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2016新款女包:足球宝贝韩媛媛登色情杂志封面 愤怒起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9:42:25

 

足球宝贝韩媛媛登色情杂志封面 愤怒起诉

           新闻:2011年的第一天,朋友送给韩媛媛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一本以她作为封面女郎的杂志。封面照是她前不久拍的,封面模特的名字也清楚地写着韩媛媛,但她本人从没允许让这本叫《错爱》的杂志使用自己的肖像及姓名。“杂志的内容很露骨,是一本色情杂志。”济南女孩韩媛媛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在北京发展演艺事业的她,本想趁元旦在济南陪妈妈好好过个节,谁料,一本杂志让一家人陷入了沉默。

  韩媛媛被一股前所未有的羞耻感包围,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不要盗用我的肖像”的帖子,一天时间,帖子点击量超过百次,大家一致声讨杂志的不道德行为。

韩媛媛发在博客上的照片。

 

看着《错爱》封面上自己的照片,韩媛媛显得很无奈
韩媛媛本人提供

  20日,我们联系小韩,她表示将用法律手段向使用照片者讨说法。

  发在博客上的照片惹来麻烦

  韩媛媛想不到,自己随性发在博客上的照片,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今年1月1日,一位朋友打来电话告诉她,在英雄山文化市场的一家书店里,看到了以她做封面女郎的一本杂志。作为平面模特,韩媛媛做过不少杂志的封面女郎,朋友一开始没多想,拿起杂志翻看了几页之后,发现不对劲了。朋友买下了杂志后,送到了韩媛媛家里。

  去年10月份,蜂鸟网摄影论坛的一位版主为韩媛媛拍摄了一组照片,爱美的她将最满意的几张照片上传到了自己的博客,其中就有封面上的照片。身为鲁能足球宝贝的她,拥有众多粉丝,因此博客的浏览量一直很高,所以,她总把新近拍摄的照片传到博客上。可没想到,网络空间中的照片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打电话问摄影师,他说没把照片给过任何杂志社,我想,坏了,肯定是博客的照片被盗用了。”

  翻看过杂志的内容后,韩媛媛变得忐忑不安,她怕不知情的朋友或粉丝看到杂志后,会把她跟杂志的内容联系起来,“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大家更容易误会我是专门为这种杂志拍封面的。”看着杂志上“全国发行”四个大字,她陷入了愤怒和巨大的羞耻感中。

  志从刊号到发行商全是假的

  1月2日,韩媛媛一早就来到了位于文化市场的那家书店,由于怕店主认出她,不卖给她杂志,她还专门戴了口罩。《错爱》被摆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她赶快买下了店里的所有杂志。但在对面的杂志社,她发现了同样的杂志。一位老板告诉她说,这本杂志销量很好,并提示她,“你买本看看吧,挺有‘料’的。”

  回到家里,韩媛媛委屈地哭了,她把杂志狠狠地摔在地上,母亲气得发抖的说,“这些人是在毁我女儿名誉啊,告他们!”《错爱》杂志上刊印的发行商是银声音像出版社,当韩媛媛将电话打到这家远在吉林长春的公司时,对方却答复她说,从来没有出版过一本叫《错爱》的杂志,并怀疑《错爱》杂志是盗用了他们的发行刊号。

  记者拨打了吉林省新闻出版局的电话,出版局的相关工作人员马先生称,银声音像出版社确实是一家已注册的正规出版社,但这家出版社是出版音像制品的,并且从未出版过名为《错爱》的杂志。出版局通过群众举报,曾经查获过一批非法印制的《错爱》杂志,经审查,已证明此杂志是非法刊物。

  对方的矢口否认,让韩媛媛觉得很无助,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于律师。在律师的提醒下,她首先在自己的博客与QQ空间里发表了公开声明,表明《错爱》杂志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她的肖像及姓名,已经侵害了她的肖像姓名权及合法权益,杂志涉及的内容也严重影响到她的形象。所以,她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发售,并对她公开发表道歉信。

  为了要个说法,韩媛媛多次向省里、市里的有关单位反映情况,甚至把电话打到了扫黄打非办。韩媛媛的私人法律顾问谭一明说,《错爱》这本杂志从刊号到发行商,全是假的,所以他怀疑这是一本非法刊物,他希望有关单位能够首先禁止这本杂志的销售,然后再调查杂志的出处。

  母亲担心起女儿的未来

  在她的博客里,记者果然看到了这组照片。当时,许多网友留言称赞,一位网友说,“气质很甜美、独特!”“完全想不到我的照片被盗用,完全想不到给我的生活带来这么大的困扰……”韩媛媛说。

  1月18日,记者在英雄山文化市场买到了印有韩媛媛肖像及姓名的《错爱》杂志,身在北京的韩媛媛得知杂志还在出售后说:“已经阻止不了了,北京的一些同事都知道了。真是坏事传千里啊。”

  一些刚看到杂志的朋友,见到她就会询问有关的情况,特别是提起杂志的内容就会让她面红耳赤,不胜其烦。

  母亲一直保留着所有刊登过她照片的杂志,因为有个漂亮的女儿,母亲一直很骄傲。可是这次事件,却让母亲开始担心起女儿的未来,甚至劝她不要再拍照片了。

  而就在韩媛媛的照片被登出不久,她发现周围不熟悉她的人对她有了异样的眼光,总是对她指指点点,很多人对她产生了不良印象。“还好认识我的人都了解我,知道我不会给那种杂志拍封面。”但一些广告商也看到了杂志,因此,每次跟对方谈起广告合作时,韩媛媛又不得不给对方解释一番。

  韩媛媛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她现在只能拼命地工作来逃避这些烦心事,在采访结束时,她说道,“赔偿、道歉都是次要的,一个女孩子的名誉被人侵犯了,却没人能替她说句公道话,这让身在异乡的我心里好冷。”

  律师说法

  几个因素决定赔偿额

  20日,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涉事的杂志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在其封面上擅自使用韩媛媛的照片,具有营利目的,无疑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宋斌称,因涉嫌违法被停业整顿,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因此其在杂志上使用韩媛媛照片的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对她的观感与评价,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因此,韩媛媛有权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这家非法杂志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损失。

  以往明星打肖像权官司的比较多,那么普通人的脸究竟值多少钱?

  宋斌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在数额计算上特别显著的客观标准有:

  1.赔偿权利人的身份地位,主要包括被害人在被侵权时的职业、社会影响力等。2.被害人所受损害的程度,主要包括肖像被公开的范围、时间、载体的影响力等。3.其他人通过肖像对被害人社会评价以及对被害人生活的影响等。4.侵权人的经济能力。

  综合以上四条,赔偿范围在5000元到5万元之间。

  名人肖像频遭盗用案例

  1.2006年,黄磊在担任某旅行车的形象代言人时,拍摄了一组海报作为宣传。2008年,黄磊得知自己的一张宣传照被某中医医院擅自用于其宣传治疗男性病的医疗广告。

  2.林志玲的性感宣传照曾被英国伦敦色情业者盗用。2009年,林志玲的肖像再次遭遇侵权,成为东莞某妇科诊疗中心广告主角,宣传无痛流产手术。

  3.2009年11月,女星杨欣发现苏州某礼服设计公司擅自使用其肖像照片做广告,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之后,杨欣经纪人与对方交涉,但对方态度蛮横,无奈只好将该公司老板王某告上法庭。

  4.选秀明星李宇春的肖像曾被南方某县一家广告公司印成了计生宣传画。网友用相机拍下的宣传画中,印着李宇春满脸微笑的肖像,最上端则印着“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口号。 =============================================================================================  关于银声音像出版社侵害韩媛媛形象及名誉权声明

我是韩媛媛,感谢你们对本声明的关注,以下是声明内容——

    鉴于银声音像出版社出版的名为《错爱》的杂志侵权使用本人形象以及姓名作为杂志封面,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视听和消费权益,现本人正式特向公众发出以下声明,即:

     本人形象与此杂志涉及的情色内容毫无关系,并且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我的大幅照片和姓名作为封面进行宣传,属于严重侵害了本人的肖像权以及合法权益,此杂志涉及的内容也严重影响到韩媛媛本人的形象。本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该侵权使用的所有单位及个人要求赔偿及担负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也恳请相关个媒体单位立即停止刊登发布并要求此杂志尽快对于此事件刊登道歉信。 

    同时。我的律师已经介入此事。希望侵权杂志尽快对此事做出回应。

    谢谢大家一直对我的关注。

被盗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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