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鹏 东南大学:市国土局回复提及2月31日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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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回复提及2月31日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15:2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兴化市政府网市民论坛,近日出现一则“兴化国土局最滑稽的回复”的帖子,帖子复制了该市国土局发言人回答网民的一段话:“我局已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2月份有了31日?雷人回帖引起网友热议。昨天下午,发言人已更改了失误回复。

  记者看到,这则“兴化国土局最滑稽的回复”的帖子,由网友“芙蓉王”所发,帖子复制了“市国土局”回复市民问题的一段话,回复全文是:“网友:你好!我局及戴南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发了限期开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否则,将收回其未能充分利用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落款是“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芙蓉王”称,“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企业不动工建设,也没有违法呀,因为根本没有2月31日。

  该帖被很多网友热议,称国土部门发言人太“可笑”。有人还调侃说:“我老婆所在的工厂2月29日、2月30日、2月31日未发工资!该找谁去主张权利?”记者注意到,昨天下午,该市国土局回帖称,之前回复中的文字错误已改正,在此向各位网友致歉,谢谢提醒!有网友对国土局的失误也表示了宽容。

  昨天下午,兴化市国土局计算机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失误是其一名同事,目前错误信息已经更正。

  (何小全 王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