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恩说的台词:陈晓 - 搜搜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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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简介

  1959年初出生于上海,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6

年,他带领47位员工,集资近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2003年12月,陈晓兼并广州东泽,首开国内家电连锁业并购先河。2004年底永乐成功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 2005年7月,宣布以不高于1.4亿元的价格收购台湾灿坤在内地的半数门店。2005年10月14日,陈晓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正当他准备大展鸿图之际,国内家电零售业排行第一的国美电器,突然于2006年7月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这场迄今为止最大的家电连锁业并购案耗资52.68亿,轰动全国,而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2007年12月14日,国美宣布通过第三方机构收购大中电器。陈晓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企业的掌舵人。2008年11月任国美集团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起,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2010年6月28日起,国美董事会同意公司主席兼总裁陈晓辞去总裁一职,陈晓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2010年9月28日国美股东特别大会陈晓留任国美董事会主席。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其他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约3个百分点。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均得以留任。

履历

  1959年初出生于上海
  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
  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3年12月,陈晓兼并广州东泽,首开国内家电连锁业并购先河
  2004年底永乐成功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
  2005年7月,宣布以不高于1.4亿元的价格收购台湾灿坤在内地的半数门店
  2005年10月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电器在香港宣布要并购永乐家电,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8年11月任国美集团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起,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

       2010年6月28日起,国美董事会同意公司主席兼总裁陈晓辞去总裁一职,陈晓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国美事件 

  2010年8月6日国美电器董事会控制权恶战 黄光裕陈晓竞相拉票光裕通过朋友在门户网站发表声明,除了明确更换董事局人选的提议在先,国美电器起诉黄光裕在后,还解释因国美电器的董事会经营不力,呼吁投资者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而这位“朋友”表明仅是单线联系,拒绝接受采访。

对此,国美电器董事会方面表示,不予置评。在国美电器收到黄光裕的信函后,董事会将黄光裕告上法庭,称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时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及受信责任。上海卓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庞亚辉指出,国美电器重提旧事,是为了向投资人暗示,黄光裕任职期间并没有对中小股东负责。

  2010年8月5日,黄光裕向国美董事会发函,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罢免陈晓,重组董事局。国泰君安分析师柯烨乐认为,特别股东大会将会召开。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孙连会指出,从公开资料看,黄光裕及其妻子为一方,陈晓为另一方,如果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双方在股权上都没有绝对优势。黄光裕及其妻子尽管拥有公司31.6%股权,但如果陈晓及支持陈晓一方的参会股东持有32%股权,黄光裕在没有其他股东支持的情况下,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的动议无法获得通过。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陈晓已经“坐实”国美电器,黄光裕曾经的旧部大多被陈晓收编,并且陈晓获得了二股东贝恩资本以及银行和部分投资机构的认可,得票较多。国泰君安的报告也预计会有更多股东参加特别股东大会并投票支持现任管理层。

  受双方争夺控制权影响,国美电器股价6日早盘大幅跳空低开,随后股价低走,收报2.40元,跌12.9%。

  国美电器现任职业经理人团队与身陷囹圄的黄光裕正式决裂。昨日晚间,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认为其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损失。

  同时,国美电器还披露了黄光裕旗下子公司给国美电器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撤销陈晓和孙一丁在国美电器董事局的职务,并提名黄光裕胞妹黄燕虹进入董事局。至此,国美电器陷入了家族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斗争中,这将在未来给国美电器的日常运营带来的影响好坏难测。

  2010年8月18日,国美控股权之争中,黄光裕方面正通过多种方式对抗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局。18日凌晨,黄光裕方面对外公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

  在这封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信中,黄光裕方面措辞激烈的对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进行了批判,并呼吁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与大股东一道将公司带到正常轨道上来。

  以下是黄光裕方面发布的公开信全文:

  尊敬的国美全体员工:

  大家好!

  现在,广大员工都在关注由于陈晓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而引发的一场大变局;这场大变局严重影响了国美的正常经营,对广大员工的本职工作和心态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非常想念曾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的国美全体员工,想通过这封信和全体员工有一个沟通和交流的机会。

  每一个国美人都深深知道国美的历史: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的带领下,全体员工经过20多年的共同努力,国美历经千辛万苦,积极开拓进取,网络迅猛发展,先后合并了永乐、大中、三联商社等品牌,终于成长为行业领先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国美2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民族品牌振兴的一个缩影。在这艰苦奋斗的历程里,凝聚着我们国美精神,那就是爱国、爱企、诚信、敬业。在国美,我们能够感受到荣誉、感受到鼓舞、感受到自豪!国美是我们共同的成就和骄傲!

  国美现正处在一个十分艰难的时刻,在创始人和大股东面临巨大的人生挫折之时,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

  大家都清楚,陈晓是怎样加入到国美的,又是怎样凭借大股东的临危托付,一步一步走上国美掌舵人职位的!大家也知道,董事局主席的职位应该是怎样庄严的使命和责任啊!大家已经听到,陈晓是怎样信誓旦旦地表示和黄光裕先生的感情深厚的!大家已经看到,最近陈晓是如何系统阐述他“鱼死网不破”的决心的!斯言斯行,前后对比,怎不叫我们胆寒啊?!

  2009年初,陈晓利用大股东的信任,受托担任国美董事局主席。此后他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当大股东察觉他的私心要否决他的提议时,陈晓竟然不顾基本的公司治理原则,强行否决国美股东周年大会的决议,在舆论上还混淆视听,反过来指责大股东不顾国美死活!这是陈晓利用大股东的特殊情况意图控制国美的第一步棋。

  陈晓的第二步棋:“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这一做法,没有考虑期权分享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没有考虑到国美的长远发展!

  陈晓的第三步棋: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他的阴谋一旦得逞,后果将不堪设想!国美的几十万员工,将变身为外国资本猎手的打工者,将丧失23年来创造的国美历史形成的民族荣誉感和企业归属感,这是每一个真正爱国美的人无法接受的!

  由于陈晓存在个人野心,在这一年多来,他改变了国美电器一贯坚持的,并为事实证明了正确的企业战略方向---在实现规模领先的前提下,通过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效益!他不惜牺牲国美市场份额,以简单地、大量地关闭门店的方法来“做业绩”,粉饰国美的财务报表,达到在公司内部和资本市场扩大影响的个人目的!苏宁的市场份额原来一直占国美的60%左右,现在却全面超越国美,是为明证!

  为了避免国美被外资所控制,确保国美回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上来,大股东自7月19日起就派出代表与陈晓谈判,直到最后一刻,也未曾放弃努力,但却遭到陈晓的无理拒绝;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大股东在8月4日晚上向董事局发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撤消董事局发20%新股的授权和重组董事局的五项议案。

  “疾风知劲草,危难显忠诚”,陈晓口口声声为了企业,但实际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众怒,连日来人们在网上一边倒地对他的批评,就是对他的行为最好的回答!

  作为创始人及大股东,我们对国美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深知自己肩负着对企业更大的责任!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负责任的行动,将是对数十万国美员工、广大的供应商及民族工业的极大不负责任!恳请国美员工理解和支持大股东的行动!

  我们大股东相信,广大国美员工一定会站在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的高度上,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陈晓的言行所迷惑,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美新的董事局将与全体员工一道,团结一致,把公司重新带回到行业发展的正确轨道上,并为广大国美员工创造更好的事业平台。

  为了我们的国美!

  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创造国美更好的明天!

  国美电器大股东

  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2010年8月17日

  2010年9月28日,国美控股权之争陈晓获胜。

与贝恩投资签的协议

  三年非执董的安排,还有三年独立董事的安排,还有捆绑,三名管理层的安排,在利益层面上条款也是非常苛刻的。不论任何情况下,都给了贝恩每年2%回报的一个条款,而且给了一个贝恩非常苛刻条件的赎回条款,这些事情发生以后,贝恩都可以以1.5倍或者更高的一个计算公式来赎回他的股份,直到现在为止,一年多一点的时间,贝恩是获得了一倍多的投资回报。可见我们现在很难理解陈晓先生作为代表公司谈判的人,答应这么苛刻的条件,你为公司争取到什么利益?这个是我们很不理解的。

  对于贝恩投资与陈晓签署的协议,在黄光裕家族看来是苛刻的,“贝恩资本的附加保护条款全部与确保陈晓个人在国美的地位有关”。这些条款包括: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至少3年以上;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与现有核心团队绑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国美违约;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陈晓被免即可能触及违约条款。

  此外,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所以陈晓被免的结果很可能触及违约条款,贝恩可因此获得1.5倍赔偿,国美电器则损失24亿元。

  尽管黄光裕身在囹圄,但是有超过90%的网民却站在黄光裕的一边。“做人不能太陈晓,用人不能用陈晓”。一些言辞甚至更加激烈。

  2010年9月28日,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陈晓胜出,继续担任国美董事会主席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