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寿庚后代的下场:deguo gou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21:19
切自有规则

数周前,国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条小狗下楼后冲上街道,被一辆小面包车撞死。司机及副驾驶被狗主及其朋友殴打后,狗主提出小狗价值5000元,要么赔钱,要么给狗下跪一小时。两个都是农村打工青年,当众给狗下跪一小时了事。

此事引起不小的网络热议。在评价中,大部分谴责狗主,践踏人的尊严。也有一些爱狗人士,说下跪表示对生命的尊重。呵呵,对动物生命的尊重要通过人类下跪来体现吗?

此事如果发生在德国,结果会大不相同。而且,不需要实际发生,任何人都能推断出必然的结果,没有很大的出入。

首先,狗是否证件齐全?然后判定狗违章,还是人违章。此例是狗违章,未栓绳直接冲入车行道。车无违章,时速30-40公立,正常行驶。这种情况下,狗主不但得不到任何赔偿,而且要向车主道歉,要支付车主一定的心理赔偿,毕竟压死一只小动物,很多人心理会有阴影。然后狗主会因为管理动物不善,由公安部门罚款,一定时期不许养宠物。

如果狗主殴打车主,那就是另一件案子了。殴打他人在德国是比较严重的违法,不需要构成轻微伤,只要认定事实,就要面临赔偿和个人社会不良记录,对求职,竞选,申办公司等都有影响。

如果是车主违章,撞死了正常行走的狗只,车主承担赔偿。但是绝对没有下跪抵赔偿金的可能性。德国大部分人参加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更有所有以外事故的保险才能上路。狗只造成了意外的损失,也有第三方责任险。如无力参加此类保险,则不允许开车上路或豢养狗只。

为什么撞死小狗的中国小伙不报警?因为警#察来了很大可能也是要赔钱,中国很多警#察也不懂法,处理此类民事纠纷往往凭主观判断,而且大多欺软怕硬,歧视外地人。警#察很可能会判令司机赔偿1000-3000元了事。

德国法律极细,而且每年不断递增法律条款,一部移民法一尺厚。司法独立,一切有法可依,执法人的主观活动范围极小,执法人的行为受公众监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德国,只要你遵守规则,就享受最大的安全,而违反规则,就要受到严惩。德国街道上没有交警,所有人都按照红绿灯指示。

现在的电视里面大量的,康熙皇微服私访,包青天断案如神,反腐的英雄人物,姑且不说这些人和事是否胡编乱造,在现实中有没有原型。这种人治的理想根本就是画饼充饥。德国没什么反腐英雄,没什么青天大老爷,所有的公仆都是一个面貌,老老实实按照法律的程序工作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德国,车子停下来,车主走下来,双方检查狗是否有救,然后一起等待警#察。警#察来了以后,基本认定责任,然后会询问车主的意见。有的车主看见狗主无心之失,而且失去宠物心情不好,也可能不再追究。有的车主则有可能比较生气,要求严惩狗主,警#察会考虑车主意见。

一切自有规则,规则内享受最大的自由。凡事都讲道理,不论你是秀才还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