:要求撤退延吉、珲春、和龙、汪清日警。
4月18日 交通部与日兴业公司订立张绥铁路续借款300万元合同。

4月27日 交通部向日东亚兴业公司借款300万元,建筑从绥远至包头的京绥路延长线。 

5月6日 外交部抗议日在吉林珲春、六道沟、头道沟派驻军事联络员。

5月10日 日使要求:中日警察会巡中日国境。

5月13日 中日合办的大东银行在北京成立。 

日阁议:撤退胶济铁路沿线驻军。


5月17日

日阁议:援助张作霖充实东三省内政、军备,不赞成其向关内扩张。


5月19日

传广东政府向日商泰平公司订军械借款800万元,以广东矿山开采权为交换条件。

四郑铁路2千万日债,续订契约,利息增至9厘5,金额增至2250万元。

 



5月24日

北洋政府向日府交涉广东军械借款。

交通部和中日银公司订立添设京奉铁路唐榆(唐山至山海关)段双轨借款合同成立。


6月4日

湖北宜昌21混成旅王都庆部1团哗变,波及日、英、美洋行、住宅。


6月5日

 

厦门日领事同意撤退警备队。


6月7日

宜昌哗变军人乘船到武昌,日舰赴宜昌。


6月9日

日兴业、朝鲜、台湾3银行代表向财政部催索到期日债1亿元,提出展期1年条件:增加利息,以盐税、烟酒税、关余担保等。


6月21日

 

日人催索南浔铁路贷款。


6月25日

日在安徽芜湖增设领事。


7月4日

外交部照会日使:请撤图们江浮桥。


7月23日—31日

 

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3人参会,他们是:毛泽东、何叔衡、董必武、陈潭秋、王尽美、邓恩铭(水族)、李达、李汉俊、张国焘、刘仁静、陈公博、周佛海和包惠僧。


7月27日

驻日公使胡惟德向日府抗议日、英续盟。


8月5日

日要求会剿延珲韩党,吉督孙烈臣拒绝。


8月8日

 

日代办声明:撤去胶济路警察。


8月26日

日代表与远东共和国外交总长优林在大连开会,商东西伯利亚及中东铁路等问题,日提出17条要求,另秘密条件3款。


9月2日

日阁议:山东问题处置案大纲。


9月5日

 

孙中山总统发表宣言,指责日对华的侵略政策,华盛顿会议不是广东政府派遣的代表列席,关于中国的决议全部无效。


9月7日

日使向外交部提出鲁案节略(山东善后处置案大纲)。


9月8日

日、英、法3使抗议东三省截留盐税。


9月16日

 

张作霖同意与日会巡国境。


9月26日

日、苏代表在长春开会,商南满及中东铁路运输问题。


10月1日

北京各团体发起全国国民外交联合会,反对鲁案直接交涉。


10月3日

 

日、苏南满及中东两路长春会议闭幕。


10月5日

外交部答复日使鲁案节略:日方尚缺解决该案诚意。


10月16日

日增驻山东青岛军队。


10月18日

 

日强行修筑天图铁路。


10月19日

日使向外交部提出鲁案2次节略,驳10月5日照会。


10月24日

外交部决定山东问题标准案8款,提请国联处理。


11月3日

 

外交部复拒日使鲁案第2次节略:彼此意见相距过远,不得不静待时机,待日转变。


11月12日

福州事件交涉结束,日方公开向我道歉,给予受伤人员抚恤金1300元,赔偿顺记菜馆800元,日府表示对肇事者予以“惩儆”。


11月12日—次年2月6日

日、美、英、法、意、比、荷、葡和北洋政府的代表在美举行华盛顿会议。


11月21日

 

外交部电在华盛顿的施肇基等,指示解决鲁案办法:完全交还胶州湾租借地及中立地带;我自行将胶州湾开作商埠;承认各国民众居住及经营工商业的自由;收回胶济铁路;日不得要求德国前在山东权益;归还青岛海关;日放弃济顺、高徐铁路权利等8款。


11月24日

日在厦门建警署(次日外交部抗议)。


12月2日

中日鲁案第2次会谈,日主胶济铁路由中日合办,我主收回。


12月5日

 

中日鲁案会谈,未果。


12月7日

顾维钧在华盛顿会议远东问题委员会中声明:旅顺大连租借地应在1925年满期,1915年的“二十一条”中99年的展期要求无效。

日府被迫停止厦门警署的建设。


12月8日

上海国民大会游行示威,力争鲁案。

 


12月10日

中日代表在华盛顿谈判胶济铁路问题,日先要求合办,后提出借款赎回,由日人任总工程师、车务长、会计长,我不允。


12月11日

外交部公布中日鲁案交涉经过。


12月12日

北京国民大会要日无条件归还山东。向各国公使及外交部请愿:主持公道,尊重民意。

 


12月13日

华盛顿会议,美、英、法、日签订《美、英、法、日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四国条约》),取代日、英同盟。


12月14日

中日鲁案会谈,日代表允放弃胶济铁路合办原则,可由中国赎回,但须向日方借款,我主同现款赎回(15、16日,日仍坚持借款,用日人为工程师、车务长、会计长)。


12月15日

孙中山总统宣布徐世昌卖国奸谋,主无条件收回山东一切权利,废除二十一条。

 


12月18日

施肇基等电外交部:昨续议胶济铁路问题,日仍坚持向其借款,期限20年,我不允。


12月20日

中日鲁案交涉,经过17次谈判,因胶济路问题不协而停止。


12月27日

日使访外长颜惠庆:以借款合同代替赎回胶济铁路,否则日府必训令华盛顿代表终止谈判。

 


12月29日

日使访梁士诒,谈胶济铁路事,梁告以拟定借款自办。


12月30日

施肇基等电外交部:对赎回胶济路事宜坚持,勿为日方所动,拟现款收赎或分期收赎。


12月31日

外交部电施肇基等:梁士诒拟定借款赎胶济路(或作借日款自办)。

 

外交部电施肇基等:交通部认为胶济路现款赎路恐难实行,可用国库券作保偿还,期限10或12年,允用日人充会计长及副车务长。


1922年1月初

  闽南留省学生联合会集会,控诉日在厦门、金门侵犯警权的罪行。


1月4日

参加华盛顿会议的我代表就胶济铁路问题,与日进行会外谈判。

上海召开大会,要求:废除“二十一条”,解决山东问题,反对1921年12月13日华盛顿会议签订的《美、英、法、日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

 

各地掀起筹款赎路活动。


1月5日

外交部通电宣布鲁案交涉现状。


1月6日

中日在华盛顿商议赎胶济路事,日坚持借款,拒绝我邀请美、英外长调停或加入会议的提议。


1月9日

 

吴佩孚通电:反对交通总长叶恭绰用日技师、电料,敷设沪宁汉长途电话。


1月10日

外交部电施肇基等,解释梁士诒对日使的谈话(梁云胶济路拟借款自办)。


1月19日

日在安徽芜湖设领事馆。


1月31日

 

中日鲁案谈判经过35次会议终了。

外交部公布鲁案交涉结果:胶澳交还,日人放弃山东权利,胶济路赎回自办。


2月4日

中日在华盛顿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德国租借地、所占的公产和青岛海关、青烟、青沪海底电线交还我国;胶济铁路、青岛盐厂和青岛、济南的电台由我赎回;矿产中日合办;日在6个月内撤兵。


2月6日

中、日、美、英、法、意、比、葡、荷9国在华盛顿签订《九国关于中国事件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九国公约》),确定了美国提出的在我国实行“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

 


2月19日

日同意:将吉林延珲所设电话线、电报杆让与我,除图们江元道沟的电报线不允让与或撤销。


3月14日

日在绥远张家口设领事馆。


3月16日

因日使要求,吉林安东关仍维持原状。

 


3月28日

中日胶济铁路沿线撤兵协定签字。


4月12日

山东督军田中玉就日轮运张宗昌及奉军便衣入山东谋乱,电请北洋政府向日使交涉。


4月14日

胶济路日军开始撤退。

 


4月22日

日阁议:对直奉战争态度,与英、美等国协调,禁止奉系的日顾问干预。


5月5日

胶济铁路沿线日军撤退到青岛。


5月16日

日外务省向各国宣布:请对满洲严守中立。

 

中日订立第3次南浔铁路借款250万元合同。


5月25日

日驻美使馆告美国务院:否认助张作霖。


5月30日

日宣布:撤退湖北汉口驻军。


6月2日

 

中日山东条约在北京换文。


6月17日

日在满洲里设领事馆。


6月25日

中日协商鲁案细目委员会在北京开会。


6月27日

 

曹锟、吴佩孚就中日两军在秦皇岛冲突事,向日军司令道歉。


6月28日

朝鲜革命党袭击吉林头道沟、延吉、珲春日商,毁日领事馆分馆,日人死2伤3。


6月29日

中日鲁案一部委员会议:青岛海关归中方管理,须参用日语。


6月30日

 

中日鲁案二部委员会议,商铁路事件。


7月1日

陆军部与日泰平公司订立购军械1千万元合同。


7月2日

辛亥革命时调驻汉口的日军回国。


7月3日

 

日使向外交部抗议:朝鲜革命党6月28日攻击吉林头道沟日领事署事件。


7月5日

日使就头道沟案,再向外交部抗议。


7月6日

吉林延吉民众请政府:禁日人擅筑天图铁路。


7月8日

 


外交部就头道沟案复日使:表示惋惜。


7月14日

政府命:将吉林省长孙烈臣交付惩戒,严缉焚毁头道沟日领事馆匪徒。


7月26日

日阁议:现役日军暂缓就任华中央政府及地方官厅顾问职。


7月28日

 

东三省议会电外交部:请抗议日要求修筑天图路。


8月4日

日使照会外交部:延吉日警缓撤。


9月3日

吉林人民就天图铁路、哈尔滨取引所及电气公司三案,要求日领事签字、通电否认。


9月5日

 

日使抗议吉林头道沟军队哗变事。


9月14日

北满日军撤退完毕。


9月15日

张作霖派张宗昌赴(原吉林)海参崴与日订立军事密约,向日购大批军械。


9月20日

 

海参崴大批日军火运往奉天。


9月24日

日外务省照会我驻日代办:定于10月前撤退海滨省军队,北满撤兵日期,当等华军能担任护侨为止。


9月26日

日军从中东铁路撤退。


10月11日

 

日海军陆战队在福州登岸。


10月12日

日与张作霖签定天图铁路合同。


10月13日

外交部向日使抗议:日军在海参崴售军火与张作霖(16日再抗议)。


10月24日

 

外交部照会日使:否认奉天与日所订的天图路契约。


10月29日

日使照会外交部:不同意对于鲁案损失赔偿办法。


11月8日

奉天日总领事、日公司代表和张作霖指派的吉林交涉员正式签字天图路约。禁止吉林延吉人民反对。


11月14日

 

日外务省训令驻华公使:如中国要求废约,应断然拒绝。


11月18日

日使照复外交部:拒绝缓付庚款。


12月1日

中日签订《山东悬案细目协定》和《山东县案铁路细目协定》,我付出6100万日元收回青岛及胶济铁路(土地权一项尚为悬案)。


12月4日

 

中日订立南满铁道附属地区邮政协议。


12月5日

中日鲁案第二部细目协议签字:定于明年1月1日接收胶济路,赎路价为4千万日元。


12月9日

中日邮政会议协议3项签字,除南满铁路附属地外,国内的日邮,均于年内撤去。


12月10日

 

日在青岛设立总领事馆,在中山路、台东镇、李村等9处设立警察分驻所。

我收回青岛主权,举行中日交接仪式(接收前,日人勾结土匪孙百万2千多人进入市区,绑架官吏商民,引起恐慌。后将其收编为胶东游击队)。


12月17日

青岛日军撤退完毕。


12月20日

日阁议:反对张作霖向关内扩张。

 


12月27日

日参谋本部第二部部长到河南洛阳:愿助吴佩孚练兵。被拒。


12月31日

中日撤废日在华邮政协议成立。


1923年1月1日

我接收胶济铁路及其支线和附属财产。

 

中日商定给胶济铁路证券贷款4千万日元。


1月19日

参议院通过:宣布中日“二十一条”协议无效案,请政府照办。


3月4日

天津日驻军司令官到洛阳,重申助吴佩孚练兵之议,又被拒。


3月10日

 

外交部照会日本:声明取消1915年5月25日缔结的中日二十一条,接洽收回租期在3月27日期满的旅顺、大连。


3月14日

日外务省照复我使馆及外交部:拒绝取消“二十一条”及收回旅顺、大连的接洽。


3月22日

外交总长黄郛因对日交涉困难辞职。


3月25、26、29日

 

上海、北京、长沙学生游行,要求取消“二十一条”,收回旅大。


3月29日

接收鲁案未了各事中日最后协议在青岛签字。


3月31日

日制定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以庚款充对华文化事业之用。


4月7日

 

上海对日市民大会执委会议决:对日经济绝交大纲。


4月15日

天津举行游行,要求废止中日“二十一条”。


4月25日

日代办谒黎元洪:奉直不可再战。


4月26日

 

日、美、英、法新银行团代表与财政总长刘恩源商借款及外债问题。


5月3日

日府训令驻华代公使:劝告中国息争。


5月23日

交通部与日东亚兴业会社订立南浔铁路借款500万日元合同。


6月1日

 

湖南长沙民众与日轮“武陵丸”乘客冲突,日舰“伏见”号水兵登岸,枪杀3人,伤40多人。外交后援会决定:罢工、罢市、罢学,与日交涉。


6月3日

湖南向日领事抗议,要求惩凶、道歉、抚恤、撤退日舰。


6月4日

日舰2艘从汉口到长沙。


6月5日

 

湖南宣告:长沙戒严,保护日人。


6月6日

湖南长沙日侨多停业,日领事准备离开。


6月11日

因长沙事件,日派4艘驱逐舰来华。


6月21日

 

长沙日人擅捕江岸散步学生,诬以投石及断日船缆绳。逼迫保学生的交涉司科长,用书面证实。


6月28日

财政部与日兴业、朝鲜、台湾银行订立借款800万日元合同。


7月3日

天津日侨决议:对排日运动取紧要的、自卫的直接行动。


7月5日

 

安徽芜湖日商联名电上海:要求派日舰驻芜湖保护。


7月14日

日“安宝”舰从九江到芜湖(驻泊两日,驶向下游)。


7月19日

长沙日商复业。


7月20日

 

外交部通知日使:请早日呈递国书。


7月26日

日使未递国书,外交总长顾维钧不以公使看待。


8月1日

哈尔滨美、英、法、日领事,帮助中东铁路苏联局长及道胜银行代表,抗拒张焕相接收该路地亩局。


9月4日

 

北洋政府因日关东大地震,筹款20万元赈日灾民,令驻日代办慰问。


9月7日

黔军周西成及川军汤子谟部在四川涪州劫日轮“宜阳丸”,日人被杀、掳各2名。


9月9日

旅日华工领袖王希天在东京被日府暗杀。


9月14日

 

我救护队赴日抗震救灾。


9月18—20日

福建厦门吴姓族人同台湾浪人械斗,日舰入厦,陆战队上岸示威,抓捕、拷打百姓。厦门人罢工、罢市,臧致平同日领事会商,日方蛮横无理(次年双方以“会餐”了事)。


9月20日

日军和使馆参事与北大教授陈大齐、周作人、朱希祖、张定璜(凤举)、马裕藻、沈尹默等商组“中日学术协会”(10月14日成立)。


11月16日

 

孙中山致书日文部大臣,劝日改变政策,助成我国革命,使其统一独立,不应附和列强,盼承认苏联政府。


12月8日

外交总长顾维钧就日地震中杀害华侨案,向日使要求3事。


12月20日

湖北汉口日租界巡捕房发生诬指华役行窃,刑伤毙命事件,我向日交涉。


12月25日

 

湖北汉口市民因日巡捕房虐杀华仆案未解决,开反日大会。


12月29日

驻日公使汪荣宝与日外务省对华文化事务局长会谈:用庚款办理对外文化事业问题(31日及1月8日续谈)。

日府发表对华文化事业调查会官制。


本年

华侨商人黄奕枢购下日商川北电话公司,收回日人在福建鼓浪屿的电话经营权。

 


1924年1月18日

中日委员会开议青岛盐田问题。


1月30日

台湾青年以尚志社名义,秘密召开厦门台湾人学生大会,发表宣言及决议,揭露日在台的统治,要求争自由。宣言及决议分寄台湾、东京及国内外各地。


2月2—17日

臧致平令军警搜查福建厦门台人枪械,击毙1个拒查的台人,80多台湾浪人同军警冲突。3日,冲突再起,我击毙7名浪人。4日,日领事见臧致平,提出撤换警察厅长,缉捕凶手,抚恤死伤等要求。8日,日舰两艘到厦示威。10日,臧按日期限答复日领,厦门警长被免职,日方仍不满意。17日,台湾浪人在6处同时放火,再起冲突。后由美领事出面调停解决。

 


2月6日

驻日公使汪荣宝与日外务省对华文化事务局订立《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协议》。


3月9日

日第1遣外舰队司令官到河南洛阳,晤吴佩孚。


3月24日

日使4次抗议移用胶济路款,供海军月饷。

 


4月25日

台籍知识份子在厦门举行闽南台湾学生联合会成立会。会后,演出反映台湾时事及揭露日人残酷治台的新剧《八卦山》、《无冤受屈》等。


5月1日

教育界及国术团体宣言:反对日对华文化事业理事会。


5月7日

各地举行对日国耻纪念会。

 


5月15日

顾维钧宅发现炸弹(传闻与日人有关)。


5月30日

日外务、海军、陆军、大藏4省决定《对华政策纲领》。

江西九江日清公司码头工人因公司大班推工友落水身死而罢工。


5月31日

 

日公使照会外交部:请禁止长沙及各地学生示威运动。


本月

新的入境规则禁止日人入境。


6月1日

长沙罢市、罢工、罢课,举行游行,纪念去年六·一对日事件。北京游行被禁。


6月2日

 

湖北汉口日商刺杀位华人。


6月6日

日使照会外交部:日对中东路的权益不受中苏协议影响。


6月10日

上海市民大会电:劝日新首相取消“二十一条”,改变侵略政策。


6月16日

 

外交部分别照会日、美、法大使:中东路问题当由中苏处置,中苏协议未损及各国对中东路权利,可毋庸过虑。


6月24日

日使复外交部6月16日照会:仍请中国注意中东路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本月

日“海鲁布丸”船员伤害华人。

  台湾浪人陈跷全等人在福建厦门九条巷金凤妓院刺死海军侦探李有铭。其他侦探与台湾浪人火拼。日领馆向海军交涉,日海军在厦门登陆示威(9月10日达成妥协:浪人头目陈粪扫等人由日资遣回台,海军侦探队长李清波被枪毙)。

 


7月1日

日外相对国会演说中国问题。


本月

日对华进口奢侈品课以重税。


8月1日

日使上任,过奉天与张作霖密商。

 


8月7日

国民党就日取缔华工入境事,发布忠告日国民宣言,应致力于亚洲人的团结。

外交部向日使交涉减征华丝入口税,日定为100%。


8月30日

美、英、法、日使晤外长顾维钧:要求划黄浦江为中立区,否则将武力从事。


9月12日

 

日阁议:对中国内战采旁观态度。


9月18日

日公使晤吴佩孚:要求直军入奉天后,保持日本既得权益。吴令:与外交部商谈。


9月20日

吴佩孚宴日公使:要求南满铁路代为运兵。日使表示:须请示东京。


9月22日

 

日外务省亚细亚局长发表谈话:不干涉中国内政。


10月10日

天津日总领事晤吴佩孚“:要求保全日在东北权益。


10月13日

日通告直奉当局:对战事守中立,必须尊重满蒙日权利,保护侨民及资产。


10月23日

 

天津日驻军司令通告:不许直军使用秦皇岛码头。


11月2日

天津日总领事晤吴佩孚,劝拥段祺瑞收拾大局。吴声言:不背曹锟。


11月7日

吴佩孚过青岛南下,各国领事及日、美海军不准吴进入港口。


11月16日

 

 闽南台湾学生联合会在厦门思明教育会馆举行大会,揭露日在台的暴政。


11月22日

孙中山在“上海丸”轮船上对日记者谈话:中日应亲善提携,共御他国侵略。


11月29日

清废帝溥仪逃进日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