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大小多大正常图片:击壤歌 (作者:朱天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23:20

击壤歌 (作者:朱天心)

(一)
目录】
  
  代序/胡兰成
  
  闲梦远 南国正芳春
  
  楚天千里清秋
  
  绿兮衣兮
  
  日月光华 旦复旦兮
  
  行行且游乐篇
  
  
  
  代序
  
  ◎胡兰成
  
    现在有了朱天心,要来说明李白真方便。第一李白的身材生得不够高大,不过因为是男人,总比朱天心高大。有见过李白的人写他的眼睛好光彩,这使我想起《击壤歌》里的小虾的十三点,自说她的眼睛是圆的,姑娘眼睛是圆的还好看?其实朱天心的眼睛大大的其是美绝了。还有世界上最美的就是聪明。
  
    说起李白呵,他到处饮酒游玩,热闹市区与山山水水的乡下他都玩个不厌,这也像小虾会游荡,台北的街道与宜兰的溪流都好,与爱吃处处地方的名物。只是李白没有一批死党,他不守在一处,而是一地方一地方的玩过去,到处的地方长官都仰他的名陪他游宴。李白是比王维杜甫天下闻名,像朱天文说的淡江同学都说朱天心。
  
    杜甫比李白,犹如班固比司马迁,班固对司马迁有微辞,杜甫却与李白要好。杜甫的是写情,李白的则是一股浩然之气,所以李白的出笔最快,他有许多诗都是在宴席上写的,别人请他再写一遍,就又走了样,两首都收在集里,两首都好。日本明治天皇也是在臣下的奏疏背面一写就是一首歌,可惜李白的诗有十九都散了。因此我想起朱天心写文章的快法。仙枝说朱天心写《击壤歌》有一回是一晚写了一万字,而没有一处不精彩。
  
    以前我有一个时期忽然不满意自已起来,李白也读烦了,觉得他千篇一律,都是写的饮酒、游玩、说大话,他说英雄,我可是不要英雄。後来是到了日本,住在东京都世田谷区奥泽时,每出门在站头等电车时带一小册本的李白诗看,看到了〈秋浦歌〉十首,才知其真是写得平实深至极了。亦许一样会有人觉得《击壤歌》写来写去无非写的游荡吃东西,动不动就「岁月」、「山川」、「日月」、「名目」。但这是与我曾有一个时期不满意李白一样。《击壤歌》我已看到第三遍,一路的句子都想把来加圈。
  
    李白是天之骄子,他对於世上的事物什么都高兴,又什么都不平。他比杜甫早生十年,开元年间是唐朝极太平繁华的时候,皇帝亦优礼他,又有贺之章一班朋友与他在长安游,当时的长安是西域胡人的商店酒店都有,佛寺道观官家都来降香,大道的两边是杨柳间桃花,花时男女结队看花,灯节男女结队看灯,李白不比杜甫的是小官,他一生到处有人一淘哄,像小虾的慷慨豪贵,他会有何不乐,顶多也不过是像小虾的无端又哭湿了一条红砖路罢了,而他的诗却曰:「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而的确也只有他这样的意气,才盛世亦可以长保新鲜。而他就在游玩过潼关时救了军营失火被问罪的营官郭子仪,是潼关的镇守司令官哥舒翰听说李白经过设宴招待他,他与哥舒翰说了,郭子仪才留得一条命,後来做了为唐朝平安史之乱的兵马大元帅。这是李白式的,不是杜甫式的。
  
    安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太子在灵武收兵讨贼,其时道路不通,永王U在江南亦出兵巡王,李白方游庐山,遂入其军中。尔後其成了永王逆案,李白自得郭子仪兔冠替他赎罪,使得减轻流夜郎,未至即赦回。他流夜郎去时路中地方官招宴,赦回时又地方官招宴,这一段期间他写给人家的诗都是称冤不平。读他在永王军中时作的〈永王东巡歌〉十一首,与〈上皇西巡南京(四川成都)歌〉十首,他这也像小虾的讲要反攻大陆,最是响亮热心,天道糊涂而不爽,李白的事不是一句话可以言明,但是我绝对相信他。他可以不要辩,他的辩亦是糊涂而不爽,像天道不言,却来鸟声叫得糊涂。他的辩只是不平,他是对盛世不平,对乱世亦不平。真真的要从乱世开出治世,也只有靠这股气,不能靠杜甫诗里那样的情理。
  
    唐朝的诗人最好是李白。李白诗是上承西汉,下合南北朝而成的盛唐乐府。北朝的人物史事他虽未习,可是北朝的乐舞,包括西域传来的胡乐他都喜欢,宴席上他饮醉了还自己来舞,他的诗多用乐曲为题的,如〈青海波〉、〈乌栖曲〉。〈乌栖曲〉、〈采莲曲〉等是江南的,李白大概只是看,自己不舞。他舞的多是北方的,〈青海波〉外还有好多,原来诗与乐是一个,《诗经》的话无有一首不是乐,孔子说学礼学乐,就是学礼学诗。是後世才有乐府诗与非乐府诗之别,渐至於非乐府诗倒成了诗的主体。但礼乐文章,当然诗即乐是对的,所以文章有调,诗要吟,并非都要谱成舞乐。乐是在於乐意,不一定在於乐曲。
  
    把李白的诗与杜甫的诗比较,李白的乐府诗多过数倍。而且李白的非乐府诗亦都是富於乐意的。朱天心的《击壤歌》像李白的诗,整个的是飞扬的,如此说明了,就可明白李白诗的伟大,第一在於诗就是乐。
  
    李白又是第一个把士的文学与民的文学来结合在一起了。李白喜欢的那许多舞乐,都是北方的与江南的民间的,并非郊祀与宗庙朝廷之乐,为後世儒家所不屑一顾的。而李白把来作诗题。中唐时张籍亦做得好乐府诗,刘禹锡亦采〈竹枝词〉入诗,但皆不及李白的诗是整个的与民的文学生在一起,不止於采用。这也像朱天心的《击壤歌》的大众化,若要说她的大众化在哪里,这可是难以回答。而李白的人又是士之极致,像朱天心便也是格调极高的。李白求仙,求长生,只是因为他的人飞扬。他爱的是秦皇汉武,而又不以为然,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才好。《击壤歌》里的小虾,她但愿与这几个人永不分离,她要天长地久,却又说自己只想活到三十岁,一忽而又想活到四十岁也好,与李白一般认真得可笑。
  
    李白的诗丰富,只觉是心头满满的。《击壤歌》也有这种满满的感觉,却又并没有什么事情,有的只是满满的浩然之气,像贾宝玉对眼前诸人都是难分难舍,只愿相守到他死了,化为飞灰,然後可不管了,化为飞灰尚有痕迹,要化为一股气,吹得无影无踪。
  
    李白是他的人满满的,所以朴素而繁华。李白的诗与《楚辞》相契至深。《楚辞》有江南的花草与迎神赛会的繁华。洞庭湖君山娥皇女英的斑竹泪,《山海经》里的烛龙这一类传说,在屈原的〈天问〉里多有,《诗经》里可没有,前几年在长沙掘出西汉贵妇人墓里,即有一件女袍绣的〈天问〉里的龙与日月,李白最喜欢《楚辞》里的这些。还有是他与屈原一般的不安分,不过屈原的不安分自於汩罗江,李白却是他的人一股气满满的在人间不得安耽,风起的时候他又想飞了,像小虾。
  
    中国史上有两件大事,一件是黄河流域文明与淮夷文明的结合,此是到商朝才完成。又一件是黄河流域文明与楚民族文明的结合,此是到了汉朝才完成。汉赋是《诗经》与《楚辞》的结合。然而诗则惟阮籍的〈咏怀诗〉中有用《楚辞》的典故。虽然如此,六朝的小赋是从宋玉的赋化出来。於诗,阮籍的是士的文学,尚有民的文学如有名的〈子夜歌〉,则显然是《楚辞》的情调,但是也诗经化了。文学的同化真的像风,有这样自然。而至李白,汉民族的文学与楚人的才总体的生在一起了。余人如王维、孟浩然、高适、杜甫都没像他这样。王维、孟浩然、高适、杜甫他们的还是诗经得多。
  
    思想上,李白的是黄老。黄帝是汉民族的精神,但尚未名为思想,到了老子的才是思想。老子与庄子都是生在汉城楚地的边境,受两种文明的激荡,所以出来这样泼刺新鲜与生在山东的孔子孟子很有不同。晋人的是老庄思想,少了黄帝的气魄。李白的才是黄帝打先头,所以李白的诗比左思、鲍照、高适他们的都更强大,後人连苏东坡亦在这一点上及不得他。苏东坡最佩服李白,他在诗中有云:「帝遣银河一派垂,古来唯有谪仙词」。
  
    自李白以来千有余年,却有一位朱天心写的《击壤歌》。
  
                         ──摘自《中国文学史话》
  
  
  
  
  
  
  
             闲梦远 南国正芳春
  
  
    我和卡洛刚看完东南亚的《畸恋》,出得电影院,竟是阳光郁郁,地上半湿半乾的已经下过一场雨了。
  
    一个不留神,坐上了右转的○南,卡洛是要回後车站的家,我则要去武昌街的金金替妹妹挑生日礼物,我们赶忙拉铃在台大下车,两人气急败坏的跺著脚,却又直忍不住的要笑。
  
    我们并著肩默默的走著。红砖路刚被雨水冲刷成乾乾净净的红色,高大的相思树和尤加利,把整条路给遮得凉凉绿绿的,是一种很好喝的空气。
  
    卡洛不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知道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样,电影不好,而且是很不好,外国毕竟还是有跟国片一样糟糕的片子的,可是那一幕幕的阳光、蓝海……真叫人想丢开一切,过个他们十七岁女孩子过的生活,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吃饭,睡觉,恋爱,生活……
  
    我看了卡洛一眼,她正偏著头,隔著栏杆望园里的一切。我忽然有股无名的悲哀,卡洛的功课很好,在班上总是那几个逐鹿中原的一个。我跟她还是在这高二下学期才熟起来的,我们一碰头总不外谈政治国事、两人的抱负理想,她要读政治,我则是新闻,我们曾经狠狠的发过誓。此刻我却觉得她离我好远,她是园子里的那一群,是坐在草坪上看书的女孩,是走在椰林道上裙裾飘飘的大学生。
  
    然而功课对於我似乎一点意义都没有了。今天早上走过班上的布告栏,我虽然没这次月考的总分单,但还是瞄了一眼排名表,最後一名还多上我两分。我继续的走著,到厕所洗了个手,再回来,坐到位子上依然看我的《瓦德西拳乱笔记》。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月考也是在末末,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不碰书,就是不甘心老老实实的拿起书来,然後到了考试那一天再翻,紧张的,不要命的,连抬著便当箱也要边走边翻从来没打开过的狄克森,我最讨厌这种人的!
  
    我也会难过,例如考数学时,我总觉得格外的孤独,像是失业了,看著同学埋头的写,我竟没法下笔,因为不知道什么是赛因扣赛因。
  
    晚上妹妹过生日,我们各自拿出了礼物,看到她好久没现过的笑脸,大家都好高兴,和和气气了一晚上。
  
    妹妹正在最紧张的初三时候,却是见了书就打盹,也不是个读书料。我每次看完电视上楼,总见她穿著制服在床上睡成了个大字形,开著大亮的灯,和一室的平安夜。她功课本不太好,升了三年级更加退步了,後来从她导师那儿才知道她认识了个同学校的男孩子。一次晚上爸爸跟她聊得很晚,她支著额头哭得肩膀抖抖的,我立在门口都愣住了。我记得上一次她哭的时候是小学时,我们两个骑著新单车上街,碰到两个野男孩瘪车,我们是一向很有家教的,到底被他们的无理取闹给弄火了,打了一架,我的脚踝淌著血一拐一拐的走,妹妹推著龙头给撞得七歪八扭的新车,眼泪爬了一脸。这会儿我都不认识她了,整整一年,她忙,我忙,爸爸忙,妈妈忙,姊姊也忙,我从来不知道她有这么多的心事,这么大的委屈。
  
    我觉得爸爸劝得很有理,整桩事情也很可以理解,但是她为什么这样固执不通?我不禁想起爸爸以前说过的,感情是非理性的,可是,总该可以用得上些须个理智的,总该可以的呀!我这般对妹妹说。她抬起头,一眼的愁怨,你不懂的!我不禁打个颤,想,不管这件事她处理得如何,我相信她已经长大了,大了好多,不仅只是个子高上我十公分,大大的眼睛,柔柔的微笑,是个大姑娘了。
                 
            
  
    好不容易才捱到高三课间操的时间,我拉了橘儿,千里迢迢的横度沙漠去明德楼找小静。
  
    橘儿、小静、邓和我,不知为什么高一才没开学多久就紧紧密密的黏成一团,连大热天的午睡时,四人也要亲亲热热的挤做一堆。邓爱文学,我和她满有得聊。跟橘儿则是天南地北。小静又不然,和她几乎说不上几句,但我们总是好好。每天下午第一堂课时就已经开始传纸条讨论放学後的节目。总是我和橘儿先发难,公园号、杂冰、蜜豆冰、老大昌、城中市场……我和橘儿自然是没问题,小静是随便,邓则一定是不去,然後三人一起劝邓,劝三堂课,小纸条换了又换涂得黑鸦鸦的。最後是浴著夕阳,四人一齐跑在总统府前十线道的大马路上,赶金陵第一炉的热起司。
  
    高二时,小静转成了自然组。知道她分组测验通过时,我只觉得怅然,直担心她会慢慢的跟我们生疏,因为小静人总是闲闲的,跟每一个人都很容易处得好,她在路上碰到一个几年没见的老朋友,就像跟一个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笑笑的,可是又宁人,叫人无从怪罪起她。可是现在我却要怪起自己的多事了,因为我一向相信缘,尤其是朋友的事,更当顺其自然的,然而我竟这样无端的担忧起来了。
  
    其实我恨小静算不上是很能谈心的朋友,两人一起时,我少说话她更少,但是默契之好,走过公园,猛的我说:「你看那──」「凤凰树。」然後两人继续默默的走,心中满满的。
  
    一到明德楼,气氛都不一样了。整条走廊没什么人,教室里却都是人,拿著书的,伏在桌上的。我和橘儿又开始不好意思了,每次来找小静,总得打扰好些个人从窗边传话过去。然後再看她蹑手蹑脚的出来。社会组的高二还是高一,自然组的高二却已经像是高三了,一股战云密布的味儿。
  
    我们并排坐在走廊边的小石墙上,多半是橘儿一个人讲,暴风半径颇大的比画著,好笑处,一阵惊天动地,三人又赶忙红著脸互相嘘著示意安静,别过头去顾左右而言他,避开窗内一双双朝这儿看的眼睛。
  
    上课的号角响了,我们依然不动。
  
    「放学门口见?」
  
    「嗯。圆环那儿。」
  
    先等小静进教室,然後我和橘儿再慢慢的晃。操场上又卷起了小小的鬼风,沙子弄得人要流眼泪。近午的阳光把我们的影子缩得短短团团的。
  
    一回到教室就想睡。光复楼不管是大晴天或黄梅天,总是那样阴阴凉凉的,像个神仙洞府,世上千年在这儿只是一日。这里的味道常使我想到白先勇的世界,不过光复楼又要明亮乾净得多多。
  
    其实光复楼的情调最好。一边窗户外是株老被阳光?得金黄狂舞的枫香,另一面则是高阔的蓝天,天下是高高低低的建筑物,真真是一种城市的味道。
  
    打了三个呵欠,台上的先生是愈来愈模糊了。风凉凉的撩著人,台湾真是四季如常,五月天也会起秋风。如此又睡了一堂课。
  
            ●
  
    一早无端的从迷蒙中醒来,到门廊口看天色,却见一天满满是跑动著的云,是种世界末日的味道,却又让我觉得胸襟好大,好像世间只有我一人了解天意。真是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叫人不禁又著生起一番大志,看看日历,正是六月六日断肠时。
  
    光复楼这两天尽是一片〈归来吧!苏澜多〉的歌声琴声。期末音乐考试,总也是一桩不大不小的事,比主科考试轻松,却又不能潇洒的扔开,很烦神的。
  
    琴室就在我们教室隔壁,音响效果之好自然是不用说的,只是常常课上到一半,先生还得张口结舌的等歌手把那句如怨如诉的「归来吧!归来!」的高音唱完,才继续的说,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南欧的阳光,似乎也溅了几许到光复楼中了。
  
    黄玫看史坦贝克的《大地的象徵》,我则在看台北市,这两天的台北市显得很有深度、文化的样子,因为云层厚厚滚滚的,天下又光亮乾净,景致尤其俐落清楚──我和黄玫真是两个业余学生!
  
    黄玫有那种少见的坦白、正直、热情,而且很聪明,当初我却没能见到。我一向嫉恶如仇,而且爱憎极强,她更是,偏偏两人中间一直有层误解,以致高一一年、高二半年下来,她在後头恨我,我在前头跟橘儿传纸条说,觉得黄玫老在後头虎视耽耽,好不可怕!
  
    高二下开学,两人都鬼使神差的坐在一起,一句「我觉得──」「我觉得──」,从此两人成了凡有奇文皆共赏的好朋友。她爱赫塞的,尤其是《傍徨少年时》,我嫌太浓太紧密,但两人都一起看罗丽泰,最後一场电影,D.H.劳伦斯的查泰莱,偶尔很有默契的抬起头来看一眼台上,捧数学先生的场,然後相视笑笑,她说,我好喜欢那首歌:“By the Time I Get to Phoenix“。
  
    我一直好怀念高二下半年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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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看这期的《读者文摘》,听见国文先生说,小说家者流……不禁赶忙将书放进抽屉里,凝神敛容的听他。我很喜欢听先生们讲些书本外的东西,尤其是对国文,我总希望自己能够像只章鱼一样张牙舞爪的抓取,不放过一点一滴,可是两年来,失望了。国文先生是个很尽忠职守的人,他的教育宗旨似乎是以传道──课本的道为主,其他则是小道不足观。他还是会讲课外,但总不出韩欧程朱的世界。国文先生与民国同大,是那种「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的典型。这本来是很好的,是种读书人的志气,但若太执著,就会变得板,正是好的,板则糟了。先生偶尔也会想到该架些五四文人的开放文风,他叫我们读《官场现形记》、《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对於现代中国文学,他只说,琼瑶的文字美,其他则是,小说家者流了。
  
    记得去年教到夏济安先生的《旧文化与新小说〉,我觉得这篇文章很好,可以讲很多我们不清楚而一直想知道的东西,尤其是其中夏济安先生对五四小说家的批评「热情的要求社会改革的小说家,难免要把他们的作品化为宣传:铲除旧的,迎接新的……抛开旧社会的善恶不谈,它究竟对於形成中国人的性格、想像、生活态度,以及生活方式,起些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热情的小说家是忽略不顾的。更大的危险是:他们煽动起对於未来的十全十美的新社会的向往。这种浪漫的幻想,无疑有助於共产主义宣传的推行。即使写那些小说的人,本身并不信共产主义,巴金就是无政府主义者。」这段虽说的是小说家,但身为一个知识分子,是不是也该有同样的注意?我们会觉得奇怪,像郭沫若那样一位学贯中西多才多艺的人,最後也会唱出肉麻的「史达林,你是亲爱的钢!是永恒的太阳!」但是近些的於梨华,在台湾过了二十几年的生活後,她居然也能在去过中国大陆後发表一些令人难信的言论,我相信这当不是地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够,更不是那种浅薄的尼克森访问大陆後遗症、趋炎附势的小人。这给我们个警惕,知识分子切不当被自己那种自以为是悲天悯人的热情给遮瞎了眼、冲昏了头。
  
    没想到国文先生一拿起这篇文章,就先狠狠的砍上几刀,夏济安先生说:「从反对旧社会的立场而写的小说,五四运动以来,已经出产了不知多少部。这些书曾经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它们的文学价值恐怕不如它们的历史价值。它们主要的缺点,是它们不够真实。」国文先生却说:「既是历史小说,怎又可能不够真实呢?」一句话把我惊得目瞪口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站起来驳了几句,却是口才一向不好,一激动更是语无伦次,这个那个的虚字一大堆,面红耳赤的坐下之後,看先生还是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好在乔又举手继续起来讲,乔的表达能力好,一下就把事情条理得清清楚楚,看著她和先生努力解释,不禁安心,却又生起一丝难过。就是到现在,绝大部分的人们还是视小说为纯玩玩的,更甚是种「玩物丧志」的东西。可是我总笃信爷爷的话「诗歌文章是民族的花苞在节气中开拆的声音」,一个大时代的兴起,必是在文事一片蓬勃之时,所以当有一回我听到一个别人公认很有才华抱负的男孩说,文章这些都是小道不足为,唯有治国平天下,当下我就瞧不起他,瞧不起他的目光短浅!
  
    我又一直以为我们这一辈绝大部分接触现代文学的机会远比接触古典东西的机会多,所以自然国文先生在阖上国文课本後,有很大一份责任指点我们该看些什么,一个看了三年琼瑶小说和一个看了三年张爱玲小说的学生,其间会有怎样大的一个差别?所以两年国文课我一直好失望先生除了琼瑶小说外,其他现代文学一概不提,伤心极!
  
    想到於梨华又不禁难过,她和刘大任曾经是我很喜欢的两个作家。尤其是刘大任的〈大落袋〉比林怀民同样写青年人的〈蝉〉要广大深厚得多多。他的〈落日照大旗〉写那种遗老的味道则又比白先勇要冷静得多,人说白先勇是以一种很冷很静的眼光俯视这世界,我却以为他一直过分沉醉在自己那种浪漫悲剧感的气氛里,尤其以〈思旧赋〉最是糟糕。刘大任曾嘲笑台北是一个新兴潦草的都市,看到这句话时,我本以为我很了解他那种寂寥的感觉,却没想到他会坐上中共联合国代表中的一席,这曾让我好痛心,让我不禁更深深的警惕自己在下一场战争中要如何谨慎的把持自己。
  
    於梨华的作品除了《雪地上的星星》十分糟糕外,其他都很有一种情调。我喜欢她书中每一个人那种成长的挣扎和世事变迁後能安於沧桑的勇气。我总不忘记高一下刚看完她那本描述在台大外文系四年生活的《焰》时那种心境,那时正是班上篮球队在为班际比赛加紧练习时,每次在台大练完球後,我爱一人在椰林大道上晃,晃累了就躺在椰树下唱“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看著一天的红霞映著黑黑摇动著的椰影,风凉凉的吹著,有男孩女孩轻笑的话语,有鸟儿振翅的声音,我想到曾在这校园里走过的莫迪、修慧、小汤,想到我只要青春!只要青春!我不要焰後的烛泪一片。等泪水把草地灌湿後才回家,我常想我只要那般的躺著,不要学校不要朋友不要爸妈,我只要扣紧草地,让地球停止转动,我只要这样躺一辈子。
  
    高一的时候我只打算活到三十岁,因为正值青春活蹦的时候,然而我又对它却步,怕的是热闹过後的冷清,就像孩子时候一直怕看新年过後的一地鞭炮纸花。我曾在除夕夜偷偷的把电钟插头拔下来过,九岁的我自有一番想法,我是宁可不过巴望老久的新年,也不要年初二初三初四,听起来愈稀疏的炮竹声。高一时国文先生出一个「无题」,还记得我写的中间有几句话:「……年轻人轰轰烈烈的抱负,是一场洛阳三月花如锦的繁盛。然而,花儿终究是要谢得满山满谷的,成就的人们是些晚熟的花儿,虽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矗立枝头,但终不免有些许孤单冷清,和惘然,而且还是要落。」结论是,既是富贵荣华原一梦,我是连过程都不想要了。
  
    现在我则打算活到四十岁,不定长些。除了想到要陪爸妈老去,万一不小心结了婚的话,那必是有一份牵绊的,而且我还要等回我们的山东老家,除了看看黄淮平原外,再要走在无限的日月山川里听不尽的渔樵闲话。就是到了现在,我也从不认为高一时的那种想法是否是幼稚,或悲观。爷爷曾经说过日本有一个很轰动的事情,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自杀,为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大好的青春世界,她不知该如何来过,我想我是很了解她那种不是厌世而自杀的心境的,她的死亦是在一片灿烂无尽的阳光中!  

 

 
  
    进度快要结束了。各科先生也开始忙著赶著期考前给我们小考。
  
    看看今天的课表,英数化护,倒是有三堂课都要考试。第二节下课,和橘儿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邓从座位上拉起来,去明德楼找小静。
  
    小静乖乖的出来,笑笑,四人也不说话,沿著操场慢慢的晃。我知道邓很在乎化学小考,我也知道小静今天可能还有好几场硬仗,可是我更高兴我们四个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地方都能登高一呼,四方响应。
  
    太阳无端的给云遮起来了,风凉凉的,把我胸口又灌得满满的,我说,「我们来发个誓……」「小虾又在发疯了!」邓是O型,难怪她在最浪漫的时候依然能冷静的知悉我。我笑看她一眼,继续我的语无伦次。橘儿只是低著头笑,她有一张少见的甜美的脸,此刻我知道只有她最了解我。我跟她发过千百个誓,打过万千个勾勾,在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候,黄昏绦红色的红砖路上,正午热热挤挤的衡阳路上,大风中的淡海沙滩,罗斯福路的木棉花下,碎碎贝斯鼓声的「我家」冰果店里,虽然我从记不清我们的誓言。
  
    我很爱发誓,就如同我的从小爱立志。五岁的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膝前仰头跟她郑重的说,我长大了要当个农夫,为的是农夫们老在黄昏里悠哉的乘著牛车,蹄踏蹄踏嚣张的过马路。可是妈妈说我太懒,要睡到日头晒屁股的女孩是不可以当农夫的。後来我要当旅客,也就是车掌小姐的意思,她们总是穿戴整齐的站在车门口收票撕票,好好玩的。
  
    八岁的时候,我觉得我该去当炮兵,一个勇敢的军人,因为附近的孩子没有一个人敢跟我一样玩不拉长须须的大龙炮。小学快毕业时,则是受了许金木的影响,我要到威廉波特去!大些时,就改了,当个新闻记者要好些,像盛竹如、杨楚光,我可以爱跟杨清珑说话我就跟他说,除了像傅小波报摔角外,我还可以报溜冰对抗赛,像傅达仁油嘴滑舌一般的讲,一丈青扈三娘。
  
    新闻记者的志向维持得较久,差不多一直到高中,虽然中途曾想过要当上帝,为的是「我要每一个人都永远活在他最喜爱的时光里」,初二时我哭著在日记上这般写下。那时养了十年的老狗阿狼刚死,死在一个凉凉风里的秋天,然而我总不忘记的是一个黄昏,他衬著红霞趴在山上凸起的一块大石头上,鬣毛被晚风轻轻的扬起,他像个王,整个世界都臣服在他的脚下。
  
    初三时看了一场《深宫怨》,我总不忘记史帝华葛兰杰那双湛蓝漂亮的眼睛。我幻想我是正当豆蔻年华叫他惊艳的小贝斯,而我立志我将是个伊莉沙白一世,我将和她一样叱?风云半个世纪,然後一身黑衣站在大风的山岗上,挺挺的,看著臣民们向我欢呼,然而在我脑海的深处,则是我那亲亲爱爱的年轻恋人。
  
    看过《麦克阿瑟将军传》後,我又决定我得当个将军,在下一场战事中。我不定是要成功的,然而我定是孤独和悲剧的,我将写下美丽忧愁的诗篇,世人也将不了解我,但是我是依然要向这个世界说,老兵不死!
  
    现在,我又拿不定主意了。虽然跟卡洛两人发过誓将来要读新闻,可是我刚学会吉他,我想当《劫後英雄传》里云游四方的吟游诗人艾凡荷,我将永远荡在日落的那一边,不过我常想到数学,想到反攻大陆,想到反攻大陆时我也要上战场,而且这世界似乎已没有苔绿了。
  
    骑马是件累人的事,立志也是件累人的事,不过我还是不担心,风起的时候,我自又会有番大志的。
  
            ●
  
    做了一个噩梦。爸爸妈妈是吸血鬼,全世界都是。妈妈要吸我的血,爸爸较理智,不许,虽然他也很馋,但是最後妈妈乾死了,爸爸也不知怎的没有了,只剩下我,和一片晴朗的天空。我不会圆梦,不懂得它的含义,怕是我也要变成《狂人日记》里的狂人了,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
  
    最後一次上语言课,最後一次听“American Short Stories“了,会恨怀念那女孩黏黏的甜嗓子,男孩冒失唐突的声音,温馨得让人睡去的音乐,和我们的「罗」先生。语言教室的英文先生长得十分漂亮,老是敞著领口的时髦衬衫,撇著嘴角的笑,和一双老带著嘲谑笑意的眼睛,我们私下叫他保罗纽曼。一回放学回家和橘儿在路上荡,迎面正好碰上他,我匆匆的向他道了声:「罗老师再见!」当下橘儿和老师都愣住了,一会儿我才想起先生姓夏,不姓保罗的罗。我和橘儿足足笑了一条街。
  
    坐在47路公车上,看台北灰灰的雨天,好不可怕,一时又想到那本《十五岁的遗书》。灰色的雨天常会让我想到自杀之类的事,有时烦心事实在太多时就会想想死的方式,我可是绝不找那种要窒息的方法。吃安眠药可能要舒服些,但一次买那么多药似乎又还得有什么医生处方之类的,太麻烦!就算了。
  
    我是顶爱大太阳天和起风的日子的。大太阳天是像去年夏天,每天下午我都跨上单车骑过熙熙攘攘的罗斯福路去金门街找橘儿。也不知为什么,一吃过中饭後就有那种执意,抓顶草帽拎著单车就走,蹬快著车,太阳在後头追逐,大车也叭叭的在後头追赶,汗水刺得人眼睛好痛,整个世界变成了酒精灯上的晶亮试管,我是个小分子在管子里蠕动著,险险的,太阳再热上万分之一度我就会蒸发不见,一向如此,将来也如此,庸庸碌碌?……反正我还年轻,管不得这许多的事!
  
    我总记得那年夏天我在正午燠热的罗斯福路上打过一个冷颤。  

 

 
  
    国文堂上周考,今天要默白居易的〈琵琶行〉,也是高中以来我继〈桃花源记〉後第二次背课文。我的国文分数总也很糟,尤其高一时最是爱叛逆,先生规定作文定要写足两张,我却以为文章当不是这样的,就故意缴了一篇写得很精短,只有一页半的作文,先生批了个零分。後来又写过一篇只有两行的,记得题目是「我为什么选择了社会组」,结果得五十分。後来想想似乎是我的不对,而且每次大考小考我都不默书,国文成续真是岌岌可危,我想到中国人的国文要补考是件可笑的事,就安分的写起八股文章来,可是课我就不愿意老老实实的去听了,默书也是,我以为是,浪费青春!
  
    高二我离国文愈来愈远,可是现在又觉得後悔了,国文课本里还是有诸多可读的,东坡子长和诗选不说,袁子才〈祭妹文〉里的很些个地方也让人觉到他是个有才情的人,虽然也有陆稼书的文章!课本上的作者介绍说他是「……不苟言笑……平生不屑为诗词古文」,真是要命,那么不是中国人!
  
    国文先生走过我的桌边,大概是看我这回没发愣而且居然在默书,摸了摸我的头:「这样才是好孩子。」我抬起头,看先生正笑得合不隆嘴,满意的点著头。我忽然想到逊清宫中老捋著白胡子,对宣统满意的笑著说「王虽小而元子哉!」的陈宝琛。我笑了笑低下头。好难过,其实我是敬他的,但是这两年来我却这般叛逆的冲犯他。先生毕竟是有他自己一套的,我,只不过是初生之犊。我是敬他的,在这一刹那间,他教会了我好多事,好多可能我这一生都学不好的东西。我是敬他的,不管将来我多老,变得多如何时。
  
            ●
  
    是合唱团最後一次练唱了。猫咪说:「奎然兄近来又增添了不少。」的确,先生今天穿了件奶黄套头衫,咖啡色长裤,真真是块可口的红叶巧克力鲜奶油蛋糕。
  
    今天人依然到不齐,还是慵懒的气氛。我和大苏两人依然共看一份谱,虽然我们常都带了谱,猫咪则又是从仪队跷来这里唱二部。我环视著四周,真是一切如常,其实这样是好的,将来在我的记忆中,合唱团的歌声将好像是没有停止过一样。
  
    大家都很有默契的唱得特别晚,把这一年来的歌都统统再唱一次。我们这合唱团真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一届,由於从今年起每年春季的全国音乐比赛改成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所以我们的地位忽然一落千丈了,在学校跟仪队乐队一比,更像是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好在唱歌本来是兴趣的事,合唱团就靠几个热忱的同学在惨澹经营著。
  
    依然是我和猫咪、乔一起走,不过少了个大苏,她大约是赶车去了。我们默默的走著,总统府前的大道上是一片刺眼的车灯,交通警察依然在比画著我们看了两年仍然没看懂的手势。
  
    我常常会想起去年冬天,那个又湿又长又冷的冬天。每次星期二练完唱,我们总是硬拉大苏跟我们走,大步大步的走著,四个人唱三部,从“Jane“开始,这首本是白雪溜冰团最有情调的一支舞曲,我们却把它唱成进行曲一般。声音冷得直打颤,我们却重重的仰脸呵著气,热气在灯下成了一片雾气,我们在向这个冷冷的夜晚挑战。台北冬天的雨真是又绵又冷,我们总忘记带伞,或许是伞收好了在书包,懒得拿出来。总之等到越过总统府广场到重庆南路上後,大都已经全湿了,可是我们唱得更起劲,唱:“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
  
    歌声响遍整条街,路上行人都回过头来向我们笑,我们真是一群力挽狂澜的救世军。
  
    我一直不忘记十二月里夜晚的重庆南路,每一家书店都温暖光灿得今人好舒服,有圣诞铃声,也有圣诞老人,还有我圣诞袜子的孩子梦。  

 

             
  
    到了高二和小苏坐在一起後,才想到姓苏的人是不是都那么爱笑。大苏是因为练合唱才认识的,我们两个同是唱第三部,尤其喜欢玩看谱唱歌的游戏,却是艺高人胆大,音常常会出轨,然後两人大笑,笑掉一整首歌。小苏也爱笑,她是个纤细个子静静的女孩,一笑起来却是猛跺脚,直直亮亮的头发披到颊上,很炫人!和她做了一年邻居,话却没讲过几回,但或许笑本来就是我们的诺言,我们默契之好的,常常众人中一件小事,一个小动作,只有我们两个会同时笑得喘不过气来。
  
    今天小苏数了我一个小玩头,让我度过了无聊的数国公英。她教我如何找丈夫,把对方和自己的名字笔画加起来除以四,余一的是无缘,余二的是朋友,余三的是情人,整除则是夫妻,我拿出通讯录来找丈夫,一个上午找得了九个情人,其余皆是无缘或朋友。我不禁担心起来了,我想过婚姻的事,那该是年老时候的事,少年的我,虽自有一番打算,不过终究我是要结婚的呀!
  
    家里只有三个女孩子,我常会问爸爸觉不觉到遗憾,爸爸说还是会,不过就因为人是万物之灵,所以人必能超越血统之传而传道统,爸爸引爷爷的话,我懂得的,所以我要做很多事。
  
    我爱跟爸爸一起种花除草烧虫子,我爱陪妈妈聊天照顾狗儿们,所以他们常会笑著对我说:「就留你罢。」我说:「好呀。」可是只要风一起的时候,我又想飞出这个世界,而且我和橘儿小静是有过誓言的,一次数学课,窗外的天空正蓝,橘儿传来张小纸条:「我去瑞士,你呢?」我答道,法国吧,不定斯德哥尔摩,我想看看王宫外绿色的马拉湖。然後我们问小静,小静说随便。
  
    记得不久前我告诉黄玫将来我要老死异乡,自己也说不清是为哪般。後来看《功夫》,甘千辛万苦的找著他的亲人们後,却深深的鞠躬道别,继续他的云游四方,我想我就是那般心境,愁予的句子:
  
      仰视秋天的云像春天的树一样向高空生长
      朋友们都健康,只是我想流浪……
      你该相信我的骑术吧!猎人!
      我正缝制家乡式的冬装,便於你的张望
  
    是的,我将在遥遥远远的天那一方陪伴爸妈,不过我常想到反攻大陆,所以我心不会荡得无影无踪。我会随时回去,或许当第一个烈士,凄丽我的秋海棠,毕竟我是诞生在黄埔军校的门前,我爱南国艳红的凤凰花,更爱浩浩荡荡的革命军。
  
            ●
  
    中午全班到音乐教室,由Miss萧从头到尾带我们唱《一○一首名歌》。
  
    Miss萧是我们高一的导师兼英文老师,她的个性打扮是很特别的,她也有她自己一套独特的教法,她会使程度好的同学更好,程度糟的同学更糟。看到她来,不禁使我想到好老师是有两种的,一种就是很努力的教,一种是很努力的在做个好老师,两人的热忱都差不多,可是前者给学生的感觉往往要好得多。这使我想起爷爷说过的:「欲望是有目的的,志气则是无名目的大志。」我认为Miss萧是属於後面那种老师,她一直太努力去做一个好老师的形象,以至於忽略掉很多学生真正需要的。
  
    这会儿她在讲台上指挥,司琴的是她现在带的高一同学。不知道是下午还有一堂考试还是怎的,同学唱得很没劲儿,只有Miss萧一人在前头卖力的带大家唱,让我想到一些狂热得让人害怕的教会。我靠在教室後头的墙上,很难过,就这样吗?就这样吗?我是不愿就这样跟一○一歌声的日子告别的,那个歌声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太多太多我最珍贵的东西了。
  
    像猫咪,正在我身旁唱二部的猫咪,我不忍心再看她,那个我曾经好熟知的女孩。我可以想像得到此刻她那玫瑰红的嘴唇是怎样的在开著闭著,她那红褐色的头发是如何鹦鹉一样的翘在脑後。猫咪是怎样一个让我爱过敬过畏过又恨过的朋友啊!
  
    高一开学了一个多月,坐在我旁边的她才对我说第一句话:「教我唱《擒凶记》的主题曲好不好?」那是Miss萧上一堂才刚教我们唱的。我很紧张,唱著唱著声音直抖。好久才唱完,抬起头看她,她正冲我一笑,眼珠是褐色的,睫毛又长又翘。
  
    後来我们很快就熟了,可能是我们同样爱唱歌,她是虔诚的基督徒,我也是上帝的孩儿。有次她突然对我说:「刚开学时我觉得你很矜持、很假。」我说:「真的?」心头一紧,假原是我最恨的东西,可是猫咪又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句句话都能说中我心的朋友,我就信了,而且惧得一塌糊涂,我是假的、我是虚伪的。以後在她面前我立意要做得真,做得极累,还是要做,我竟忽略了人在刻意做真的过程中就已是一种假了。凡此诸般不是,有时我跟橘儿、小静嘻笑一阵回来,猫咪会说,你真会逢场作戏!大晴天时,看看天空我对猫咪说「I am so happy!」她眼睛盯著我,真的吗?骗人!我恨她的自信,却也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没想到这些都种下了我和猫咪後来分开的种子,天知道我一向是多么恨假的!
  
    我和猫咪真正的怪起来时是在高二上的秋天,正好刚看过《往日情怀》的时候,偏偏那首“The Way We Were“又是猫咪以前抄给我词,教我唱的。我常上著课朝她发起痴来,看著她跟坐一起的邓是愈来愈好,想她们两人都是O型,同文同种,这学期又坐在一块儿,真是天时地利人和!
  
    可是我又怨不得什么,我们还是好好的,好得心酸。坐在光复楼的长柜子上唱歌,一首一首的从一○一到合唱团到我们只会哼的歌,冬阳暖暖的睡在我们盖著蜷起脚的黑裙子上。我想到《往日情怀》中的一景,一艘白帆船斜斜的航行在波光粼粼的大海上,懒懒的阳光有著好现在的充实,却也有中世纪古堡上一抹残阳的沧桑,哈勃饮著酒对杰杰道,Do you remember?……然後两人仰脸大笑,啊,真真是沧桑!
  
    校庆的时候,操场上画起了一道道白线,一场晨雨後,跑道上的黑土衬著白线更是鲜明。猫咪说,看那像不像《往日情怀》里的校园?当下我就愣了,金绿的枫香遮著窗口的一角,的确,好像远处当有个钟楼,常春藤爬满著的,人们在阳光下的嘻闹声。可是整个景致却是框在光复楼的窗户里,一幅镶了框的画,多老的故事,油漆都斑驳了。
  
    我总伤心的看著猫咪,她曾经那么疼过我。高一的时候,我爱叛逆,突然拿起天父来批判,猫咪总是不顾一切急急的跟我传道,我最爱闲问的看她尽自著急。知道她是个最守规矩的学生,却也故意挑个最严的公民课时拿话撩她,她果然又是纸条又是结巴的说,看嘛,就是这样嘛,对不对?结果两人被公民老师骂了声无耻。
  
    聊聊天,猫咪常突的冒出话:「我就是喜欢你现在这个天真样!」我会突的脸红,想,无论如何要想法抓住这一刻的天真,永远现给猫咪看。她一次说:「你做我的妹妹好不好?」每每气氛一正经我就要不对,我写纸条问道,「Wet or dry?」但是往後她仍然说:「你是个小孩儿,我最会照顾孩子的。」猫咪是老大,她有四个妹妹,但她从不讲家里的事。
  
    猫咪的体育样样行,篮球班队里她是打前锋,我则是後补,成天跟著她瞎混。练球的小周末,她常到我们家吃午饭,跟爸爸谈谈宗教的问题。然後我骑车载她去台大。车过熙熙攘攘的罗斯福路,我们大声的喊歌,也不管身上是绿制服和白热裤。行人都回身向我们笑,连那路边的老榕树也投来羡慕的眼光,道,我也年轻过的!然後我和猫咪唱“Yesterday Once more“,用雷康尼夫的唱法,节拍快些,是种很愉悦的回忆。
  
    猫咪的功课也很好,跟卡洛一样在班上总是争前几名。我的功课则是颠三倒四,险险的升得高二後,看她和邓两人一起用功,我也想来读读,免得向隅。一回月考前跟猫咪一起留在学校看书,她们在讨论数学,谈吐真是不凡,我自卑的躲到角落里看英文,英文是我顶爱的。猫咪一直在跟她们讲解,她真真是个大人呀!我却离她愈来愈远了。
  
    好不容易涯到总统府降旗大家才走。我陪猫咪理书包,看她真是伟大。走到走廊上她忽然吹起了口哨,吹的是“A Summer Place“我也跟著她吹,有回音,走廊空空的,有些烂烂的阳光掉进来,这真是一个连地球都很冷清的时候。
  
    走过总统府前风大大的,我们还是吹著口哨。一会儿她问我,准备好了没?我转头看她,她一双褐色的眼睛满是笑意,我想这次月考她也许能冲进前三名呢,我笑了,点点头,猫咪又高兴的笑了,我也好高兴。风满满的灌著我的胸口。
  
    往後只要一看到猫咪,我就会想用功,想再回到教室,趴在天父的脚前。可是我太懒了,我每天只爱和橘儿横度大漠去找小静,爱在红砖路上荡,看风看云看星星月亮和路灯。我想到我跟猫咪在一起是不快乐的,再下去我会淹死在伤心里。决定了我就退,退,退过一个寒假,猫咪也不理我了。可是一看到她在排球场上练球我又难过,她那在阳光下橘红的头发老是翘翘的挂在脑後,邓在场边笑得好开心:「你们看死小孩!」这话原该是我说的呀!
  
    有回小苏病假,我代她和猫咪做值日生,两人守著教室,她们是上体育课去了。我觉得糗糗的,就跑到隔壁的琴室去乱奏,一会儿坐不住就回教室,一鼓气问猫咪:「要不要听我弹〈教父〉,自己找的和弦。」我狠狠的咧嘴笑了笑,笑後又直後悔,这笑岂不太假?
  
    猫咪站在我身後,我两手满是冷汗,尽腻在键盘上,碍事得很。弹著弹著我想到孤单是在南欧阳光下的麦可。猫咪啊,猫咪,我该哭的。可是阖上琴盖,我们竟不说话的走回教室。
  
    猫咪,事情真真是一场梦!我累了,想睡。  

 

   
  
    这两天又起风了,乾乾爽爽的,天空又蓝又高,真不实在。是秋天,是秋天。虽然七月都还没来,但是心怦怦的在告诉我,是秋天。
  
    我又想去那个地方了,那是一辈子都没有人会了解的,包括橘儿。虽然橘儿知道,风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变得口齿不清。
  
    这两天大家都忙,橘儿在忙著提数学,邓和猫咪更是,下星期三就要期考,连小静我都不敢去找了。
  
    我一看到人家在弄功课就会觉得自卑。虽然高一的时候,我常爱以平时不读书,考前几小时翻书来证明自己的小聪明。高二,我总故意没睡意的躺在床上,看书包一人兀自在桌灯下冷清,想,凭什么要将我最珍贵的三年来反覆只读这几本书,真是谋杀青春!但是每次考试的时候我又空虚得想哭。後来想想,大概无论什么样的人都该先做好他该做的事,我是学生,该先读读书的,本分?或许吧。
  
    今天是星期六,高二的最後一个周末了。橘儿她们都要留在学校读,我跟橘儿说回家自己念,她说,真的,一定要读哟。我跟她道再见,忽然又觉舍不得。每次都是这样,放学的时候,看见橘儿的头发在风中扬起,我总激动得直说傻话,发些誓,让她笑,一面笑一面打我:「好恶心G。」但是我知道她懂我。
  
    是秋天啊,旅人想回家的日子。我下了○东,踏上我熟悉的红砖道。走几步,停一下,聆听自己的老皮鞋敲在红砖路上的声音。没错没错,我笑得收不住脸,风的日子,艳阳的日子,又是让人心惊的秋天了。
  
    那年几个连著教师节的假日,我和妹妹每天都陪妈妈到台北市立体育场赛网球。有天抽空去青康看了场乔治史谷特的《忘年之爱》。总忘不了那天傍晚踏出青康时的情景,天上尽是一波波滚动著的红云。我哭得一塌糊涂,说不出是不是为简爱,或桑堡大火後的废墟,或瞎了眼踽踽独行的罗契斯特。反正就是哭,整整的哭湿了一条红砖路。
  
    看到棒球场,想到沈清文,想到徐生明,想到我的英雄们,忽然有种回了老家的感觉。绕过黑黑的看台底,一踏上球场时的感觉简直祥和得说不出,有几个黑黑的人影正背著落日在球场上挥棒、跑垒,跟皮影戏一样,偶尔掺杂些童稚的笑闹声。我走到外野的草坪上,躺下来,细细的小草搔著我的颈子,让我想起白先勇那篇〈毕业〉里的「余燕翼颈後茸茸的汗毛」。
  
    看看天上的红霞,想好多好多的事,其实那年才初二,却觉得什么都去得那么快。那阵子家里处了十年的老狗阿狼刚死,儿时的好夥伴老二搬了家,我在学校孤独,又老看灰灰的白先勇小说,总觉得自己好老好老,凄凉冷清得像个没有比赛时的体育场。
  
    在妈妈的亚洲软网比赛中,和妹妹认识了两个日本选手,稻垣和山口。只记得他们都有张很红很红的娃娃脸,腿子好粗好多汗毛。几天下来,我们混得很熟很好,虽然也只是他们冲我们做鬼脸,我们对他们笑,但是我知道我们真的很好,很好。爸爸笑著说我们是对小汉奸,但是不愁,告诉自己,超越国界的友谊是最值得珍惜的。
  
    假期结束时,也是他们要回国的时候了。最後一天我们央著妈妈带我们去看他们。妈妈和稻垣讲日本话,我们听不懂,只急切的仰头看著他,他那么高那么高,讲些话,就虾个腰,声音好好听。又是满天滚动的云。他握了握我们很脏很脏的小手,再揉揉我们的头发就走了,消失在那个红霞滚滚的西天里。
  
    那天傍晚回家时,颠颠的28路车上,晃了我一衣襟的泪。车过松山,外头是一片漆黑,只有远远基隆河畔的点点灯火,被泪水汪得模模糊糊,像团团的火球,一个个忙碌的飞过天边,真的,什么都是会去的,然而怎么办,我是那样一个赖皮的人,我只要上帝,让每一个人都能永远停在他自己喜欢的时刻里,我不要长大,不要阿狼死,不要稻垣走,不要回去面对可怕的学校、冷冷的世界!
  
    风起的时候,我一定要来体育场,一人坐在整个空空灰灰的石阶上。风会扬起我的短发,黑裙子,和地上的纸屑。我坐一下午,或想事情或不,或哭或笑或不,都没关系,走出体育场後,依然又是太阳底下无新事,风已吹乾了我的泪和笑。
  
    艺术家们常爱取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孤单一人坐在空荡荡的体育场里。我常想穿绿衫的女孩托著腮坐在那里会是个什么样子,惨绿少年?……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种时日真是好,恣意的赖在母亲怀里,笑可以笑得好伤心,哭可以哭得好快乐。
  
    看风看云看夕阳,想朋友想稻垣想天父,想我海棠叶上的斑斑点点。
  
    啊,我曾经迤逦过怎样一条又一条红砖路的少年泪。  

 

              
  
    今天小静来教我数学,她人虽静静的,教起人来却也没什么耐心,就是这样嘛,就是这样嘛,对不对?……嗯,嗯,我猛点头,数学真真是伟大。我看她画了一张又一张计算纸的三角形,又实在不好意思问她,先说赛因扣赛因到底是什么东西,拿来干嘛的?张了口:「我们出去晒太阳好不好?」小静说随便,我们就到屋後的小山头上坐了一上午。
  
    「小静你看──」「红蚂蚁。」我们相视笑了笑。
  
    我们三人,橘儿、小静、我,曾经发过誓,只要我们三人在一起的一天,就永远不谈别人,别人就是指我们三人中任一个会有危险的男孩。十年後不谈,二十年後不谈,三十年後也不谈,就是三人将来一起去瑞士法国斯德哥尔摩时,也要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
  
    我信得过自己,却怕橘儿、小静,她们长得都漂亮,成天就有人干扰。朋友,朋友,是我最大最珍贵的财富,除非有一天她们不要我,我是不打算离开她们的了,宜阳说我固执,他说:「如果大家够好,那一天来临又怎样,也许会不再有那时死心塌地的天真,但世事曲曲折折的美丽就是如此,也许你一旦迎向它们时,你会另有一番心境,只要你不要先入为主,你会更好。」我知道的呀,「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啊,多么傻,人那么小的。可是世间只有少年人敢、能无视天意,所以我不管那么多,我就是要!
  
    下午天闷闷的,问小静要不要骑单车,小静说随便。从邻居那儿借了一辆红跑车给她,小静适合红色,但是她喜欢黄色。
  
    真是要命,刚骑出隧道就雷声大作,一会儿雨也叭达叭达的砸将下来,偏是这一路都是人行道和安全岛,我们只好快快的骑。其实我是很喜欢淋这种晴天落白雨的,打在身上都会痛,比绵绵雨好,那种雨最是恶心。可是小静是娇娇的姑娘,得找个地方躲雨。
  
    远远的看到店铺了,小静的车却又脱了链,两人真是狼狈,弄了一手黑油也扯不回去,只好慢慢的滑车,滑到店铺的骑廊下等雨停再找车行。
  
    要是有个哥哥该多好。他一定三下两下就把车链给装回去,然後继续领著我在雨中飞。或许他载我,载到远远的大街上买乖乖,也许是去看他跟隔村的男孩?ㄅㄧㄚA篮球,他的外线奇准。或许他不载我,嫌小毛头吃得跟条小猪一样重,他要载女朋友,他让她坐在前面的车杠杠上,她们的头发香香的,绿野香波,不是小毛头的一蓬汗酸。他会教我跳舞,跳吉鲁巴,甩得我头晕晕的,揉揉我的头发:「小Q,这聪的。」他教我玩桥牌,说:「笨死了,你!」但是教完了自然制又教我精准制。他爱爸爸妈妈,穿著条破兮兮牛仔裤,我会跟人家说:「我哥是建中的G。」或许说:「我哥是强恕的,给学校记过两个大过,他最那个了!」好歹哥哥就是那样一个让人骄傲的东西。
  
    等雨停,车修好後已经四点多了,我们还是继续骑,骑过基隆路,不知不觉又向台大跑了。刚转进罗斯福路,煞车失灵了,我又忘掉每次车淋了雨都会这样,好在两人胆子大,没给吓著。
  
    小静说要去找孟姊姊,图馆三的,噢,有这种系。我们并骑在椰林大道,风凉凉的。「小静你将来要读哪一系?」「不知道,也许我会转回文组吧,」我敞开脸笑。「你呢?」「外文吧,或许历史,地理也好。」「鬼你头,台大文学院哪儿来的地理系。」噢,这样的呀。
  
    这会儿突然想到联考,那真是一桩好遥远的事。我爱在台大的椰林大道上骑单车,觉得就这么骑罢,骑上一辈子。可是想来我竟还没立过这一类的誓啊,没立过誓要考台大,骑四年单车,对呀,我怎么没发过誓,下回跟橘儿来时可要记著。
  
    柏油路上已半湿半乾了,风凉凉的灌著人,我们跟在云上一样。我忽然想起吹黄玫的歌,“By the Time I Get to Phoenix“,我的口哨吹得奇破,主要因为音域太窄了。可是吹著吹著,整个校园都变成了凤凰城。
  
    我跟小静说:「你看凤凰树。」
  
    到了第三宿舍,孟姊姊还没回来,我们就在会客室等。看著一个一个的女孩进进出出,她们的头发长长裙裾飘飘,我不禁端坐起来,她们真真是大人啊。
  
    有个男孩子直在我们面前晃,我想他一定在等个今人头痛心疼的女孩。他晃得我们快发昏时,女孩来了。果然,小小个子,红格格的娃娃装,圆圆脸,头发乱蓬蓬的,翘翘亮亮的红唇,一看就是生来要磨折人的。
  
    每看到漂亮女孩时,我就想当个男孩,我可以像欣赏一朵花儿一样欣赏她,我的花儿们啊!小静就是这样的女孩,每次看到她,就希望自己是个男孩子,娶她回家,给她一个小花园。
  
    此刻他们两人并坐在沙发上,女孩神采飞扬在讲著话,男孩看起来稳稳的,只是笑著听,握著她的手。我一直好喜欢男孩大大厚厚的手握著女孩的小手,那会让我他想来谈恋爱,想到自己是阳光下在风中招摇的花,该有人来欣赏的。不过恋爱似乎是桩挺麻烦的事,姊姊为它哭,妹妹也为它哭。夜饭桌上,姊姊讲著他会脸红,妹妹则说:「那死鬼啊。」我们全家一起笑。想来孤家寡人该有些冷清,不过不愁,我有爸妈天父和秋海棠。
  
    姊姊和妹妹都各有两次轰轰烈烈的罗曼史。我爱趴在床上央妹妹讲给我听。那的确是一桩很不凡的事,比数学还要复杂、还要伟大。我常听著听著会跳起来,呆瓜,为什么一定要那样?这样这样不是很好?妹妹总笑道:「哪儿是这样,你不懂的。」我说,啊!
  
    五点多了,孟姊姊才回来。她是个高挑个,一只手搂一个的把我和小静往宿舍拖,一会儿我就觉出她是个热情真实的人,并不是因为她的亲热举动和高昂的语调,有人也是这样的,可是只要缺点儿真,就显得很官场、很虚,差很多的。
  
    女孩的宿舍真是壮观。我和小静坐在床上愣愣的打量著四周,孟姊姊正忙著弄这弄那,脸颊老漾著笑。一会儿进来一个女孩,气质好好,很静的样子,她也来问了声安,我们便闲聊几句,想不到竟扯出一大票熟人来了,她认识小舅和表舅,我则认识他们团契的一些人。小舅是神父,跟大专团契的都很熟,表舅则也是台大合唱团的。这个女孩我原是晓得的,她名叫林白翎,是合唱团指挥,小舅曾说过我长得像她,我不禁仔细看了看她,她长得比我细致得多,也比我坚毅、比我温柔。不过显然我们都一样内向,见了生人会脸红。
  
    她向我问候了小舅,我说小舅前些时日才去英国南部度假。小舅是台中一中毕业的,本是保送台大医科,不过他把名额让给另一位家境贫困的同学,他自己来。台大医科七年毕业後,他决定了一生从事圣工,服完兵役就读神学、法文和拉丁文。现在则到英国念书,去年正式升得神父。
  
    我一直最喜欢小舅舅,他老带我们上山下海,认植物讲故事唱歌。我认识他有十多年了,可是他还是跟我第一次记得他时一样,白衬衫,卡其裤,一双大布鞋,高高的鼻子,宽宽的额头,眼睛一转就一个笑话。他每次总喜欢叫小洋鬼子来与他说话,因为每回我学得几个英文单字,就爱夹七夹八的跟他讲。
  
    孟姊姊和白翎姊送我们出去时,已经天黑了。白翎姊读的是植病,小静在问她一些丙组的事。我也想来问问孟姊姊文学院的事,可是怕一开口又是台大地理系什么的要命糗事。我安静的走著,想,这两年来我究竟在做些什么?发起狠来的时候,声言要为爸爸妈妈用功,要为猫咪用功,可是就是这样,日子过得还是一样,我还是没什么概念,对未来。
  
    我不禁想到妹妹说过的,她觉得姊姊的生命每一格都是满满实实的,她自己也是,不过模糊些,她的二姊则是空白几格满一格。初一初二时就是这般,初三时搬家转到和平国中,我对初三的生活依然没什么概念,每天回家擦单车,到新居附近当探险家。後来遇到了一个好老师,我的导师张美香,她让我做自己的主人,对自己有信心,让我过得很单纯,却一点都不孤独,我一直好喜欢那时的自己。初三开学没多久就开始复习考了,考考才发觉初一初二的课本都没有留,因为我对联考一直没什么概念,每一学期结束,我就卖掉一学期的课本。这会儿呢?我不禁怀疑高一高二课本可留了几本,我知道起码数学是扔尽了,历史、地理、英文呢?不知道啊,我的天,真页什么都是一片空白。
  
    她们送我们到校门口就走了。椰子树在路灯下显得翠翠的。小静继续的在讲著丙组的事,我要恨起她来了。
  
    蹬快了单车,迎风甩甩头发,我把小静、夜和台大抛在身後,远远的。  

 

  ●
  
    一早就被电话给吵醒了,瞌睡懵懂的讲了几句话,听那头正笑得厉害,不用想就知道是谁,笑声卷卷的老是止不住,像弹簧。想来刚才我多半是讲了些梦话。
  
    「昨天读得好不好?」橘儿这妞儿有时真没人情味。
  
    「还好。只有傍晚和小静骑了会儿车。」
  
    「哼,就知道。现在下令你来学校读书,九点半以前要到知不知道。带国文和化学,後天要考的。」
  
    我连声答应,脸老是收不住笑。橘儿就是这样,气焰很盛,我曾经跟她斗过几次气,结果都是我道的歉,虽然其中一次该是她不对。但是我喜欢她就是喜欢在这儿,她会管你,泼你冷水,但也和你一块做梦,做得比谁都疯。
  
    刚升高二的时候,我们几个人称死党的朋友突然七零八落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小静的转自然组,我的别扭,和邓跟猫咪的日益亲密。总之,就见她一个人忙。刚开学,她就在到处奔走,十四号是邓生日,请诸位千万不要「不小心」忘记了。十月的时候,她又在忙,二十二号是……她会随时告诉死党,小静这次月考考糟了,你们要给她打气。邓最近阴阳怪气,少惹她。小虾这次有笔小收入,各位准备好你们的竹杠。
  
    我的朋友中,只有橘儿跟我处得最平。从来不曾觉得她比我大,或比我强,我也不会。平起平坐,就是这样。她的性子是少见的强,可是有张甜美很女孩气的脸蛋,深深双眼皮的眼睛的自来笑,还有张惊人容量的小薄嘴。
  
    常听人家嫌父母管得紧,压力太大,却没想到若父母一丝都不管,压力更是无限的大。我的爸爸妈妈十分信任我们,什么事情都完全让我们自主。这样的父母,大多数的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好的,不过到了觉得快驾驭不住自己时,就要怨起他们平时为什么不多管些我们,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么大一份自己能力跟不上的权利。当然他们常叮嘱我们:「不要滥用爸爸妈妈对你们的信任。」可是做惯了快乐女孩,我竟不知要如何拉下脸问些问题,好在问题摆几天差不多也忘掉了,只是心有时会空空的,例如他们从来不向我要成绩单看。所以我很爱被橘儿管、被猫咪管。她们忠告起人都煞是好听,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对我来说是不然的。放学的时候,橘儿会说,明天要历史小考,还有你要补缴化学作业知不知道,回家不要看完电视就赖床懂不懂。我总是笑著拨开她那故意皱著的眉,连声点头答应。高一上荡昏了头,寒假里拿到成绩单後惶惶的问猫咪,下学期开始用功还来不来得及?猫咪想了一下:「我看是没救了。」愣住了,我原是希望她安慰我:「傻小虾,这还用说!」现在想来不知道她是不是用激将法,不过显然是激错了人,我惊了两天,就和小静、橘儿上埔心露营去,把什么事都扔在灰灰冬天的台北市。
  
    可是橘儿一直不喜欢猫咪,说是她太严肃了。但是我想她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孩,她可能怨猫咪曾经把我拉跑掉,现在则又拉远了邓。猫咪也不喜欢橘儿,说她太不用心,老正经不起来。这可能是真的,不过她们都是最好的人。
  
    下了公车时已经十点多了,我照例到学校後头的小店买了两包蜜饯。吃著走著,看总统府亮亮的浴在阳光中。不禁感到有些心虚。小高一的时候,我天天总坐早班车上学,站在总统府前看升旗,唱升旗歌。我站得挺挺的,是个伟大的小兵丁。最近突然发懒了,好久没有看过晨曦中的总统府,好久没在它面前立海棠叶的誓。面对它的时候,我总有一种面对天父的感觉。最近真是对什么东西都疏远了。
  
    我一直喜欢看阳光中的总统府,四月以後则不然,我更喜欢风云中的总统府,那会令我不自觉的抬头看他,他正一身民国二十五年童军大检阅时的戎装,骑在高骏的马上,在云端上遨游,时而俯瞰著他的子民,带著如常的微笑,因为他知道,他的国家是站得起来的。
  
    我爱他,就是这句话。因为他是个要叫我仰脸瞻望的巨人,就是这句话。孩提、幼稚园、小学、初中,他对我就像「反攻大陆」这句口号一样的熟,也一样的没什么切身的感觉,一直到爸爸跟我讲过那桩事。
  
    民国二十五年全国童子军大检阅时,东北已沦陷了五年。当稀稀落落的束三省童子军代表通过司令台时,他悄悄的拭了泪。这件事给我的撞击一直很大,不只是为了英雄泪是特别的引人慨叹,而是,而是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他并不仅仅只是我自小课本上所熟知的历史伟人──东征、北伐、剿匪、抗日、反共的英雄──最重要的,他跟我们同样都是血脉相连著的中国人,他也有著和我们一样的怀乡与忧国,只是我们是安稳的在过著太平岁月,怀乡只是父亲那一代中秋月明的哀愁,忧国也只是年轻这一代对那片海棠叶概念的关切,然而,他却背负了整个时代的十字架,承担著这一世纪流离失所的中国人的希冀,怎样一种沉重的怀乡和忧国啊!
  
    总记得四五月里的时候,我常爱瞪著降了半旗的总统府发呆,满心的温暖,因为我知道天父和他在上头,在那高高的天庭里。云滚动著,是他座骑的马蹄所扬起的烟尘;风呼呼的吼,则是他披风带起的波涌。他正在永恒无羁的驰骋在天上,驰骋著。
  
    我觉得我该开始读些书了,就迳自到钢琴室去,不去教室找橘儿,怕两人见面少不得又要海吃海喝一天。我最喜欢假日时的光复楼,寂静古老的走廊真是春秋,窗外的绿树却又正摇得青春。我大剌剌的走将起来,让老皮鞋惊起伏在案上的人,和睡在地上的阳光。
  
    进了琴室,我把头发给夹得清清爽爽的,裙勾勾松开,鞋袜也脱下,一种「备战状态」中坐定下来,打开国文课本。
  
    其实我是很喜欢国文的,不过这完全是要自己来。像〈列传〉描述荆轲,「荆轲游於邯郸,鲁勾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勾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书本上注释「嘿」乃古「默」字,我却以为嘿就是现在的嘿,荆轲这个调皮的人,我宁愿相信他是跟鲁勾践扮个鬼脸,咧著嘴长笑而去的。读读〈列传〉,好後悔自己这两年来跟国文叛逆,把一直想读《史记》的心也叛掉了。我喜欢司马迁,虽然他定是个O型人,不过他却极有情调,尤其比起班固来。
  
    像宋濂,我对他的文章没什么感觉,不过看到课本说他是:「濂文神思飘逸,词情典瞻,惟才高辞富,不忍修剪,故其文或不免繁芜之累。」我又觉得他很可爱,是个有满肚子话急著要说的小孩儿,所以我一直比较喜欢王祯和而不是黄春明,因为王祯和的文章就是有那么一点芜累,不过正是才高辞富,不忍修剪。喜欢汪中,则是因为他「专治经术,宗汉学;治古不法韩欧,而以汉魏六朝为则」。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有人不法韩欧,我就要来欢呼几声,大概是我的爱离经叛道。
  
    看著书的时候,我爱与古人们热闹成一堆,替他们猜血型。像曹植,虽说他是任性而行,不事修饰,饮酒不节,看著是B型,但是他有「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哀怨,而且他会因为曹丕对他的动见猜防而抑郁发疾而终,他是A型的。荆轲则一定是B型,因为刺秦这样一桩大事,他也可以壮烈得那样糊涂。徐锡麟也是B型,因为他有些是无头苍蝇,东弄弄西跑跑,但是我好喜欢他的夜骑危墙观星象,真真是个少年啊。本来我是很怕太炎先生的,想他是个从没有青春过的人,不过他既然能欣赏得了徐锡麟的浪漫,想来他还是位可爱亲人的老先生。韩愈必是O型,因为他上表谏迎佛骨入宫,因为他不恤生死以斥佛老,因为他以发扬圣学为己任。欧阳修则是B型的异类。孔子是B型,圣之任者伊尹是O型,圣之和者柳下惠是A型,圣之清者伯夷是AB型。东坡该是B型的,不知怎的却是O型。爷爷很喜欢东坡,有回讲苏维埃,冲口竟说成苏东坡。
  
    大约中午的时候,有人在砰砰的敲门,我趿著皮鞋急忙去开门。果然是橘儿,我们的默契其好。
  
    「颇为壮观。」橘儿笑著打量我一身的邋遢。
  
    我们走在贵阳街的红砖道上,到桃源街吃乾面。今天天很闷,一点风影子都没有,可是我把国文已读了大半本,心中满得溢出来,人又要疯上一疯了。看《大地震》?好。去士林?好。动物园?好。走回来?好。我们在讨论著考完後的节目。那真是今人兴奋。
  
    士林大吃一场,再走长长的中山北路回台北,是我们的老把戏。不知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死党总爱抓空往士林跑,「我家」的蜜豆冰,市场里不加牡蛎的蚵仔煎,大饼包小饼,筒仔米糕,然後买包辣得人直喊的豆乾,背著装满粮食的书包,边走边吃的荡一下午。
  
    我尤其喜欢正午时候的圆山,那里的天空特别的蓝,人行道旁有曲曲折折的石阶通到山上的房子。张爱玲先生说过法兰西这三个字会令地想到微雨初晴的天空,英格兰则是蓝天下的小红砖房子,她的母亲是个美丽而且实际的女人,她告诉女儿,这两国的气候却恰恰与你的想法相反。但她仍拧不过这个印象。此刻我也要说,正午的圆山天下,是一片英格兰的景致呢。
  
    有回我和橘儿、小静请路人帮我们照一张相。我们跑到几级阶梯高的小山腰上,倚著小石墙向下看。照片洗出来,我们的身边是一片沉蓝的天空和墨绿的九重葛,花岗岩的石墙是中世纪的古堡,我们则是三位在井边刺绣的美丽公主。
  
    五点多进动物园最好,那时游客几乎走光了,入口快关门,管理员也少了,我们就翻过栏杆,亲手拔地上的青草塞进骆驼们满是黄牙和白唾沫的嘴里,它们真正是不打算刷牙了。我们还摸小驴子,它则是个乖宝宝。跟猴子握手,它们的手又凉又软,甚至比很多人的手部细滑,你知道它们的眼神,在讲著话的,告诉你沧海桑田前天父儿女们的老故事。我们曾经趴一个黄昏的栏杆,呆看驼鸟又肥又壮的大腿,想著老天禄的卤鸡腿。
  
    我喜欢到动物园去,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又是在伊甸园中赤身奔逐的夏娃。天父在上头笑著看我。  

 

  我们爱走中山北路。虽然人们说那是一条洋奴街,街上则是走国际路线的人们。但是我们还是走,每一块红砖里都有我们的誓言和梦想。秋天的时候,我们立在道上仰脸等枫红。冬天,我们缩著颈子拾地上的落叶。春天夏天,我们则又走在绿叶的风里荫里,快乐得想哭。年轻是和朋友们快乐的一起哭在一个蓝天下。
  
    走过大同工学院外的枫林道,就是我们的「上岛」了。我们曾经发过万千个誓,要到里头待一辈子。可是我们走过它万千次,还是只在远远的路边打量它。它有七棵南国的椰子树,红白相间好温馨的遮阳棚。我们愣愣的看著,总以为自己是在香榭大道旁的咖啡座,迎风招摇的椰子树是法国梧桐,我们则是香车美人。
  
    「还要拍续集哦。」橘儿扬著眉说。
  
    我笑了。我们爱拣个艳阳天,留下我们的青春。上上星期六才走到上岛,柯达二十张的正好照完,所以橘儿说要继续拍下面的路程,我们的Cat shop!我们的Captain’s table!
  
    坐在路边吃乾面,一会儿竟有阵过堂风。我看看身旁火焰熊熊的锅炉,阵阵白烟拂过我,忽然以为我是个游侠,〈列传〉里的游侠,无尽的玩在日月山川里。羽扇纶巾谈笑间,或许吧。
  
            ●
  
    今天是个大好天。一早被鸟儿从梦中唤醒,晴空艳阳,这种天最是叫人手足无措,好像该写些诗的,要不到海边或山里去,要不坐在後院的柳树下看〈创世纪〉,总该有些美丽事情的!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好天,我反而会窝在床上,想,该如何消受这一天,结果总是就如此的在家躺上一天。同样的,面对这大好的一个青春,日日都觉著该有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才对的,因为青春是如此的好,可是过著过著就两年,什么事情都没有,我也安然。
  
    早上把书桌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坐定下後,随便拿起一本课本摊在桌上,窗外的阳光绿荫映在光洁的桌上,不禁让我生起一股大志来,觉得眼前有个大世界,要我来开创。我本是个连日常抹抹桌椅,亦可以觉得是在扫荡群魔的孩儿。
  
    中午的时候接到一封信,是小童写来的。小童说:「我怎么能跟你的英雄古人们争?」我哑然失笑,想到自己多半老跟他谈拿破仑。我喜欢拿破仑,喜欢得自己也不晓得是为哪般。崇拜他的人,可以背出他的日记和每一句名言:爱他的人,可以清楚的数说他的每一个战役和每一个情人的名字。我什么都不行,只能偷偷的躲到一个角落里,每一分每一秒的想他,想得心都痛了。
  
    高一的时候,国文先生出一个作文,题目是「假使时光可以倒流」,我毫不犹疑的写道:
  
  
        一七九六年,马赛。
  
        一个充满了紫丁香郁郁的仲夏夜。我和他依然像很多个晚上
      一样,在庭院里漫步著,我说,听,他们在奏〈马赛曲〉。他停
      下步来,郑重的看著我,苍白的脸愈发显得苍白:「幽静妮,你
      相信命运吗?我,生就是个创造历史、改变历史的人,我十分十
      分的确信。」
  
        我说:「你可曾想过历史上任何一个伟人,都有一个女性衬
      扮著?」我的声音发著颤,我才十六岁啊!
  
        他扶了扶我的肩头,仰著脸向天空说:「幽静妮,你放心,
      我会把后冠戴在你可爱的黑发上的,你将住在玫瑰花香的枫丹白
      露宫。法国、欧洲、全世界,都是我们的!」
  
        他像发狂了般。我怕。我想告诉他,我不在乎你只是个炮兵
      上尉,只是个科西嘉流亡分子。皇冠、法国、全世界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啊!仅仅是你啊,拿破仑!
  
  
        一八○四年,巴黎。
  
        他们加冕了一个名叫拿破仑彭纳巴的人为法国皇帝。再会了
      ,我马赛时候年轻的恋人,那个人也叫拿破仑,但他会陪我在篱
      边赛跑,他只有一身破烂的军装,但他会跟我一起为歌德书中的
      少年维特掏泪。
  
  
        一八三九年,巴黎。
  
        他的灵柩由圣赫勒那岛运回。经过凯旋门时,我将一束紫丁
      香抛去。还能说什么?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
  
        是谁说的,邱比特带了爱之箭,却忘了带手表。
  
  
    多半我把自己想成瑞典皇后黛丝蕾。
  
    我爱跟小童谈我的每一个偶像。我很会为自己制造偶像,因为感情太优裕了,不过所幸都是理性的制造,一个个偶像的幻灭,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痛苦。初中的时候,我疯狂的喜欢一个男老师,幻想著我们的婚姻生活会是哪般。後来在大街上看到他趿著拖鞋拾条鱼,我就决定喜欢巨人队的沈清文。後来从报上知道沈清文要小上我三个月,我就想吴建国算了──这可保险得多。
  
    有位叔叔长得像乔治史谷特,那么他是桑堡的男主人,我则是简爱,苍白而谦卑。半年後他结婚了。婚宴上,我和姊姊举起酒杯向叔叔和新娘敬酒,我笑吟吟的饮下芒果果汁,我笃信我们的柏拉图式爱情呀!我在日记上写道。
  
    有位好朋友的爸爸像极了卡莱葛伦,他是我觉得仅次於毕兰卡斯特最好看的男演员。我就写了一篇〈俪人行〉的小说,写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穿露背装的女孩,在一个冬日里驾车到垦丁公园的事。因为南国冬阳下的椰树老让我浪漫得想哭。故事写到女孩在垦丁宾馆里叫Sherry酒时就写不下去了,想到女孩在冬日里穿露背装,而且他们是精神恋爱,不能有什么肉体关系,凡此诸般不是,就停笔了。
  
    小童是大後唯一载过我骑单车的男孩。他有一种大哥哥的模样,跟我讲钓鱼爬树偷果子的事,讲得神采飞扬。可是他也爱玩,玩些我不懂的大人事,那种时候我总怕他,不认识他,也不想再认识他。我喜欢小童一种时候,他告诉人:「一开始手会很痛,然後会生硬皮,会起茧,以後就没感觉了。很可怕是不是?不过不要怕,你会知道边弹边唱有多畅快。好好学哟。」小童说的是练吉他的事。後来我就买了把吉他,我很聪明,学很快,一会儿就能盘著腿坐在床上自弹自唱,唱他教我的第一首歌“A Place in the Sun“。  

 

    再过两个星期就要大专联考了,不知道小童还跳不跳舞。他有长长的头发,很漂亮的。现在想起来我们认识是一桩莫名其妙的事,分开来更是一桩莫名其妙的事。那是五月里,小童说好在公园等我。橘儿要我别去,我笑道,收集写作资料去。橘儿说,要收集资料找别的路。我叫她放心,我自有一番打算的。可是走著走著竟下起大雨了,我突然惶惶然的想念起橘儿。
  
    每回雨天在总统府前等著过马路时,看著眼前来来去去的车子,我总会想到对面该有个男孩在大叫道「I love you!」像《昨天再见》里那个男孩一样,或许我会不顾一切的向他奔去。
  
    小童不了解为什么我不肯参加他的毕业舞会。我也不了解,并不是我不愿破高中不参加舞会的纪录,也不是怕舞会是真如人们说的那么可怕。我怕为难的事,也怕有话讲不清,我只是想把什么事都条理得清清楚楚。我总不忘记看到猫咪时的心情,更不忘记和橘儿、小静的誓言,我只是想过个不会令我费神的生活。
  
    小童抽菸,小童不懂。就像一回他陪我等车回家,我们并肩坐在红砖路上,他聊儿时乡下的生活,我笑得好开心。那天月亮又圆又大,他说以後都陪你等车回家好不好?当下我说不好,脸上的笑意都还在。我最喜欢的时刻是放学後和橘儿、小静谁也不陪谁的三人一块儿走长长的路。可是小童不懂。再找好一点的理由拒绝,他说。那晚的月亮好漂亮,可是我更喜欢星星,橘儿、小静、邓、猫咪、小苏都是我的星星。
  
    我常常想念五月里的下雨天,把世界刷得凉凉绿绿的。小童走进我乾乾净净的世界,也乾乾净净的走出我的世界。我常常想念小童,一个那么爱跳舞披长发的漂亮男孩,一个讲起抓麻雀骑单车时会更漂亮的男孩。
  
    大後,每每看到男孩子,我都不自觉的要拿他们跟小三比一比。小三是我童年时候最爱的一个男孩。我们一起疯过好多个夏天,可是我仍然记不清他的模样,因为我总不敢看他,看他一眼就要惊心动魄。孩子群里,他像个大哥哥,他很尊重女孩子,但是从不婆婆妈妈的体贴人,他总只在远远的一角盯著人瞧。以後看《战争与和平》,每看到皮耶,我就会想到小三,那是一种好温馨的感觉,好像不管这世界怎么变,你怎么变,都有一个人好深知你,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小三就是那样的男孩。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话我只给爷爷和小三。
  
    小女孩的时候,我作过一首歌,是关於小三的,最後一句歌词是套爸爸刚教过我们的〈长恨歌〉里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我自己常常唱,对著月亮。到了我们都长大,不一起玩了,我搬家後,我也还是常常唱,只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直到看了《两小无猜》後,学会那首BEE GEES唱的,“First of May“,我忽然想到小三,想到现在我们都比圣诞树高了,但是我竟不知他在做什么,他亦不知我在何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此刻我只想唱歌给小三听:
  
    The apple trees that grew for you and me,
  
    I watch t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Now we are tall and X’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he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ho cried come First of May.
  
  
    曾经一个六月的晚上,我站在门廊上唱我自己作的歌,看著星星一颗又一颗的落下来,此刻我要告诉小三:「Our love will never die!」
  
            ●
  
    刚考完国文。我拎著化学课本正想一个人到车棚那儿的树丛去逛。每每考试一激烈时,我就会想一个人缩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去啃指甲。我不敢去找我的好朋友们倾诉空虚,因为我一向怕活著是个累赘。
  
    刚下得楼,就迎面撞上乔。
  
    「好啊!乔一天不找小虾,小虾就一天不跟乔说话。看看人家对你多好,你却对我那么坏!」乔递个热包子给我,我默默的接过来又发呆了。
  
    乔有个少见的长手长脚长个子,嘴唇薄薄的,说什么怨人的话都可以说得不加思索。要是一年前我听到她这番话会如何?……不知道啊。一年前我还在每一个男孩子身上找乔的影子。我常怀疑自己是否生存能力太强了,为什么那么快我就能适应环境,能站立起来了呢!站立得那么直!这虽是我一向喜欢且希望的,但是碰到乔後就不然了。在乔面前,我是但愿自己卑微软弱得像株细藤葛,而乔是那高大挺直的松树。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妈妈说,我的爱情必是要建立在一见锺情上的,因为那是惊艳,是缘。我的丈夫则必是要能让我崇拜至死的。妈妈m著菜看我一眼,笑笑的说了很多话。细水长流?我好惊异,我一直不晓得当初和爸爸私奔成家的妈妈也会讲细水长流。我不懂得的,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
  
    认识乔,是在一片华尔滋的乐声中。高一刚开学的土风舞课,乔担任小老师。音乐一响,是最最罗曼蒂克的〈学生王子〉,这是我後来才晓得的。乔向大家说,找好你们的白马王子,然後大大步迳自到我跟前,深深一鞠躬,优雅潇洒得像个圆桌武士,我什么都不会,脸红红的被乔推拉了一首舞。以後只要一听到圆舞曲的华尔滋拍子,我总是会脸颊又红又烫,心头闷得难受,想著乔,想到她长长的腿,和周旋在众人中的谈笑丰采。
  
    乔是个很可以灵和体分开的人,她的心从不让任何人插进一脚,但是她的人却是永远属於大众的。她结交朋友就像在办公事,成天跑东跑西对什么人都一样。然而我一向是骄矜的孩子,从小我爱手枪不爱洋娃娃,但是睡著觉,我定要搂个厚实的枕头。可是乔什么都不是,她不是橘儿、小静,在我最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会在身边,她只是颗闪烁不定的钻石,是个流星,眨眨眼就消失,连许个愿都来不及。跟乔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第一次了解浮生若梦的意思,原来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那样虚幻不定的。
  
    她那么强那么强,是颗天上耀眼的星星,我也是那么好强,强烈的野心常把我弄得觉得自己是个阴险的王莽。理智要我强过她,要和她分庭抗礼,要,要恨她,可是乔却把我弄得迷迷离离,让我在日记上写她的名字,躺在床上想她的每一句话,趴在窗前看月亮,想她的一聋一笑。我的感情要我做个柔柔顺顺的小女孩,仰望她,一如她是个强者,永远绕著她走,一如她是颗守护星。但是乔只是乔,她是众人的,是颗流离不定的流星,稍纵即逝。所以第二天到学校,我又是个对什么都很漠然的女孩,我又把自己压得好紧好漂亮,乔,算什么!
  
    练篮球的日子里,我著一身白衣裙走在清晨鸟鸣的罗斯福路上,乔吸口气:「小虾真是小鸟依人!我见犹怜。」我不在意的瞟她一眼,看到她正男孩气的大步走著,真是惊心动魄!
  
    新合兴的清冰真的是清冰,连一些颜色都没有,乔咧咧薄薄的嘴朝我扮个鬼脸,笑笑,我真的爱她,真的爱,可是爱得不像,只会淡淡的笑,让她说小虾阴险;有时她对我说话太放肆,天知道我的性子又是那么强,恨得她要死,但也只会笑,淡淡的,让她说我茫然无知。
  
    整个夏天我们都在比矜持,但是我真恨她,因为乔即若是在恨人或爱人,也都是那般的漫不经心,然而我更恨自己的专注。虽然表面上我们谁也不欠谁,但是我知道我是输了,多不甘、多不愿啊!
  
    刚熟起来的时候,乔爱与我谈尼采,谈叔本华。我却是最讨厌这些,以为他们都是些吃饱撑了的人,无聊,不切实际,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世人刷牙的还不是依然刷牙,吃饭的也还不是依然吃饭。我和乔在书店里吵了一下午,最後她气得狠狠的朝书架上一指:「好,你要实际,你去看这种书好了!」跺跺脚转身走了。我看看书架,是邱永汉教人赚钱之类的书,就笑了。
  
    以後在一起我们都不谈意见会相左的话题,没想到也就真没话说了。只是我们依然到处闲荡,一星期荡三次淡海。第一次去的时候正是台风天,我和乔跷了半天课去的,走到沙滩时已经一身湿了。淡海有无尽头的沙滩,黄滚滚的浪像要漫天了。我突然想到乔是江边送别李白的汪伦,「黯然销魂,别而已矣!」我呢,约莫要到水的那一方去了。我看了一眼乔,她正挺挺的站在海中对天吼歌。一会儿转过身来笑,真是真得一塌糊涂。
  
    後来我们脱了外套书包赛跑暖身。乔是学校有名的短跑选手,可是她故意跑得很吃力,等著我与她并肩,跑跑,乔喘著气笑道:「你看我们像不像风景画片里沙滩上的男女情侣。」当下我不敢看她,继续跑著。我不相信世间有真正美好持久的事,所以我不敢正视它。
  
    回家的时候,我们装作一对丢了车票和钱的小可怜,湿淋淋的站在淡水镇中心的街上挥手搭便车。好不容易上了一辆吉普车,开车的军人道:「北一女的学生都在读书噢?」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两人偷偷的相视一笑。车进得市区,乔跷起了腿,甩甩头发,眼光又让我不认识了。我心痛的在想我的乔,我的大风雨中在海边对天吼歌的乔。
  
    乔活得很累,我晓得。因为她太活,她有太多面,她必须在每一面里都切实扮好人们要她扮的角色。她自己也说她是属於大众的,所以她永远没有真朋友。有时我真累了,就狠下心和猫咪坐在光复楼的长箱上晒太阳,她看了又嚷:「哼,小虾成天只和丈夫一起,都不理你的情夫了。」我看著乔,那熟悉的模样,总还是止不住的要惊心。真的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与小童交朋友,原也只等她带酸意的一句话:「红粉知己!」
  
    欲仙欲死,原就是这般的感觉。
  
    乔爱海,爱海军。她日日都与我谈她的英雄们,这种时候我都不认识她了,我只能淡淡的笑著听,想著我的乔,不是眼前的。有一天我突然惊奇的发觉到我付出去的竟这么多,而乔依然在办公事,在谈她的英雄们。我就开始装冷漠,成天只跟橘儿、卡洛在一起,她们本是我的星星。我的恒星,我需要一些稳固不动的东西,这种日子是好的,虽然不像跟乔一起时那样疯狂,穿著睡衣拖鞋坐末班公车,在大雨中跳探戈华尔滋,走罗斯福路一秒不停的运球回家,依在台大的尤加利树下闭眼看那自称申东坡的附中男孩射篮。
  
    可是冷漠久了竟也成真了,我可以看著她丝毫不动心,让乔一封信一封信的怨道:「虾,我们真是试探了老长的一段日子。觉得事情有点像那种连续剧老凑合不上的老套。也觉得自己遭受了你写的那篇〈青春行〉的愚弄。也许虾对乔的一些情已是过眼云烟了。乔总认为对虾是很仁至义尽的,也许虾受不了乔的AB型的自我意识,乔又何尝习惯B型的冷冷清清呢?朋友之属,非缘即孽。还是觉得出超好大,虾可以一个礼拜不理乔,自顾的在前头打情骂俏(口气多像个嫉妒的丈夫),乔却很没出息的。──也许整个都不是理由,理由是乔不是丈夫只是情夫,而卡门务起正务来,情夫该走了。──虾怎么说?乔」  

 

  我只能慢慢把信收进书包。仁至义尽,这本该是我对整桩事情仅能说的一句话。的确,为了乔,我发过了多少从没发过的誓,为了乔,我曾哭过一次又一次,为了乔,小静、橘儿都不理我了,为了乔,我受过好可怕的恶语。那是刚升高二时,乔才上任学校班联会副主席,就被学校要求辞职。因为乔在高一时曾替建青拍过几张照片,本是没什么的事,但是经过一些人的嚷嚷,大家一喧腾,乔成众矢之的了。那阵子乔是有些丧气,成天被训导处叫去,同学们也都替她急。
  
    我一直以为乔是个展翅待飞的大鹏,班联会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她的能力才华是不会被些些个这种小事所挫的,我对她有这种信心。几日後,我接到一封班上同学写的匿名信,说是我对乔的事情幸灾乐祸,中间还有很多唾弃、厌恶之类的字眼。虽说平常我一直认为不要管你所不重视的人的批评,但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骂自己的信还是心惊的,而且很伤心,因为我恨假,我怕人们说我虚伪。但是想想那人必是一样一心为乔。为乔,我受得住的。
  
    爸爸告诉我,只可他无情,不可我无义,我明白这是爸爸一向待朋友的态度。所以我不当有怨气的,而且我也不可能有怨气,从乔那儿,我学了好多好多的事,知道了我一向企慕的一些东西。然而我总不忘记的是一个黄昏,我和乔去师大土风舞会玩,是一个红霞滚滚的黄昏,我穿著条青绿色的大圆裙,迎著晚风张得大大圆圆的,觉得自己是片西子湖里的荷叶,那个绯红绯红的年代。想唱〈当晚霞满天〉,但是老唱不全,只会唱了第一句,就哼哼唧唧的唱到了「我爱,我爱……」,但是我真喜欢,当晚霞满天。
  
    整个热热的空气都像在灌人喝酒弄得人迷迷醉醉的。华尔滋的乐声一响起,真迷惘了,自己真真是《飘》里的郝思嘉,战事已老死在老棉田的红土里。我的世界,只有一片和乐升平,男孩,华尔滋,和旋转,旋转。
  
    最後一支是我最爱的〈田纳西华尔滋〉,由小喇叭吹的,不是蓓蒂佩姬的低嗓子,但那才真是有情调。很晚了,开始飘些细雨,远处的灯火点点,和平东路嘈杂的车喇叭声依稀可闻。我们慢慢的晃著,一二三,一二三,一时我在二十世纪初年的密西西比的夜航中,那个可爱又可悲的岁月!不知为什么会这样想。眼睛又花花的了,眨眨眼,告诉自己,是雨,灯火变得一团团,整个世界突的光灿起来了。忽然觉得好幸福好甜,近乎有些酸楚。雨,是更大了。
  
    乔等欣欣21路,我坐3路,在这一岸──这是我们参加过海上战斗营後的特别用语──十点多,起风了,凉凉的。乔的车来了,她照例夸张的飞了个吻,路灯下,乔湿湿的头发贴在脸颊上,像《第凡内早餐》里的赫本,她很漂亮,真的真的,她是很漂亮的,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忽然觉得隔在我们中间的不是和平东路,是个好大好黑的深渊。我也挥挥手,飞个吻,再见了!乔。
  
    很多很多年後,我还是要对乔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乔,乔,我们谁也不欠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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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到学校,不想问问卡洛坐标旋转约莫是怎么一回事,没想到讲两句话,就扯到小童去了。主要是因为我们讨论到前几天猫咪给我们做的一个性向测验,测验是这样的,「以前,在一个大森林里,大河的西岸住著三个男孩B、S、H和一个漂亮多情的女孩L,河的东岸是住著一个男孩M。四个男孩都同时热爱著女孩L,而女孩心许的却是河对岸孤伶伶一人的M。一次M得了重病,女孩L急著要去看他,但是她一人无法渡河,只得求助於邻居B、S、H,B和H都不愿帮助L见到情敌,只有S肯,但是有一个苛刻的要求,他要L的贞操做为帮她渡河的条件,L在满心焦急下只得答应了。L过了河见到M後,M为她的牺牲很感动,但是基於心中的某种感觉却无法接纳她。整桩事过後,B毅然的抛下儿女情只身到他乡去谋发展,S仍然吊儿郎当的若即若离,只有H是不顾一切,诚心娶了L为他的妻。」这项测验是把读者对这五个人的喜憎按次序排下来,M代表道德(Moral),L代表爱情(Love),B代表事业(Business),S代表性(Sex),H代表家庭(Home)。这样可约略看出个人所重视的是如何。由於我是BSHLM,卡洛的则是S在最末,M在最前,她就不禁很理直气壮的嘲笑我起来了。
  
    这使我想到小童,小童说道:「……有时乾脆我直接的对女孩说,我们来玩一种游戏如何?这样多省事,不愿意的就走,愿意的我们正好两全其美。免得像一些迂回了半天,两人都不小心的栽进去,害了女孩不说,更害了自己。误事!」当时我觉得对呀,这满合乎科学的。可是往後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说不出是不是因为以为这种事对高中生来说是嫌太早了,只是,只是这种没有什么感情的sex岂不是件太沉沦的事吗?
  
    卡洛有张像婴孩洁净的脸,七分侧面时又有些卡露贝克的倔强味。她能与我在任何方面谈得颇隆。一提到小童的话,卡洛不禁又大大的骂了番,我明白她跟我一样在情感方面很有点洁癖,女孩儿是水,男孩儿是泥,我们都不愿意迷迷糊糊的?浑水。
  
    这一切使我想起了小四。小四有回讲一个乖女孩和一个不乘男孩的事。讲完後,拍拍膝慨叹道:「唉,我原当她是个多贞洁的女孩!」当下我不禁愣住了,我只想反问小四,有没想过那个乖女孩是其喜欢那个不乖男孩的呢?若果是,又该怎么说呢?小四接著又说:「我还是喜欢纯度较高的女孩。」我不禁答道:「你娶个婴孩好了!」小四是个有才气的男孩,他有那种在初识人的短短数分钟内,把对方慑得颇为自卑的功夫,因为他会讲托尔斯泰、杜斯妥也夫斯基、三岛由纪夫,及他们N多的巨书,我是个不读书的懒人,所以我很怕小四。但是我也有瞧不起小四的时候,我瞧不起他成天谈如何在醉梦溪畔温马子,谈完再叹口气:「我还是喜欢纯度……」
  
    陈锈明的事曾经在同学间引起过一番波动。例如卡洛这个从小就立志要读政治的女孩也不禁考虑要改念法律,来狠狠的把每一个犯强奸罪的人都给判个吊刑。我想过这桩事的,像历史老师说的盗窃者剁手,强奸犯则叫他当宦官,这些都不是解决之道。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人们能将遭遇这种事的女孩,看做只是跌了一跤,那么对受害人的心情和未来是否会有些助益?因为就目前看来,即使犯者被判了重刑,还是没法弥补一丝受害人身心的创伤的。就是说,虽然有严重的刑罚,但这就是像平时我们把单车保养得好好的,技术练得纯熟,可是依然有不小心摔著的时候,重要的是,我们就当把受害人视做是骑单车摔了跤,跌破了皮,洗洗双氧水,涂上红汞,再一块OK绷,就没事了。
  
    我晓得这样很难,因为sex原就不同於人体其他任何一方面的生理,贞操的观念又已经那么根深柢固了,可如何能使人将这样的受创视做平平呢?我还是喜欢我的老老中国的洞房花烛夜。那该是红烛烧得整个世界都红通通的,新郎新娘两人隔著老远正襟危坐得抖抖颤颤。那好像真是遥远,凤冠霞帔大红花轿,似乎都理所当然该在外双溪的故宫博物院里头。
  
    小童是个常会令人想念起的男孩,他聪明,又漂亮。但是一回听他讲到如何在舞会完後,以一档十打发走一群小混混们,我看他说得神采飞扬不免插嘴问他,若考不上大学,重考的一年可要如何?小童耸耸肩,潇洒的一笑:「跳舞跳一年嘛。」不晓得他是不是因为对正经的事情总也要不正经。但是我一向不喜欢没有志气的人。我自己常常会无端的生起些无名的豪气,想要这样要那样,冷静下来後,想到我的数学,我的不爱读书,赫塞在《车轮下》书中的一句话,「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初恋的青年:实践著伟大英雄的行为,却没有能力履行日常的无聊乏趣的功课。」但是这些丝毫不曾折我一分豪气。因为我以为但凡人只要有志气,不论在世间的眼光来衡量他是得志与否,他都一定会成事的,一定会的。                    
    半夜三点起来K地理。先在冰箱摸弄了半天,实在找不著吃的,就打开明天的便当来吃,顺手拿起沙林杰的《麦田捕手》。我好喜欢这本书,说不上来的,或许一直觉得我一定比任何人都了解荷顿。我记得高二上学期时最喜欢做的事,是每晚穿著件大大的蓝色绒睡衣,盘腿坐在床上弹吉他唱歌,唱唱再缩到被窝里想事情。十一月的明朗星空有东坡的眼睛,月光睡在我脚头,我总抱著沙林杰,或许是打开热热闹闹的《杜月笙传》,看看上海十里洋场的白相人。有时瞪著黑漆漆的夜晚,我想他们必定都在那儿飘著,俯视著我。想到这些,会觉得死生著实本没什么差别的,死了的日子不也很好吗?我可以跟 父、拿破仑,和我的很多古人们一起羽扇纶巾,一起煮酒论英雄,不过又想到做鬼的生活未必是那般的闲,可能也有黑社会恶势力什么的,就睡了。
  
    吃完便当,拿起地理课本,一会儿又开始打瞌睡了。以後是不停的疲於奔命於书桌和床铺之间。天亮鸡啼时,正好看了两章地理,真真丢脸。
  
    突然又兴起要到总统府前看升旗,可是还是给赶脱了早班车,到的时候,国旗已迎风飘飘在空中了。只好拿著地理课本在学校附近荡荡。我最喜欢介寿公园里如海涛一般的蝴蝶树,亮亮翠翠的绿,还有些白石子和红雕栏,不知怎么的总让我想到北海公园,不是实质的,味道吧,都很有些六朝金粉的帝王气象,会想到那个风云际会的五四,热闹新鲜又活泼,真真是一个时代。
  
    摘了一片蝴蝶叶和一朵车棚旁的七里香给橘儿,然後又口齿不清的在讲我的新东西,讲得又急又要笑。橘儿桌上摊著数学笔记静静的听著,也只有她会这般。每回上课我在誊稿,她就一张一张的接去看,中午写迷了心,她就把自己的饭盒拿来给我,我的多半在上午就已陆陆续续的吃光了。我知道橘儿并不以为我的东西有什么了不得之处,而且她常淡淡的泼你N加仑冷水,但是我知道也只有她相信她的好朋友是伟大的。
  
    讲著讲著,小鬼也探过头来插嘴。
  
    「大人的事,小孩管什么管!」我故意凶她,她倒也真的气得脸颊鼓鼓的转回头去。其实小鬼要比我大上一岁,可是只要一看到她的团团脸,一眨一眨的黑眼睛,总就忍不住又要撩她。小鬼是印尼侨生,她是个很有大家风范的女孩,跟她当了半年邻居後,我也深受薰陶学会了好些事,例如该常常洗手,指甲才不会留月牙,裙褶不只是在开学注册时才要有的,头发梳了跟没梳还是有差别的。小鬼对什么事的看法都很健康,我和黄玫在看查泰莱时,她也吵吵闲闲的要插一脚,其实照她这样对sex也有很健康态度的女孩,是该由著她的,可是我还是要去凶她:「这也好看,小鬼快快长大了再说!」我一向希望自己是个乖乖静静的孩子,但是看了小鬼後又不然,我会更希望自己是个坏孩子,而这世界上有一个小鬼这样的个小天使来带我,那种向上的途程必定是种美好。
  
    橘儿间数学读得如何,我尽是一脸笑意,原来悲极生乐也对。橘儿替我算了算数学成绩,这学期的小考没有一回上过四十分,三次月考平均正好是三十分,小虾我看你是补考定了。我听了还是没什么概念,补考和联考一样是桩沾不到我的遥远事。我是管不得这许多的。
  
    数学、地理考得一团糟,不过终归是考完了。小静要赶十二点的对号快回苗栗,橘儿家里有事,老邓、猫咪、小苏更是个个分散。好难过,我一人拖著书包死站在校门口的圆环不走,任凭橘儿百般逼我我亦不理,只觉满腹委屈,怎么我老是常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感觉呢?好像生来与什么东西都叛逆不和,好累人的。
  
    在衡阳路上荡,正好碰到匆匆赶路的卡洛。打个招呼,原来她要赶十二点半的《大地震》,不知为什么,卡洛一直给我一种「望道而有与谋」的感觉,或许我们两人碰在一起就爱谈政治,或许她是个老让人不觉要肃然起敬的坚毅O型,总之每一跟她在一起,我总会生出一份责任感,要好好的重新正视自己。此刻我们在看电影上也是「赏心有侣,咏志有知」。
  
    从国宾震得昏头昏脑出来,一抬头,大世界正是《倾国倾城》。我一向不会想去看国片的,因为只要看点电影介绍里的预告片就够了。国片几乎用一个字来说就够了,滥!可是我和卡洛互望一眼,两人没一句话就朝戏院走,或许刚从科技文明走出来,想发发思古之幽情。
  
    李翰祥到底还是个有才情的人。有些文章,有些电影,只要看上几句,看上几景,看看作者抓的东西,马上就可以感到作者是不是个有才情的人。就是这样,《倾国倾城》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开始的时候,文武百官在北京城的晨雾中上朝的一幕,虽说只是短短的一个小吏太监们从榻铺上纷纷起身的镜头,却叫人不禁要吸一口气,这真是一个连没落都没落得很盛壮的朝代啊!
  
    李察昆的电影也都不如何,但是为了《苏丝黄的世界》的开头,我也要认为他是有些情调的人。《苏丝黄的世界》也是个卖弄东方色彩的电影,可是片头华丽热闹的音乐一响,香港码头里出出进进的船只,真是「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我和卡洛同看了两年的电影,一向是她带手帕,而我等在一边取笑她,没想到这回电影一开始,座中泣下谁最多的,竟是……
  
    我曾经听过一男孩说,他们班上在考中国近代史时,曾有人哭著冲出教室,因为他实在写不下去。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一类的感觉,因为中国是个鲜活热闹的民族,是个政治的民族,再怎样动荡悲戚的时代也都是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五百年」。
  
    我和卡洛到「美的」去吃咖哩牛肉面,两人吃著也不说话。店里正流著一首,“Laughter in the Rain“,我一直很喜欢这首歌,那碎碎的贝斯鼓声老会让人想到是雨打芭蕉,然後该是一个凉凉绿绿的五月天。小童乾乾净净走出我的世界。
  
    我和卡洛都高估了对方的荷包,两人站在柜台前面掏空了口袋,正好是just make,可是小费却付不出了,两人正糗糗的站著,经理来说学生算了,我们就称谢走了。
  
    出得门来,街上正是一片艳阳天,我忽然想到瀛台中的光绪帝,想到晨曦中的北京城,那个冷得不见冰雪都知人们正在画九九消寒图的时代。
  
    眨眨眼睛,我觉著累了。西门町是一片Lobo的歌声,但是我也曾听过蝉鸣声;中华路上是一片车子的废气,但是我也曾经嗅到过橘红玫瑰的香甜。但是又怎么样呢?青春有时是件累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