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后人:西安一幢12层楼“怀抱”水塔 属共有财产不许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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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幢12层楼“怀抱”水塔 属共有财产不许拆

2011年03月03日 12:40
来源:华商网 作者:赵瑞利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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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抱着塔,塔偎着楼,两者关系如此“暧昧”,令人好奇本报记者 张杰 摄

一幢12层高的楼从三面环抱水塔而建,长安区韦曲街办东韦村“楼抱水塔”建筑引起了市民好奇。有人以为是楼盘水压不够,水塔用于供水,而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幢楼是村民租地自建的。

网友 高楼抱着水塔建,水压不够?

昨日,华商网一名为“这样盖楼,确实牛!”的帖子引起了很多网友围观,网友“淡忘江湖”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中的楼房三面而盖,中间夹着一个水塔。

众多网友觉得这样盖楼确实特别,他们猜测可能是开发商怕水压不够在楼中间盖了一个水塔。网友“素手秋心”说:“住楼住楼,用水发愁,不是没水,水压不够。”

那么这幢“抱塔楼”到底是为何而建呢?带着网友的疑问,记者找到这幢楼。

村民 这是村民自建楼,水塔已废弃

昨日,记者在长安区长安东街路南看到,这栋楼高12层,从远处看仿佛是一个小型楼盘。南北西三面盖楼,中间是一个高约20米的水塔,楼和水塔之间距离约6米。

东韦村的村民说,这幢楼是一村民在两年前开始建设的,到今年大楼主体刚刚建好。

村民说,水塔是村里20多年前建的,后来村里用上自来水就废弃了。“这栋楼村里人都知道,楼主人就是村里的村民,他们家里前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就租了村里一块地建了这栋楼。”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

村主任 让200万买水塔,房主不同意

昨晚8时许,东韦村村委会主任孙荣介绍,高楼属于村民自建,楼房所在地以前是村里的砖瓦厂,2006年租给村民,租期26年,每年租金6000元。租赁者后来盖了这幢楼,之所以没拆水塔是因为水塔属于村民共有财产,不允许拆除。“水塔旁还有一口水井,这都是村民的共有财产,我们要对村民的财产负责。”孙荣称,当初建造水塔时耗费了人力物力,出租宅基地时和房主协商,让出资200万买下水塔,但房主不愿意,所以就造成了抱着水塔建楼的局面。

房主 为了早点赚房租,才建成这样

昨晚9时许,记者见到了这栋“抱塔楼”的女主人郭女士。郭女士说,她是东韦村8组人,今年40多岁。十多年前,她开始继承母亲的肉食加工厂,当初的厂子就在这栋楼的位置。后来厂子效益越来越好,需要扩大规模,她这才决定建一幢楼。

郭女士说,2006年她和村委会签订合同并租下这片3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准备盖厂房。“楼是两年前开始建的,当时村里不让拆水塔,说是公共财产。但为了早点赚房租,所以才将房子建成现在的样子。”郭女士说。

郭女士说,水塔和楼之间距离约6米,不会影响房屋采光。因担心以后拆除水塔会影响楼体安全,她请教了专家,专家称,拆水塔是从外往内拆,并不会破坏楼体。

按照租期,21年后宅基地就到期了。到时候楼该咋办?郭女士说,那就按照合同办吧。土地肯定是要收回的,至于房子,不管是拆是赔,到时候按规定办。“为建这栋楼,我花了几百万,有的还是借的钱。半辈子的积蓄都花在这栋楼上了,至于21年后到底该咋办还没想好。”郭女士说。本报记者赵瑞利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