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窝陶瓷催化剂载体:家乐福沃尔玛“称霸”中国的深层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51:03
家乐福沃尔玛“称霸”中国的深层原因 

  ——反思中国经济领域的奴性意识

  随着国家商务部对家乐福、沃尔玛两家外资零售巨头罚款920万元的尘埃落定,这场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掀起的讨伐外资零售企业在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同时,却不断进行价格欺诈、压榨供应商等不端行为以及“称霸中国”的风波似乎告一段落,然而,或许这也只是外资各类跨国服务型企业(如餐饮、旅游、物流、广告、影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等)在中国各种“恶行”的冰山之一角,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和影响却实际上并未深刻触及。至少,从家乐福沃尔玛事件中,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对国际资本的本性及外资的性质缺少科学认识。

  资本的三大特性是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其中,最基础的是安全性,最核心的是收益性,流动性是保证。这三大特性的结合,就是资本规律。因此,任何国际资本,到任何一个国家去投资,是以这三性为基础的。它从一个角度也就说明,任何国际投资都带有强烈的投机性,它到中国还是印度或越南,并不是对哪一个国家有感情或喜欢你这个国家,它只会在你经济高成长时进来,衰退时退出,毫无感情可言。否则,它就是一个彻底的失败的“资本家”。尽管有些资本,也打上了民族个性和不同的特色,如德国资本比较理性客观,美国资本充满霸权,而日本资本则充满狭隘的民族歧视。但不管怎样,这些资本不是“解放军”,不是“慈善基金”,它到中国来,一切以资本的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而且,欧美的基本经济文化讲究的就是“人的本性是利已”,因此,你不约束和控制他,他就可以什么都干。你有多放纵,他就可以有多乱。更何况,这些外资的骨子里本身就是有一种“霸权”意识,一旦条件成熟,它就露出野心。这不是自觉不自觉的问题,这就是资本的本性。遗憾的是,我们的文化意识里,有着太多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小农意识,充满着太多的善良的误解,于是,我们放任了外资的野蛮和贪婪,从而让这些外资逐步暴露出自己的“野性”来。

  或许,中国需要一次大的经济危机,让人们彻底受一次彻骨痛心的教训,才能让他们看到外资在经济危机中如何表现的真面目,才能真正为那种天真的善良反思。

  二是过去三十年经济发展模式存在的缺陷有待反思和完善,有待转变和转型。

  简单来说,我国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存在着一个基本缺陷,即在轻视流通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的基础上,盲目追求制造业的规模(GDP)扩张。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无须多说。但有一个事实必须反复地讲,即为何中国三十年年均增长9%以上而人均收入却只能达到小康水平,而日本过去三十年年均增长不到5%人均收入却达到了发达水平并实现了现代化?这里的核心原因就是,日本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年代发动了“消费革命”,六十年代发动了“流通革命”,七十年代发动了“物流革命”,从而完全实现了流通主导型的工业化进程,进一步说,日本的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是建立在内需主导下的基于本国流通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基础上的经济模式。他们抓住了工业化过程中最核心的东西,一是渠道控制权,二是商品定价权。而我们国内的不少学者、官员和企业家,却错误地以为日本成功的真正秘密是技术进步,并在中国不断灌输这种荒唐的本末倒置的经济理念。

  要知道,正是在这种错误的模式和理念导向下,一些中国对加工贸易、接订单、“两头在外”等经营策略长期“执迷不悟”,将自己的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拱手送给外资代理商和流通企业,这也就是中国经济“勤劳而不富有”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创造的财富通过外资流通企业以及各类资本源源不断输送到国外,我们赚了GDP和少量辛苦钱,别人赚的是巨额的真金白银。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家乐福、沃尔福等各类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时,才被我们的地方政府“热烈欢迎”,因为在不少人眼里,根本看不到流通渠道的价值,而只看到这些世界500强的光环。同样,由于中国国内的各种力量,为这些外资零售企业“添砖加瓦”,使他们到处都能成为“座上宾”,于是,久而久之,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就被置之于脑外,嚣张而贪婪的本性得以暴露。

  三是我国的流通法律体系和金融法律体系都太不完善,留给了这些外资太多的漏洞可钻。

  改革开放三十年,虽然我们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在工业化浪潮的冲击下,逐步被“冷落”,却与市场相关的各类制度相对滞后,却与生产制造、招商外资、国有资产保护等有利于生产、GDP和税收增加的制度却相当完善。因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发达的流通业基础上。而我国是一个几千年的“轻商”国家,缺少基于市场经济理念的商业传统,对流通体系和商业价值的认识停留在于短缺经济和小农经济水平上。当前,我国的流通法律体系几乎刚刚开始起步,除了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少数几部法律法规外,而基于流通体系的商业法、公平交易法、反垄断法等一直没有出台。可以说,正是这些法律和法规制订的滞后,才导致外资在中国经营过程中的“为所欲为”。

  总之,我们不能仅仅对家乐福等罚款就停止对这件事的反思,我们应该借机普及全民的资本知识和流通知识,推进全国全民的商业意识进步,促进中国早日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流通革命”,早日建立基于全球市场的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