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新闻网: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34:04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3月7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要求。 因此说,要让群众问责省长的承诺变为现实,先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是厘清正副省长及省长与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关系,让公众知道他们之间的职责权限;其次是明确责任的认定程序,省长应负哪方面的失责责任,失责的严重程度如何等,均应有认定程序,然后将认定结果公之于众,否则群众就无从对省长问责;再次是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群众对问责条件、问责渠道、问责程序、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解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行使法规赋予他们的问责省长的权利。”的同体问责,即在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的要求。 因此说,要让群众问责省长的承诺变为现实,先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是厘清正副省长及省长与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关系,让公众知道他们之间的职责权限;其次是明确责任的认定程序,省长应负哪方面的失责责任,失责的严重程度如何等,均应有认定程序,然后将认定结果公之于众,否则群众就无从对省长问责;再次是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群众对问责条件、问责渠道、问责程序、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解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行使法规赋予他们的问责省长的权利。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重庆市出台的“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的要求。 因此说,要让群众问责省长的承诺变为现实,先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是厘清正副省长及省长与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关系,让公众知道他们之间的职责权限;其次是明确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 7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就民生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重的许下这样的“民生承诺”:“今年我们为改善群众生活开出了26项‘民生大单’,说到就要做到,如果政府承诺不兑现,群众就来问责我!”(3月7日新华网) 掷地有声!姜省长好样的,敢在媒体记者跟前许下这样的承诺,足见其爱民心切。现在暂不论该承诺能否兑现,单就承诺本身而言,就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明确了问责主体。在通常的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基本上都局限在上级领导,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在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理应是人民群众。姜省长的承诺厘清了这层关系,意义重大。 二是扩大了问责范围。该问责到哪一级官员,各地方、各部门解释不一。例如,海南省在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解释”中解释: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解释问责的范围更加窄,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责任的认定程序,省长应负哪方面的失责责任,失责的严重程度如何等,均应有认定程序,然后将认定结果公之于众,否则群众就无从对省长问责;再次是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持工作的副职)”。姜大明则允许群众向自省长问责,大大提高了问责的层级,扩大了问责范围。 三是普及了宪政常识。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定义,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这样,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如满足不了,则无论其官职多高,都要接受公众问责。此乃宪政常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万一姜省长承诺的26项民生大单无法全部兑现,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且不说有没有敢于问责省长的群众,就是有,也必将面临这样的难题:一是不明确省长的职责权限,更无从知晓省长与副省长及其他行政部门首长的职权界限,故无法认定省长在哪方面失责;二是找不到问责的渠道,正如网友所说,我一辈子都无缘见到省长,让我怎么去问责省长。当然,现成的渠道有一个,即媒体,但当地媒体敢刊登群众批评问责省长的文章吗?三是没有群众问责省长的解释和条文,虽然我上面说了,按宪政常识,群众问责省长乃天经地义,但如没有海南和重庆那样的解释,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群众问责省长,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的要求。 因此说,要让群众问责省长的承诺变为现实,先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是厘清正副省长及省长与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关系,让公众知道他们之间的职责权限;其次是明确责任的认定程序,省长应负哪方面的失责责任,失责的严重程度如何等,均应有认定程序,然后将认定结果公之于众,否则群众就无从对省长问责;再次是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群众对问责条件、问责渠道、问责程序、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解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行使法规赋予他们的问责省长的权利。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的要求。 因此说,要让群众问责省长的承诺变为现实,先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是厘清正副省长及省长与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关系,让公众知道他们之间的职责权限;其次是明确责任的认定程序,省长应负哪方面的失责责任,失责的严重程度如何等,均应有认定程序,然后将认定结果公之于众,否则群众就无从对省长问责;再次是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群众对问责条件、问责渠道、问责程序、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解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行使法规赋予他们的问责省长的权利。群众对问责条件、问责渠道、问责程序、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解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行使法规赋予他们的问责省长的权利。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65d19a01017nfp.ht ml) - 王学进:群众该怎么问责省长_王学进_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