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瓜子产地:三公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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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奇案

 

三公奇案是中国古代特定文学称谓之一,是指明清时期的《包公案》《施公案》《鹿州公案》三本较有影响力的公案小说。

 

《包公案》为明代的公案小说,讲述包公破案的故事,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之一。《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公案小说,全书十卷,安遥时编。编著者安遥时生平事迹待考。

《包公案》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写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内容虽不连贯,但包公形象却贯穿全书。与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案》的成书,也是源自民间故事的流传。宋元时代,商业、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荣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在工商荟萃、人稠物穰的都市中,为适应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的文化娱乐需求,一种适合市井平民的“说话”艺术诞生于“瓦肆勾栏”之中。说话艺人敷演的故事被称为“话本”,后经文人整理,这种话本便成为最初的通俗短篇小说了。

 

《施公案》为晚清小说。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8卷,97回,未著撰人。大约由于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文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现存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刊本,有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序文,可推知它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现尚存多种道光年间的刻本。1982年北京宝文堂新排印本 402回,包括部分续书。小说的中心人物施仕纶,实即康熙年间施世纶,字文贤,清汉军镶黄旗人,曾任扬州、江宁知府、漕运总督等官,著有《南堂集》,《清史稿》有传。小说《序》称“采其实事数十条,表而出之,使天下后世知施公之为人,且使为官者知以施公为法也”。但书中许多公案题材和情节,大都出于虚构。

 

《鹿州公案》为清代蓝鼎元所著,是中国古代文言体短篇公案小说集。原名《蓝公案奇案》,又名《公案偶记》《蓝公案》,二卷廿四则,有雍正年间刊本和光绪年间刊本,光绪廿八(公元1902年)年上海山左书林出版,易名为《蓝公奇案》、《蓝公案全传》。作者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任广东普宁县知县、后兼理潮阳县,本书是有关地方官府判例的辑录整理而成,主要记录了作者亲身审理的一些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