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多久能检查出来:历史上最会当皇帝的光武帝刘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33:19

本文摘自魏新《东汉开国》(卓越  当当)


他是一个被很多人称赞的皇帝,又是一个我们并不是那么熟悉的皇帝。

他开创了一个曾经有过无比辉煌的王朝,却又是一个相对寂寞的王朝。

他是谁?

一、为什么会是他

毛泽东诗词里,有一首我们都很熟悉的《沁园春·雪》,其中写道: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词中提到五个人:统一中国的秦始皇、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唐太宗李世民、宋太祖赵匡胤、拓疆开域的成吉思汗,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皇帝,属于皇帝中的极品。但是,在毛泽东看来,都不行。

秦皇汉武没文化。唐宗宋祖个人魅力也不足。成吉思汗更别提了,就是个猎人,射雕行,打鸟行,当皇帝有点业余。守着大漠孤烟直,看着长河落日圆,得了。治国不是射雕打鸟,拿百姓当刍狗,狗急了早晚跳墙。早晚,打哪儿来还得回哪儿去,这不是规定,是规律。

毛泽东对皇帝要求的标准确实非常高。不过有一位皇帝,毛泽东却极其欣赏,点评《东观汉记》的时候,他连续用了三个“最”来称赞,说他是“历史上最会用人、最有学问、最会打仗的皇帝”。这个皇帝是谁,能得到毛泽东的三个“最”评?不光毛泽东这么说,清代的著名学者王夫之也认为:自夏商周三代以来,只有这个皇帝“允冠百王”:

自三代而下,唯光武允冠百王矣!(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六)

“允冠百王”,就是盖了帽了。历史上那么多有名的皇帝,都比不上他,唐太宗、宋太祖,也都是这个皇帝的粉丝。他究竟是谁?得有多高的水平?他就是我们要讲的东汉开国皇帝——汉世祖光武帝刘秀。

我们知道汉朝分西汉和东汉,这个“东西”的说法是按照王朝的都城所在地分的,西汉的都城在长安,东汉的都城在洛阳。长安在西,洛阳在东,所以叫西汉和东汉。从时间上分,也叫前汉和后汉。在历史上的时间长短,其实差不多。可如今,我们一提到汉朝,马上就会想到什么呢?

楚汉争霸,韩信萧何,文景之治,卫青霍去病,飞将军李广,这些人和事,都发生在西汉。非要说东汉,我们马上想起的,是东汉末年,三国群雄争霸,就像有首歌唱的那样:“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没错,西汉和三国这两段历史,实在是太出名了,那么多家喻户晓的故事,你就是想不知道,也绝不可能。就算你一点历史也不学,中学语文上就有《鸿门宴》吧?语文你也不学,电影看过《霸王别姬》,看过《赤壁》吧?小说看过《三国演义》吧?戏曲里面多少三国戏呵。就是下象棋,总得知道卒子为什么要过楚河汉界吧?

其实,我总觉得,太热闹的历史,往往会偏离历史的本身。它更多地娱乐了我们。这种娱乐,是一种充满暴力色彩的植入,让人眼花缭乱,心神不宁。有多少事实会在喧嚣中湮没,有多少真相会被尘埃掩埋。

其实,在西汉和三国之间,东汉曾一度辉煌。这个王朝的辉煌,就是从它的开国皇帝开始的。汉世祖光武帝刘秀的一生曲折跌宕,从一名放牛娃、一名庄稼汉到光复汉室的英雄,再到治国平天下的模范皇帝,就像上述历史上对他的评价,可谓接近完美,可以说是极品中的极品。那么,刘秀这个极品皇帝,又有哪些超凡的经历?他的奋斗史,又能给今天的我们带来哪些激励和启迪呢?

二、蝴蝶效应

西汉被王莽给篡了,建立了新朝。王莽的国号叫新,新朝变法改制,搞得很新潮,听上去很新,其实不得民心,很多人都怀念汉朝的日子,怀念那个“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汉书》卷七十)的强盛年代。于是,在这种潮流的推动下,风云际会,身为汉室后裔的刘秀顺理成章地涌现出来,振臂一呼,光复汉室,建立东汉。就像北宋灭亡后,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一样。赵构我们还知道他泥马渡江,屡遭凶险,被金兵撵得在海里晃悠,不敢登陆,晕船晕海晕金兵。而刘秀,似乎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皇帝当得比赵构还要容易些。或者说,很多人对刘秀根本没有印象。刘秀,听上去,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我小学同学就有一位叫刘秀,还是女孩。虽说新中国给孩子取皇帝名字不犯忌讳,但可以肯定,她父母肯定不知道女儿和曾经的一位帝王重名。不信就上网搜索一下,叫刘邦的肯定比叫刘秀的少,并且,少得多。

但事实上,刘秀建立东汉的难度,甚至要超过刘邦开创西汉的难度。同样是一个“开国游戏”,刘邦通关的级别是“困难”,刘秀就是“极其困难”。这是王夫之说的:“光武之得天下,较高帝而尤难矣!”(《读通鉴论》卷六)当然,王夫之也是一家之言。到底是不是更难,我们就从头说起。

刘秀和刘邦同样是白手起家。从人物的身份上,刘邦起义前,是一个亭长,怎么着也属于一个乡镇干部。刘秀在起义之前,连亭长也不是,只是一名普通的放牛娃、庄稼汉。正儿八经的布衣、草根。他第一次打仗、上战场,都是骑着牛上的。有人要问了,刘秀不是皇室后裔吗?按说他的日子应该过得不错,怎么会是什么放牛娃呢?

一般来说,所谓后裔,往往有蒙事儿的嫌疑。这方面最出名的是刘备,本是一个小商小贩,按照《三国演义》里写的,是他的把兄弟土财主张飞讲义气,变卖了家底,招兵买马,这才从鞋业转到了大业。刘备的技术我觉得就是对鞋的钻研——怎么让人鞋穿得舒服,怎么给自己觉得不舒服的人穿小鞋,他是专家。至于他的后裔身份,所谓“中山靖王之后”,很可能是“贴牌”,不是正宗。中山靖王叫刘胜,光儿子就一百二十多个。再到刘备这里,三百多年,只要说是,打假都打不过来。这也是刘备聪明的地方。独苗单传的后裔他没法冒充,都是限量版,家谱就是编号。

那么,刘秀皇族的身份会不会也是假的呢?要说他是假的,就错怪刘秀了。刘秀本人,确实还真是皇室后裔,并且他这一脉,和刘备那一脉都来自汉景帝刘启,历史上确有记载。不过,这里面存在一些阴差阳错,非常具有戏剧性,要是往根里追究,出自汉景帝刘启一次意外的夜生活。《史记》记载:有一天晚上,汉景帝刘启要去一名叫程姬的妃子那里过夜,准备临幸程姬。根据汉代后宫的职称评定,姬的地位比夫人要低,相当于皇帝的小妾,能被皇帝宠幸的机会不多,程姬平常应该是很希望汉景帝召见的,那是很高兴的事,但是这一天,程姬被召,却一点也不高兴,并且还想回避,推掉此事:

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愿进。(《史记》卷五九《刘发世家》)

“有所辟”,就是想回避。为什么想回避呢?《汉书》颜师古解释说:“谓月事。”这一天正赶上程姬来例假。当时,按照相关条例规定,有例假的女人是绝对不能接待皇上的。《史记》索隐引《释名》说:“天子诸侯群妾,以次进御,有月事止不御。”那么,怎么能知道这一点呢?“更不口说,以丹注面目为识,令女史见之。”(《史记》卷五九《刘发世家》索隐)中国人讲究含蓄,越讲究就越含蓄。皇宫一直是最讲究的地方,皇帝的女人来例假,不能自个喊:我大姨妈来了。不成体统。但是,又要在被挑选前,及时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中国人也特别会想办法,让来例假的宫女提前往脸上抹上一种丹红,让大姨妈在脸上笑得桃花灿烂。这样一来,女官在挑选的时候就会避开。丹红相当于一张请假条,女官一看,哦,这位请假,例假,按惯例,就排除之外。

偏偏这一天,程姬闹了点例外。例外的原因,史无记载。我们只能说几个或许。或许是程姬盼汉景帝盼得心切;或许是她一时疏忽,那天正巧找不到丹红了,连备用的苏丹红也没有……什么都没抹就出来了。或许她出来的时候,觉得根本挑不着自己,本来基本上天天都是礼拜天,请不请假都一样……但是偏偏就这么巧,程姬被挑中了。这对程姬来说,可是一大难题,怎么对付晚上这一关呢?没有办请假手续,现在要说不行,那不成违规操作?如果被景帝发现,这可是欺君之罪,怎么才能把这事瞒过去呢?自己的一时疏忽,难道真地要酿成大错?

程姬还算比较机智,她想来想去,总算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可以说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她找了自己的一个侍女,姓唐,她让这位侍女躺到床上,代替自己陪景帝。封建社会女性的地位很低,程姬的地位就算够低了,程姬的侍女,更是什么地位都没有,对任何事情,没有选择的权利,让你去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当时也没有女权主义者出来为她们说话,虽然是被派去陪皇帝睡觉,但是她自己未必就愿意。谁愿意去当替身呢?还是裸替?但是,我相信,如果她能知道,这一次阴差阳错给中国历史带来了那么大的变化,给后来的汉朝增加了近二百年的历史,或许会感到欣慰。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这件事能瞒住景帝吗?景帝这一天喝醉了,真把唐姓侍女当成程姬了,没发现。

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史记》卷五九《刘发世家》)

汉景帝……这是什么酒量啊?他这是喝的“断片子”了!可能当时他也年轻,没经历过后来的一些磨难,七国之乱还在后面等着他呢,男人没有磨难就不会成熟,不成熟就总会办错事。

有一种说法:景帝是被程姬灌醉的。我觉得再醉也不至于醉成这样,连自个女人也不认识。关键时刻,也不是没有将错就错的可能。景帝稀里糊涂度过了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这件事虽然荒唐,却是史书上明确记载的。另外,据我个人推测:第二天,景帝一睁眼,真能吓一哆嗦。一看身边这位,大吃一惊:“程姬,你是不是做整形了?哪里整的啊,变化这么大?”侍女只好说明真相:“回皇上,我不是程姬,不姓程,姓唐,是程姬的侍女,昨天晚上,程姬她忘了请假了,又不能旷工,就让我来当一次替身,我也没办法,她是我领导,我只能听她的,这也是潜规则。”

不管是怎么着,景帝这时候,确实明白了。酒也醒了,心也冷了,皇帝的范儿又有了。可这事怎么处理呢?从景帝的角度,有三种办法:

第一、公事公办。程姬和侍女犯了欺君之罪,性质太恶劣了,幸亏是换一侍女,要是换一鲁智深,刘启不就完了?所以就是杀头也不过分。但是,他不是一个残暴的皇帝,程姬也是好心,侍女也是舍身,杀了她俩,于心不忍。

第二、私事公办。既然生米已成熟饭,就把侍女明媒正娶,封姬立后。把这次私事变成公事,走个形式,也算圆满。细思量,也不行。毕竟皇帝跟侍女等级差别也太大,不能说封就封,要是下一次,别的侍女也这么干,怎么办?通过临时换人,让自己荣华富贵,成钓鱼执法了。另外,真传出去,他很没面子,大汉天子,喝得又失态又失德,大臣们会怎么看待他?这皇帝当得也太糊涂了吧。

所以,景帝用了第三种办法:私事私办。他想把这件事瞒过去,这个方法封建帝王经常采用,装糊涂,当不知道吧。当时,他对那侍女也没有任何承诺,顶多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就是“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但是这个传说却真变成了一个哥的传说。侍女怀孕了,为景帝生下一个小帅哥。这个小帅哥一生出来,首先就改变了自己母亲的命运。刘启一看,这事不好再隐瞒,侍女也算为汉室的繁衍立下一功,这才不太情愿地封侍女为唐姬——得了,你也和程姬一个待遇吧。

这件事在历史上,就是著名的“唐姬误会”。古人有句话,叫“风起于青萍之末”,意思是说有些很大的事件总是很偶然地起源于一些很不起眼的小事,就像气象学家提出的“蝴蝶效应”:“一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汉景帝不经意的醉酒加上程姬的例假,一不小心就让刘汉王朝延续了一百九十五年。

因为刘秀那一脉,就源自这一次“唐姬误会”。刘秀就是这个小帅哥的后人。所以也可以说这个小帅哥还改变了大汉王朝的命运。

三、刘发的发

唐姬给景帝刘启生下的这个儿子,叫刘发。下面先说说刘发的命运。景帝有十四个儿子,比较有名的,像后来的汉武帝刘彻,刘备挂靠的中山靖王刘胜。对刘启来说,刘发只是儿子的十四分之一,由于他的出生太意外,母亲身份太低微,所以别的儿子太子的太子,封王的封王,这个儿子从生下来那天起,就想着赶紧打发,打发得越远越好。要不怎么叫刘发呢。

长沙王生,(景帝)乃发寤己之缪幸唐姬。(《汉书》卷五三《刘发传》张晏注)

刘发的名字,是景帝取的。发寤,就是“醒悟”,取这个名字,景帝表示对自己荒谬的醒悟、反省。景帝虽是个很有作为的皇帝,但是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他虚伪的一面,找别的女人是“临幸”,找唐姬属于“缪幸”,生了儿子还“醒悟”。刘启,你要醒悟什么?少喝酒,多吃菜,认清女人再恩爱。所以说,刘发从生下来,景帝就想着赶紧打发。以小人之心度皇帝之腹,打发了刘发,景帝就可以少吃菜,多喝酒,别管是谁都下手。我在开玩笑。景帝其实是一个我很喜欢的皇帝。他非要把刘发变成刘打发,这件事拧巴得很可爱。

不过,从表面上,景帝就是再不喜欢刘发,也不能说那十三个儿子都封王,这一个儿子直接泡福尔马林里边,当标本。他必须一碗水端平。所以他把刘发封为长沙王,刘发一下被打发到了长沙,又称长沙定王。长沙王有什么不好呢?长沙多好:金沙江畔,橘子洲头,超级女生,快乐男生。多热闹啊。那时候的长沙可不是现在的长沙,当时的长沙是标准的荒蛮之地。《史记》上说景帝这么做,根本上还是因为刘发的母亲身份低微,不受宠爱,所以,他对刘发不看好。对于皇帝来说,看待自己的儿子,绝不会以有其父必有其子的眼光,因为他们认为,“其父”全都是世界上最牛的人,其子如何,看其母就估计个大概。

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史记》卷五九《刘发世家》)

刘发被封到了长沙这么一个“卑湿贫国”为王。卑湿,地势低下潮湿,说明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合人类居住。司马迁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活不太大年纪,人生四十古来稀。长沙不光“卑湿”,还是“贫国”。顾名思义,就是说经济不发达。《汉书》记载当时长沙人口“乃在二万五千户耳”,相当于北京市2009年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所以说,当时的长沙既不经济,也不适用,而是名副其实的“南大荒”。

刘发也没办法,他就是一块砖,父皇想往哪搬往哪搬。长沙定王就定王吧,带着不怕“早夭”的勇气,刘发就被景帝给定到了长沙,在那里慢慢发展。虽然听起来自个也是王,从繁华的长安,到“卑湿”的长沙,那种反差的感觉,就像知青去农村插队一样。你想啊,离别从来不把自己当回事的父亲,离别后宫里不受宠幸的母亲,仿佛诗人食指的那首诗:“胸口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母亲缀扣子的针刺痛了心胸。”那也得去,只能“相信未来”吧。

刘发这一去,就是十三年,十三年过后,奇迹来了。一件小事转变了刘发的命运。公元前142年,景帝过寿,召集各路诸侯王来朝,举行了一场盛大的酒会,十四个儿子从四面八方赶来,欢聚在长安。这样一个规模空前的盛会,一定要搞出些新项目来才好。光喝酒有啥意思?再说,刘启的酒量应该不敢恭维,这一点平常他可能自个不太注意,可一见到刘发,马上就注意了。

在酒会上,刘启让自己的儿子们表演节目助兴。表演什么节目呢?肯定是最流行的,最被全国人民喜闻乐见的——舞蹈。汉代人擅长舞蹈。很多著名的舞蹈家都出自汉代,比如说后来汉成帝宠爱的赵飞燕,“身轻若燕,能作掌上舞”。轻得能在人的手掌上跳舞,这能耐,直接跳成“八音盒”。还有汉高祖的宠姬戚夫人,汉武帝宠爱的李夫人,都是舞林高手。那时候不仅是女人,男人能歌善舞者也很多,现代人舞蹈中的“马步”、“弓箭步”,都是从那时的男性舞蹈动作中的动作演变来的。有这样一种舞蹈传统,景帝的儿子们应该跳得都不错,充分展现了不同的地方风情。刘启的祝寿酒会一下子变成了舞林大会。

轮到长沙王刘发上场了。这个舞林大会马上就出现了一点不和谐的因素。刘发很紧张地上来,做出了一个四肢不协调的人才会做出的舞蹈动作——“张袖小举手”。刘发用手举袖口,似抬非抬,缩手缩脚,别别扭扭,畏畏缩缩。大家笑坏了:“刘发,你这是跳舞,还是抽风?”当时没法录视频,要不刘发这段传网上,肯定有不低的点击率。

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史记》卷五九《刘发世家》集解)

汉景帝也生气了,叫停。我们想想,寿宴上这么跳也不吉利。没有一点台风,感觉像中风。刘发开口说话了,说得从容、巧妙:“儿臣的长沙国地域狭小局促,不能回旋。”是啊,人家的地方太小了,根本没有跳舞的场地,没法跳,伸不开胳膊伸不开腿,就只能练习到这个水平。

景帝听刘发这么一说,倒是笑了,心有悔意。自己当初真的是有点偏心了,对这个儿子缺少关爱。母亲地位低,就给人那么个破地方呆着,十三年了,人家都啥也没说,今天通过跳舞,委婉地提出自己的要求,这一点,很难得。景帝一高兴,就给刘发又划了武陵、零陵、桂阳三个郡,好好练去吧。从此,刘发将自己的属地从一个“卑湿贫国”变得幅员千里。

我们琢磨琢磨,为自己争取利益,方式是多么重要。同样的要求,方式不同,结果可能就不同。刘发要是上来就管他爹要地皮,景帝能给吗?心想你怎么这么不知足?我把国家全给你算了。就是给了刘发地皮,景帝心里也不舒服,凭什么给你啊?你地方小,就给你?你的地方大了,就会出现比你的地方小的王,都找我要,我怎么分呢?刘发高明的地方就在于,先示弱,弱到了让人取笑的程度,然后说自己弱的原因,做得很机智,说得很幽默,让景帝的给成为主动,而不是自己主动要,让景帝被动去给。

曾经的刘打发,变成了刘大发,还是因为他有办法。其实,在刘发的后辈中,也有人具备刘发的这种基因遗传式的本领,这个人就是刘秀。现在的问题是,刘发有这么大的家业,又贵为一国之王,既然刘秀真是刘发的后人,但怎么到刘秀那里,就成了一个放牛娃了呢?

这里要先说一下汉代的分封制。汉代的分封制,又叫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比如景帝封刘发为长沙王,就属于封国,封的是王国。皇帝把天下像切西瓜一样,分给各个王,你一块,我一块,各个王国的王位由长子世袭。管理起来省事,但弊端也很明显,下面的国强了,就喜欢我的地盘我做主。景帝时,曾闹腾过七国之乱。于是,汉武帝采取了一个新的办法,叫推恩令,把王国分为几个侯国,让诸侯王的子孙以次分享封土,地尽为止,把“恩”推下去,这样一来,西瓜就越切越小,王国就缩小了,朝廷直辖土地就扩大了。因为“削藩”是个敏感词汇,下面的王都知道,是减法,汉武帝在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藩”,却起到了比 “削藩”还好的效果。不玩减法,玩除法,玩开方,汉武帝不光是个有作为的皇帝,还是一个数学家,知道除法比减法还好使,一代开一次方。

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汉书》卷六《武帝本纪》)

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大国也顶多是十几个城市,小的王侯也就管十余里。这样一来,汉室子弟往后的发展可能爷爷是省长,孙子就变成乡长了。中山靖王刘胜,有一百二十多个儿子,他的家业传到儿子那里,就一下被分成了一百二十多份。

长沙王刘发的儿女也不少,光史料上记录的,就有十几个,组一个足球队富余。家业再大,不够这么个发的。所以,刘发的家业传到刘秀这里,越发没什么可发的了。刘发的第十三个儿子,叫刘买,被封为舂陵节侯。侯比王降了一级,刘大发变成了刘买猴了。刘买猴的小儿子,叫刘外,官最大当到郁林太守,不再享有王侯待遇了。有个太守干干,刘外就别见外了,守着太守这个官职吧,再往下,更不行。刘外的儿子叫刘回,最高任职是巨鹿都尉,比太守官又降了。刘回的儿子叫刘钦,南顿令,从都尉传到了令。《汉书》记载,令是大县的一把手,管个一万来户人家,年薪大概在六百石到一千石之间。县太爷按说日子也能过得不错,大富大贵没有,衣食住不缺,老婆孩子热炕头,可惜,好景不长……公元3年,刘钦就死了,留下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最小的儿子就是刘秀。

四、少年刘秀的三个不

刘秀出生在公元前6年,父亲刘钦去世那年,刘秀才九岁。跟哥哥姐姐一起寄养在叔叔刘良家,本来,由于自己是宗室子弟,还可以按时领到皇粮。这是汉代的规定,宗室子弟可以按时享有一份财政拨款。可能并不太多,但是比较稳定。不过,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这份拨款也停了。这事就是王莽篡位。

西汉灭亡了,天下改朝换代,汉代的宗室子弟一下成了遗老遗少,天下不姓刘,改姓王了,不能再给你们姓刘的发财拨了,你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吧。

这时候,刘秀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虽然身上有着皇室血统,当然也是前皇室了。他能干什么呢?又没有父亲,只能老老实实种地,规规矩矩放牛。就这样,他就成了一名普通的庄稼汉。其实刘秀这个人与土地、庄稼很有缘分,据《东观汉记》记载,在他出生时,出现了一个奇异现象……

说实话,我们都看够了,中国的皇帝都说自个出生得蹊跷,一个比一个蹊跷。正史在这事上也纯属胡写。比如刘邦,《汉书》说他母亲是和一龙发生了关系,才怀上了他,更不可思议的是,那天雷电交加,刘邦的父亲目睹了这一幕,龙都把绿帽子直接给他按头上了,他一点也不生气,还有心观看,并将龙子抚养成人,这是何等宽广的心胸?真要这么说,刘秀身上也有点龙的基因。他出生那年,出生地有一棵庄稼长出了九头穗,并且一个县都大丰收。

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县界大丰熟。(《东观汉记》卷一)

刘秀名字里这个“秀”字,据说也因此而来。“秀”指的是庄稼、植物吐穗开花,这个名字很农业,难怪刘秀爱干农活。刘秀干农活也不是作秀,而是充满兴趣。《后汉书》说他“性勤于稼樯”,愿意干。如果说后来没有参与起义,中国历史上可能会少了一个好皇帝,但也会多出一个优秀的庄稼汉,好把式。

但是,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皇帝总不会一辈子种地的。如果我们现在有一个镜头,可以定位在南阳郡舂陵,在寂静的田间,一个年轻人牵着一头牛,正在太阳下辛勤耕作,汗珠从他宽广的额头流下,一阵风吹来,庄稼像绿色的海浪连绵起伏。在他心中,起伏的是火热的梦想。这真是一幅美好的画卷,谁又能想到,画卷上的庄稼汉,这个孤单的年轻人,这个以土地为生的年轻人,他将来所得到的土地,别说耕,他自己一生,连走都走不完呢?

有个成语,叫命中注定。就是说很多事情都是上天安排好的,该你走运,买彩票中几个亿;不该你走运,买彩票中几个亿,也把彩票丢了。我觉得并非如此。和命中注定恰恰相反,命运是由各种不一定组成的,成功,就是把各种命运中的不一定,变成一定;成长,就是各种不一定变成一定的过程。那么,怎么能把命运的不一定,变成一定呢?以不克不。在刘秀身上,有很多很多的“不”,我们看看他青少年时期有哪些“不”的表现:

一、不张扬

史书上说,刘秀“重慎畏事”,办什么事都小心谨慎,显得有些胆小怕事。在家里,都是听他大哥的。他大哥在刘秀生命中,很重要。大哥叫刘縯,性格非常豪爽,一直“好侠养士”,喜欢结交朋友,收留宾客,有点宋江、柴进的感觉。和刘縯相比,刘秀的爱好截然不同。所以,当时刘经常笑话刘秀:

([])常非笑光武事田业,比之高祖兄仲。(《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刘縯这话既笑话了刘秀,同时也完成了自我欣赏。他的意思是,刘秀干农活这一点,像汉高祖刘邦的哥哥。刘邦的哥哥叫刘仲,胸无大志,和刘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刘縯话里的深意就是,自己是汉高祖刘邦那样的人物,大风起兮云飞扬,刘秀也就满足于农夫山泉有点“田”。

不过,刘縯确确实实是以刘邦为榜样,个人目标就是向刘邦的方向发展。在刘家江山易主之时,我给他加一句潜台词,套用电影《英雄本色》中小马哥的话:“我之所以倾尽家产,去交朋友,不是为了证明我比谁强,而是要证明,我们刘家失去的江山,我一定要收回来。”刘縯能不能收回来,是一个问题。后面还会说到。现在,我们看看刘秀真是刘縯所认为的那种人吗?《东观汉记》卷一记载:

(刘秀)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

庄稼汉只是他的职业,借以谋生,并不是他的追求,他在业余时间,喜欢“游侠”,性格也很豪爽,只是没有他大哥刘縯那样,放得那么开,表现得那么张扬,而是内敛、低调。并且,还非常关心民生。哪个地方有个坏人,哪个地方的官当得好,他都很了解,当时也不能上网,能做到这一点,说明他下了不少工夫,这一点也为他以后治国平天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不言弃

公元14年,也就是刘秀二十岁的那一年,他主动要到长安上学进修,上太学。太学,是中国古代的大学。按说,刘秀一个庄稼汉,干的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天天向下的活,他为什么还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这说明了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在追求。《东观汉记》卷一载:

(与)同舍生韩子合钱买驴,令从者僦,以给诸公费。

由于家庭条件的窘迫,刘秀去长安上学的路上,没有盘缠,就跟同学合伙买了一头驴,拉着驴车,一边去长安,一边在路上用驴车搞经营,在路上还卖票,搞点运输,挣点生活费,这也表现了他很好的经营头脑。

人的经营头脑是哪来的?有后天的锻炼,也有一部分源于天赋。经营并不是简单的赚钱,人生也是需要经营的。经营,并不是机关算尽,而是一种规划,每个人都有过规划,更重要的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不言弃的精神,才能让自己的规划成为经营,否则,规划永远是规划,甚至成为瞎比划。

在长安,刘秀上了三年左右的太学。这三年的时光中,他主要的学习课程是《尚书》,成绩算不上优异,可能是由于基础薄弱的原因,顶多算是良好,从《后汉书》“略通大义”的学习评价上来看,这也为刘秀打下了一定的文化底子。别小看这点文化底子,对于刘秀的未来,影响巨大。

不过,对刘秀来说,这三年最重要的收获并不是学习成绩,而是开阔了眼界,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种田的日子很无奈。并且,这期间刘秀还有一个巨大的收获,就是结识了一批对他人生有巨大意义的同学。后文会多次说到刘秀的同学,他们和刘秀之间的故事,比“同桌的你”要精彩。

三、不着急

刘秀去长安上学,是不错,可是这个学没上多久,就毕业了,然后,就失业了,接着回去种田。按说,当时大学生应该比现在更好找工作,就是不包分配,怎么着还不得当个小官啥的?他竟然不着急?刘秀的姿态很低,继续种田,继续放牛,继续努力。那时候的刘秀经常干的事,可能就像周星驰在电影《喜剧之王》里对着大海喊的那句话:“努力,奋斗!”当然,他对着的是大海一样的庄稼地。

努力奋斗,做什么呢?刘秀看起来一点也不着急,就像我们说的,他自己也知道,命运中所存在的不一定,他在等待机会。机会啥时候来?啥时候会眷顾这名才华横溢的庄稼汉?刘秀这支开放在寂静的山谷中的野百合,什么时候才会有春天?就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机会终于来了!公元二十二年十一月的一天,性格老实谨厚的刘秀骑着一头牛,不是像平常那样去土地上耕作,而是去战场上杀敌。这一年刘秀二十八岁,他为什么守着安逸的日子不过,突然铤而走险呢?在这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史书上说,这和一件神秘的事情相关,是谁告诉了刘秀这件神秘的事情?这个人为何会被满门抄斩?

五、关于理想的现场作文

从九岁就没有了父亲的刘秀,一直是一名放牛娃、庄稼汉。他不张扬、不言弃、不着急,耐心等待着命运的转机。二十岁的时候,他去长安上学,然后又回老家南阳郡,一直到二十八岁,才和大哥刘縯一起,起兵反王莽。那么这期间刘秀都在干什么?为什么会在二十八岁这一年突然起兵呢?

史书上对刘秀的这几年并没有多少记载,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刘秀的苦闷:只能等待,沉默着等待,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所以,我们相信,一定有一种东西,在支撑着刘秀,才让他意志没有消沉,人没有垮掉。支撑刘秀的东西,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理想。说理想是东西,或许有些人不同意。因为在有些人看来,理想确实不是东西。不管理想到底是不是东西,人是不能没有理想的。

《史记》上记载,项羽年轻的时候,有一次秦始皇出游,被他看到了,他一看秦始皇那么排场,项羽即兴写了一篇关于理想的口头作文:

彼可取而代也!(《史记》卷七《项羽本纪》)

把秦始皇取而代之,就是项羽的理想,这个理想是不错,充满了霸气,但是也很危险。项羽说这句话时,也就是离秦始皇远,秦始皇听不到,要是听到,照秦始皇那个脾气,还等你把我取而代之,现在就把你捕而获之、斩而杀之了。理想就是这样,能够体现一个人的性格。项羽的理想和其性格一样,有一种强烈的冒险精神,所以最后输给了刘邦。刘邦年轻的时候也见到过秦始皇,也写过同样是关于理想的口头作文:

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项羽那篇作文,要是我们打60分,刘邦这篇就能打80分。这句话说得一点毛病没有,说是夸秦始皇的,没问题,大丈夫嘛,就应该这样,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彪悍的人生;同时,也抒发了自己的感怀,我也是大丈夫啊,我觉得自己能够这样,这辈子才值。但是,刘邦的理想有点太大太虚。当时他就是一个小小的亭长,他的理想就是当皇帝,大丈夫就得当皇帝,当亭长就是二百五?至少在这个时候,不是理想,是梦想、空想。

项羽和刘邦的这两篇作文我们比较熟。刘秀也有过一篇作文,是在长安上学的时候写的。有一次他看到了一个车队,浩浩荡荡穿过长安城的大街。这应该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豪华的车队,他到长安来是和人合伙买的驴车,相当于是客货两用,而眼前这车队的规格,至少也是奥迪的水准。

刘秀一打听,这是执金吾的车队。执金吾,是汉代九卿之一、京师卫戍官,相当于首都警备区司令。于是,刘秀在滚滚尘埃之中,感慨一句:“仕宦当作执金吾……”要当官,能当到执金吾这个份上,就很好了。或者说,要能有执金吾这样的排场,就很不错。刘秀的这篇作文,没有项羽那么杀气重重,也没有刘邦那么不合实际,相对比较实在,比较符合他当时的身份,符合他踏踏实实的性格。所以,这篇作文就到这里,也应该打80分,不过这篇作文还没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这一句,带着一种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也是刘秀一生中执着的追求——爱情:“娶妻当得阴丽华。”

史书记载,阴丽华是南阳郡新野县人,《后汉书》上说,刘秀在去长安求学前,有一次在新野县,听说阴丽华很漂亮,而且是有名的漂亮,就暗恋上了:

闻后美,心悦之。(《后汉书》卷十《阴皇后纪》)

刘秀这篇理想作文,既包括了事业,也涵盖了家庭,可以说是非常完美,我觉得可以打100分。但是,这么好的理想,他当时都没有办法实现。

“仕宦当作执金吾”就不用说了,刘秀没有当官的机会,种田当作老黄牛还差不多。“娶妻当得阴丽华”也不现实,阴丽华家世显赫,相传是管仲之后。管仲本姓姬,当年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他的第七代后人,有一位叫管修的名医——这名起得多职业,人要是哪个零件不好了,全管修。管修迁到了南阳新野,被封为阴大夫,所以后人就改姓阴了。

阴家是名门望族,刘秀虽然也算宗室子弟,但是彻底衰败了,门不当户不对。要是去提亲,肯定会被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刘秀肯定是苦闷极了,烦恼极了。要是他自己能把这烦恼写出来,那是比少年维特还烦恼。

但是,这些烦恼都不能让刘秀屈服。比如说婚姻,汉代人结婚一般都很早,刘秀一直没有结婚,家里能不催吗?上学回来二十三了,还不成家,种田种到二十八,还没成家。光种田能种出孩子来?邻居也琢磨,这个刘小三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断袖之癖吗?只有刘秀心里明白,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我都是一只癞蛤蟆,但我宁肯打光棍,也不会娶一只母癞蛤蟆。要娶,就要娶天鹅一样的阴丽华。刘秀究竟有没有娶上阴丽华呢?后面再讲。现在我们要说的是,他的理想是美好的理想,但是他所处的时代,却是一个极坏的时代。他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实在是太难了,别说实现理想,就是活下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他二十八岁,起兵的那一年。

六、苦难的磨砺

那是公元二十二年,也是王莽地皇三年。王莽改制,说好听一些,王莽是一个失败的改革家,说不好听的,他就是一个乱臣贼子,胡作非为。班固在《汉书》里对王莽的评价是“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并且说:“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莽之甚者也。”(卷九九《王莽传》)没有比王莽更混蛋的了。当然,班固是东汉人,对王莽的评价可能不完全客观。但是班固之后,历代史学家对王莽的评价也无非是“虚伪”、“奸诈”,人家当皇帝都是“登基”,他当皇帝,史学家用的字眼都是“篡”、“窃”、“盗”、“贼”、“逆”……提起来就骂街。其实王莽也挺冤的,如果他没当皇帝,大家对他的评价完全不可能如此,当初当安汉公的时候干得不错,但非要篡汉帝,这步棋太臭。恐怕后来的袁世凯也有同感吧,一直棋高一着,最后一着不慎,成了遗臭万年的臭棋篓子。

不去评价王莽这个人,单说他统治下的这一年,老百姓的日子苦到什么程度。史书记载,这一年,严重的灾荒让关东的庄稼颗粒无收,大量流民涌入关中,共有十几万人。没东西吃,人就吃人:“关东人相食。”(《资治通鉴》卷三八)人吃人的事,不管出现在哪朝哪代,都是最大的悲剧。《后汉书》记载有个叫赵孝的人,弟弟被一群盗贼给抓住了,这群盗贼就想把他弟弟给吃了,赵孝为了救弟弟,就把自己给绑了,五花大绑,然后去见盗贼,意思就是,哥几个,我弟弟你们别吃了,他饿的时间太长,不如我肥,你们还是吃我吧,我弟弟你们只能当排骨吃,把他放了吃我,我这肉是五花的,至少,也是五花大绑绑出来的。这伙盗贼看到赵孝为了自己的弟弟,这么舍身,很惊讶很感动,就把他们放了,说:“你们回去吧,回去之后,你给我们弄点米糒来,就行了。”盗贼说的米糒就是把米炒熟了,磨成面,跟现在的炒面差不多,算是一种快餐食品。盗贼的意思很明显,其实大家也是被逼的,谁也不是说特别爱吃人,老吃也腻,赵孝你就帮我们弄点炒面得了。赵孝回去之后,就按盗贼说的,到处去找炒面,不过那个年月,炒面太难找了,史书上说赵孝“求不能得”,街坊邻居求了一圈,谁家里都没余粮,实在找不着。要是一般人就赖账了,赵孝没有,自个又回去找盗贼了,说:“哥几个,对不住,炒面我实在找不着,干脆你们还是吃我得了,我还是绑成五花肉。”盗贼们大惊,觉得赵孝这个人实在太奇异了,这么守信用,这样的人我们不敢吃啊,真吃了,不闹肚子也得闹心啊,就把赵孝给放了。

通过这件事,我们就能看出,吃人的事不是虚构的,而是很真实的。当然,吃人悲剧不能全赖到王莽身上,很多时候都是天灾,但是,也有人祸,比如说王莽应对的方法。王莽也知道老吃人不合适,但又没有粮食吃,就让手下的一些官员研究出一种新型食品,大量推广:

(王莽)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东观汉记》卷一)

这种新型食品叫作酪,不是奶酪,外形上有点像沙琪玛,其实是用草木煮成的硬块。老百姓费了大劲,才按照官员研究出的配方一步一步煮出来,塞嘴里一嚼,立刻就吐了。还不如吃人呢。王莽也让政府去救济,去赈灾。可是救济根本到不了灾民嘴里,官吏们雁过拔毛,还有的扣救济粮去卖,卖成钱上交,算自己“省钱”的政绩,被“赐爵封城”。当然,王莽也不希望下属徇私舞弊,把他当冤大头耍弄,他也亲自做过一些实际调查,《汉书》上记载了一次调查:

莽闻城中饥馑,以问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粱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王莽听说有一个城市到处是饿死的人,就问这座城市的负责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据该负责人介绍,这些饿死的人,都是从外地流窜来的,本地人没事,一个个吃饱了撑得难受。王莽能信吗?不信,负责人就把街头小吃端给他看。即使微服视察,也没关系。早就安排好了,街上卖高粱饭的,卖肉羹的小店都开着张,生意还不错,顾客也秩序井然,该排队的排队,不像是多少天没吃饭的饿鬼,王莽这才放心。当然,他看到的一切都来自城市负责人的精心策划:从店老板到顾客都由大小官吏扮演。整个像是在拍戏,搭的景,他还不知道,自己成了领衔主演了。有部电影叫《楚门的世界》,王莽就是这个虚幻世界里的楚门。

演吧。怎么演,老百姓的餐桌上也没吃的,除了“餐具”,就是“杯具”。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老百姓没饭吃是最大的悲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非但帮不了他们,反而继续压榨他们,欺骗他们,掠夺他们,他们只好反抗。正如诗人艾青所写:“饥饿是可怕的,它使年老的失去仁慈,年幼的学会憎恨……”(《乞丐》)所以,出现了很多支由饥饿的流民组成的起义军,后文会具体说,什么赤眉、绿林、铜马……天下大乱,什么荒唐事都有,按照《西游记》的说法,孙悟空也是这时候被镇压到五行山的:

(唐僧来到五行山,猎户告诉他:)听老人说,王莽篡汉之际,天降此山,下面压着一个神猴……(《西游记》第十四回)

《西游记》是小说,我倒觉得可以借此做一个形象的比喻,王莽的统治就像一座苦难的大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这座大山看似不可摧毁,一旦被揭去封条,就会山崩地裂、化为乌有……刘秀就蹦出来了。刘秀在这座苦难的大山下压了太多年,是这些苦难的经历者、见证人。苦难磨砺出了刘秀心灵的珍珠。所以,刘秀在这一年起义,是和社会背景密切相关的。但是,孙悟空蹦出来,是因为唐僧揭了封条,按照刘秀一贯的性格,踏踏实实的,还是不会这么冒险,那又是因为什么事,刘秀才会做出造反的决定?是谁给他揭的封条呢?

七、卖谷子的奇遇

这一年,不但关东人吃人,刘秀所在的南阳也好不了多少。人吃不上饭,自然会想各种办法。吃人也是一个办法,抢人和偷人当然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刘秀家里人很杂,大哥刘縯有不少门客,历史上,所有的门客,其实都是些不安分的人,自己不愿意种菜,就去偷菜,自个没肉吃,就去抢别人的肉吃。

刘秀家因为大哥的门客,没少出了事。事情小没事,不管怎么说,刘秀家在当地也算是一股势力。尤其是刘縯这么强势,再加上宗室已经成了前宗室,穿鞋的已经变成了光脚的,就更不怕那些穿鞋的了。后来,根据刘秀的大姐回忆,官府轻易不敢去他们家抓人。但是这一次,官府要去抓人了,并且,还要抓刘秀:

诸家宾客多为小盗,光武避吏新野。(《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刘秀受了门客的牵连,被官府通缉,没办法,只好出去跑路避避风头。怎么从《西游记》改成了《水浒传》了?水浒的人物大都是先犯法,后拉杆子造反,刘秀是不是因为受到官府缉拿,才起义呢?也不是。

刘秀犯的罪过没那么大,他也没跑远,没有去水泊梁山,只是去新野投靠二姐刘元和姐夫邓晨。二姐对他很好,邓晨也是新野的大户,对待他也是“甚相亲爱”,跟亲弟弟一样。可以想象,那段日子是他此前从未遇到的、最落魄的时光。当时他已经二十八岁了,既未成家,也没立业,在新野县月华如水的夜晚,也许,他会一个人从姐姐家出来,悄悄走上街头,县城四处都能听到饥饿的哀嚎,每一个夜晚都会有人因饥饿而死去,再也见不到下一次晨曦。我们猜测,顺着熟悉的街道,走到阴府门口,他多么希望阴丽华能碰巧从门口出来,形成一场浪漫的邂逅。可即便此时阴丽华见到他,也只能像陌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还不至于没饭吃。他在料理庄稼上确实有水平:“时南阳旱饥,而帝田独收。”(《东观汉记》卷一)都在一个地方种地,这个地方闹灾荒,刘秀种的地竟然取得了不错的收成,他是不是掌握了什么独家技术?史无可考。

更神奇的是,他还搞了一批谷子,拿到宛城的集市上卖。要不我们说刘秀会经营,这时的谷子,比金子还要珍贵。他这次宛城卖谷事件,竟然卖出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有人来找他,告诉他说:你是皇帝!这不是疯话吗?刘秀怎么能相信呢?我是皇帝,你才是皇帝呢!你们全家都是皇帝!但是,这个人说这句话时,非常认真,那是认定了刘秀是一定会当皇帝的。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会这么说?这么说的目的又是什么?有什么根据?这个人叫李通,他之所以这么对刘秀说,是和一件神秘的事情相关,这件神秘的事情就是:谶语。

八、谶语的奥秘

有个成语叫“一语成谶”,就是说一句话给说应验了。谶,指的就是谶语。谶语就是应验的预言,往往被理解成上天的指示。这种预言很早就出现在了历史上。比如周朝的周厉王时期,出现了一句神秘的谶语:“桑弧萁服,实亡周国。”桑弧就是桑木弓,萁服就是用萁草编成用来装箭的袋子。周厉王听说,就去抓卖“桑弧萁服”的,恰好有一对夫妇,在市场卖这个,听到消息,收摊就跑。别忘了,抓他们的不是城管,而是“国管”。夫妻俩逃跑的路上,收养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在历史上太有名了,竟然应了这句谶语。我们都知道,西周亡在周幽王手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是因为一个不会笑的女人,那个女人就是这对夫妇的养女——褒姒。最终,西周亡国还是和“桑弧萁服”没有逃脱关系。其实,这只是借口。中国历史总爱拿女人做借口,明明是男人不行,硬往女人身上栽赃。这种借口很无耻。谶语也是一种借口,但是很多人都需要借口。

王莽是一个特别喜欢找借口的皇帝。他统治时期,谶语专业在全国特别热,叫做:谶学,或者谶纬学。他的朝廷里有很多这方面的专家。为什么会这样?他主要想通过谶语,实现个人意图。篡位前,他一直以外戚身份掌控着大权,对外说自个要做汉朝的周公,其实挖空心思就是想当皇帝。但是,辅政和当皇帝是两码事。当皇帝必须得有借口,名正言顺的借口,这个借口,谶语可以提供。有人挖井,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写了字。《资治通鉴》记载,石头上的字是:“告安汉公莽为皇帝。”

我们闭着眼也能猜出来,这块石头,肯定是自己埋的,要不然,天下那么大,就这么一块带字的石头,真有的话,去哪儿挖?但是,有石头上的谶语,王莽就“名正言顺”了。所以,他对谶语很推崇,可是,最终也毁在了一句谶语上。

他的国师刘歆通过一本叫《赤伏符》的奇书,推算出了一句谶语:

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炎际火为主。(《资治通鉴》卷四)

这句谶语,最关键的意思,就是未来要做皇帝的,是一个叫刘秀的人!要记住,这条谶语不是刘秀自己造出来的,而是当时的国师刘歆研究出来的。刘歆这个人很有才,但是也有一个问题,就是人品问题。他推断出这句话后,人品就暴露了。他宣布,自己改名为——刘秀。这个刘秀可以说是山寨版刘秀。刘歆改名的时候,找了个理由,说自己的名字和汉哀帝刘欣同音,为了避讳,所以才改名字。这当然也是一个借口,他改了名,后来果然在宫中谋反,准备杀了王莽,自己当皇帝。结果事情泄露,这个山寨版刘秀只好自杀了。山寨货就是不好用吧?恐怕刘歆临死也想不通,自己的学术成果怎么会不准呢?他要是知道后来果然有一个叫刘秀的人得了天下,心里或许好受一些。至少,自己的学术权威也得到了验证吧。

刘歆有很多学生,其中有一个高足叫李守,推算出了另一句话:

刘氏当兴,李氏为辅。(《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

不光是刘秀要当天子,而且刘家的王朝要重新兴起,辅佐刘家的,是李家的人。李守把这话告诉儿子李通。李通是南阳郡宛城人,是当地有名的能人,当过补巫丞这样的小官,王莽篡权后,李通把官辞了,回家成为一名“宅男”。

李通选择“宅男”生活,可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父亲告诉他的这句谶语。他没事就在家琢磨,越琢磨,越觉得“李氏为辅”和自己有关系。当然,要想“李氏为辅”,必须先找到“刘氏当兴”的人,才能辅助他们成大事。所以,他找到了正在宛城卖谷子的刘秀,说:你是皇帝,“刘氏复起,李氏为辅。”李通一本正经地拿着图谶,也就是插图版的谶语书,劝说刘秀,你们刘家是可以再次雄起的,我们李家是可以帮助你们雄起的。按照史书上说的,刘秀正是因为李通告诉他的这条谶语,才决定起兵造反。但是,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谶语肯定是没有科学性的,属于封建迷信。但是,也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例如《易经》的那些卦辞,比较抽象,可以从各个角度去理解,所以很多人去研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有些具体的结论如果应验了,那么大家就会记住,觉得准。没有应验,可能就会一笑了之,大家就忘了。一语成谶这个成语,放在谶语准不准上,可以这么说:准了,就是谶;不准,仅仅是语,没成谶。包括拿谶语去劝说刘秀的李通,他自己也未必完全相信谶语。从《后汉书》李通传中能够看出一些细节。因为当时到处都在闹起义,李通也在琢磨干一番大事,他先是和自己的堂弟李轶商量,光咱们干肯定不行,咱们到底跟谁干呢?李轶说:“南阳的刘氏宗室里,只有刘縯兄弟心胸宽广,可以容众,咱们可以和他一起共谋大事。”

李通一听:“正合我意!”所以,李通和李轶才会找到刘秀。谶语只是一个美好的借口,那么为什么非要拿那句谶语说事?要仔细看史料:

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答之。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极欢。通因具言谶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当之。(《后汉书》卷一五《李通传》)

刘秀一开始以为李通来找他,就是为了交个朋友,自己在落难之时,难得有人欣赏,就像秦琼遇上了单雄信,林教头碰上了柴大官人,在一起聊得挺好。李通拿出这句谶语来告诉刘秀的时候,刘秀根本就不敢当。因为刘秀早就听说过这句话。《资治通鉴》上说:刘秀曾经和姐夫邓晨见过一名懂谶语的人,叫蔡少公,蔡少公说:“将来的天子,叫刘秀。”当时有人就问,是不是当朝的国师刘秀啊?那时候刘歆刚改了名,还没造反。刘秀开了句玩笑,说你们怎么知道不是我啊?大家都大笑。包括刘秀自己,都没有当回事。所以,刘秀应该是不会仅仅因为这句谶语,说造反就造反的。刘秀究竟是因为什么起义呢?

刘秀先是不敢当,转念一想,大哥刘縯是一个干大事的人,养着那么多门客,结交着许多江湖豪杰,等的就是一个干大事的机会。更关键的是,王莽现在确实是不行了,天下大乱,新朝灭亡是早晚的事,于是刘秀才答应了李通,商定了一个起义的计划:

期以材官都试骑日,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因以号令大众。(同上)

在新莽王朝进行都试骑日这一天,劫持前队大夫以及他的属正。都试骑日是哪天呢?立秋。早在周代,每到立秋,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西郊迎秋,举行祭祀仪式。汉代沿承了这个风俗,各地官员到立秋这一天,也都到郊区,骑骑马,打打猎,杀兽祭祀,也相当于秋游吧。刘秀他们在南阳起义,南阳这边的秋游的领队 ——前队大夫就是南阳太守。刘秀和李通劫持南阳太守的计划看似完美,出人意料,以少胜多,可以给起义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有两个前提,必须要做好,才能成功:第一:刘縯要同意。目前这只是李通和刘秀的计划,如果刘縯不同意,根本没法实施;第二:保密要好。千万不能在立秋之前走漏风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这两点,刘秀和李通能做到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让李通被满门抄斩,让刘秀和南阳的宗室子弟置身于最危险的境地?

九、风声

定下来计划之后,李通和刘秀开始分头行动。李通留在宛城,发动亲朋好友,组织武装力量,做准备工作。刘秀带着李轶回舂陵,去见刘縯。刘秀和李轶把起义的计划给刘縯一说,刘縯直摆手,意思就是,这事别找我,我不做大哥已经很多年了。刘縯的反应有些奇怪,他不是一直想要做大事吗?这是一个多好的机会啊!这里面有隐情。刘秀有可能不知道,刘縯和李通家,有家仇。

李通字伯玉,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叫公孙臣,是个名医。有一次,刘縯请他来治病,公孙臣架子很大,有点医德败坏,刘縯火爆脾气,一怒之下就把这个人给杀了。所以,刘縯对李通家的人不放心,不敢合作。

其实,这时候刘縯已经做了一些造反的准备工作,变卖了家产,买了不少物资、装备,只是对李通、李轶这边,心存疑忌。不过,刘縯毕竟是一个一心想做大事的人,很需要李通、李轶这边的帮助,团结就是力量嘛,所以,经过一番慎重的考虑,还是答应了他们,一起干。如果刘縯知道,自己将来的死,和弟弟领来的这个李轶,有很大的关系,不知道他还会不会答应。

和刘縯说好之后,刘秀又跟着李轶一起回宛城,和李通去做准备工作。到那里,才知道李通家出了灭门之祸。李通的父亲李守当时还在长安工作,李通心想要是自己在南阳造了反,父亲在长安跑也跑不及。李通就派人去通知父亲,让父亲赶紧请个假回来。他派的这个人,是自己的堂侄子,结果堂侄子走到半路病死了。尽管这样,李守还是知道了儿子要造反的消息。史书上没有解释李守知道此事的途径,只说是“密而知之”。到底怎么知道的呢?有两种可能:

第一:心灵感应。英国生物化学家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延伸的思想”:与电磁场的存在一样,当一个人的想法和意识在空气中游荡时,很可能被别人捕捉,形成“心灵感应”,当然,这种心灵感应大多在互相了解很深的人之间发生,比如父子。

第二:谶语推算。李守是谶语学科高材生,连“刘氏当兴,李氏为辅”都能推算出来,自己儿子有点什么异常的想法,还不好算啊。他知道“刘氏”指一名叫刘秀的人,却想也没想过“李氏”就是自己家的人。

得知儿子要在家乡造反的消息,身在长安的李守,心里就拧巴了。他先是找自己的同乡好友——中郎将黄显商量,说:“我儿子要造反,为了保命,长安我不能再呆了,我得撒丫子跑。”史书上说李守“身长九尺”,这个头跑起来应该挺快。可黄显说,你不能跑,人家都能跑,你不能:

今关门禁严,君状貌非凡,将以此安之?不如诣阙自归。事既未然,脱可避祸。(同上)

黄显是说,如今到处都在戒严,你的形象这么奇异,个头到哪儿都鹤立鸡群,想抓你太简单了。不如趁现在事情还没有发生,向皇帝交代,坦白从宽,主动做污点证人,让皇帝防患于未然,皇帝一高兴,肯定能免罪,说不定儿子的罪也能免了。黄显真是李守的好朋友,完全是站在李守的角度,为他分析问题出主意。李守一听有道理,就写了一封检举信,内容是大义灭亲,交给黄显,让黄显代他禀奏朝廷。黄显拿到信,还没来得及给王莽看,李通造反的事就走漏了风声。李通的保密工作确实没做好,他以为谁都不知道,没想到远在长安的父亲知道了,官府也知道了,然后皇帝也知道了。

留在宛城的李家的人,都被官府抓获,就一个人跑了——李通,他的个头肯定没有父亲高,所以跑了。王莽大怒,要杀李守。这时候,身为李守的好友,黄显出来说话了:“皇上,李守是个好人,他知道儿子要犯逆天之罪,自己非但没跑,还主动写信检举揭发。”王莽一听,有点犹豫了,又看了黄显拿出来的检举信:“那,你说怎么办吧?”“臣愿意押着李守,一起回老家,给他儿子摆事实讲道理,要是他儿子李通不听,我就命令李守向北自刎,以谢皇帝大恩。”王莽想了想,说道: “这么着也行啊,要不就按你说的办?”

可是,就在这时,南阳太守来了一份特快专递。别的快递要钱,这个快递要命:

会前队复上通起兵之状,莽怒,欲杀守,显争之,遂并被诛。(同上)

快递的内容是南阳太守对抓到准备参与造反的李家人的突击审讯,里面有李通造反的详细计划。王莽原来光知道李通要造反,不知道计划这么具体,这么有针对性。所以,当场改了主意,要杀李守。黄显这个人真仗义,这时依然坚持为李守说情,就被王莽一同杀了。

李守和黄显,既是老乡,又是一对好朋友。朋友也许能帮你成事,也许会耽误事,但是真正的朋友,确实是可以死在一起的。我们可以想象出这样一幅画面:公元二十二年,秋高气爽的长安刑场,这对朋友的血溅在被风吹起的黄叶上。在他们身后,是一排同样被五花大绑的人,这些人是李守在长安的家眷亲属,哭泣着等待刽子手扬起的屠刀。这时候的宛城,流的血更多,更浓。李通家的兄弟、同宗有六十四人被“焚尸宛市”,宛城一夜之间变成巨大的火葬场。

这时,刘秀和演已经没有了退路,必须立刻起义,发起战争。战争就像诗人田间写的那样:“从血的那边,从兄弟尸骸的那边,向我们来了,像暴风雨,像海燕。”可是,原来商定的计划没有办法再实行了,去宛城和李通会合的刘秀生死不明,刘縯还在舂陵,苦苦等待着刘秀的消息。刘秀的人没来,李通全家被杀的噩耗来了。刘家宗室子弟感到了空前的惊慌,刘秀的整个家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十、形象的三个层面

刘縯没有等到刘秀的消息,李通全家被杀的消息却传来了。刘縯等不及了,再不行动就得出大事。他火速召集了刘家的宗室子弟,还有自己的门客,慷慨激昂地发表宣言:

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后汉书》卷一四《刘縯传》)

刘縯的意思是说:“天要亡王莽,这正是我们光复汉室的最佳时机!建国大业要上演了!”听了刘縯这番话,大家全吓坏了。

大家跑的跑,藏的藏,都说:刘縯刘伯升,你这是要我们的命啊!造反是多大的罪过啊?李通家六十四口人被焚尸了,宛城都烧成火葬场了,你还想把舂陵改成殡仪馆吗?

在这种局面下,有一个人突然出现了,他一出现,就扭转了不利的形势。并且他所依仗的,竟然是自己的形象。这个人就是刘秀。

刘秀回来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大家面前。他穿着深红色的袍子,戴着宽大的武官帽子,闪亮登场。那种感觉,就像周润发在电影《赌神》当中,最后一刻走进赌场,慢镜头,风度翩翩。大家看到刘秀,纷纷说:平常这么老实谨厚的人竟然也造反了!我们就心安了。一个人的形象是很重要的,可以说是成功的辅助。刘秀就是一个形象极佳的人。一个的形象可分为三个层面:外表、装表、师表。从外表上来说,刘秀可以说是历朝历代皇帝里最帅的。关于各个朝代皇帝的形象,我们做一个对比。史书上对开国皇帝的外表大多是美化的,基本上全是优点,都往好里说。哪儿好看说哪儿,或者专挑好地方说,实在挑不出来,就不提长相的事儿了,只说性格和为人上的优点。有点像报纸上登的征婚启事。我们来看正史上所记载的几名开国皇帝的形象。

《史记》上记载刘邦“隆准而龙颜,美须髯”,“隆准”,就是高鼻梁,“龙颜”指眉骨突出,“美须髯”,胡须和头发比较茂密,说明男性荷尔蒙旺盛。这几点最突出的,要数“隆准”了,刘邦因此还有个别称,叫隆准公。刘邦算不错,再看隋文帝杨坚,《隋书》上记载“龙颔,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这个形象就一般了,“龙颔”说他有龙的下巴,下巴长,比周华健的下巴还要长,好看不到哪里去。再看看宋太祖赵匡胤,就四个字:“容貌雄伟”,长得很大气,但不能用帅来形容。朱元璋也是“姿貌雄杰”,多了个“奇骨贯顶”,更谈不上帅,只能说奇特。我们都见过朱元璋的画像,说实话那画师真不容易,下多大功夫,美化出来的结果也是一猪腰子脸。那么,刘秀长什么样呢?《后汉书》本纪中说得很具体:“美须眉,大口,隆准,日角。”高鼻梁可能是刘邦的多代遗传,“美须眉”,不但头发胡须浓密,眉毛也很漂亮;“大口”,嘴巴比一般人要大,嘴大吃四方嘛,符合传统的审美标准;“日角”指额骨中部突起,据说这样的人很聪明,也有帝王之相。所以,刘秀的外表有优势。但是,光凭外表是不行的。

形象的第二个层面,就是“装表”。人配衣服马配鞍,刘秀平常装表得怎样?我们想可能因为家庭窘迫,名牌什么的也穿不起,但是,为什么他在起义的时候,穿着这么光鲜亮丽呢?这可是要去打仗,不是去参加选美。刘秀的装表有什么作用?刘秀到底要干什么?又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呢?刘秀是要给大家两个字:信心。通过自己这一身的装表,告诉大家,我们要有信心,你们看,我这身衣服,是汉代武官的官服,我们光复了汉室,大家都会荣华富贵。我们不反抗,祖先创下的伟业全都没了,我们永远也没有机会再穿这样的衣服。套用诗人田间的那首诗:“假如我们不去打仗,敌人杀死了我们,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看,这是奴隶!’”

光有这两个层面,形象的感召力还是不够。形象的第三个层面,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个层面,就是师表。师表的意思,就是要有一种榜样的力量,人格的魅力。这一点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下就能改变的,而是日积月累。刘秀一直给人一种老实谨厚的印象,大家对刘秀非常信赖。刘秀的大哥刘縯,虽然有领袖气质,纯爷们,但是公信力不够。大家觉得这个人太喜欢冒险,本身就是个亡命之徒,你去赌命可以,我们不能全家老小跟着你赌命。刘秀的出现,给大家吃了定心丸。大家一想,看来造反这件事情还是有前途的,要不然刘秀不会干。我们也可以赌一把,跟着刘秀这个“赌神”,潇洒赌一回。